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安全门产品认证实施规则CSPV.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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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安全门产品认证实施规则CSPV
防盗安全门产品认证实施规则(CSP-V01-001)
序号
差异内容
CSP-V01-001:
2004
CSP-V01-001:
2009
1
4.1.2申请文件
认证委托人应提交正式委托认证的申请,并随附以下资料:
1)委托人的资质证明;
2)生产企业资质证明及企业概况;
3)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及其控制说明;
4)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关键材质及关键零部件清单;
5)产品结构设计图(全套)及技术参数、产品照片;
6)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安装说明;
7)生产企业满足附件2《防盗安全门产品自愿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要求的质量控制文件;
8)其他资料。
4.1.2申请文件
认证委托人应提交正式委托认证的申请,并随附以下资料:
1)委托人、制造商、生产厂的资质证明(包括:
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委托协议等);
2)产品依据的技术标准、产品结构设计图及技术参数、产品外部和内部结构照片、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及安装说明;
3)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主要材质及关键零部件清单;
4)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工艺控制说明;
5)生产企业满足附件3《防盗安全门产品自愿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及附件4《防盗安全门产品自愿性认证一致性控制要求》要求的质量控制文件;
6)其他资料。
2
4.2.2.1检测标准
GB17565《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A/T73《机械防盗锁》
GA374《电子防盗锁》
以上标准采用现行有效版本。
4.2.2.1检测标准
GB17565《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A/T73《机械防盗锁》
GA374《电子防盗锁》
以上标准采用现行有效版本。
序号
差异内容
CSP-V01-001:
2004
CSP-V01-001:
2009
3
4.3初始工厂审查
……
4.3.2.2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审查时,应在生产现场对委托认证的产品进行一致性检查,若认证单元覆盖多个型号产品,则每个型号至少抽取1个样品,重点核实以下内容:
1)认证产品的铭牌、标志应与型式试验检测报告上所标明的一致;
2)认证产品的结构、材质和关键零部件应与型式试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所确认一致。
如对以上检查项目有疑义,且只有使用检测机构的检测手段才能认定时,需进行抽样检测。
抽样检测的样品应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中(包括生产线、仓库、市场)随机抽取。
抽样检测的数量为1樘。
对抽取样品的检测由认证机构委托的检测机构实施。
抽样检测项目由认证机构依具体情况确定。
4.3初始工厂检查
……
4.3.1.2产品一致性检查
《防盗安全门产品自愿性认证工厂一致性控制要求》(见附件4)为本规则覆盖产品一致性检查的基本要求。
初始工厂检查时,应对委托认证的产品现场抽样重点核实附件4中第3条款内容。
若认证单元覆盖多个销售型号的产品,则每个型号抽取1樘样品加以核实。
原则上抽样基数应不低于抽样样品数量的2倍。
当对产品的一致性检查有疑义,且只有使用检测机构的检测手段才能认定时,需进行抽样检测。
抽样检测的样品应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中(包括生产线、仓库)随机抽取。
抽样检测的数量为1樘。
对抽取样品的检测由委托的检测机构实施。
抽样检测项目由认证机构依具体情况确定。
序号
差异内容
CSP-V01-001:
2004
CSP-V01-001:
2009
4
4.5获证后的监督
……
4.5.2监督的内容
获证后监督内容一般是: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复查+产品抽样检测。
4.5获证后的监督
……
4.5.2监督的内容
获证后的监督方式是: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复查+认证产品一致性检查+产品抽样检测。
……
4.5.2.2认证产品一致性检查
获证后监督的认证产品一致性检查按照《防盗安全门产品自愿性认证工厂一致性控制要求》(见附件4)选取相应的内容。
需要时,认证机构可视获证产品的具体情况制定特定检查要求。
原则上,对每一获证单元均应抽取相应型号产品现场核实附件4中第3条款内容。
多于一个覆盖型号的产品为同一获证单元时,获证后每四年产品抽样应覆盖全部型号的产品。
5
4.5获证后的监督
……
4.5.2.2产品抽样检测
1)抽样
在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复查期间,进行抽样。
样品应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中(包括生产线、仓库、市场)随机抽取。
抽样检测的数量为2樘。
多于一个型号的产品为同一获证单元时,从获证起四年内,产品抽样应覆盖所有型号的产品。
4.5获证后的监督
……
4.5.2.3产品抽样检测
1)抽样
在认证产品一致性检查期间,进行抽样。
样品应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中(包括生产线、仓库)随机抽取。
抽样检测的数量为每个单元1樘,原则上抽样基数应不低于抽样样品数量的2倍。
多于一个覆盖型号的产品为同一获证单元时,获证后每四年产品抽样应覆盖不同型号的产品。
序号
差异内容
CSP-V01-001:
2004
CSP-V01-00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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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无此内容
(只在附件2:
防盗安全门产品自愿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9认证产品的一致性中有规定)
5.3认证变更
当认证证书或其覆盖的产品发生下列变更时,持证人应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
1)增加或减少同一单元内的产品;
2)获证产品的关键器件和材料的规格、型号、供应商或涉及产品安全设计、结构发生变化时,影响与相关产品标准的符合性或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
3)认证产品的商标,持证人、制造商、生产厂(名称、地址、质量保证体系)等变化;
4)其他影响认证要求的变更。
持证人应从认证申请开始办理手续,认证机构应核查变更产品与原认证产品的一致性,确认变更对原认证结果有效性的影响,针对差异做补充检测和/或工厂检查。
经评定合格后,确认原证书继续有效或换发认证证书。
序号
差异内容
CSP-V01-001:
2004
CSP-V01-00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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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
认证证书持有者需要增加与已获得认证产品为同一单元内的产品认证范围时,应从认证申请开始办理手续,认证机构应核查扩展产品与原认证产品的一致性,确认原认证结果对扩展产品的有效性,针对差异做补充检测或检查。
认证机构确认扩展符合要求后,根据具体情况,向证书持有者颁发新的认证证书或维持原证书仅作技术备案。
送样数量、补充检测或检查项目由认证机构确定。
5.5认证的缩小
……
认证证书持有者提出不再保留已获认证单元中某个型号产品的认证资格时,认证证书持有者应向认证机构提出书面报告。
经认证机构确认后,收回原认证证书,换发新的认证证书,同时原认证证书持有者应停止在该型号产品上使用认证标志。
未单立章节。
相关内容归入“5.3认证变更”
序号
差异内容
CSP-V01-001:
2004
CSP-V01-00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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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认证单元的扩展
根据本规则4.1.1条款所规定的认证单元划分原则,已获得同类产品认证的委托人增加新的认证单元时,委托人应提出正式书面申请。
委托人提交正式的申请文件,经认证机构受理确认,安排产品型式试验,依据具体情况实施工厂审查。
经认证机构评定合格后,颁发认证证书。
5.5认证的缩小
认证证书持有者提出不再保留某个已获认证单元的认证资格时,认证证书持有者应向认证机构提出书面报告。
经认证机构确认后,收回原认证证书,注销相应的认证单元,同时原认证证书持有者应停止在该认证单元的产品上使用认证标志。
……
5.4增加认证单元
根据本规则4.1.1条所规定的认证单元划分原则,已获得同类产品认证的委托人增加新的认证单元时,委托人须提出正式书面申请。
委托人提交正式的申请文件,经认证机构受理确认,安排产品型式试验,依据具体情况实施工厂检查。
经认证机构评定合格后,颁发认证证书。
5.5减少认证单元
认证证书持有者提出不再保留某个已获认证单元的认证资格时,认证证书持有者须向认证机构提出书面报告。
经认证机构确认后,收回原认证证书,注销相应的认证单元,同时原认证证书持有者应停止在该认证单元的产品上使用认证标志。
附件1防盗安全门产品自愿性认证单元划分说明
1.单元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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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内容
CSP-V01-001:
2004
CSP-V01-00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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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认证单元划分
4.1.1.1原则上按不同的产品型号划分为不同的认证单元委托认证。
相同材质,相同结构,相同门体类型,相同锁具类别,仅外形尺寸不同,可作为同一个单元委托认证。
(栅栏式防盗安全门按不同的产品型号划分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
4.1.1.2同一制造商、同一产品型号或系列,由不同生产厂生产的防盗安全门不可作为同一个认证单元。
4.1.1.3不同安全级别的防盗安全门不可作为同一个认证单元。
4.1.1认证单元划分
4.1.1.1原则上按不同的产品型号划分为不同的认证单元委托认证。
产品材质、结构、门体类型、锁具类别相同,即设计型号一致,而只是销售型号不同(如:
仅产品表面颜色、面板花式差异的不同型号),可作为同一个单元委托认证。
4.1.1.2认证单元划分说明见附件1《防盗安全门产品自愿性认证单元划分说明》。
2.同一单元覆盖型号的差异项目检测要求
序号
差异内容
CSP-V01-001:
2004
CSP-V01-00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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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内容
所使用锁具类别不同的防盗安全门产品不可作为一个单元。
产品使用锁具类别相同,锁具工作方式、锁定结构、安装方式、外形等有差异的型号,可按同一个单元申请认证,其中:
,但需另送1只(对)样品,按下表增测项目:
1)产品所使用电子锁的工作方式和锁定结构不变,只是面板外形存在差异的,应在锁具型号表述上加以区别,并在申请认证时提交相应资料及差异说明,工厂检查现场抽样进行一致性核对;
2)产品所使用电子锁的工作方式、锁定结构、安装方式不同,须按下表要求抽样,并增测相关项目;
3)产品所使用机械锁可分为机械密码锁、机械钥匙锁和双控锁三类(叶片锁和角度锁可根据其结构形式归入到机械钥匙锁或双控锁类内),同一类机械锁具的锁定结构、安装方式不同,须按下表要求送样,并增测相关项目。
差异项目名称
送样要求
增加检测项目
铰链类别不同
有差异的型号另送1樘(带门框)样品。
悬端吊重性能、撞击障碍物性能、铰链转动性能、防破坏性能(只对铰链进行试验)
铰链安装方式不同
悬端吊重性能、撞击障碍物性能、铰链转动性能、防破坏性能(只对铰链进行试验)
电子锁工作方式不同
锁具要求的相关项目、电器安全性能
电子锁锁定结构不同
抗破坏要求(不包括开通孔试验)、软冲击试验
电子锁安装方式不同
抗破坏要求(不包括开通孔试验)
机械锁锁定结构不同
抗破坏要求(不包括开通孔试验)、软冲击试验
机械锁安装方式不同
抗破坏要求(不包括开通孔试验)
3.关键件
序号
差异内容
CSP-V01-001:
2004
CSP-V01-00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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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内容
1)锁具;
2)铰链;
3)钢板材质;
4)其它关键件。
注:
在初始申请认证及获证产品变更时,认证委托人须按产品型号向认证机构提交认证产品的关键件清单。
附件2:
防盗安全门产品自愿性认证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序号
差异内容
CSP-V01-001:
2004
CSP-V01-00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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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安全门的级别由原来“C”,”B”,”A”三级,破坏时间45min,30min,15min
防盗安全门的级别修订为甲,乙,丙,丁四级
30min,15min,10min,6min,安全级别标记要永久性的
钢质门用板材厚度来替代原来破坏,破坏工具中去掉了电动工具
有栅栏门、折叠门、定时锁、双向锁、专用锁、防撬锁、便携式电动的术语和要求
去掉了栅栏门、折叠门、定时锁、双向锁、专用锁、防撬锁、便携式电动的术语和要求
有铰链压力试验
去掉铰链压力试验,增加悬端吊重性能和撞击障碍物性能
电子密码锁操作试验、电子密码锁抗撞击试验、电子定时闭锁试验、引出线拉力试验、密码盘接插件耐久性试验、电子锁紧急开启接口试验、互开率试验、报警触发试验、C级防盗安全门报警试验、欠压报警试验、电源适应范围试验
去掉了电的相关试验项目,只对门体使用的电器产品的电源安全作了要求
附件3:
防盗安全门产品自愿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序号
差异内容
CSP-V01-001:
2004
CSP-V01-00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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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工厂应有认证产品的质量计划或类似文件,应有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需要的文件。
质量计划应包括产品设计、实现过程、检验及有关资源的规定,以及产品获证后对获证产品的变更(标准、工艺、关键件等)、标志的使用管理等的规定。
产品设计标准或规范应是质量计划的其中一个内容,其要求应不低于有关该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的标准要求。
本条删除。
(相关要求移入附件4中)
3进货检验
工厂应有对供应商提供的关键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的程序,以确保关键件和材料满足认证所规定的要求。
关键件和材料的检验可由工厂进行,也可以由供应商完成。
当由供应商检验时,工厂应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
工厂应保存关键件检验或验证记录、供应商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等。
关键件和材料的检验可由工厂进行,也可以由供应商完成。
当由供应商检验时,工厂应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
工厂应保存关键件和材料检验或验证记录、确认检验记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等。
3供应商的控制
工厂应制定对关键件和材料的供应商的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的程序,以确保供应商具有保证提供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要求的能力。
工厂应保存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记录。
序号
差异内容
CSP-V01-001:
2004
CSP-V01-00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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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5.1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例行检验项目应包括门框、门扇尺寸测量、锁具灵活性检验等。
5.2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确认检验项目至少应包括防破坏试验。
检验周期不超过两年。
本条删除。
(相关要求移入附件4中)
9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工厂应对批量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产品的关键件、材料、结构和关键工艺的变更,在实施前应向认证机构申报获得同意后方可执行。
工厂应有相应的变更控制程序文件。
本条删除。
(相关要求移入附件4中)
附件4防盗安全门产品自愿性认证工厂一致性控制要求
序号
差异内容
CSP-V01-001:
2004
CSP-V01-00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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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版无此内容。
见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