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行业供应链.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3058992 上传时间:2022-11-17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181.3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药行业供应链.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医药行业供应链.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医药行业供应链.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医药行业供应链.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医药行业供应链.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医药行业供应链.docx

《医药行业供应链.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药行业供应链.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医药行业供应链.docx

医药行业供应链

医药行业供应链

[键入公司名称]

[键入文档标题]

黄家骏21208137

朱田田21208106

李培培21208105

陶涛21208125

蒋聪之21208136

2011/3/20

本文重点分析药品供应链中销售部分的供应链。

由于医药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笔者将从药品及医药行业特征入手,介绍我国药品供应链的组成、结构及相互之间的联系,同时介绍影响药品供应链的因素。

通过和国外药品供应链的对比,提出我国药品供应链的发展趋势。

 

1、前言

供应链是围绕核心企业,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制成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的,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

药品供应链处于医药行业中,其对象产品是药品。

因此笔者从药品和行业特征入手,解析药品供应链。

2、药品及其特殊性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及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药品除了具备一般商品的属性外,还具有以下特殊性:

(1)药品使用的专属性。

药品使用的专属性表现在对症治疗,患什么病用什么药。

处方药必须在医生的检查、诊断、指导下合理使用。

非处方药必须根据病情,或患者自我诊断、自我治疗,或在药师指导下合理选择药品,按照药品说明书、标签使用。

不同疗效的药品间不存在替代性。

(2)药品效用的两重性。

药品效用的两重性是指药品既有防病治病的一面,也具有不良反应的另一面。

管理有方,用之得当,可以治病救人,造福人类;若失之管理,使用不当,则可致病,危害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3)药品质量的绝对性。

药品是治病救人的物质,只有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合格药品并在其有效期内使用才能保证疗效。

因此,药品只有合格品和不合格品之分,不合格的药品绝对不能进入市场,而且超出有效期的药品必须销毁,不能降价销售,不可像其他商品一样可以分为一级品、二级品、次品等,而且也无有效期的严格规定。

另外,药品的真伪必须由专业人员依照法定的药品标准和检测方法进行鉴别。

一般说来,患者不具备鉴定药品的能力。

(4)药品需求的价格弱弹性。

由于人类出于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健康的追求,除非另有选择,否则对治病救人的药品,无论价格怎样,都会被接受,从而导致其价格弹性几乎为零。

(5)药品的使用权和选择权分离。

对于一般的商品,消费者既是商品的最终使用者,同时还有权决定消费何种商品,消费多少,即消费者的使用权和选择权是统一的。

鉴于药品的特殊性,对于处方药,只有医生有处方权/选择权,但医生自己不消费;患者有使用权,但其没有相应的专业能力选择使用何种药品,消费多少,从而导致药品的使用权和选择权分离。

(6)药品消费的第三方付费。

在我国,对于医保目录里的药品,药费通常由政府、企业或保险公司根据药品种类进行全额或部分支付。

药品消费的这种第三方付费形式决定了药品交易与一般商品消费的不同,因为普通商品的消费,其费用均是由消费者自身承担的。

药品的上述特殊性质,要求我们必须把药品与其他一般商品区别开来,充分考虑药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安全性、有效性和专属性。

3、医药行业的特性

药品的特殊性和我国医药行业的实际情况共同作用,决定了我国药品市场具有以下特性:

(1)买方主导性

我国药品市场形成买方市场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医药产业结构不合理,表现为制药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小、散、乱、多,市场集中度不高,企业为了积极占领和开拓市场,为销售药品和交易服务进行激烈的竞争。

二是产品结构不合理,由于我国药品主要以仿制为主且重复性较大,经常出现一种药品有几十家甚至上百家药厂生产,导致药品间的差异化小或替代品的可替代程度高、从而使得很多产品都出现供过于求的局面。

另外,尽管有些专利药品存在较少的竞争对手,但药品的最终销售仍需要终端的支持,而且存在替代治疗的药品,因此药品销售终端仍具有较强的主导地位。

三是集体购买、大批量购买的普遍性。

药品渠道的购买者主要为医院和药店:

1)医院:

医院是我国药品消费的主要场所,医院通过政府规定的招标采购制度,即医院向所有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流通企业发布所需采购的药品名单,由药厂或经销商报价,然后由医院的药事委员会进行审批来确定医院最终采购哪家药厂或经销商的产品,而药厂或经销商为了保住自己的市场,会尽量满足医院的要求并服从医院的主导地位。

2)药店:

近几年来,药店主要采用连锁经营、集团采购或药店联盟等形式来进行集体采购,通过数量上的优势来提升其与上游企业的讨价还价能力。

医院和药店的集体购买、大批量购买的普遍性进一步强化了药品市场的买方主导地位。

综上所述,正是因为上述原因,使得购买者在购买药品和交易服务时,有了更大的选择余地和更多的选择机会。

相反,作为卖方的生产经营者则处于“被支配”的地位。

(2)医生是药品消费者的全权代表

在药品消费的过程中,由于医生与医院在医疗专业知识与药品信息方面拥有天然优势,而大多数患者对相关专业知识相对匮乏,使许多患者对医生的意见具有绝对的依赖性,而且也希望获得医生的专业指导,因此医生在消费者对药品的选择和使用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成为了药品消费者的全权代表。

在发达国家,虽然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销售量已经超过了医院药房,但是大多数药品的销售还是通过医生的处方来完成的。

(3)药品市场监管的严格性和全程性

由于药品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以,国家和政府对药品市场有十分严格的监管措施,并且这种严格的监管贯穿于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各个环节。

这要求在药品销售和服务交易的过程中,必须遵循药品市场的一些特殊的规律,如在药品流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来支配药品的仓储和物流全过程,并及时跟踪和反馈药品的质量信息,包括药品的批次、生产厂家、分销企业、生产日期、有效期、储藏条件、运输条件、包装要求,特殊药品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等;根据药品的分类管理(处方药和OTC)来限制药品的销售渠道和销售模式等。

4、药品供应链的结构

4.1供应链节点主体

药品从生产到最终被消费者使用的一系列的过程中,参与了多个节点主体,其中包括:

医药行业监管部门、药品原辅料供应商、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招标中介组织、药品批发企业、药品分销商、医院、药品零售企业、合作伙伴(如第三方物流企业、银行等组织)、终端顾客(患者)。

4.2供应链结构模型

在药品供应链中,可按照发生的顺序和性质不同分为供应物流和销售物流两大环节。

供应物流是指医药生产企业之间,以原材料为对象的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信息处理等物流活动。

其特点是运输线路固定,批量大(如果采用公路运输方式,则以整车为主),频次稳定。

销售物流是指从制药企业的成品仓库送到消费者手中这一过程中,以成品药为对象,发生的运输、仓储、包装、装卸、搬运、信息处理、配送等物流活动。

从制药企业到零售终端,包含两块性质不同的运输:

干线运输和区域配送。

考虑到药品供应链中的参与主体过多,因而,本文只讨论销售部分的供应链。

典型供应链如图1所示。

图1药品供应链典型结构

处于药品供应链中间环节的节点主体既有多个供应商,同时又有多个下游顾客;处于本文所界定的药品供应链的源头节点主体——药品生产企业和处于供应链下游、直面终端顾客(患者)的节点——医院和药品零售企业分别拥有多个下游顾客和多个上游供应商,所以药品供应链其实也是一个复杂而动态的网络,它具有一般供应链网络层次结构的共性。

4.3角色定位和相互间关系

4.3.1药品供应链中各节点经营主体的角色定位

(1)药品生产企业。

药品生产企业处于本文所界定的药品供应链的源头,其下游顾客有各级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

其在供应链中的主要作用为:

一是研发和生产消费者所需要的、质量合格的药品并投放到药品市场供消费者选择使用;二是向下游顾客提供实时的产品信息和库存信息,以优化供应链的成本和改善供应链的质量。

(2)药品批发企业。

药品批发企业是药品供应链的中间环节,其既是药品的聚集地,又是药品的分散处。

一方面与上游的药品生产企业紧密相连,从药品生产企业获得经营的对象,另一方面又与下游的药品终端销售场所(医院、药品零售企业)密不可分,向它们提供着防病治病、康复保健的产品。

其在供应链中的主要作用为:

一是担负药品的供应、分销和调拨功能,向医院和药品零售企业提供患者所需要的药品;二是起着为药品供应链提供关键物流、运输、库存管理和信息服务的作用,是保证药品供应链物流、信息流畅通、提高整个供应链运作效率的关键环节。

(3)医院。

医院在药品供应链中是一个十分重要而且特殊的节点,也是核心企业。

它的上游是众多的药品批发企业,下游是终端顾客——患者,在供应链中主要提供医疗服务,但由于在对药品的选择和使用上,医院是患者的全权代表,在医药未分家的体制下,病人所消费的绝大部分药品是在医生的指导下从医院购买的,因而导致了医院是我国药品最主要的流通渠道和交易场所。

目前,我国制药企业97%的产品都给了药品批发企业,而批发企业85%的药品又销售给了医院。

所以,医院是也是我国药品流通与交换过程中一个最主要的节点经营主体。

其在供应链中的主要作用表现为:

一是在医疗实践中了解、发现和创造终端顾客的需求,对其加以归纳整理,并代表终端顾客及时把需求信息反馈给上游供应商;二是让终端顾客能够方便、顺利、快捷地获取治疗所需要的药品;三是通过准确诊断病人的病情,对症下药,有效治疗来保证消费者享受安全、有效的药品消费,从而实现药品的价值。

(4)药品零售企业。

药品零售企业是药品进入消费环节后除医院外的另一渠道,也是药品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经营主体,其上游是药品批发企业或药品生产企业,下游也是终端顾客。

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销售已占到药品销售15%的市场份额,并且仍保持着继续增长的良好势头。

其在供应链中的主要作用与医院有些相似,所不同的是它主要为患者提供OTC产品与服务,而处方药品的销售要凭借医生的处方才能提供外配服务。

目前,药品零售企业在我国药品供应链中还不是药品销售和实现药品价值的主导力量,因而所起作用有限。

(5)药品监管部门。

药品监管部门虽然不是药品供应链本身中的一个节点经营主体,但是国家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对药品的监管覆盖到了整个药品供应链的各个环节,所以,药品监管部门应该作为药品供应链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其在供应链中的主要作用为:

一是通过GMP、GSP认证等手段限制药品供应链中各节点经营主体的准入资格,遏制假劣药品和非法经营活动,从源头上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给药品供应链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二是明确规定并监管药品供应链中各节点经营主体内部及它们之间的业务流程,药品穿过药品供应链的路径、过程和方式等,以保证药品从生产到最终使用的质量安全。

如首营企业和首营药品的审核、进货、检验、库存养护、出库复核、销售、销售退回、不合格药品审批和销毁、特殊药品管理等一系列的业务流程和这些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记录,这些记录便是药品通过药品供应链的路径描述。

三是采用高效的信息手段,对药品流通过程进行在线监管,全面、及时、准确地获取药品交易活动相关的各项统计数据,为依法监管提供依据;四是为药品供应链中的各节点经营主体提供政务公开、许可管理、信用管理、药品质量信息查询、药品不良反应反馈、药品政策法律法规查询、药监新闻浏览等服务。

4.3.2药品供应链各节点经营主体的相互关系

药品供应链具有一般供应链相同的规律,都是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与管理实现价值增值。

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在药品供应链中的流动既可以是单向的,也可以是双向的。

因此,药品供应链中各链节是互相依存、密不可分的。

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为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提供了物质保证,也为药品的流通与交换提供了物质基础;药品批发企业是连接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销售终端(医院和药品零售企业)的桥梁;医院和药品零售企业所提供的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