强条实施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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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条实施计划
强条实施计划(最终版)-3(总14页)
宝鸡发电有限公司(2×660MW)扩建工程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
编写:
屈志锋
初审:
张东明
审核:
胥向军王韩平
批准:
李生禄
二00九年十二月
1目的
为了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防止发生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事件,确保扩建工程建设质量、杜绝发生质量事故,明确各责任主体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责任,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力,特制定本计划。
2目标
安全目标:
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质量目标:
杜绝重大质量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3适用范围
本计划适用于国电宝鸡第二发电厂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验收、安装、调试的全过程。
4编制依据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办输电(2006)8号;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年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
5组织机构
组长:
赵世民
副组长:
李树昌徐山
成员:
李喆屈志锋康健尊各单位总工
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调试单位技术负责人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常态化管理办公室设在119室;
6职责与分工
组长职责:
6.1.1全面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6.1.2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的审核批准工作;
6.1.3主持召开阶段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总结会,听取汇报;
副组长职责
6.2.1负责分管范围内《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相关文件的宣贯工作;
6.2.2负责分管范围内《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培训考核工作;
6.2.3负责分管范围内《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
6.2.4负责处理分管范围内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问题,并及时向组长汇报;
6.2.5负责分管范围内《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汇报工作;
成员职责
6.3.1负责本单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规划的审批及上报工作;
6.3.2负责本单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培训计划的审批工作;
6.3.3负责本单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培训计划的落实检查工作;
6.3.4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划并定期检查;
6.3.5参加小组组织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联合检查活动,并积极配合小组对本单位的检查工作;
6.3.6负责积极整改本单位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问题,并负管理责任;
6.3.7参加阶段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总结会,并向大会汇报本单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7.培训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各单位必须加强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学习,熟悉掌握其主要内容和要求,以便正确理解和严格执行。
培训对象:
参与工程建设所有安全、质量的管理人员。
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讲课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培训台帐及相关管理台帐。
培训学习内容
7.5.1综合规定的有关强条部分
《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DL5053-1996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
火力发电厂》
7.5.2勘测设计的有关强条部分
7.5.2.1工艺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2000的强条部分;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设计规定》DL/T5174-2003
《火力发电厂高温高压蒸汽管道蠕变监督规程》DL/T441-2004
《火力发电厂汽轮机防进水和冷蒸汽导则》DL/T834-2003
《电站煤粉锅炉炉膛防爆规程》DL/T435-2004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03
《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第1部分:
运煤系统》DL/T
《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第2部分:
煤尘防治》DL/T
《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程》DL/T5035-2004
7.5.2.2土建
《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技术规程》DL/T5032-2005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烟囱设计规范》GB50051-2002
《火力发电厂土建结构设计技术规定》DL5022-1993
《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规程》DL/T5094-1999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50260-1996
《火力发电厂地基处理技术规定》DL/T5024-1993
《防洪标准》GB50201-1994
7.5.3施工及验收的有关强条部分
7.5.3.1锅炉与压力容器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
《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47-2004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检验)工程师资格考核规则》DL/T874-200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1995
《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DL/T561-19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L5031-1994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8-2000
7.5.3.2汽轮机机组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DL5011-199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第四部分:
电厂化学》DL/T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8-2000
7.5.3.3焊接检验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2004
7.5.4.电气输变电工程的有关强条部分
7.5.4.1勘测设计
7.5.4.综合规定
7.5.4.发电厂电气部分
7.5.4.输变电工程
7.5.4.2施工及验收
7.5.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7.5.4.输电工程
8实施计划
制定宣贯、培训计划;
各责任主体上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规化》;
强制性条文实施准备
8.3.1工程项目设计前,勘察设计单位应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编制《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
8.3.2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编制《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报监理单位审核后,建设单位批准执行,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
8.3.3在工程开工准备阶段,施工单位应对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和措施进行分解细化,落实至相关责任人,会同监理单位对设备材料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实物验收,如有违反、执行偏差、遗漏情况,及时作出退货建议并报建设单位。
.强制性条文的执行
8.4.1在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强制性条文执行的主体责任单位为勘察设计单位。
8.4.2勘察设计单位应对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和措施进行分解细化,落实至相关主设人,严格按强制性条文进行勘察设计,审核人员在图纸审查过程中对强条执行情况作好备忘并反馈给主设人,在施工图会审前,设计项目经理应据实填写《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提交建设单位。
8.4.3工程施工阶段,强制性条文执行的主体责任单位为施工单位。
8.4.4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将强制条文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根据工程进展按检验批或分项工程据实记录、填写《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检查
8.5.1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的主体责任单位为监理单位。
8.5.2监理单位应按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对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8.5.3施工过程中,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与工程同步对施工单位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签证。
8.5.4在分部工程验收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对该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组织阶段性检查,检查结果填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并应由施工单位项目总工对检查结果进行签认。
.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核查
8.6.1在单位工程验收阶段,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核查的主体责任单位为建设单位。
8.6.2单位工程验收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8.6.3在单位工程验收时,强制性条文验收汇总表由建设单位组织,按照单位工程分别填写,其中执行情况按照分部工程中各分项工程应执行的强制性条文个数进行汇总;应验收项目按照质量验评范围表中单位工程中监理验收的项目汇总;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项目参见单位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内容填写。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和强制性条文验收汇总表作为实施强制性条文的原始资料,应填写规范、数据真实、记录齐全、签证有效,并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移交建设单位。
小组制定定期检查计划,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与考核。
建设单位组织阶段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总结会。
附件1(以汽机为例)汽轮发电机安装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附件2(以汽机为例)火力发电厂管道安装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附件1(以汽机为例)汽轮发电机安装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附件2(以汽机为例)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附件3单位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验收汇总表
附件4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评价表
附件1国电宝鸡第二发电厂2×660MW扩建工程
汽轮发电机组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责任单位
强制性条文执行表号
专业代码
机组编号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Q
26
01
汽轮发电机本体安装工程
√
√
√
01
汽轮发电机安装前基础准备、垫铁(块)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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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L/表4.4.15
02
汽轮机本体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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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L/表4.4.16
03
调节和润滑油系统设备安装
√
√
DL/表4.5.7
04
发电机和励磁机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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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L/表4.6.21
02
汽轮发电机辅助设备安装
√
√
√
01
水冷凝汽器组合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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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L/表4.7.6
02
空冷凝汽器系统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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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L/表4.8.5
03
除氧器(水箱)设备安装
√
√
DL/表4.9.3
04
高压加热器检查安装
√
√
DL/表4.10.2
05
低压加热器检查安装
√
√
DL/表4.10.2
06
汽封加热器检查安装
√
√
DL/表4.10.2
07
汽机房疏水扩容器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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