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头中学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评价体系评估表详解.docx
《后头中学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评价体系评估表详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后头中学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评价体系评估表详解.docx(8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后头中学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评价体系评估表详解
附件2:
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总分:
1000分
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9个
三级指标61个评估要点131个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估要点及权重
评分方法
记分
自评
终评
一办学条件︵400分︶
(一)学校规模(20分)
1.班级数(8分)
小学5年制学校,一般不少于5个学年教学班,最高不能超过30个教学班;小学6年制学校,一般不少于6个学年教学班,最高不能超过36个教学班。
农村每个乡镇设立1所中心学校和若干分校(教学点),教学点一般不少于3个学年教学班。
完全中学初中部,三年制初中,最少不少于6个教学班,最多不能超过12个教学班。
四年制初中,最少不少于8个教学班,最多不能超过16个教学班。
九年一贯制学校,最少不少于9个教学班,最多不能超过36个教学班。
农村初中一般应达到12个教学班以上,最高不能超过24个教学班;城镇初中一般应达到18个教学班以上,最高不能超过32个教学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校区的学校,每校区不能多于18个教学班)(8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不达标记0分
0
2.班额(12分)
小学每班学生人数最低不少于15人,最高不超过45人。
初中每班学生人数最低不少于35人(农村初中不少于25人),最高不超过50人。
农村小学教学点一般每班学生人数最低不少于10人(12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每班超(少)2人扣1分
12
(二)学校设置(30分)
3.选址(8分)
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试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要求,学校不能设在接近污染源、地震断裂带、山丘滑坡带段、泥石流地区及坍塌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4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有一项不达标记0分
4
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不得设置无线电发射、转播铁塔等各类易遭雷击的有碍师生身体健康和安全的设施。
高压线缆、易燃易爆市政管线及市政道路等不能穿过校区,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置减速设施(4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有一项不达标记0分
0
4.网点布局(8分)
学校服务半径要根据人口规划、学校规模、交通环境和学校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4分)
每项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不达标记0分
4
学生上学路线不跨越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及车流量大的城市主干线(4分)
4
5.校园周边环境(10分)
学校周边避开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气源调压站、高压变电所、加油站及公安看守所等场所(4分)
0
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有游戏机室、歌舞厅、台球室、网吧等经营性场所(4分)
4
教学区的环境噪声应符合《民用隔声设计规范》(2分)
2
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估要点及权重
评分方法
记分
自评
终评
一办学条件︵400分︶
(二)学校设置(30分)
6.学校功能区域(4分)
学校建设规划能够依据规模和需要,按教学区、体育运动区、生活区等不同功能要求进行合理布局,做到分区明确、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优美(4分)
达到标准记满分,每有一项不达标扣1分
4
(三)用地面积(30分)
7.校园面积(10分)
生均占地面积:
小学28平方米,中心城区小学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初中26平方米,中心城区初中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8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面积每少5%扣1分
8
生均绿化面积:
小学不少于0.5平方米,初中不少于1平方米(2分)
2
8.体育用地(16分)
生均体育运动场地:
不少于4平方米(5分)
达到标准记满分,每有一项不达标扣2分
5
田径场:
小学12班以下设置100米直道田径场一个,12班以上设置2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一个。
城区小学确无条件的设置60米直道田径场一个。
初中12班、18班、24班分别设置200米、250米、3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一个。
初中24班以上设300-400米环形田径场一个(5分)
3
每六个班有一个标准的水泥篮球场或排球场(3分)
3
有符合标准的单杠、双杠、沙坑(城区视情况)等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3分)
1
9.劳动实践场所用地(4分)
城区学校有劳动实践场所,农村小学有30亩以上,农村初中有50亩以上校田地(4分)
达到规定面积记满分,面积每少10%扣1分
0
(四)校舍面积(86分)
10.生均面积(10分)
校舍建筑按照建筑设计、抗震、防灾、防火、施工等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结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制定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要求,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校舍安全。
无D级危房。
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4.1-10平方米,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5.6-11.4平方米。
中心城市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5.2平方米,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6.4平方米(10分)
达到规定面积记满分,面积每少5%扣1分
10
11.教学及辅助面积(70分)
教室:
普通教室每班设置1间。
小学教室每班使用面积52-61平方米,初中教室每班使用面积56-67平方米(10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基本达标的扣总分的50%
10
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估要点及权重
评分方法
记分
自评
终评
一办学条件︵400分︶
(四)校舍面积(86分)
11.教学及辅助面积(70分)
小学:
科学实验室、计算机室、语言学习室、多功能电教室,每间使用面积52-86平方米。
初中:
理、化、生实验室,计算机室,语言实验室(24个以上教学班的学校应增设理、化、生实验室和计算机室以及语言实验室各1间),技术室,多功能电教室,每间使用面积56-96平方米。
根据配置按照规定设置光盘播放室、卫星接收室、多媒体教室和计算机网络教室(32分)
达到标准记满分,每少一室扣6分,面积每少10%扣1分
20
音乐室、美术室、体育室、综合实践活动室,小学每间使用面积52-86平方米,初中每间使用面积56-96平方米(10分)
达到标准记满分,每少一室扣3分,面积每少10%扣1分
7
教师阅览室和学生阅览室,小学每间使用面积52-86平方米,初中每间使用面积56-96平方米(学生阅览室使用面积还可以根据需要扩大)。
图书室小学使用面积18-38平方米,初中使用面积23-36平方米(6分)
3
小学:
仪器室和准备室(科学实验),每间使用面积18-38平方米。
初中:
仪器室和准备室(理、化、生)、化学药品室、生物模型标本室,每间使用面积23-36平方米(6分)
6
心理咨询室、档案室、体育器材室,小学每间使用面积18-36平方米,初中每间使用面积23-36平方米。
卫生室40平方米,保健室15平方米(6分)
3
12.生活用房(6分)
学校有卫生、文明、安全、够用的男女厕所(3分)
达到标准记满分,每有一项不达标扣1分
3
有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施,寄宿制学校有符合实际需要的安全卫生的食堂、学生宿舍、单身教工宿舍和浴室等(3分)
1
(五)设施设备(142分)
13.校园设施(10分)
学校有围墙、校门、校牌、国旗旗杆和升旗台、领操台、固定墙报或宣传栏(10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每少一项扣2分
10
14.教室设施(10分)
学生有标准的课桌椅,班级有标准的黑板和讲桌。
其它辅助教学用房有标准的桌、椅、柜、架(10分)
达到标准记满分,每有一项不达标扣2分
10
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估要点及权重
评分方法
记分
自评
终评
一办学条件︵400分︶
(五)设施设备(142分)
15.器材配备(90分)
教育技术装备达到《黑龙江省教育技术装备暂行标准》规定的二类标准以上,能满足教学需要(50分)
达到标准记满分,每一学科器材配备不达标,配备率每下降5%扣1分
40
体育器材设施达到我省《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和《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标准(10分)
达到标准记满分,器材配备不达标,配备率每下降5%扣1分
8
音乐器材达到《黑龙江省中小学音乐教学(活动)器材配备标准》(10分)
6
美术器材达到《黑龙江省中小学美术教学(活动)器材配备标准》(10分)
6
卫生器材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例试行基本标准》(5分)卫生(保健)室有卫生工作揭示板(2分)心理辅导室设备设施达到《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导意见》标准(3分)
达到标准记满分,没有卫生工作揭示板扣2分,器材配备不达标,配备率每下降5%扣1分
6
16.综合实践教学器材(10分)
学校有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所需要的教学器材。
种类(陶艺和木工、种植和养殖、手工、电子制作、金工、家具维修、服装设计与缝纫、烹饪等)和数量,可根据学校所在地的生产、生活实际和规模等因素配备(10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基本达标记6分
6
17.现代信息技术教育装备配备(10分)
城区学校实现“校校通”。
农村学校按省定标准配置远程教育设备,有条件的学校建立校园网并与互联网相连(10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基本达标记6分
10
18.图书数量(12分)
生均藏书量:
小学15册以上,初中25册以上(3分)
达到标准记满分,生均藏书量每下降1册扣1分
1
报刊杂志:
小学每年20种以上,初中每年30种以上(3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每少4种扣1分
1
工具书、教参书:
小学80册以上,初中120册以上(3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每少5册扣1分
1
每年新增图书不少于原图书的3%,有适量的电子阅览资料、音像资料和教学软件,满足教学需要(3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基本达标记2分
2
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估要点及权重
评分方法
记分
自评
终评
一办学条件︵400分︶
(六)教育投入(92分)
19.学校经费(30分)
教育经费足额到位,能保证校舍、设施设备得到及时维护和增添,能保证教育教学需要,教育经费保证"三个增长"(30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基本达标扣总分的50%
30
20.教师工资(20分)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20分)
20
21.公用经费(30分)
公用经费达到省定标准以上,保持逐年增长,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使用(30分)
30
22.学生补助(12分)
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有贫困学生救助机制,贫困学生得到及时救助(12分)
12
二队伍建设︵200分︶
(一)领导班子(60分)
23.校长和班子成员(42分)
小学领导班子成员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初中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持证上岗(10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基本达到标准记8分,满意率每下降2%扣1分
10
校长任职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
具有教师资格。
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品行。
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一般在学校从事过中层管理工作。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
乡镇以下农村小学校长人选应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和小学二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乡镇中心小学、城区小学及以上中学校长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小学高级或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完全中学校长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学高级教师职称。
初任职年龄原则上小学不超过45周岁,中学不超过50周岁。
获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16分)
16
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学科结构合理,相互尊重,团结合作。
有民主平等的交流氛围和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形成合力。
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望,群众满意率80%以上(16分)
16
24.内设机构及领导配备指数(18分
按要求配齐内设机构。
普通中学职能机构设教导处(室)、总务处(室),24个班以上的学校可增设1-2个机构。
完全小学职能机构设教导处(室)、总务处(室)。
其中12个班以下的小学只设岗位管理不设职能机构,可配备教导主任和总务主任各1人(8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每一项不达标扣4分
8
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估要点及权重
评分方法
记分
自评
终评
二队伍建设︵200分︶
(一)领导班子(60分)
24.内设机构及领导配备指数(18分)
普通中学和完全小学,规模在12个班以下的配备校级领导1-2人;13-23个班的配备校级领导2-3人;24-36个班的配备校级领导3人。
规模在36个班以上的,可酌情增加校级领导1-2人。
农村小学的分校、教学点指定1名教师负责学校工作。
乡(镇)中心学校可增加校级领导1人,负责本乡(镇)的教育教学工作(10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配备不齐扣4分
10
(二)教师队伍(140分)
25.教师编制(18分)
按上级核定的编制配备教职工,各学科专任教师配备齐全,教师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12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每一科配备不齐扣2分
10
按照编制标准折算,初中每班可配备教师2.7人。
城市小学和县镇小学每班可配备教师1.8人。
农村小学规模在5个班的可配备教职工6人,规模在6个班的可配备教职工7人(6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配备不齐扣4分
6
26.教师学历、职务结构(22分)
教师学历:
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95%以上,其中:
大专学历占80%以上。
初中教师学历达标率95%以上,其中:
本科学历占70%以上(8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基本达标扣总分的50%
8
职务结构符合要求。
小学高级以上职务占教师比例40%以上。
初中中级以上职务占教师比例45%以上(6分)
6
教师职务的学科分布合理(8分)
8
27.教师管理(36分)
建立教师岗位责任制,有教师考核制度,做到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有机结合。
年度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12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考核合格率每下降1%扣1分
12
建立健全教职工的晋职晋级、奖惩制度,并能有效执行(8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基本达标扣总分的50%
8
全面实施教师聘任制,教师资格制度。
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的校长、同事、学生、家长及有关专家共同参与的教师发展性评价机制(8分)
4
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制度,科学、及时和属实记录好教师成长发展的全过程,并管理利用好(8分)
4
28.教师培训(24分)
按照要求建立教师定期培训制度,并组织教师如期参加规定的培训(12分)
12
按规定比例提供必要的教师培训保障经费(12分)
6
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估要点及权重
评分方法
记分
自评
终评
二队伍建设︵200分︶
(二)教师队伍(140分)
29.教师待遇(10分)
学校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教师待遇,维护教师合法权利(10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每一项不达标扣5分
10
30.师德师风(30分)
学校重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教师管理,形成制度。
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学生、家长、社会对教师整体师德师风状况评价良好,群众满意度98%以上(10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基本达标扣4分。
群众满意度每下降5%扣1分
10
教师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个性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10分)
10
教师尊重学生的人格,不歧视学生,没有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它侮辱人格尊严和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10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不达标记0分
10
三教育教学︵300分︶
(一)办学方向(40分)
31.贯彻方针(10分)
学校在教育教学中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差异,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10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基本达标扣总分的50%
10
32.学校文化(10分)
学校有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4分)
4
校园干净、整洁、美观、有序(3分)
3
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校园文化活动(3分)
3
33.依法治教(10分)
坚持依法治教,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5分)
5
能依法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无严重违法违纪现象(5分)
5
34.自主评估(10分)
建立了自主评估制度,能做到全员参加、全面自评、全过程评估(6分)
3
每学期末要向基础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上报自评报告(4分)
2
(二)德育工作(60分)
35.德育管理体系(14分)
有健全的德育组织机构和管理机制。
学校领导班子一学期至少两次集体研究德育工作,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有制度,有计划,有总结,有记录(7分)
7
学期和学年有德育工作计划、措施、总结和经验(7分)
7
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估要点及权重
评分方法
记分
自评
终评
三教育教学︵300分︶
(二)德育工作(60分)
36.德育工作体系(30分)
加强德育课程建设。
落实德育必修课,深入开展生命教育,保证学时,有德育学科渗透的方案和各学科德育渗透课例(8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基本达标扣总分的50%
4
广泛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民族精神等教育,经常性开展德育实践活动(6分)
6
有健全的学生德育考评制度,把德育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6分)
6
重视学校常规德育工作,以《中小学生守则》及《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加强学校常规德育工作,学生行为规范合格率95%以上(6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学生行为规范合格率每下降1%扣除1分
6
组织好班团队和学生会活动,开展优秀班级和优秀学生的评选活动(4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基本达标扣总分的50%
4
37.德育活动基地(8分)
有德育教育活动基地(4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基本达标扣总分的50%
2
学校应按要求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救助、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公益劳动和适当的生产劳动。
对学生进行热爱劳动、艰苦奋斗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人民,珍惜劳动成果的思想感情,引导小学生学会自我服务,参加家务劳动和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有方案,有记录,有总结(4分)
2
38.德育工作网络(8分)
开办家长学校,有专人负责,定期开展活动(2分)
0
健全家校联系制度,班主任每学年对每个学生家庭走访不少于1次(2分)
2
加强与学生家庭、社区的联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德育工作网络并发挥作用,共同创设良好的德育环境(2分)
2
加强针对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的德育工作(2分)
2
(三)教学工作(110分)
39.教学管理(46分)
教育教学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管理规范(3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不达标记0分
3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方案、《课程标准》组织教育教学。
落实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开齐、开全、开足各类课程(30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每项不达标扣5分。
每少开一学科扣10分
30
学校有健全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及民主科学的教学管理机制,对教学过程有检查、分析、调控和改进措施,切实提高管理水平(3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基本达标扣2分
3
发挥学校教育教学优势,开发、利用本地教育教学资源,开好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体现办学特色,促进学生个性发展(4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不达标记0分
4
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估要点及权重
评分方法
记分
自评
终评
三教育教学︵300分︶
(三)教学工作(110分)
39.教学管理(46分)
学校应保证各学科教学质量,重视考查学科教学,加强实验教学、综合实践活动和信息技术教学工作(6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每一项不达标扣2分,信息技术、实验教学开课率每下降5%扣1分
4
40.教育资源(8分)
使用经国家和省审定通过的国家课程教材、地方课程教材。
按照当地资源和学生需求,开发校本课程(4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不达标记0分
4
积极利用、开发和整合校内、家庭、社区教育教学资源,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学校图书馆、实验室、实践基地等教育功能,更好地为课程改革和学生成长服务(4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基本达标扣2分
2
41.教学方法(13分)
在常态教学中贯彻新课程理念,转变教师的教学观念、教学策略、教学方式,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6分)
达到规定标准记满分,基本达标扣总分的50%
6
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创设自主、合作和探究的学习环境,激励学生主动学习、参与体验、认真思考、勇于实践,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