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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二锅炉管理规定

钻二[2011]号

关于印发《钻井二公司锅炉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的

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公司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锅炉的管理,实现降低维修成本,安全高效运行的目的,公司对《钻井二公司锅炉管理规定》(钻二〔2009〕23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钻井二公司锅炉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五月一日

钻井二公司锅炉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野外锅炉的管理,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根据《钻井二公司设备管理制度》要求,依据《自动燃油(气)锅炉安装使用说明书》、《康科自动软水器安装使用与保养说明书》、《JK系列水利自动软水器使用说明书》、《燃油燃气锅炉电控箱使用说明书》、《Weishaupt(L、RL及M型)油燃烧器安装操作说明书》、《DZG0.7-0.7AⅡ型蒸汽锅炉》、对野外锅炉的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等方面要求,制定本管理规定,该规定包括柴油锅炉和燃煤锅炉,在以下内容中涉及到的操作维护保养方面柴油锅炉和燃煤锅炉不同部分将给予分别说明。

(二)锅炉原则上实行定队使用,上年使用的锅炉(按锅炉编号),以后由该队继续使用(特殊情况除外)。

(三)实现强化锅炉的管理,明确责任,降低维护使用成本,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的目的。

(四)认真执行司炉工定期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二、职责

(一)钻前公司是锅炉的所有单位,具有以下职责

1.由钻前公司负责在取暖期开始与钻井队进行交接工作,由钻井队在交接单上签字,方可算交接成功。

并负责取暖期开始第一次交接后7日内管线不刺不漏、闸门不漏不渗,器件完好,否则由钻前公司无偿整改。

之后的每口井安装调试后,由钻前公司和井队现场进行检查验收,不刺不漏正常后,双方签字生效。

2.无偿负责取暖期间锅炉的安装、调试、点炉、拆卸,现场培训司炉人员,确认司炉人员能够独立操作后交付使用。

在拆卸锅炉放水时,要认真观察井场及周围环境,避免因排放水而造成污染,否则由钻前公司负责。

3.负责现场巡回检查指导。

锅炉正常运行后钻前公司锅炉队人员每月至少两次到现场巡回检查指导,沈北、开鲁等偏远地区,每月至少一次。

对于海拉尔、陕北等地比较集中的钻井队,需安排人员负责管理该区块锅炉运行,及时解决锅炉出现的故障。

⑴检查运行记录填写是否及时准确。

⑵检查是否按要求进行交接班。

⑶检查有无违章作业。

⑷检查水质是否符合要求。

⑸冲洗压力表弯管,检视压力表是否正常,如有损坏应立即停炉修理或更换。

⑹检查安全阀、自动上水是否灵敏好用。

⑺检查排污阀是否畅通,无渗漏。

⑻检查水处理设备是否运转正常。

⑼检查燃烧状况是否良好。

⑽检查配电盘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开关是否灵敏。

⑾检查锅炉给水泵是否运转正常。

⑿检查井场供热管线走向是否合理,不刺不漏。

⒀及时指导锅炉使用过程中遇到的诸如技术、操作等问题。

4.负责排除锅炉故障

当锅炉设备出现故障及附件损坏,接到项目部、钻井队报修时,立即组织检修人员,及时到现场排除故障。

5.锅炉发生事故后要积极协助调查处理。

6.负责向有关科室反馈钻井队锅炉维护、保养、使用的情况,至少每月一次。

7.每口井安装、拆卸前后,钻前公司锅炉队上井服务人员必须对锅炉房、锅炉、水处理、供水等部分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锅炉的使用项目部、钻井队、使用情况、锅炉状况等做好记录并存档。

8.一个取暖期后,锅炉回收到钻前公司锅炉队,按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及相关的维护检验标准要求由钻前公司负责检修、检验(包括上级部门的相关检验),检修、检验费用支出。

经公司有关科室对检修后的锅炉进行抽检,检查合格的锅炉贴合格证后方可发放。

9.负责准备配件:

根据锅炉使用情况,负责制定好锅炉配件及附件购置计划,做好锅炉配件及附件的准备工作。

10.建立健全每台锅炉的使用档案,每台锅炉从采暖前的检修、检验,采暖期中的每队次的安装点炉、日常维护保养检查、拆卸及检查,采暖期后整体检查等都要有详细的记载并存档。

11.根据钻井二公司生产需要,制定完善可行的年度锅炉修理计划,以保证公司的冬季正常生产。

12.负责配合培训部门,做好一线司炉人员的技术培训。

(二)项目部、钻井队是锅炉的使用单位,具有以下职责

1.各项目部、钻井队要认识到钻井二公司每年度的司炉工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

配合培训部门、钻前公司做好一线司炉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培训时各项目部和钻井队必须安排符合条件的专人参加培训,坚决杜绝“培而不用、用而未培”的现象发生。

2.锅炉作为特种设备各项目部、钻井队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管理,项目部机动、安全职能人员要将锅炉作为日常跑井的检查重点。

3.锅炉开始运行后,安排固定的取得司炉工操作证人员(专、兼职)负责锅炉的使用,持证上岗。

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以免由于误操作造成锅炉电脑智能系统等损坏。

4.要求司炉工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5.负责锅炉的日常使用管理,及时消除漏水漏气等现象。

6.保持锅炉房清洁、光线充足,对水位表、压力表应有良好的照明,保证视线清楚。

锅炉房内不得堆放其它杂物。

7.负责提供合格的锅炉用燃料、水、工业盐。

8.负责做好锅炉搬迁时吊装设备及运输设备计划,准备好吊装用符合标准的绳套及捆车铁丝、棕绳等。

9.负责提供锅炉房摆放及安装场地,并保证满足锅炉安装等要求,确保供油(煤)、水、电、气方便。

10.在取暖期内,负责锅炉的搬迁及运输费用。

1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巡回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检查锅炉附属零部件(压力表、双色水位计、平板水位计、水位显示仪、压力传感器、安全阀、单向阀、给水泵、水处理设备、排污阀等)是否正常完好。

及时、准确填写锅炉和水处理运行记录。

12.锅炉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事故,积极协助分析调查。

13.在取暖期内,钻井队向钻前公司交付锅炉使用费。

14.由于操作者不正确操作而造成的锅炉损坏,或管理不善而造成的物件损坏,如冻坏水泵、冻坏压坏输气管线及闸门等,由钻井队负责支付这些非正常损坏而发生的修理费用。

(三)司炉工职责

1.持证上岗

2.切实执行《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确保锅炉及各种设施安全经济运行。

3.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的内容及标准,精通本岗位的技术业务知识,基础工作过硬。

4.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和锅炉各项规章制度,严密监视各种仪表及附属设备的运行情况。

5.认真做好锅炉本体,水处理设备、给水设备、燃烧设备等各种附属设备及仪表的维护与保养,锅炉房内保持清洁卫生,达到文明生产。

6.及时做好本班的燃料,工业用盐、水的用料计划,并填写好各种运行记录,不漏记,错记或超前记,报表准确、无误。

7.提高工作质量,根据天气变化调整好供汽需求,做到安全经济运行,锅炉用水达到规定标准。

8.对违章指挥人员(包括领导)有责任提出意见,严重违反规定有权拒绝执行,并可越级上报。

9.锅炉在运行时发现各种故障,应采取紧急措施排除,并立即报告有关人员,不得隐瞒和擅自离开岗位。

10.锅炉房各种工具应妥善保管使用,不准丢失或损坏。

三、锅炉管理的一般要求

(一)搬迁前的准备

1.井队搬迁前,钻前公司安排专职人员到现场,拆除蒸汽管线,待锅炉内水温降到80℃以下时,钻前公司将水排净,水罐、水泵及给水管等同时排放干净。

(水处理树脂罐必须防冻拉回)。

2.近距离搬迁前与钻前公司协商,在车辆允许的情况下,锅炉内的水可以保留,以保持水温,但必须泄压,(不带压搬迁),以利于下次及早点炉。

3.装车前将锅炉房内外活动的设备绑牢垫好,防止运输途中震动损坏,门窗关闭、锁牢。

4.锅炉房供电用活动电柱必须放下,以免影响运输。

(二)搬迁

1.吊装准备

⑴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如:

钢丝绳、绑绳、引绳、草垫、撬棍等工具)。

⑵吊车和卡车摆放位置适当。

⑶在卡车上必须铺垫草袋或毛毡并摆放在合适位置。

2.装车

⑴吊装时钢丝绳套应牢固挂入正确位置,锅炉房要拴引绳,起吊时钢丝绳和锅炉房要平稳,严禁用手推,锅炉房附近严禁站人。

⑵吊装时应由专人指挥,操作人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照指挥人员的口令、手势进行操作。

⑶将锅炉房平稳的放到车厢的合适位置上。

⑷采用铁丝或棕绳将锅炉房与车厢之间捆绑牢固,防止运输时滑动、偏移,甚至摔坏锅炉。

3.运输

拉运锅炉车辆行驶时应平稳,避免急刹车、急转弯,注意观察承载情况,有无偏移、偏斜、挂碰电线等。

杜绝拉运过程中摔坏锅炉事故的发生。

(三)锅炉安装

1.安装地点应确保供(排)水、燃料、电供给及蒸汽输出方便。

场地不积水、通风良好及便于操作和检修。

在安全允许的情况下(距离柴油罐、井口30m以上),尽量缩短距离。

2.锅炉就位时必须保证水平,前后左右水平差尽可能小。

3.排污管应接至安全处,管道应固定,以防止排污时移位或发生反击烫伤等事故。

4.锅炉电源的接入必须符合标准。

5.供暖蒸汽管线安装按有关标准进行。

管道最低处应安装疏水阀,防止管道积水,主蒸汽管应进行保温。

6.柴油锅炉的柴油管线连接必须采用可靠接头连接,如用胶管连接时必须有管线卡子紧固,确保不渗不漏。

7.燃煤锅炉的燃料煤存放要做到上盖下垫,避免污染环境。

8.烟囱安装时法兰间要垫石棉板,并用吊垂线的方法检查烟囱的垂直度,如有偏差可在法兰处垫平校正。

烟囱高度等应符合当地环保部门要求。

9.水处理系统管路在与阀头连接前必须冲洗干净,避免管道杂质被带入控制阀,造成堵塞。

水过滤器要保持清洁。

连接时切勿强扭或推挤过猛,以免造成塑料接口和弯头断裂。

水处理排污管线接出房外,避免房内积水,造成地板等腐蚀。

10.水处理系统的排污管路和吸盐管路必须保证畅通,严禁软管打折。

吸盐管路及弯头严禁漏气、漏水,管线最长不超过2.5米。

(四)锅炉管线安装

1.钻前公司锅炉队上井人员,应根据井场实际情况铺设管线,本着节约成本,走向合理,保证供暖需要出发。

2.供热管线要尽可能的与泥浆管线同时铺设,以达到保温防冻目的。

3.水泵、机泵房、钻台、循环罐等部位应有足够的阀气头,以备解冻之用。

4.供暖管线要采用毛毡保温,毛毡缠绕严密,绑扎牢固,无漏管线处。

5.各阀门、管线联接处丝扣上紧,不刺不漏。

(五)锅炉室内安装

锅炉整体配套,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供水泵、水处理设备、供水管线等,必须安全可靠,丝扣紧固,不刺不漏。

水位表、压力表必须安装照明设备,便于观察。

(六)锅炉点火

1.点火前的检查与准备

⑴锅炉使用证、牌齐全(井队统一保存)。

⑵水、燃料是否充足。

⑶对锅炉外部和内部检查,锅炉本体上的人孔、手孔要进行封闭,各种阀门齐全,开关应处于合适的位置。

⑷检查各用电设备是否正常,配电盘电路有无松动,接线头有无脱落,绝缘要良好。

⑸各阀门仪表、旋塞是否正常打开和关闭,三大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安全阀、压力表的铅封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校验期内,水位表应有最高和最低安全水位的明显标志。

⑹检查鼓风机、引风机、给水泵、水处理泵油质和油位,固定牢固,各种护罩齐全、牢固,启动之前要进行盘动。

检查汽水系统的管路和阀门,风烟系统中的风道、烟道、鼓风机、引风机、干式除尘器等有无损坏和异常。

(注意柴油锅炉和燃煤锅炉的不同)

⑺对水处理系统要进行检查和调试,出水压力不低于0.2Mpa,吸盐管路不漏气、漏水,盐筒内要有盐筒高度3/4以上的大粒盐,排污管排出的污水要排向室外,不可排入盐筒或水罐内。

⑻给锅炉上水。

当锅炉内外及汽水系统、电控系统检查正常完毕,可通过给水泵向锅炉进水。

锅炉进水时应打开空气阀或扳起安全阀,确认水位在正常水位线且无异常变化,可停进水。

在锅炉进水的过程中密切观察电气系统自动给水是否正常,低水位报警指示是否正常、可靠。

2.柴油锅炉点炉操作标准

⑴点炉时,应由钻前公司锅炉队人员在现场做好指导工作。

⑵先用小火烧燃烧2个小时,然后再用大火燃烧。

⑶本锅炉为程序起动,特别注意回油阀必须打开并保持常开位置,起动前开关置于自动位置,当油温符合要求时,锅炉即能启动。

3.燃煤锅炉点炉操作标准

⑴向炉膛内加煤时要注意煤中是否有异物(如雷管等)。

⑵正式点炉之前,要先机械通风5~10分钟,打开风道和烟囱挡板。

先开引风机,后开鼓风机。

⑶严禁往炉腔内浇柴油、酒精、汽油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

⑷冷炉点火时,要先用小火燃烧5~6小时,以保证锅炉内部各部分膨胀均匀,防止炉腔产生裂纹,然后再用大火燃烧。

⑸正常运行时鼓风量和引风量要匹配合适,维持炉膛内微负压。

(七)供汽标准:

1.锅炉升压

⑴锅炉在升压过程中要注意水位变化。

⑵打开安全阀或放空阀排空气。

⑶当安全阀或放空阀冒出蒸汽后,关闭安全阀或放空阀。

⑷当锅炉压力升压到0.05~0.1Mpa时,冲洗水位表、压力表;升压到0.1~0.2Mpa时,对锅炉本体螺丝进行紧固;升压到0.2~0.4Mpa时,启动给水泵,向锅炉内供水,采用试排污方式以检查排污阀是否好用;升压到0.4~0.5Mpa时,安全阀应作手动排汽试验。

⑸正式送汽之前,对水位表再次进行冲洗。

⑹打开井场蒸汽管线末端接头,通知井队准备送汽。

2.当锅炉内气压接近工作压力时准备供汽,供汽前锅炉内水不应超过正常水位,供汽前炉膛内燃烧应稳定。

3.供汽时将总汽阀微微开启,微量蒸汽进入管网,同时将管路上的温水阀开启,泄出冷凝水。

冷凝水逐渐减少后方可全开总汽阀,开放时应缓慢进行,同时注意锅炉各部件是否有特殊响声,如有应全部检查。

4.为了防止蒸汽带水造成假水位,在任何情况下勿使水位淹没玻璃板上高水位线,用气时根据井场环境温度及用气量控制总汽阀开启程度,且开启不能太快。

5.锅炉供汽后应再一次检查附属零件,阀门仪表有无漏汽等情况,工作是否正常。

(八)锅炉使用要求

1.锅炉运行正常后,严格执行《锅炉工操作规程》的规定,加强对设备和仪表的检查。

2.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司炉人员定期巡回检查,间隔时间不能超过20分钟,其它无关人员不得任意进入锅炉房和在锅炉房内逗留。

3.上岗人员应尽职尽责搞好本班次的各项工作,每半小时对锅炉、燃料、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每两小时对井场供热检查一次。

4.锅炉内水位:

经常注意锅炉内水位变化,使其保持正常水位±20毫米范围内,不得高于最高水位或低于最低水位,水位表内的水位一般有轻微颤动现象,如水面静止不动,则水位表可能有堵塞,应立即冲洗。

5.水位表和电极式水位传感器每班至少应冲洗2次,以保证水位指示准确,自动上水灵活好用。

每台锅炉装配两只水位表,若其中一只发现损坏后立即停炉更换,直至两只水位表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运行。

6.压力表:

要有铅封合格证,不得超过有效校验期,每周要冲洗一次存水弯管,保证管路畅通,发现压力表指示不准确时要及时检查更换。

7.安全阀:

为了防止安全阀阀盘和阀座粘住,每周做一次手动排汽试验以检验安全阀是否好用。

不得擅自用移动重锤的方法增加或降低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不得私自打开铅封。

8.燃煤锅炉压力控制器截止阀仅在检修控制器时关闭,其余时间必须常开。

9.锅炉房清洁,光线充足、锅炉房内不准放其它杂物,经常巡视,检查锅炉及附属零件是否正常。

10.排污:

每班至少排污2次,每次排污量是水位表刻度的1/4,排污时要防止蒸汽把人烫伤。

在排污完毕过一段时间后,用手试摸排污管是否冷却,如果排污管温度过高则排污阀渗漏,应进行维修或更换。

11.燃煤锅炉要根据生产的需要调整好锅炉的蒸汽压力、蒸汽负荷,加煤量与鼓引风量要互相配合好,做到安全经济运行。

.

12.燃煤锅炉往炉膛里加煤时要匀而薄,每次不可加的太厚,影响通风。

煤层厚度要根据煤质及煤块大小情况控制在100~150毫米。

13.燃煤锅炉清灰除渣时要降低锅炉负荷,停止或减少鼓风量,每1-2小时清灰一次,包括除尘器内的积灰,防止通风不好影响燃烧和炉排片的损坏。

14.燃煤锅炉运行期间要合理调整燃烧,勤检查,做到拨火、通火与通风相结合,调整燃煤的燃烧状况。

15.燃煤锅炉在压火之前,要先冲洗水位表,适当排污,然后上水到稍高于正常水位,压火期间要关闭灰门及炉门。

要注意被压火的煤的熄灭或复燃。

在挑火恢复送汽之前,一定要把烟道挡板和炉门打开,自然通风10~15分钟,以防止发生煤气爆炸。

16.在运行过程中鼓风机、引风机要勤检查,包括振动、轴承温度、轴承箱内的机油和油位,皮带是否松动、打滑、断裂等。

水泵要检查出水压力、流量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异常现象。

17.禁止带压进行拆装、敲打、维修。

18.发生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情况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停炉。

对于燃煤锅炉用湿煤压火或迅速将燃煤从炉膛中扒出,禁止向炉膛内浇水。

19.发生严重缺水时,禁止向锅炉内上水。

发生超压时,柴油锅炉采取按动“停炉”或“紧急停炉”按钮使燃烧器停止燃烧;而燃煤锅炉要及时扒出燃煤和向外排汽降压。

20.判断事故原因和处理事故时,要“稳、准、快”。

处理事故时禁止交接班。

及时向上级汇报。

(九)停炉

1.柴油锅炉停炉

⑴临时停炉

①按动停炉按扭,锅炉切断燃料而终止燃烧,但供水泵仍继续供水,以维持锅炉水位。

②停止对外供汽、关闭外供汽总阀门。

③锅炉保持正常安全水位。

④锅炉保持一定的压力,最低不少于0.3兆帕,以维持房内温度。

⑵紧急停炉

①按动“停炉”或“紧急停炉”按钮使燃烧器停止燃烧。

②如果是超压事故引起的停炉,要用主汽阀、安全阀、放空阀向外排汽降压。

③如果是缺水事故引起的停炉,要冲洗水位表,判断水位的真实情况,然后用“叫水”的方法判断缺水的程度,如果能叫上水来,可以先缓慢向锅炉内上水,然后再恢复燃烧。

如果叫不上水来,禁止向锅炉内上水,停止向外供汽。

④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事故没处理完,不得进行交接班。

⑶长期停炉

①按动停炉按钮,锅炉即被切断燃料而终止燃烧,锅炉内维持正常水位,排汽泄压。

②待炉温降低至70℃~80℃以后,放净锅炉本体内,软水罐、生水罐、水处理设备,各种水泵等处积水,以免冻坏设备。

(水处理树脂罐必须防冻)

③拆除各部位管线,做好回收准备。

2.燃煤锅炉停炉

⑴临时停炉(压火停炉)

①停炉之前要冲洗水位表1次。

各排污阀排污1次,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

②先停鼓风机,后停引风机。

停止对外供汽、关闭外供汽总阀门。

③用湿煤进行压火。

关闭灰门、炉门。

④锅炉保持一定的压力,最低不少于0.4兆帕,以维持房内温度。

⑤恢复燃烧之前,一定要进行自然通风,打开炉门和烟道挡板,通风5-10分钟,排除炉内的可燃性气体,不可直接启动引风机和鼓风机、灰门,防止炉膛爆炸。

⑥自然通风结束之后,可先启动引风机,后启动鼓风机,恢复正常燃烧和供汽。

⑵紧急停炉

①停止燃料供给,先停鼓风机,后停引风机,停止向外供汽。

②迅速扒出正在燃烧的煤或用湿煤压火,禁止向炉膛内浇水。

③如果是超压事故引起的停炉,要用主汽阀、安全阀、放空阀向外排汽降压。

④如果是缺水事故引起的停炉,要冲洗水位表,判断水位的真实情况,然后用“叫水”的方法判断缺水的程度,如果能叫上水来,可以先缓慢向锅炉内上水,然后再恢复燃烧。

如果叫不上水来,禁止向锅炉内上水,停止向外供汽。

⑤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事故没处理完,不得进行交接班。

⑶长期停炉

①停止燃料供给,先停鼓风机,后停引风机,放汽泄压。

②待炉温降低至70℃~80℃以后,放净锅炉本体内,软水罐、生水罐、水处理设备,各种水泵等处积水,以免冻坏设备。

(水处理树脂罐必须防冻)

③拆除各部位管线,做好回收准备。

(十)交接班制度

1.交接内容

⑴接班司炉工在规定时间提前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

⑵交接班人要一道按照巡回检查逐点项进行检查交接,如保证有足够的水量;锅炉压力和水位正常;炉膛内燃烧稳定,各种设备运转正常;锅炉各附件(管道、阀门、仪表)安全灵敏、可靠;锅炉房清洁、整洁、照明良好;交接班记录、锅炉运行记录、燃油(煤)消耗记录填写认真准确。

⑶交接燃料、盐及水情况。

⑷交接上一班时发生的特殊情况。

⑸交接上一班的操作记录情况。

⑹所用工具及消防器材。

2.不准交接班标准

⑴不交接酒后上岗人员。

⑵不交接神智不清,精神状态不良人员。

⑶不交接发现问题,正在检查分析事故原因中(当班不准下班)。

⑷对以上不准交接班中的任何一项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解决。

(十一)巡回检查制度

1.锅炉房内、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排污阀、给水泵、水处理设备、燃烧设备、电控箱、配电盘等各附属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2.井场供热系统,各阀门、阀汽头、管线是否好用,无冻结,不刺不漏,毛毡绑扎良好。

3.锅炉软件管理,各种记录准确,无错记漏记或超前记录。

4.所用工具是否齐全,消防器材完好。

四、明确责任,严格考核

(一)锅炉作为设备管理中的特殊设备,使用中的事故将按照《钻井二公司设备管理制度》中“第七章:

设备事故管理”的规定进行严格考核。

(二)锅炉房内设备及锅炉附件,双方清点交接,签字生效,发生损坏或丢失,按损失情况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

(三)锅炉房及内外所有设备、零部件在搬迁、使用过程中的损坏,如吊装、拉运、摆放、碰撞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损坏,根据损坏程度及经济损失情况,给予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罚,修理费由责任单位支付。

(四)必须使用合格的软化水,如发现使用生水,造成锅炉结垢或引发事故,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五)锅炉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事故,由公司专业管理部门组织双方及公司装备科、质量安全环保科、生产协调科等有关部门共同鉴定、裁决,分清责任。

五、附则

(一)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钻井二公司锅炉管理规定》(钻二〔2009〕23号)废止。

(二)本规定由钻井二公司装备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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