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学位论文管理工作相关制度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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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学位论文管理工作相关制度汇总
南京邮电大学
学位论文管理工作相关制度汇总
1、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2
2、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标准..............................4
3、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检测及处理暂行规定(修订)........9
4、南京邮电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办法(试行).......................11
5、南京邮电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办法(试行).......................14
6、南京邮电大学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18
7、南京邮电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奖励办法.........................20
8、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不合格处理办法...............21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
(经校第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对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提出基本要求,各学院、学科可以在此基础上提出更高的要求。
一、申请博士学位成果要求
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时,须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论文收录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收录1篇和被EI收录2篇,其中至少1篇为用英语撰写的论文。
2.被SCI收录2篇,其中至少1篇为用英语撰写的论文。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论文至少一篇发表并被SCI收录。
申请博士学位时,条件1或条件2中的论文必须全部正式发表并收录。
列入统计范围的学术论文必须是博士生为第一作者,统计的论文必须以南京邮电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增刊和会议论文不列入统计范围。
二、申请硕士学位成果要求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包括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申请硕士学位时的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录用)学术论文1篇,学术刊物须是:
《南京邮电大学学术论文榜》所规定的期刊;
《南京邮电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人口与社会》;
被SCI、SSCI、EI或ISTP收录的会议论文。
2.申请并被受理国家发明专利1项。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的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并被受理国家发明专利1项。
2.在公开期刊或会议上发表(录用)工程应用型论文1篇。
3.在相关学科全国性竞赛中获国家级奖。
经管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标准按各类别(领域)培养方案具体要求为准。
(三)统计要求:
1.列入统计的论文或专利须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
2.列入统计的论文,必须以南京邮电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硕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硕士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
3.增刊论文不列入统计范围。
4.列入统计的专利,必须以南京邮电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硕士研究生本人为第二发明人,或硕士研究生本人为第一发明人。
科研项目合同中明确规定专利所有权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列入统计:
南京邮电大学必须是第一或第二授权单位,硕士研究生本人必须是发明人中的第一个学生。
三、确认办法
1.博士研究生必须将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清单附在学位论文之后,并在申请答辩时将正式发表论文原件、复印件和收录证明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审核,经认可后方可组织答辩。
2.硕士研究生必须将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专利或获奖附在学位论文之后,并在申请学位时,携发表论文原件、或录用证明材料、或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或获奖证书原件,到所在学院审核,经认可后方可组织答辩。
四、本规定自2016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标准
(研发2012[8]号)
一、学位论文的内容要求
学位论文应包括
(1)中文封面;
(2)英文封面;(3)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4)中文摘要;(5)英文摘要;(6)目录;(7)专用术语注释表(8)正文;(9)参考文献;(10)附录;(11)致谢等,并按此顺序排列。
文字采用中文简体。
硕士学位论文字符数(不计空格)不少于4万,博士学位论文字符数(不计空格)不少于7万。
(一)论文题目
论文题目是论文全貌的集中体现,应能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命题必须确切、简明,题目应力求简单,也不应宽泛笼统,应能看出论文的实质性内容和工作重心。
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题名。
副题名可另起一行,用破折号与主题名隔开。
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
(二)论文摘要
中文摘要约500字左右,英文摘要约200~300词左右,二者应基本对应。
它是论文内容的高度概括,应说明研究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要突出本论文的创造性成果或新的见解、用语简洁、准确。
论文摘要的关键词3至8个。
关键词应为公知公用的词和学术术语,不可采用自造字词和略写、符号等,词组不宜过长。
英文摘要采用第三人称单数语气介绍该学位论文内容,目的是便于其他文摘摘录,因此在写作英文文摘时不宜用第一人称的语气陈述。
叙述的基本时态为一般现在时,确实需要强调过去的事情或者已经完成的行为才使用过去时、完成时等其他时态。
(三)目录
目录是论文的大纲,它反映论文的梗概。
论文目录要求层次清楚,应将论文的章节按顺序编好页码,页码居页面的右侧并排列整齐。
(四)专用术语注释表
如果有必要可以设置此注释表。
此部分内容可根据论文中采用的符号、变量、缩略词等专用术语加以定义和注释,以便于论文阅读和迅速查出某符号的明确含义。
(五)正文
正文是学位论文的主体。
内容可因研究课题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变化,具体表述应包括:
绪论、相关背景知识介绍、理论分析、计算方法、实验方法及结果的分析讨论、见解和结论、总结与展望等。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一般应包含3个具有自己研究工作的研究点(或创新点),并有仿真分析结果、系统设计方案、硬件平台设计、软件编程或测试结果。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一般应包含工程实践,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
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
(六)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1][2]..),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在正文中使用右上标标注[1]。
文献的著录格式按照以下形式书写(含标点符号):
(1)专著:
作者.书名[M].版本(第1版不著录).出版地:
出版者,出版年:
起止页码.
(2)期刊:
作者.题名[J].刊名,出版年份,卷(期):
起止页码.
(3)论文集中析出的文章:
作者.题名[C].论文集名,出版年:
起止页码.
(4)学位论文:
作者.题名[D].保存地:
保存者,年份.
(5)专利文献:
专利申请者.专利题名[P].专利国别,专利号.出版日期.
(6)电子文献标注格式:
作者、题名[文献类型标志/文献载体标志].电子文献的出处或网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网上期刊的标注为[J/OL];网上电子公告的标注为[EB/OL];网上数据库的标注为[DB/OL];磁带数据库的标注为[DB/MT];光盘图书的标注为[M/CD];磁盘软件的标注为[CP/DK])
(7)注意事项
1)参考文献中的外文著者名、外文刊名的缩写一律不用缩写点。
2)外文著者一律用姓在名前,姓采用全部字母大写,名采用首字母缩写(中国人用全名不缩写)。
姓名之间不加逗号,名两个以上写首字母间空一字。
文献作者3名以内全部列出,4名以上则列前3人,后加“etal”。
各著者间不加“and”、“和”等,应用逗号分开。
3)外文题名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大写,其余单词(专有名词除外)均不大写。
4)外文刊名应按国际标准规定缩写,不加缩写点。
(七)附录
附录中可以列出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参加项目和论文程序清单等。
对于博士学位论文和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必须列出: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撰写的论文,其他附录不做强制要求。
(八)致谢
主要感谢导师和对本论文学术研究有特别贡献的组织或个人:
(1)对提供资助或者支持的基金、合同单位、企业、组织或者个人(基金项目应该包括基金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研究起止年月);
(2)协助完成研究工作或提供便利的组织或个人。
二、学位论文的格式要求
(一)标题和字体:
每章标题按一级标题编排,每节标题按二级标题编排,每小节标题按三级标题编排。
“章”、“节”、“小节”的编号统一为:
一、1.1、1.1.1。
论文中一般不出现四级标题。
正文中如用到序号按照
(1)
(2)..排列,下一级按(a)(b)..排列。
(1)标题1:
小2号宋体,加粗;
(2)标题2:
小3号宋体,加粗;
(3)标题3:
4号黑体;
(4)正文:
小4号宋体、1.5倍行距,首行缩进,英文用小4号TimesNewRoman体。
(二)图表和公式:
(1)图:
第x章第y张图的编号为:
图x.y,图位置居中,编号在图下方居中,编号字体为:
5号宋体;
(2)表:
第x章第y张表编号为:
表x.y,表位置居中,编号在表上方居中,编号字体为:
5号宋体;
(3)公式:
第x章第y个公式编号为(x.y),编号在公式所在行的最右侧,编号字体为:
小4号宋体;
(三)页面、页眉和页脚
(1)页面设置:
纸张:
纸型为A4(21.0cm×29.7cm)标准。
页边距:
上、下、左、右、装订线的页边距分别为:
2cm,2cm,2cm,2cm, 0cm,装订线位置:
左。
左右对称页边距。
(2)页眉
页眉采用下列形式:
博士研究生:
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小五号宋体居左) 第*章 章题目(小五号宋体居右)
其他研究生学位论文页眉的右侧同上,左侧则分别为: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南京邮电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同等学力硕士:
南京邮电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3)页脚
摘要和目录等内容的页脚为居中、连续的大写罗马数字页码。
专用术注释表、正文及其以后部分,其页脚为居中、连续的阿拉伯数字页码,正文页码从1开始。
不宜采用分章的非连续页码。
(四)封面与印刷要求
中文封面由学生提供底稿,由印刷厂使用统一纸张复印后制作。
论文除中英文封面和独创性声明是单面外,其余均需要双面印刷,由印刷厂按规范统一制作。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检测
及处理暂行规定(修订)
研发[2014]3号
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规范研究生的学术行为,学校决定对申请学位的全日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
一、检测对象与过程
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和各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论文送审前一周左右,由学院统一向学位与培养办公室提交学位论文的电子稿全文(具体提交方法和时间将另行通知),学位与培养办公室对提交的论文进行检测。
二、相似性检测及检测结果处理
1.论文相似检测采用文字复制百分比进行度量。
文字复制百分比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2.对于理工科专业,被检测论文的整体文字复制百分比<25%视为通过检测,检测通过的论文方可进行论文评阅。
被检测论文的整体文字复制百分比≥25%视为未通过检测。
检测未通过的论文必须进行修改并列入盲审名单。
论文整体文字复制百分比≥25%且<45%的论文的修改时间不少于1个月。
论文整体的文字复制百分比≥45%的论文,或主要章节的单章文字复制百分比≥35%的论文,其修改时间不少于3个月,并将学生姓名、导师姓名书面通报到相关学院,学院应采取措施,督促学生修改和完善论文。
3.对于文科专业,被检测论文的整体文字复制百分比<30%视为通过检测,检测通过的论文方可进行论文评阅。
被检测论文的整体文字复制百分比≥30%视为未通过检测。
检测未通过的论文必须进行修改并列入盲审名单。
论文整体文字复制百分比≥30%且<50%的论文的修改时间不少于1个月。
论文整体的文字复制百分比≥50%的论文,或主要章节的单章文字复制百分比≥40%的论文,其修改时间不少于3个月,并将学生姓名、导师姓名书面通报到相关学院,学院应采取措施,督促学生修改和完善论文。
4.对检测不通过的学位论文,学位与培养办公室提供简明的检测报告。
论文修改后经导师同意方可进行重新检测。
如果论文第二次检测仍不通过,则视为“学术失范行为”,按照《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有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
1.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2.学位与培养办公室不接受任何其他论文的检测委托。
3.请各学院和各位导师加强对学位申请人的论文管理,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
4.本规定由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邮电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办法(试行)
校研发【2014】7号
第一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核心和关键。
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答辩前的评审和答辩后的抽检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
为不断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与质量,强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质量意识,逐步建立和完善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培养合格的高层次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对博士学位论文的评审分为答辩前的双盲评审和答辩后的抽检。
盲审和抽检由研究生院负责,论文评审合格才能进行论文答辩,盲审合格的论文,答辩时不再需要另行评阅。
对答辩后抽检不合格的学位论文,按《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不合格处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博士学位论文必须符合《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被盲审的论文要进行如下匿名处理:
论文任何地方不得显示论文作者及其指导老师的姓名,删除“致谢”,隐去“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中的作者姓名、导师项目、论文题目等,列出刊物名称。
送盲审的论文为一式五份,必须采用研究生院指定的学位论文封面。
第四条申请人按《南京邮电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完成论文预答辩并对论文进行修改,至少一个月后,填写《南京邮电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送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送审论文。
第五条评审结果处理
(一)研究生论文实行评审意见一票否决制,即五个评审结论均为“同意答辩”方为评审通过。
评审通过的论文方可提出论文答辩申请进入答辩程序。
只要有一个评审结论为“修改后重审”或“不同意答辩”,论文评审即为不通过。
(二)所有评审结论均为“同意答辩”时,申请人可以直接进入答辩程序。
(三)若有评审结论为“修改后答辩”时,申请人应按照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修改时间不少于两周。
修改完成后,填写《南京邮电大学盲审学位论文修改与完善情况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进入答辩程序。
(四)若有评审结论为“修改后重审”时,申请人应按照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修改时间为至少一个月,实际修改时间以专家提出的修改时间为准。
修改完成后,填写《南京邮电大学盲审学位论文修改与完善情况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提交修改后的论文送至研究生院。
原评审结论有一份为“修改后重审”的,重新送审论文为三份;原评审结论有两份及以上为“修改后重审”的,重新送审论文五份。
重审结论仍有“修改后重审”的,按“不同意答辩”处理。
(五)如果有1个及以上评审结论为“不同意答辩”,即该论文为评审不合格。
申请人必须修改其学位论文,修改时间不少于半年。
修改完成后必须按本办法规定,重新进入预答辩其后续各项程序。
若重审仍有“不同意答辩”的结论,则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按博士肄业处理。
(六)对本条中(五)所述的重新评审,当评审人不认可申请人的修改或申辩意见,或申请人与评审人对学位论文存在学术争议时,申请人应提出明确的异议理由,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组织至少3人的专家组审定,并给出具审定意见。
如果专家组的审定意见否定了原评审人的意见,研究生院应将论文提交另一组(5人)评审人进行双盲评审,并以此次双盲评审的评审意见作为是否同意申请答辩的依据。
此前的评审意见和专家组出具的审定意见一并提交答辩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七)对于评审意见,研究生院将作隐名处理,以保证评审人的隐名权。
(八)研究生院可将本条中属于(四)、(五)的学生和导师姓名通报到学院。
学院应采取措施,督促学生修改和完善论文。
第六条送出五份论文评审,在四十五天内返回的评审意见有效。
四十五天后,若返回意见达四份,则根据返回意见按本办法第五条处理。
若四十五天后返回意见不足四份,则须追加盲审论文,以使评审论文总数达四份,追加论文评审的时限为一个月。
若到时仍不能收回四份评审意见,只要其他条件满足答辩的要求,研究生院应批准答辩,但研究生院应根据未返回评审意见的份数(按评审总数为四计)指派相同数量的专家参加答辩会,并填写相关记录。
此后返回的双盲评审意见将直接提交答辩委员会,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供讨论是否建议授予或批准授予学位时参考。
第七条任何人不得干扰论文送审,不得对论文送审提出任何要求,也不得打听有关送审的情况。
研究生院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论文送审信息,不得答应任何人的任何要求。
为保证评审人有充分的评审时间,以及研究生院处理评审意见工作的顺利进行,评审论文提交后任何人(包括申请人)不得到研究生院查询、催促,但研究生院应及时通过研究生课程成绩系统发布评审意见的返回情况。
第八条答辩申请与审批
(一)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
(二)款之规定的论文、或按第(三)款中论文修改后由导师审核通过的论文,由答辩秘书将申请人填写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递交到研究生院,两个工作日后,领回答辩所需材料。
申请人按《南京邮电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进行答辩。
(二)符合本办法第六条之规定者,若追加的论文评阅人同意申请人申请答辩,则按同意答辩处理,但研究生院应派专人参加答辩会,并填写相关记录。
第九条论文首次评审费用由导师的研究生业务费或相关经费列支。
重新评审的费用可由导师的研究生业务费或相关经费列支,也可由研究生本人开支。
第十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南京邮电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办法(试行)
校研发[2014]8号
第一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核心和关键。
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答辩前的评审和答辩后的抽检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
为不断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与质量,强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质量意识,逐步建立和完善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培养合格的高层次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分为答辩前的盲审、非匿名评审和答辩后的抽检。
校级盲审和抽检由研究生院组织进行,非匿名评审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进行。
鼓励各培养单位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评审,以提高硕士学位论文质量。
论文评审合格才能进行答辩。
盲审合格的论文,答辩时不再需要另行评阅。
对答辩后抽检不合格的学位论文,按《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处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校级盲审论文名单于答辩当年春季开学前或开学初公布,盲审名单公布后,研究生院即开始接受经过匿名处理的论文。
论文盲审名单公布后各单位方可组织论文答辩工作。
申请提前答辩的论文必须进行盲审。
送审论文必须采用研究生院指定的学位论文封面。
第四条送审硕士学位论文必须符合《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全日制硕士研究所送审论文为一式两份,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送审论文一式三份。
非盲审论文的评审专家必须是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副高职称及以上者,且至少有一位是校外正高职称专家。
第五条被盲审的论文要进行如下匿名处理:
论文任何地方不得显示论文作者及其指导老师的姓名,删除“致谢”,隐去“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中的作者姓名、导师姓名、论文题目等,列出刊物名称。
第六条校级盲审论文的名单由研究生院按下列规则确定:
(一)由研究生院以一定比例在当年拟毕业研究生中随机抽取的论文;
(二)上一年度答辩后被抽检论文的评议结果中有“不合格”的导师所指导的全部研究生论文,同时提高所在学院论文盲审的比例;
(三)上一年度论文评审结论有一个为“不同意答辩”的导师所指导的全部研究生论文。
上一年度论文评审结论为“修改后重审”的导师所指导的一半研究生论文;
(四)硕士生导师所指导的第一届研究生论文;
(五)学位课程重考两次以上研究生的论文;
(六)学位课与必修课没有按培养计划执行的研究生论文;
(七)未按时提交开题报告而又无正当理由的研究生论文;
(八)第三至第五学期在外实习超过三个月研究生的论文;
(九)补修课程不及格研究生的论文;
(十)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
(十一)导师要求盲审的论文;
(十二)未通过首次论文相似性检测的论文;
(十三)不能在研究生院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需提前向研究生院申请,研究院根据情况,酌情做出是否盲审的决定。
未经申请同意而延期答辩的研究生论文参加盲审。
(十四)其他研究生院认为需要盲审的论文。
第七条论文评审结论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修改后重审、不同意答辩四类。
第八条评审结果处理
(一)研究生论文实行评审意见一票否决制。
即全部送审论文的评审结论均为“同意答辩”方为评审通过,评审通过的论文方可提出论文答辩申请进入答辩程序。
只要有一个评审结论为“修改后重审或不同意答辩”,论文评审即为不通过。
(二)若所有评审结论均为“同意答辩”时,则申请人可以直接进入答辩程序。
(三)若有评审结论为“修改后答辩”时,申请人应按照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修改时间不少于一周。
修改完成后,填写《南京邮电大学盲审学位论文修改与完善情况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进入答辩程序。
(四)若有评审结论为“修改后重审”时,申请人应按照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修改时间为至少一个月。
修改完成后,填写《南京邮电大学盲审学位论文修改与完善情况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研究生院。
审核通过后,提交两本修改后的论文至研究生院。
(五)如果有1个及以上评审结论为“不同意答辩”时,即为论文评审不合格。
申请人必须修改其学位论文,三个月以后方可重新提出论文评审申请。
重审时,仍按照本办法执行。
重审不合格者,则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按硕士肄业处理。
(六)对于盲审意见,研究生院将作隐名处理,以保证评审人的隐名权。
第九条如果盲审论文送审三十天后(以研究生院送出时间为准)仍未返回评审意见,则须追加论文以使评审论文总数为两份。
追加论文可改为非匿名评审,由研究生院通知学生所在学院。
超期返回的评阅书中若评审结论有“修改后重审”或“不同意答辩”的,应将评阅书直接提交答辩委员会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供讨论是否建议授予或批准授予学位时参考。
第十条论文评审通过后,可以进行答辩程序。
第十一条对论文盲审工作,任何人不得干扰论文送审,不得对论文送审提出任何要求,也不得打听有关送审的情况。
研究生院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论文送审信息,不得答应任何人的任何要求。
为保证评审人有充分的评审时间,以及研究生院处理评审意见工作的顺利进行,评审论文提交后任何人不得到研究生院查询、催促,但研究生院应及时通过研究生课程成绩系统发布评审意见的返回情况。
第十二条论文首次评审费用由导师的研究生业务费或相关经费列支。
重新评审的费用可由导师的研究生业务费或相关经费列支,也可由研究生本人开支。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南京邮电大学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
校研发【2014】5号
为强化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阶段的培养指导工作,加强优秀学位论文的培育,强化培养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