槽底需设排水沟时,b1应増加500mm。
b2—管道一侧的支撑厚度,可取150-200mm。
b3—现场浇筑砼或钢筋混凝土管渠一侧模板的厚度(mm)。
四、沟槽排水
根据降水深度及有无流沙情况,一般采用集水坑降水和深井降水相结合。
1)集水坑降水即先在操作面外侧开挖排水沟,沟深300mm~500mm,每间隔30~50m设集水井,用潜水泵将汇集的水抽出,使工作面保持干燥状态。
2)在开挖排水管道沟槽时,可见地下水。
为确保无水施工,必须作深井降水。
本合同段考虑深井间距35m设置一口,井孔沿拟建道路边线外侧(靠近污水管道一侧)处一字形布置。
降水井深采用15m,井管采用水泥井管,井管直径300mm。
其中上部井壁管10.0m,滤水管5.0m。
抽水设备采用QY-15型潜水泵,其技术参数为:
日出水量为360吨,电机功率2.2KW。
3)雨季施工,要在沟槽四周填筑土埂。
必要时挖排水沟,防止地表水流入槽内。
五、埋设管道坡度板
1)坡度板的埋设间距为10m。
管道平面折点、纵向变坡点、曲线段及附属构筑物处,增设坡度板。
2)坡度板距槽底高度以便于测量和管道安装操作为宜,机械挖槽在人工清底前埋设。
坡度板应埋设牢固,不高出地面,伸出槽邦长度大于300mm,坡度板截面不小于50mm×150mm。
3)坡度板上设管线中心钉和高程板。
坡度板做法如下:
a管线中心钉钉在坡度板顶面。
b高程板钉在坡度板一侧,保持垂直。
c坡度板上应标明桩号(检查井处标明井号);高程钉的绝对高程以及高程钉至流水高程的下返常数。
在跌落井处,应在坡度板两侧分别标明下返常数。
4)在浇筑砼管基及管道铺设前,均应复测坡度板的中心线及高程钉的高程。
六、沟槽的质量标准
1)外观质量标准
a严禁扰动槽底土体。
如发生超挖不允许用原土回填,采用填砂砾石处理。
b槽底不得受水浸泡。
c沟槽边坡应顺直且不陡于规定的坡比。
2)沟槽偏差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3)当沟槽地基出现异常时,会同相关单位确定处理办法,应检验地基承载力,可采用换填等方式进行处理。
七、沟槽回填
1)排水管符合下列规定后应及时回填:
a污水管闭水试验合格。
b雨水管施工完毕并经检查合格。
c砼基础强度,接口抹带的水泥砂浆强度≥5N/mm2。
d雨水方沟的侧墙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并已盖好盖板。
2)回填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槽底至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不得含有机物以及大于50mm的砖、石等硬块。
在抹带接口处,应用砂砾石回填。
b自下而上在沟槽两侧对称回填,均匀上升。
分段夯实时,留阶梯接茬且不得漏夯和损伤管道。
接茬不应留在检查井处。
c同一沟槽中有双排管道,其基础底面位于同一高程时,管道之间的回填应与管道与槽壁之间的回填对称进行。
d同一沟槽内有双排管道但基础底面的高程不同时,应先回填基础较低的沟槽,当回填至较高基础底面高程后按c、规定回填。
e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回填土由人工在沟槽两侧对称运入槽内,不得直接扔在管道上或集中推入。
回填土每层虚铺厚度≤300mm,施工中胸腔部分采用电动蛙式打夯机和管道液压振动锤夯实,且应夯夯相连,管顶及以上500mm范围采用人工夯实。
f管顶500mm以上,用机械进行回填施工,但应根据填土的已有厚度使用不同轻重型的碾压机械进行静压。
并控制行驶速度不超过2km/h,且碾压的重叠宽度不得小于200mm。
3)检查井、雨水口及其井室周围的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a砼或砌体水泥砂浆强度达到设计规定,井壁同管道连接处应采用水泥砂浆填平。
b路面范围内的井室周围,应采用砂砾石回填,其宽度不小于800mm,达到最佳密实度98%以上。
c井室周围的回填应与管道沟槽的回填同时进行,当不便同时进行时,应留台阶接茬。
d井室周围回填压实时,应沿井室中心对称进行,且不得漏夯。
e回填材料压实后应与井壁紧贴。
f路面中的检查井和雨水口四周应设置胀缝与砼板完全隔开,并在其周围设置防裂钢筋。
砼路面接缝距检查井或雨水口的最近边缘应大于或等于1.5m。
4)沟槽回填、压实的外观质量标准
a回填土中不得含有碎砖、石块、砼碎块及大于100mm的硬土块;填砂砾石的含水量以接近最佳含水量为宜。
回填砂砾石前,应对所回填砂砾石进行标准击实试验,找出其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管顶以上500mm之内,不得回填大于100mm的土块及杂物。
b沟槽回填采用级配砂砾,应掌握其最佳含水量,分层摊铺、压实,且注意保护管道。
c回填时槽内应无积水,不得回填淤泥,腐殖土及有机物。
d胸腔以上部位,在非同时进行的两个回填土段的搭接处,不得形成陡坎,应随铺土将夯实层留成阶梯状,阶梯长度大于高度的两倍。
e井室等附属构筑物回填土应在四周同时进行。
管道沟槽两侧同时回填,两侧压实面高差不得超过300mm。
5)沟槽回填土密实度一般标准(轻型击实)
管道胸腔(Ⅰ)k≥93%
管顶以上500mm以内(Ⅱ)k≥87%
管顶以上1.0m—2.5m(Ⅲ)k≥90%
土路床下0.8m(Ⅳ)k≥98%
土路床下0.8m—1.5m(Ⅴ)k≥97%
第三章沟槽开挖施工专项安全保证措施
1、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2、每项工程开工前,制定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人员交底。
3、工地的安全防护设施要齐全有效,要有明显的警示警告标志。
4、沟槽开挖时根据设计要求或地质情况按规定的沟槽边坡分层下挖,严禁局部开挖深坑或从底层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
沟槽顶面边坡以外的四周,应开挖排水沟,并经常保持畅通。
沟槽周边设安全围栏。
沟槽上部有动载时,沟槽边缘与动载间应留有一定距离的护道或采取加固措施。
5、当监测项目超过其警告值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在变化达到警告值24小时内,提交一份详细的应急实施方案,内容包括达到警告值所执行的应变措施和达到警戒值所执行的应变措施。
②.执行达到警告值制定的措施。
③.依照详细应急实施方案,做好执行紧急预案措施做准备。
6、当监测项目超过其警戒值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依照应急实施方案,执行紧急预案措施,避免达到行动值。
②.在工程影响范围内采取额外的措施,避免达到行动值。
③.修正紧急方案,包括细微的变形、评估监测相关的建筑物和沟槽围护结构的影响。
7、当监测项目达到行动值时,应会同设计、监理等相关部门商讨所需紧急抢险措施,应当:
①.执行紧急应变措施,可能包括暂停在受影响区内的施工或减小地面的措施变形。
②.准备呈份详细的报告回顾讨论施工方法及分析建筑物的变形、地面反应和建筑物的加固方案。
③.暂停施工项目,直至证明断续施工对其他建筑物和沟槽内的人员的安全没有影响。
第四章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在沟槽开挖的同时,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技术要求,保证施工生产的安全。
2、施工前,技术人员认真复核地质资料,针对不良地质做好超前预防措施以及应急措施,以便有突发事情时,能够采取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
3、技术人员根据核实后的地质等相关资料,并对照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确定正确的施工顺序、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法及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注意沟槽的稳定情况,根据监测数据调整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4、沟槽开挖前在外侧设置截水沟,防止地表水流流入沟槽内,做好沟槽附近或横跨沟槽的地下管线的保护和监测,并严禁沟槽外侧10m范围内堆载大于20kPa的重物。
5、对沟槽的变形、位移进行精密观测、严格监控,按设计要求的频率进行监测,必要时候加密频率,接近警戒值或者变化量异常及时相相关部门汇报,以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结构和人员的安全。
第五章现场安全控制措施
1安全防护
(1)、各种施工人员先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班组在班前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和每班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
(2)、做好个人防护,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当班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手套。
从事2m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各种设备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检查工作。
(3)、沟槽四周布设牢固的钢管围栏以及防护网,围栏上漆警戒色,挂警示牌。
(4)、对于运输、提升、供电、照明及专用设备等都要经过严格计算、设计、安装、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并有专人检查、维护、保养。
(5)、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地表沉降、沟槽防护等的监控量测工作,及时反馈量测信息,根据量测结果及分析情况,及时调整施工工序或方法,确保施工安全。
(6)、做好交通运输的安全工作,施工场地设置交通标识灯、交通警示牌,并安排专职的交通疏解人员,以便疏解行人和车辆。
第六章文明施工及环保
1、施工场地内的临时设施布置,要做到合理、实用和美观大方;材料设备存放整齐、合理;碴土严格按指定地点进行堆放,不得影响市容及场观;
2、对进出的车辆进行检查、冲洗,确认不会对城市道路造成污染后,方可让车辆驶出场地;
3、场地内设沉淀池,泥浆和废水要经过沉淀过滤处理后才能排放,以防污染及堵塞下水道。
若因施工不慎造成下水道堵塞的,应立即自行疏通。
场地内不能有积水,排水沟必须保证畅通;
4、场内临时道路及有关场地应全部硬化,经常保持路面平整、清洁、畅通;
5、协调好与周围单位、居民之间的关系,搞好生活区、施工场地的环境卫生。
第七章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资源备置
为加强对事故应急救援的领导,项目部成立处置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简称: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组员由项目的相关管理人员担任。
1、组织机构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应急事故发生处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