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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期末复习指导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指导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文法导学中心

适用范围:

试卷代号为6135的成专考生。

一、课程考核说明

1、考核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能熟练掌握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领域主要的法律适用规则及其适用的法律,能对一般的案例进行分析。

面授教师在讲授该课程时,应力求使之系统化,并通过案例分析来讲解基本的概念和规则。

学生在学习本课程时,要仔细听取面授教师的讲授,并注意阅读参考教材和其它相关资料,扩大知识面,加深对本课程内容的理解。

2、考核对象:

专科法律专业。

3、考核时间:

120分钟。

4、命题依据:

依据教材、下发的教学实施意见、复习指导和综合练习题。

5、考试要求:

考试主要是考察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基本方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在能力层次上,从了解、掌握、重点掌握三个角度来要求。

了解是要求考生对课程的基本知识和相关知识有所了解;掌握是要求考生对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不仅要知道是什么,还要知道为什么,重点掌握要求考生能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根据所提出的问题,正确地分析和解答思考题。

6、题的类型和结构:

类型分为六类。

即单项选择题(20分),多项选择题(20分),简答题(20分),论述题(20分)案例(20分)

其它:

从题型可以看出,《国际私法》的考试题注重客观性命题,即着重考察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掌握,量较大,面较宽,题量分散是其特点。

同学们在学习和复习时请注意全面掌握。

书本外的补充知识原则上不做考试要求。

二、复习重点

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论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

了解和掌握国际私法的渊源和基本原则。

理解国际私法学。

掌握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以及它的范围和定义,从宏观上对国际私法这门学科有一个概括的认识,为以后各章节的深入学习打下基础。

第二章国际私法发展史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

了解国际私法学说的发展历史。

理解国际私法的理论及各种学说。

掌握法则区别说,法律关系本座说,政府利益分析说。

第三章冲突规范

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的主要规范,需重点讲授与学习。

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必须

掌握冲突规范的结构和类型,准据法的概念及其确定,以及识别的概念。

]

第四章冲突规范适用过程中的法律制度

本章所述几种制度,是冲突规范在适用中逐渐形成的,在实践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

掌握反致、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法律制度以及外国法内容的确定,并充分认识它们各自的作用。

第五章涉外民事关系的主体

了解外国人的民事待遇制度和国家参加国际民事活动的法律地位。

理解法人国籍及属人法的一般法律制度。

掌握自然人国籍、住所、能力的法律适用原则。

第六章法律行为和代理

了解法律行为的概念和形式要件,涉外代理的概念

掌握法律行为形式要件的准拒法确定原则,代理制度中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和各种法律关系中准拒法的确定,《代理法律适用公约》的内容。

第七章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

理解涉外物权的法律冲突及其法律适用,能够应用本章的理论解决司法实践中产生的涉外纷争。

掌握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有关内容,

第八章涉外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了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

理解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及其法律适用。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主要内容。

第九章涉外合同之债的一般法律适用原则

理解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冲突及其解决途径,

掌握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原则和我国对此的立法和实践,能够应用本章的理论解决司法实践中产生的涉外纷争。

第十章几种具体合同的法律适用

了解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和国际劳务合作合同的冲突法制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及支付方式的法律适用。

理解国际投资合同及其法律适用原则,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和国际贸易支付中的票据制度和法律适用。

第十一章涉外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理解侵权行为之债的概念。

掌握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原则以及海上侵权行为之债,空中侵权行为之债,产品责任等三种特殊类型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原则。

能够运用本章的理论解决司法实践中产生的涉外纷争。

第十二章涉外婚姻家庭的法律适用

了解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及监护与抚养的法律适用原则。

掌握涉外婚姻,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和法律适用。

能够运用本章的理论解决司法实践中产生的涉外纷争.。

第十三章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

理解关于继承的三个国际公约的主要内容和无人继承财产的法律适用原则。

掌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中的冲突法制度。

能够应用本章的理论解决司法实践中产生的涉外纷争。

第十四章国际民事诉讼程序

国际民事诉讼是解决涉外民事纠纷的主要途径。

通过本章学习,要理解国家在参与国际民事活动中的特殊诉讼地位。

了解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

掌握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中的管辖权制度,以及司法协助的概念、范围、内容和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等法律制度。

尤其是我国关于这方面的立法,更是应必须掌握的内容。

第十五章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商事仲裁是解决涉外商事纠纷的主要途径之一,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

了解仲裁机构,仲裁程序等内容。

理解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仲裁协议、承认与执行等基本问题,

掌握我国的仲裁立法和规则。

三.练习

1.国际私法上规定最惠国待遇的目的在于

A.保证外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B.保证本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C.保证与本国有最惠国条约关系国家的外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D.保证外国人与外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确定合同准据法最基本的学说是

A.意思自治说C.客观标志说

B.最密切联系说D.特征性履行说

3.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A.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

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

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4.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A.反致B.转致C.间接反致D.循环反致

5.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

A.具有美国国籍B.具有日本国籍C.具有中国国籍D.不具有国籍

6.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是

A.投资国的法律B.文明国家的法律

C.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国家的法律D.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产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也不论财产位于何国,其继承都适用一个统一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同一准据法,这种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方法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

A.单一制B.区别制C.分割制D.联合财产制

8.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

A.鲍富莱蒙离婚案B.贝科克诉杰克逊侵权案

C.福果继承案D.特鲁弗特继承案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第2款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

”这条规定表明,我国

A.采用反致B.不采用反致C.采用转致D.采用循环反致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

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

A.行为地法B.船舶所有人国籍国法

C.船旗国法D.船舶所在地法

11.国际私法主要解决

A.区际法律冲突B.时际法律冲突

C.人际法律冲突D.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

12.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

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

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

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

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

13.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A.成文法B.判例法C.学说法D.成文法与学说法并存

14.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起始于

A.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B.1794年《普鲁士法典》

C.1804年《法国民法典》D.1898年《日本法例》

15.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

A、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直接规定

B、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规定

C、单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D、双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16.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

A.范围B.系属C.连接点D.准据法

17.法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德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

两国都认为本国指定的法律包括冲突规范在内。

假设一德国公民死于法国并在法国留有不动产,为此不动产继承发生争讼,会产生

A、在法国起诉会发生反致

B、在德国起诉会发生反致

C、在任何一国起诉都不会发生反致

D、在任何一国起诉都会发生反致

18.采用血统原则确定子女国籍国家的夫妇在采用出生地原则确定子女国籍的国家生一子女,该子女一出生,就

A.具有双重国籍B.无国籍

C.具有父之国籍D.具有母之国籍

19.解放初期,我国对在华外资企业国籍的认定采用

A.资本控制说B.登记地说C.法人国籍说D.法人住所地说

20.在物权关系上,主张动产和不动产一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始于

A.13世纪B.17世纪C.18世纪D.19世纪

21.既得权说是()提出来的。

A.巴托鲁斯B.杜摩兰C.戴西D.库克

22.卡弗斯提出了

A.政府利益说B.最密切联系说C.国际礼让说D.结果选择说

23.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

A.侵权行为B.侵权行为地C.侵权行为法律D.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24.在原则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这条冲突规范是

A.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型冲突规范D.重叠型冲突规范

25.最惠国待遇是指施惠国给予受惠国或与之有确定关系的人或事的待遇不低于给予

()或与之有同于上述关系的人或事的待遇。

A.受惠国B.第三国C.同盟国D.其他国家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条第2款规定:

“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是我国给予外国人()的规定。

A.国民待遇B.最惠国待遇C.普遍优惠待遇D.不歧视待遇

27.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国籍的确定方法是

A.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其国籍

B.以当事人住所地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

C.由法院确定当事人的国籍

D.以内国国籍为其国籍

28.我国对外国法人确定其国籍的标准是

A.法人住所地B.法人管理中心所在地

C.法人主要营业所所在地D.法人注册登记地

29.《专利合作条约》规定专利申请案实行“早期公布”的办法,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案()内予以公布。

A.4个月B.6个月C.12个月D.18个月

30.指出下列合同中哪一类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

A.国际货物销售合同B.国际知识产权转让合同

C.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D.国际保险合同

多项选择

1.1985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规定国际货物销售合同适用的法律可以是

A.合同当事人双方选择的法律

B.当事人没有选择准据法时,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设有营业所国家的法律

C.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适用买方订立合同时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D.在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的准据法时,如果合同明显地与B、C国家的法律以外的另一法律具有更密切的联系,则合同受该另一国的法律管辖

2.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

A.国内立法B.国内判例C.国际条约D.国际惯例

3.广义的反致包括

A.循环反致B.间接反致C.狭义反致D.转致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条规定:

“当事人规避我国()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A.任意性B.强制性C.规范性C.禁止性

5.下列物权关系中哪些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解决

A、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

B、物权的保护方法

C、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

D、与人身关系密切的动产问题

6.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否认社会主义国家国有化法令域外效力的主要理由有

A、对私有财产实行国有化违反社会公共秩序

B、把国有化法令识别为具有刑罚性质

C、主张事实国有化

D、以物权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拒决国有化法令的适用

7.《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调整的货物买卖关系有

A、供私人和家庭使用货物的买卖

B、以拍卖方式.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进行的买卖

C、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买卖

D、船舶.飞机或电力的买卖

8.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各国一般主张适用

A.当事人国籍国法B.碰撞发生地法C.法院地法D.船旗国法

9.对婚姻形式要件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

A.婚姻举行地法B.当事人本国法

C.以婚姻举行地法为原则,当事人属人法为例外

D.以当事人属人法为原则,婚姻举行地法为例外

10.我国法律禁止我国()与外国人结婚。

A、现役军人.公安人员

B、外交人员.国家机关机要人员.掌握国家重大机密的人员

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D.正在接受教养和服刑的人员

11.国际私法的范围应包括

A.冲突规范

B.统一实体规范

C.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12.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

各国一般采取()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A.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

B.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

C.当事人协商确定准据法

D.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

13.识别产生的原因有

A、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了不同的性质

B、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

C、与案件有关国家之间,一国法律上的概念是另一国家法律上所没有的

D、受案法院法官对同一事实情况依与案件有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解释

14.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

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

A.依法院地法识别B.依准据法识别

C.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D.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

15.国际上确定法人国籍所依据的标准主要有

A.法人成立地B.法人管理中心所在地

C.法人主要营业所所在地D.以法人资本控制人的国籍为法人的国籍

16.法人属人法通常适用于()等事项。

A.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B.法人的设立与解散

C.法人的内部关系D.法人代表的权限

17.一国法人到外国进行经济活动,须经外国认许。

各国采用的认许制度有

A.特别认许制B.一般认许制

C.相互认许制D.分别认许制

18.物之所在地法决定

A、外国法人财产清算法律适用问题

B、物权客体范围

C、物权的种类和内容

D、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19.《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确立的著作权保护原则有

A.国民待遇原则B.自动保护原则

C.独立保护原则D.最低限度保护原则

20.“双国籍国民待遇”中的双国籍是指

A.出版单位的国籍B.销售单位的国籍

C.作者的国籍D.作品的国籍

21.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主要有

A.意思自治说B.客观标志说

C.合同自体法说D.最密切联系说

22.最密切联系原则可以适用于

A.涉外侵权关系B.夫妻财产关系

C.合同关系D.国际民事诉讼关系

23.我国法律把()都视为侵权行为地。

A.侵权行为实施地B.侵权结果发生地

C.侵权行为预谋地D.与侵权行为有关的地方均作为侵权行为地

24.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

A.决定物权客体的范围

B.决定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

C.决定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与区分

D.决定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25.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有

A.我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

B.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双边协定

C.根据互惠原则适用的相关法律

D.我国有关国内立法

26.对婚姻实质要件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

A.婚姻举行地法B.当事人人本国法

C.当事人住所地法D.以婚姻举行地法或属人法为主兼采有关国家的法律

27.我国加入《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时提出声明,反对采用()方式在我国境内送达法律文书。

A.中央机关送达B.邮寄送达

C.司法官员直接送达D.案件关系人直接送达

28.我国法律规定司法协助的内容包括

A.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的送达B.调查取证

C.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D.协助当事人之间进行和解

2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我国法院享有专属管辖的案件有

A.不动产纠纷案件港口

B.作业中发生纠纷的案件

C.遗产继承纠纷案件

D.中外合资企业合同、中外合作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案件

30.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的内容包括

A.司法文书送达的豁免B.司法管辖的豁免

C.诉讼程序的豁免D.强制执行的豁免

 

简答

简述涉外民事关系的特征。

当事人选择处理涉外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什么是最密切联系的原则?

我国关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民事行为能力法律适用的规定

简述反致产生的原因与条件

法人国籍确定的依据

冲突规范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简述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的意义。

论述

论意思自治原则

我国关于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法律适用的规定

论系属公式

 

案例分析

1、德国人毛雷尔到上海某大学任教。

任教期间与在该大学任教的中国籍女教师结婚。

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和等因素,毛雷尔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起诉后。

毛雷尔任教期满,准备回国。

毛雷尔向法院提出,委托同在该校任教的德国籍教师或委托德国驻上海领事馆领事代理诉讼。

问:

外国公民、外国领事是否可以在中国法院担任本国公民的诉讼代理人?

2、某夫妻二人均为中国公民,婚后旅居阿根廷。

因发生婚姻纠纷,阿根廷法律又不允许离婚,夫妻二人于1984年按阿根廷法律规定的方式达成长期分居协议,并请求中国驻阿根廷大使馆领事部予以承认和协助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就该案给我国驻阿根廷大使馆领事部的复函指出:

我国驻外使馆办理中国公民间的有关事项应当执行我国法律,该分居协议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故不能承认和协助执行。

该分居协议系按照阿根廷法律允许的方式达成的,故只能按照阿根廷法律规定的程序向阿根廷有关方面申请承认。

如果当事人要想取得在国内离婚的效力,必须向国内原婚姻登记机关或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申办离婚手续。

问:

请用国际私法理论解释我国为什么不承认和协助执行王、杨二人达成的分居协议。

3、中国公民王华石与中国公民付春花1987年在北京结婚,1989年生有一子。

1990年,王华石自费到美国留学,1996年获得博士学位,后在加拿大安大略省一家公司找到工作。

1997年8月,王华石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多伦多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状由王华石的代理律师邮寄送达付春花。

王华石在离婚诉状中隐瞒了他与付春花生有一子的事实,以逃避应承担的抚养费。

在王华石赴美学习的6年多时间里,付春花既要工作,又要抚养孩子,伺候老人。

付春花还考虑到丈夫在外求学不易,节衣缩食,常给丈夫买些衣物寄去。

付春花经过咨询后,在北京市某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问:

王华石的代理律师通过邮寄的方式向付春花送达传票,该传票在我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在加拿大多伦多法院已经受理王华石离婚诉讼后,我国法院能否受理付春花的离婚诉讼?

4、日本某公司于1988年5月7日向日本专利机构提出“防眼疲劳镜片”发明专利申请。

之后,该公司于1988年10月3日以相同的主题内容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了优先权书面声明,并于1988年12月25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了第一次在日本提出专利申请的文件副本。

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7月也成功地研制出一种用于减轻因荧屏所造成眼疲劳的镜片,这种镜片和日本某公司的镜片相比,无论在具体结构、技术处理,还是在技术效果上都是相同的。

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9月10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保健镜片”的发明专利申请。

问:

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给谁?

为什么?

5、美国人司考特在其住所地燃放烟花,烟花点燃后突然改变方向,朝着站在不远的司考特的弟弟狄恩飞去,击伤其右眼。

司考特所燃放的烟花是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出口。

司考特的父母委托律师在美国得克萨斯州达拉斯地区联邦法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第一被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为代理人,以进口烟火的美国远东进口公司为第二被告,以烟火经销商为第三被告,要求赔偿损害赔偿金100万美元,并判处惩罚性赔偿金500万美元,共计600万美元。

原告认为,烟火是中国的产品,由于产品存在缺陷,具有危险性而导致被害人受到伤害。

根据美国产品责任法,产品的出口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经查,本案所涉及的烟花确系我国的出口商品,在摸清了案件主要事实及我国产品可能存在的各种缺陷的同时,也了解了美国产品责任法的有关规定。

在此基础上,我国有关部门根据事实和法律向美国法院提交了答辩。

问:

本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否应该成为被告?

本案应适用何国法为准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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