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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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

关于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

  篇一:

桐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桐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桐人口计生局[20XX]17号

  关于印发《规范行政处罚和征收自由裁量权工作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镇(街道、新区)计生办:

  现将《规范行政处罚和征收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XX年10月7日

  主题词:

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实施方案

  抄送:

嘉兴市人口计生委、市法制办、朱红副市长

  桐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20XX年10月7日印发

  规范行政处罚和征收自由裁量权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行为,合理行使行政处罚、征收自由裁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桐乡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政府令[20XX]65号)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规范行政处罚、征收自由裁量权,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切实打造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的新形象。

  二、工作任务和步骤

  通过规范行政处罚、征收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执法活动公正透明,主动接受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群众的监督,行使行政处罚、征收自由裁量权符合法律目的,符合过罚相当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行政处罚、征收程序公开、透明,保证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实施;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实现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全局动员,积极准备(20XX年7月31日前)

  1.成立局规范行政处罚、征收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及

  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

  2.召开规范行政处罚、征收自由裁量权工作专题会议,贯彻全市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

  3.制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报局党组讨论决定后,报市府法制办备案。

  全面梳理,制定标准(20XX年8月31日前)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梳理计划生育行政处罚事项,明确现行有效的常用行政处罚、征收依据,确定需要规范的自由裁量项目,制定自由裁量事项的具体裁量标准。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实际,根据《桐乡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对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征收自由裁量权的事实认定、法定情节、处罚种类、罚款、征收幅度等予以合理的细化和分解,制定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征收自由裁量基准。

  3、根据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征收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事项的具体裁量标准和裁量基准,制订《关于规范行政处罚和征收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见附件),报局党组和市政府法制办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建章立制、公布实施(20XX年9月1日至9月15日)

  1、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公开制度。

行政处罚、征收自由裁量标准确定后应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裁量结果应当允许社会公众查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2、建立行政处罚、征收自由裁量审核制度。

要加大对行政处罚、征收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审核力度,案件承办人员提出处理建议,法制机构负责审核,单位领导签发。

  3、建立重大、复杂行政处罚、征收自由裁量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对涉及行政处罚、征收自由裁量的重大、复杂案件,要进行集体讨论,共同研究决定案件的处理。

  三、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局成立由张凌云局长任组长,陈琴仙副局长任副组长,李永民、周燕群、倪金山、庄林秋、马生华、钱晶晶等同志为成员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燕群兼任办公室主任。

  精心组织,确保质量。

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梳理自由裁量项目,制定自由裁量标准,上报、编印相关材料。

如法律、法规、规章重新作出规定的,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完善。

要严格按照审查公布后的自由裁量基准规范执行,确保规范行政处罚、征收自由裁量权工作取得实效。

  明确责任,严肃纪律。

规范行政处罚、征收自由裁量权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执法形象的重要手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范围。

对实施过程中执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

《关于规范行政处罚和征收自由裁量权的若干规定》

  附件:

  关于规范行政处罚和征收自由裁量权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行政处罚类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第四节《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五节《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第二章行政征收类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章附则

  第一章行政处罚类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篇二:

附仙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

  目录

  一、仙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认真做好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1附:

仙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2

  二、仙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成立仙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4

  三、仙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制度………………5

  四、仙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公开制度……………7

  五、仙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重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案件备案制度………9

  六、仙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11

  七、仙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过错责任追究制度…………13

  八、仙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上报核准《仙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梳理细化结果》、《仙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规范行政征收自由裁量权梳理细化结果》和《仙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梳理细化结果》的请示………………………………15

  九、仙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规范行政处罚梳理细化结果…………………17

  十、仙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规范行政征收梳理细化结果…………………39十一、仙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梳理细化结果…………40

  仙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仙计生?

20XX?

28号仙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认真做好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根据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为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效果落实”,各股室、下属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本局制定的《仙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仙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仙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00九年四月九日

  抄送:

县政府法制办、县效能办,存档。

  附:

  仙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观念,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通过建章立制,推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依法、规范、合理行使,全面提高人口计生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推进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为我县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计生法治环境。

  二、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XX年3月下旬)。

完成工作方案制定、局领导在全局会议上对工作进行传达部署。

黄友土局长亲自抓,曾庆资副局长具体抓,法规股具体负责组织和落实。

  

(二)细化梳理阶段(20XX年4月)。

在梳理本局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上,把本局法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内容进行具体细化裁量,经局领导同意后,报县法制办审核。

  (三)量化确定阶段(20XX年6—7月)。

根据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裁量等级和标准等要求,尽可能细化,使标准能够执行和操作。

  (四)建立健全评议考核机制阶段(20XX年10月—11月)。

要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自由裁量权公开、行政自由裁量权审核、重大或复杂裁量事项集体讨论决定、行政执法听证、过错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和执行措施,保障行政自由裁量权合法、公正行使。

  (五)检查总结阶段(20XX年12月)。

结合本局绩效评估,对各股室、站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进行考评验收,评价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要力求准确、完整、可操作。

既要注意与县人口计生局的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相衔接,又要注意与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职权相衔接。

  

(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要坚持把握好“七项基本原则”即合法规范、公开公正、简便易行、服务群众、预防腐败、过罚相当、教罚结合,努力研究新情况、探索新问题,大胆实践,努力开拓,确保行政执法活动规范化。

  (三)法规股要按要求分步骤做好实施工作,各股、室、站要主动配合,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仙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00九年四月九日

  仙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仙计生?

20XX?

29号仙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成立仙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局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为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监督,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成立仙游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黄友土

  副组长:

曾庆资

  成员:

陈美耀张国梓林庆春陈文旺邱丽琼

  魏志东

  日常工作由法规股陈美耀具体负责。

  仙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00九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

临时机构自由裁量权领导小组通知抄送:

县政府法制科、县效能办,存档。

  篇三:

金东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规范行政处罚

  金东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规范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意见》(国人口发[20XX]67号文件)精神,根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区府办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意见的规定要求,本着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目的,结合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依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从源头上防止乱用、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树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公开、公正、公平执法的良好形象,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强化,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更加公正、公平和相对统一,权责明确、行政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机制更加完善。

  三、实施范围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规定要求和近年来我区行政执法检查的情况,下列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列入本次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规定:

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利用超声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XX年6月13日国务院令第309号)中规定: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以外的机构或者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和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买卖、出借、出租或者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的;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

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1998年9月22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号)中规定的计划生育违法行为处罚幅度都在3000元以下,自由裁量幅度较小,不列入此次规范的范围。

但是,在具体工作也要严格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征收。

  四、工作原则

  制定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实施标准,要根据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

  行使条件、运用范围、裁量幅度和实施种类等,进行合理细化和分解,作出科学、准确、详尽的规定。

  

(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罚款幅度较大的,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确定一个相对应的罚款数额、比例或倍数。

  

(二)根据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程度、不同违法行为种类和不同行为特点等情况,量罚标准可以有所区别。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了从轻、减轻处罚的,一般按最低处罚档次处罚。

  (四)行为人主动消除、减轻违法行为后果或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五)对当事人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六)同一机关对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基本相同的同类违法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量罚应基本一致。

  (七)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的申辩意见是否采纳应当说明理由。

处罚决定中从重、从轻、减轻的理由应当予以说明。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9月10日—9月底)。

建立健全区人口计生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工作。

开展对全区近两年来的案件查处情况和计划生育执法情况的调查研究。

  

(二)起草制定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原则,起草制定《金东区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指导意见》。

  (三)组织实施阶段(10月21日—11月底)。

《金东区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指导意见》组织实施,同时在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并报区法制办和监察局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区人口计生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小组,由张玉良局长任组长,朱建芬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邵妙如、王健、严艳珍组成,负责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二)狠抓贯彻落实。

局机关各科(室)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我区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工作来抓,把它作为提高全体计划生育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有效裁体,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三)强化督促指导。

区人口计生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小组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计划安排,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工作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加大考核力度,确保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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