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02后部轨道巷绞车硐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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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2后部轨道巷绞车硐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4202(后部)轨道巷绞车硐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副总:
安监处:
生产技术科:
通风科:
防突科:
掘进一队:
编写:
14202(后部)轨道巷绞车硐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4202(后部)轨道巷已施工至切眼位置,现需在工作面正前和非采帮各开设一个绞车硐室,为确保施工安全顺利施工,特编制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示意图
说明:
1、图中虚线为未掘巷道,实线为已掘巷道。
2、A点为放炮警戒点(直线距离不小于300米,拐弯距离不小于150米)
3、放炮前,必须将工作面所有人员撤离到警戒点以外的安全地点。
二、断面及支护形式
迎头绞车硐室净宽4.0m,深3m,净高2.5m。
非采帮绞车硐室净宽3.0m,深3m,净高2.5m。
都为矩形断面,全锚支护。
顶板采用Φ22×2400mm螺纹钢锚杆、长4m厚3mm“W”钢带(迎头硐室)、长3m厚3mm“W”钢带(非采帮硐室)、70mm×70mm×10mm小铁片及长×宽为5×1.0m铁丝网支护;顶锚间距0.76m(迎头硐室),间距0.70m(非采帮硐室),排距0.8m;铁丝网长边搭接0.1m,每隔0.2m用14#双股铁丝系一扣,每扣扭结不少于3圈。
煤帮采用3排Φ22×2400mm螺纹钢锚杆、长×宽为10×1m双抗网、1.9m圆钢钢带、150mm×150mm×10mm大铁片支护。
最上一排帮锚距顶板为0.4m,间、排距均为0.8m;双抗网长边搭接0.1m,每隔0.2m用14#铁丝系一扣,每扣扭结不少于3圈。
迎头绞车硐室开口及往里每隔1.6m距中心线1.2m处打注一对Φ17.8×6300mm的钢绞线锚索补强支护。
非采帮绞车硐室开口距中心线打设一对Φ17.8×6300mm的钢绞线锚索,往里1.6m在中心线上打设一根Φ17.8×6300mm的钢绞线锚索补强支护。
顶锚上两卷Z2455树脂药卷,帮锚上一卷Z2455树脂药卷,锚索上三卷Z2455树脂药卷。
顶板完整时,最大空顶距1.8m,最小空顶距0.2m,循环进度1.6m;顶板破碎时,最大空顶距1m,最小空顶距0.2m,循环进度0.8m。
三、施工方法
非采帮绞车硐室施工采用钻眼爆破法,打眼采用MQS—50型风煤钻。
爆破采用合格的毫秒延期电雷管和3#安全乳化炸药,利用水炮泥和粘土充填炮眼,每眼使用2个水炮泥,封泥深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采用正向装药,全断面串联一次起爆。
施工工序为:
交接班处理隐患打效检孔打炮眼装药放炮敲帮问顶人工出煤支护
迎头绞车硐室采用掘进机机掘,施工工序为:
交接班处理隐患打效检孔截割出煤敲帮问顶
支护支护
四、开口安全注意事项
1、选择顶板完好的地方开口。
2、开口前,先检查开口位置附近5m范围内的支护情况,对松动失效的顶、帮锚必须先进行有效处理后,方可开口施工。
3、开口前,须用旧皮带保护好风水管、电缆、掘进机等各种设备。
4、开口后,对失效的锚杆要进行补打,保证交叉点的支护质量。
5、开口位置打设效果检验孔,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五、其它主要安全措施
1、各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本工种安全作业标准及岗位责任制作业。
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及炮前人工断电制度。
3、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4、放炮前后必须对放炮点附近20米范围内洒水灭尘。
5、出煤及支护时人员要站在永久支护下进行作业。
6、放炮前,必须将巷道内的非本质安全型电源进行断电。
7、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
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
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8、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
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9、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
(1)必须在顶板完好,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
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
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10、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1)工作面的空顶距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
(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5)工作面风量不足。
11、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
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路线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
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秒,方可起爆。
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
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药卷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12、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接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13、其它仍执行《煤矿安全规程》《14202(后部)轨道巷掘进作业规程》及质量标准化中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