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及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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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及表格
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1为强化马路水运工程平安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平安责任,深化推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考核评价及马路水运工程参建单位自我考核评价、复核评价均按本标准执行。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依据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85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
评分65分(含)—85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
评分65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
(详见表1)
表1考核评价等级划分
序号
考核对象
总分值
达标等级
1
施工单位
100
65分以下,不达标
65(含)—85分,达标
85分(含)以上,示范
2
监理单位
100
65分以下,不达标
65(含)—85分,达标
85分(含)以上,示范
3
建设单位
100
65分以下,不达标
65(含)—85分,达标
85分(含)以上,示范
4
工程项目
100
65分以下,不达标
65(含)—85分,达标
85分(含)以上,示范
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实行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
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工程项目得分P=
Σ监理单位得分 ∑(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
建设单位得分×0.2+————————×0.2+———————————×0.6
监理单位个数 ∑施工单位合同价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P综合=开工前平安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6+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35
3在确保本标准表格中类别及权重不变的状况下,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状况增加或细化考核项目,调整考核项目的分值。
标记*及加黑的“考核项目”及“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不得调整。
4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按表3的要求组织开展平安生产条件审查,对审查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同时将审查结果向负责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5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对考核评价工作开展自评,建设单位审核汇总后,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复核。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抽查复核时,应组织有关人员或托付平安专业机构的专家组成评价小组。
达标考核评价工作实行达标考核评价小组负责制,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小组成员对评价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
6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应依据建设单位报备的考核评价结果,对项目全部施工合同段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比例进行抽查,建设单位、全部监理合同段和示范施工合同段必需进行考核评价,对拟申报示范工程的,应对全部参建单位进行考核评价。
6.1依据表1要求,70%及以上的施工合同段评为“示范”等级、建设单位评为“示范”等级且监理单位全部评为“达标”及以上等级,工程项目方能评为“示范”等级。
6.2发生1起一般生产平安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的施工合同段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干脆扣10分,不得评为示范等级,监理合同段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干脆扣10分。
发生2起一般或1起较大生产平安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的施工合同段干脆评为不达标等级,监理合同段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干脆扣15分,不得评为示范等级,建设单位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干脆扣15分。
发生1起重大及以上生产平安责任事故,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全部评为不达标等级。
7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考核评价工作档案,并将本辖区内高速马路及大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结果依据表2的格式整理填写,于每年12月30日前报交通运输部。
8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依据本标准及本地工程实际状况制定细则。
本标准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说明,依据本标准制定细则的省份,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说明。
表2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表
项目名称
设计单位
建设里程
工程概算
桥隧比例
批准工期(月)
实际开工日期(年月)
支配交工日期(年月)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得分
不达标次数
达标
等级
监
理
单
位
监理
合同段
监理单位名称
监理单位得分
不达标次数
达标
等级
1
2
3
施
工
单
位
施工合同段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合同价
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
施工单位现场得分
施工单位得分
不达标次数
达标
等级
1
2
工程项目得分
达标
等级
工程项目综合
得分
达标
等级
注:
水运工程项目不必填写桥隧比例和建设里程。
省份:
评价(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表3工程项目开工前平安生产条件核查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平安生产条件核查内容
需附资料
是否满意
存在问题说明
1
建设单位平安生产费用提取及运用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要求。
附招标文件平安生产费用标准。
2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签订三方平安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平安职责。
附签订的平安生产协议书复印件。
3
建设和施工单位设置平安管理机构。
监理单位设置专职平安监理工程师。
附相关文件复印件等。
4
施工单位平安生产许可证有效。
附施工单位平安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
施工单位平安管理人员持“三类人员”考核培训合格证书上岗,进场“三类人员”资格、实际岗位和合同文件或变更文件对应。
附“三类人员”花名册,并附证书复印件,供应合同文件及相应管理文件、工作记录。
6
已进场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有效,和相应工作对应。
附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并附证书复印件。
7
制定主要施工设备进场支配,已进场主要施工设备检验资料证明或者报验支配齐全。
附施工设备进场支配,附已进场主要施工设备检验资料复印件和报验支配。
8
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平安措施和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且经监理审批。
附经监理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临时用电方案。
9
拟开工且超过肯定规模的危急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有专家论证报告。
附论证记录文件或报告。
10
主要施工风险已辨识评估,并制定预控措施。
附主要施工风险辨识评估及预控措施资料。
11
拟开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开展平安生产教化培训。
附培训记录。
12
监理工程师持证符合要求,平安监理人员按要求进场,并编制平安监理规划。
附平安监理人员名单及平安监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并附平安监理支配。
建设单位(盖章):
核查人:
核查日期:
注:
建设单位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时,1~4、8、10项应附附件资料,其余项附建设单位核查汇总清单。
表4施工单位基础管理考核评价表
项目名称:
合同段:
施工单位名称:
序号
类别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考核评价方法
扣分标准
得分
备注
1
平安生产条件(24分)
1.1*施工单位平安生产许可证(4分)
施工单位平安生产许可证有效。
查证书。
平安生产许可证失效扣4分。
1.2*从业人员资格条件(4分)
平安管理人员持“三类人员”考核培训合格证书上岗,证书有效并和对应岗位人员身份相符。
施工现场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的比例配备一名专职平安员。
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和相应工作对应。
查“三类人员”证件。
查台帐,同时对现场在岗人员对应检查。
每发觉一例未持有效证书或证书和对应岗位人员身份不相符,扣1分。
未按比例配备专职平安管理人员,发觉一个扣1分。
每发觉一例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书,扣1分。
证书类别和实际状况不符或持证人在岗状况不明,扣1分。
1.3*从业人员保险(4分)
全员劳动用工登记。
按规定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损害保险。
查花名册及保单发票。
未建立人员台账扣4分,台账不完善扣2分。
未办理意外损害保险扣4分。
意外损害保险未覆盖全员或不连续,扣1-3分。
1.4平安组织机构(4分)
建立专职平安组织机构,平安组织机构框图悬挂明显位置。
项目、各部门及作业层平安岗位职责及责任人明确。
逐级签订平安生产责任书。
查施工单位文件及签订的责任书。
未建立专职平安组织机构,扣4分。
平安组织机构框图未悬挂,扣1分。
平安岗位职责和责任人不明确,扣1-2分。
未逐级签订责任书,扣2分。
责任书签订不规范,扣1-2分。
1.5*机械设备管理(4分)
建立机械设备分类管理台帐。
建立特种设备管理档案,一机一档。
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应由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担当。
未列入国家特种设备书目的非标设备,应组织专家论证和验收工作。
特种设备投入运用前经检验合格,日常检查、修理、保养记录齐全。
查台帐,现场核对。
未建立机械设备台帐扣2分,台帐不全扣1-2分。
特种设备档案不规范,发觉一处扣1分。
安装拆除由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担当,扣1分。
未经论证和验收,发觉一台扣2分。
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合格投入运用,每发觉一台扣2分;无日常检查、修理保养记录每发觉1台扣1分;记录不全面,每发觉一处扣0.5分。
1.6水上水下作业手续(4分)
依据工程实际,按规定办理跨线施工、交通管制及水上水下作业的相关平安许可手续。
查文件。
未办理,扣4分。
2
平安生产管理制度(34分)
2.1平安生产例会制度(4分)
明确平安生产例会的时间、频次、参会主要人员。
会议记录清楚、全面。
会议要求落实到位并有痕迹记录。
查制度文件、会议记录及签字等。
未建立平安例会制度,扣4分。
未按时召开例会,记录不完整,签字不全,扣1-2分。
会议要求落实无痕迹资料,扣1-2分。
2.2平安教化培训制度(4分)
制定教化培训制度和支配。
明确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平安专职人员、特别工种、转岗、新进场从业人员平安教化培训学时、内容、方法等要求,并按要求开展教化培训。
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参与培训人员记录清楚。
查制度文件、教化培训支配、记录及签字等。
未建立平安教化培训制度和支配,扣4分。
教化培训支配不合理,扣1-2分。
未按支配对相关人员进行教化培训,或教化培训不到位,扣2-4分。
2.3*平安生产费用管理制度(4分)
制定平安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制定平安生产费用运用支配,依据批准支配落实到位。
建立平安生产费用管理台帐。
查制度文件、台帐、费用明细、运用凭证。
未建立平安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和运用支配,扣4分。
支配落实不到位,扣3-4分。
台账不清楚、费用明细不清楚、记录不全面,扣1-2分。
运用凭证不属平安生产费用范围,扣1-2分。
挪用平安生产费用,扣2-4分。
2.4危急品平安管理制度(4分)
制定危急品管理方法。
危急品管理人员配备到位并持证上岗。
危急物品进出库台帐清楚,管理措施、运用记录等符合有关要求。
*爆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