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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充墙砌体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填充墙砌体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6.1总则

6.1.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采用普通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砌筑填充墙砌体工程。

6.1.2参考标准与规范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3)《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l3545—92;

(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T11968—1997;

(5)《轻集料混凝土空心小型砌块》GB/T15229—2002;

(6)《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

(7)《建筑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第二版)。

6.2术语、符号

6.2.1术语

1)烧结空心砖(firedhollowbrick)

由黏土、页岩、煤矸石为主要原料,经过焙烧而成的空心且主要用于非承重部位的外形尺寸符合规定的砖。

(2)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1ightmaterialconcreteminitypeairblock)

以浮石、火山渣、煤渣、自然煤矸石、陶粒为粗骨料制作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简称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6.2.2符号

(1)MU—表示砌筑块材的强度等级。

(2)M—表示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

(3)Mb—表示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

6.3基本规定

6.3.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日期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应按试验结果使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6.3.2水泥应按品种、强度等级、出厂日期分别堆放,并保持干燥。

6.3.3砂中不得含有有害杂物。

砂的含泥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

(2)对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

(3)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6.3.4拌制砂浆用水宜采用饮用水。

当采用其它来源水时,水质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6.3.5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型式检验报告。

6.4普通砖墙填充砌体工程

6.4.1施工准备

6.4.1.1技术准备

(1)普通砖墙填充砌体施工前,应认真熟悉图纸,核实门窗洞口位置及洞口尺寸,明确预埋、预留位置,算出窗台及过梁顶部标高,熟悉相关构造及材料要求。

(2)外墙饰面为块料面层时,应对窗间墙尺寸进行预排砖核算,经技术核定可适当调整窗间墙的砌筑宽度(高度)使饰面砖达到整砖镶贴的装饰效果。

(3)根据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确定填充墙体构造柱位置及墙梁标高尺寸。

(4)使用经过校验合格的监视和测量工具。

(5)填充墙砌体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应结合设计图纸及实际情况,编制出专项施工技术交底。

(6)制定该分项工程的质量目标、检查验收制度等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

6.4.1.2材料要求

(1)普通砖:

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规格尺寸应一致,质量等级应符合标准要求。

进场时,应有出厂合格证。

(2)水泥:

一般采用32.5级矿渣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复合硅酸盐水泥,应有出厂质量证明。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强度、安定性进行复检。

如遇水泥强度等级不明或出厂时间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查试验,并按试验结果使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砂:

1)一般用中砂,过5mm孔径筛子,并不应含有杂物。

2)砂含泥量,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对强度等级

3)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4)掺合料:

选用石灰膏、粉煤灰、磨细生石灰粉等。

1)水泥混合浆,不得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和消石灰,生石灰熟化时不得少于7d。

2)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5)水:

拌制砂浆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6)其它材料:

1)墙体拉结钢筋,预埋于构造柱内的拉结钢筋要事先下料,放置于作业面随砌随用。

框架拉结钢筋要事先预埋在结构墙柱中,砌筑前焊接接长。

如果采用后置式与结构锚固,要进行拉拔强度试验。

2)门、窗洞口木砖事先制作,并进行防腐处理。

3)门、窗及洞口预制钢筋混凝土过梁,按设计要求专人预制,按规格、尺寸堆放。

6.4.1.3主要机具

(1)机械设备:

砂浆搅拌机,电子秤或磅秤、手推车或翻斗车、吊斗、砖笼等。

(2)工具:

胶皮管、筛子、铁锹、半截灰桶、喷水壶、托线板、线坠、水平尺、小白线、瓦刀、砂浆试模、百格网、钢尺、皮数杆、砂浆稠度仪等。

6.4.1.4作业条件

(1)基础、主体结构等相关部分施工完毕,已经有关部门验收认可。

(2)弹出楼层轴线或主要控制线,经复核,办理相关手续。

(3)根据统一标高控制线及窗台、窗顶标高,预排出砖砌块的皮数线,皮数线可划在框架柱上,并标明拉结筋、圈梁、过梁、墙梁的尺寸、标高,皮数线经技术质检部门复核,办理相关手续。

(4)根据最下面第一皮砖的标高,拉通线检查,如水平灰缝厚度超过20mm,先用C15以上细石混凝土找平。

严禁用砂浆或砂浆包碎砖找平,更不允许采用两侧砌砖,中间填芯找平。

(5)构造柱钢筋绑扎,隐检验收完毕。

(6)砌筑砂浆配合比经有资质的试验部门试配确定,有书面配合比试配单。

在施工现场根据砌体方量准备好取样砂浆试模。

(7)框架外墙施工时,外防护脚手架应随着楼层搭设完毕,墙体距外架间的间隙应水平防护,防止高空坠物。

内墙已准备好工具式脚手架。

6.4.1.5施工组织及人员准备

(1)砌体工程施工前配备专业的施工工长(分项工程主要责任人)负责砌体工程的施工任务的划分、人员的安排、现场安全文明管理。

(2)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旁站监督检查,进行质量验收,对满足质量要求的部位进行标识。

(3)班组砌筑工人要求中、高级工不少于70%。

6.4.2质量、安全与环境保护控制要点

6.4.2.1材料的关键要求

(1)普通砖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尺寸一致,并确保尺寸相近的块材砌筑在同一墙面,保证墙体棱角分明、观感一致。

(2)填充墙砌体施工时,块材的湿润程度应符合规范及施工要求。

(3)砌筑砂浆配制要符合《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CJ98—2000,砂浆的抗压强度应符合评定标准。

(4)消石灰粉不得直接用于砌筑砂浆中。

生石灰熟化成石灰膏时,应用孔径不大于3mm×3mm的网过滤,熟化时间不得少于7d。

磨细生石灰的熟化时间不得少于2d。

(5)砌筑砂浆中掺入的砂浆外加剂,应具有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该产品的砌体强度型式检验报告,并经砂浆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4.2.2技术关键要求

(1)砌筑砂浆的配合比设计必须符合《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行业标准。

(2)墙体必须设置皮数杆,带线作业。

并进行严格的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3)填充墙体和框架柱间有可靠的拉结,砖墙与混凝土连接处砂浆应嵌填密实,防止通缝,使外墙产生渗水。

(4)砖砌筑到框架梁或板底时,要留一定空隙,停止7d施工,使墙体砂浆达到一定强度、沉降稳定后,再施工斜砌砖。

补砌砂浆要挤压饱满。

防止墙体产生裂缝。

(5)砌筑构造柱时,马牙槎按规范留设。

拉结筋应按规范要求埋设于墙体灰缝中,拉结筋在构造柱中按设计要求确保可靠的锚固长度。

构造柱混凝土应浇筑密实。

6.4.2.3质量关键要求

(1)原材料必须逐车过磅,计量准确,搅拌时间要达到规定的要求,砂浆试块应有专人负责制作与养护。

(2)排砖时必须把立缝排匀,砌完一步架高度,每隔两皮砖在丁砖立楞处用托线板吊直弹线,二步架往上继续吊直弹粉线,由底往上所有七分头的长度应保持一致,留设上层窗口必须同下层窗口保持垂直。

(3)立皮数杆要保持标高一致,盘角时灰缝要掌握均匀,砌砖时准线要拉紧,防止一层线松,一层线紧。

(4)排砖时,为了使窗间墙、垛排成好活,把破活排在中间或不明显位置,在砌过梁上第一行砖时,不得随意变活。

(5)舌头灰刮尽,保持墙面整洁;正确排砖,半头砖分开使用,避免造成通缝;准确标高及平直度,防止墙背面偏差过大,水平灰缝不平直、不均匀。

(6)构造柱砖墙应砌成大马牙槎,设置好拉结筋,从柱脚开始两侧都应先退后进,当凿深12cm时,宜上口一皮进6cm,再上一皮进12cm,以保证混凝土浇筑时上角密实,构造柱内的落地灰、砖渣杂物必须清理干净,防止混凝土内夹渣。

6.4.2.4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

(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无损,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脚手架应经检查方能使用。

砌筑时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脚手架,楼层屋盖上的盖板防护栏杆不得随意挪动拆除。

(3)在架子上砍砖时,操作人员应向里把碎砖打在架板上,严禁把砖头打向架外。

挂线用的坠砖,应绑扎牢固,以免坠落伤人。

(4)脚手架上堆砖不得超过3层(侧放)。

采用砖笼吊砖时,砖在架子或楼板上要均匀分布,不应集中堆放。

灰桶、灰斗应放置有序,使架子上保持畅通。

(5)采用内脚手架砌墙时,不得站在墙上勾缝或在墙顶上行走。

(6)起吊砖笼和砂浆料斗时,砖和砂浆不能过满。

吊臂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

(7)操作人员应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时应挂好安全网。

6.4.3施工工艺

6.4.3.1工艺流程

 

 

 

 

 

 

 

 

 

 

 

 

 

 

 

 

6.4.3.2操作工艺

(1)墙体拉结筋焊接

1)每一楼层砖墙壁施工前,必须把墙、柱上填充墙壁体预留拉结筋按规范要求焊接完毕,拉结筋每500mm高留一道,每道设2φ6钢筋长度≥1000mm,端部设90°弯钩。

单面搭接焊的焊缝长度应≥10d,双面搭接焊的焊缝长度应≥5d。

焊接不应有咬边、气孔等质量缺陷,并进行焊接质量检查验收。

2)在框架柱上采用后植式埋设拉结筋,应通过拉拔强度试验。

(2)施工放线

根据楼层中的控制轴线,事先测放出每一楼层墙体的轴线和门窗洞口的位置线,将窗台和窗顶的位置标高线标识在框架柱上。

待施工放线完成后,上报技术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墙体砌筑。

(3)基层清理

在砌筑砖体前应对墙基层进行清理,将楼层上的浮浆、灰尘清扫冲洗干净,并浇水使基层湿润。

(4)构造柱钢筋绑扎

构造柱钢筋笼可预先制作,和原结构梁上预留插筋的搭接绑扎长度满足设计要求,柱子中心线应垂直。

(5)立皮数杆、排砖

1)在皮数杆上或框架柱、墙上排出砖块的皮数及灰缝厚度,并标出窗台、洞口及墙梁等构造标高。

2)根据要砌筑的墙体长度、高度试排砖,摆出门、窗及孔洞的位置。

3)外墙第一皮砖撂底时,横墙应排丁砖,梁及梁垫的下面一皮砖、窗台等阶台水平面上一皮砖应用丁砖砌筑。

(6)砖墙砌筑

1)砌筑砂浆要求:

①砂浆的配合比应用重量比,计量精度为:

水泥、有机塑化剂和冬期施工中的掺用的防冻剂等配料精度土2%,砂及掺合料土5%。

砂应计入其含水量对配料的影响。

②水泥及水泥混合砂浆搅拌时间不少于2min;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3min;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必须采用机械搅拌。

搅拌时间,自投料完算起为3~5min。

③水泥砂浆的最小用量不宜小于200kg/m;水泥混合砂浆中水泥和掺加料总量宜为300~350kg/m

④砂浆的分层度不应大于30mm,砂浆的稠度宜为70~90mm。

⑤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或水泥混合砂浆一般应在拌合后3~4h内用完,气温在30℃以上时,应在2~3h内用完,严禁使用已硬化或过夜砂浆。

⑥墙砌体采用铺浆砌筑法时,应在铺浆后,立即砌筑,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2)砖应提前1~2d浇水湿润,湿润程度达到水浸润砖体15mm为宜,含水率为10%~15%;灰砂砖、粉煤灰砖含率宜为5%~8%。

不宜在砌筑时临时浇水,严禁干砖上墙,严禁在砌筑后向砖墙冲水。

冬期施工防止砖块浇水形成薄冰。

3)挂线:

砌筑一砖厚以下混水墙时,宜采用单面外手挂线,可照顾砖墙两面成平整。

砌筑一砖半厚以上者,必须双面挂线。

如果长墙几个人同时砌筑共享一根通线,中间应设支线点,小线要拉紧,每层砖都要穿线看平,使水平缝均匀一致,平直通顺。

4)砌砖:

①组砌方法:

普通砖墙厚度在一砖以上可采用一顺一丁、梅花丁或三顺一丁的砌法。

砖墙厚度3/4砖时,采用两平一侧的砌法,弧形墙可采用全丁的砌法。

②砖体砌筑必须内外搭砌,上下错缝,灰缝平直,砂浆饱满。

砌砖采用“四一”或铺浆法砌筑,并随手将挤出的砂浆刮去。

通过对砖的挤揉使砂浆进入砖竖缝内,并使砂浆粘结饱满,增加砖体间的粘结能力。

操作时要经常进行自检,如有偏差,应随时纠正,严禁事后采用撞砖纠正。

③砖缝宽度:

墙体砌筑灰缝应横平竖直、上下错位1/2砖搭砌。

水平灰缝厚度为8~12mm,确保灰缝砂浆粘结饱满度达80%以上。

竖向灰缝宽度应控制在8~12mm,在水平铺灰时,竖缝要添灰堵实,不产生透缝现象。

④砖墙砌筑时除设置构造柱的部位外,墙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⑤墙体一般不留槎,如必须留置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烧结普通砖砌体的斜槎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施工中不能留成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于墙中引出直凸槎(抗震设防地区不得留直槎)。

直槎墙体每间隔高度≤500mm,应在灰缝中加设拉结钢筋,拉结筋数量按每12mm墙厚放置一根奶的钢筋,埋入长度从墙的留槎处算起,两边均不应小于500mm,末端应有90°弯钩;拉结筋不得穿过烟道和通气道。

⑥砌体接槎时,必须将接槎处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应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⑦木砖预埋:

木砖经防腐处理,木纹应与钉子垂直,埋设数量按洞口高度确定;洞口高度≤2m时,每边放2块,高度在2~3m时,每边放3~4块。

预埋木砖的部位一般在洞口上下四皮砖处开始,中间均匀分布或按设计预埋。

⑧砖墙勾缝:

清水墙砌筑应随砌随划缝,划缝深度按图纸尺寸要求进行;如图纸没有明确规定时,一般深度为6~8mm,缝深浅应一致,清扫干净。

砌体应保证灰缝平直,宽度、深度均匀,颜色一致,砌混水墙应随砌随将溢出砖墙面的灰迹块刮除。

⑨设计墙体上应预埋、预留的构造,应随砌随留、随复核,确保位置正确构造合理。

(7)构造柱

1)构造柱的截面尺寸一般为240mm×240mm,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二退二进,并沿墙高每500mm设2φ6拉结筋,钢筋端部设90°弯钩,深入墙内不宜小于1000mm。

拉结筋应事先放在砌筑操作现场,保证随用随拿。

拉结筋应靠构造柱纵筋内边穿过。

2)马牙槎边缘对挤揉出来的砂浆应用工具随手清除,防止凸出的砂浆“吃”进构造柱内。

根部的落地灰、碎砖块等杂物应及时清除。

3)支设构造柱模板时,宜采用对拉螺栓式夹具,为了防止模板与砖墙接缝处漏浆,宜用双面胶条粘结。

构造柱模板根部应留垃圾清扫孔。

4)在浇灌构造柱混凝土前,必须向柱内砌体和模板浇水润湿,并将模板内的落地灰清除干净,先注入适量水泥砂浆,再浇灌混凝土。

振捣时,振捣器应避免触碰砖墙,严禁通过砖墙传振。

(8)空斗砖墙砌筑:

1)空斗墙仅适用于一砖墙,采用平砌和侧砌相结合,依其立面的砌筑形式,有一斗一卧、二斗一卧、三斗一卧、全斗等四种砌法。

2)空斗砌砖宜采用满刀灰法。

应用整砖砌筑,砌筑前应试排,不够整砖处,可加砌斗砖,不得砍凿斗砖。

3)空斗墙中留置的洞口,必须在砌筑时留出,严禁砌完后再行砍凿。

4)砖墙最低的三皮和最顶的两皮应砌实心砖墙。

外墙阴阳转角、丁字墙接头、门窗立边。

过梁、宽lm以内的窗间墙、预埋件、框架拉墙筋连接处及安装卫生器具等的边缘部分应砌

筑实心砖墙。

6.4.4质量标准

6.4.4.1一般规定

(1)蒸压灰砂砖和蒸压粉煤灰砖不得用于长期受热200℃以上、受急冷急热和有酸性介质侵蚀的部位。

(2)砌筑时,砖应提前1~2d浇水湿润。

烧结普通砖、多孔砖含水率宜为10%~15%,灰砂砖、粉煤灰砖含水率宜为5%~8%。

(3)当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4)砖墙中的洞口、管道、沟槽和预埋件等,宽度超过300mm的,应砌筑平拱或设置过梁。

(5)砖砌平拱过梁的灰缝应砌成楔形缝。

灰缝的宽度,在过梁底面不应小于5mm;在过梁顶面不应大于15mm。

拱脚应伸入墙内不少于20mm,拱底应有1%的起拱。

(6)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应在灰缝砂浆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50%时,方可拆除。

(7)施砌的蒸压(养)砖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8)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9)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6.4.4.2主控项目

(1)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

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砖15万块为一验收批,抽检数量为一组。

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试块应不少于3组。

检验方法:

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2)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

抽查数量:

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

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

每处检测3块砖,取其平均值。

(3)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抽查数量:

每检验批抽20%接槎,且不少于5处。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4.4.2的规定。

6.4.4.3一般项目

(1)普通砖墙填充砌体一般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6.4.4.3的规定。

 

 

 

 

 

(2)填充墙砌体留置的拉结钢筋或网片的位置应与块体皮数相符合。

拉结筋应置于灰缝中,埋置长度就应符合设计要求,竖向位置偏差不应超过一皮高度。

抽检数量:

在检验批中抽检20%,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

观察和用尺量检查

(3)填充墙砌筑时应错缝搭砌。

竖向通缝不应大于2皮。

(4)填充墙砌体的灰缝厚度和宽度应为8~12mm。

抽检数量:

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抽检10%,且不应少于3处。

检验方法:

用尺量检查5皮砖的高度和2m砌体长度折算。

(5)墙体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的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7d后,再将其补砌挤紧。

抽检数量:

每验收批抽10%填充墙片(每两柱间地填充墙为一墙片)且不应少于3片墙。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6.4.4.4资料核查项目

(1)水泥、砖等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要求为按批量出厂的原件。

(2)水泥、砖等主要材料的进场按批量的见证取样单及复检试验报告。

(3)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及砂浆试块强度检验报告。

(4)施工隐蔽记录及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6.4.4.5观察检查项目

(1)砖砌体组砌方法正确,木砖埋设、过梁安装或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2)填充墙砌体灰缝横平竖直、砂浆饱满,不得有瞎缝、假缝、透明缝,墙面清洁。

(3)清水墙砖缝深浅均匀、颜色一致,墙面清洁干净。

(4)框架梁或板下补砌斜砖施工方法正确,无明显裂缝。

墙体与框架柱或墙连接处砂浆竖缝填嵌饱满。

(5)抗震构造柱、墙体拉结筋、墙梁等设置正确,墙体留槎、洞口等留设正确。

(6)墙体脚手眼留设正确,堵孔密实。

6.4.5成品保护

(1)砌筑好的砖墙,不得碰撞撬动,否则应重铺砂浆砌筑。

(2)洞口、管道、沟槽等应事先预留预埋,防止砌后剔凿。

(3)运料、卸料、翻架子等,防止碰撞墙面及门窗洞口。

(4)墙体拉结筋、抗震构造柱钢筋及各种预埋件,暖卫、电气管线等,均应注意保护,不得任意拆改或损坏。

(5)墙体砌筑后,砂浆达到一定的强度后才能支设构造柱、过梁模板。

(6)浇灌构造柱及过梁混凝土时,不能撬动或碰撞墙体,防止砖体松动。

(7)雨期施工收工时,应覆盖砌体,以防雨水冲刷。

6.4.6安全环保措施

(1)砖砌体施工脚手架要搭设牢固。

(2)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应在灰缝砂浆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50%时,方可拆除。

(3)外墙施工时,必须有外墙防护及施工脚手架,墙与脚手架间的间隙应封闭防高空坠物伤人。

(4)严禁站在墙上做划线、吊线、清扫墙面、支设模板等施工作业。

(5)在脚手架上,堆放普通砖不得超过2层。

(6)操作时精神要集中,不得嬉笑打闹,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7)现场实行封闭化施工,有效控制噪声、扬尘、废物、废水等排放。

6.4.7季节性施工措施

6.4.7.1冬期施工措施

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时,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

(1)砌筑前,应清除块材表面污物、冰霜等。

遭水浸冻后的砖或砌块不得使用。

(2)石灰膏、电石膏等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方可使用。

(3)拌制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冰块和大于l0mm的冻结块。

(4)冬期施工不得使用无水泥配制的砂浆;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

(5)拌合砂浆宜采用两步投料法。

水的温度不得超过80℃;砂的温度不得超过40℃。

(6)砌体用砖或其它块材不得遭水浸冻;气温低于0℃以下,砖可不浇水湿润,但必须增大砂浆稠度。

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建筑物,普通砖无法浇水湿润时,如无特殊措施,不得砌筑。

(7)掺砌筑砂浆防冻剂时,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8)新砌砌体每日砌筑后,应使用保温材料覆盖,砌筑表面不得留有砂浆。

在继续砌筑前,应扫净砌筑表面,然后再施工。

(9)冬期施工砂浆试块的留置,除应按常温规定要求外,尚应增留不少于1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测试检验28d强度。

6.4.7.2雨期施工措施

(1)雨期施工时,砂浆稠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外露砌体每日砌筑的高度不宜超过1.2m,并应覆盖保护,以防雨水冲刷。

6.4.8质量记录

(1)砂浆配合比设计检验报告单。

(2)砂浆强度检验报告单。

(3)水泥检验报告单。

(4)砖检验报告单。

(5)砂检验报告单。

(6)填充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6.5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填充砌体

6.5.1施工准备

6.5.1.1技术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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