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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经济法考试重点.docx

大学经济法考试重点

⏹重点:

⏹1.经济法的概念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3.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4.经济法的体系

⏹难点:

⏹1.经济法概念的相关争议

⏹2.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时代性

⏹3.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分析方法

⏹本章主要内容

⏹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经济法学领域中仍有许多基本理论问题尚待解决。

由于经济法学基础理论尚在发展、完善之中,经济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仍然受到强烈的质疑。

但就一国法律体系的完整性而言,经济法都是必不可少的。

⏹本章概括地介绍了经济法的概念、起源,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经济法的体系。

本章重点介绍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与基本原则,其中对调整对象与基本原则的分析均采用了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进行了重点的剖析。

一、经济法的概念

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是调整以国家为一方主体同其他各方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家运用经济法这一有力工具,修正市场缺陷并补充市场不足,从而达到干预经济、进行社会协调的目的。

同时,经济法还起到了限制政府权力边界的作用,因此,经济法既是“补缺”之法,又是“控权”之法。

二、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分类

(一)国家在调节市场主体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二)国家在实行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协调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三)国家作为公共物品的供给者,在完成公共收入和支出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二、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分类

⏹(四)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在国家资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五)国家作为社会公平的维护者,在实施第二次分配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经济法律关系的独立参加者,依法享有一定的经济权利(力)、承担一定的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经济权利(力)或经济职权的一方称之为权利主体或职权主体;承担经济义务或经济职责的一方称之为义务主体或职责主体。

⏹按照主体在经济法律关系中所处的基本地位,大致可以将其分为经济规制主体和经济活动主体两大类。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力)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一)经济权利(力):

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依经济法享有的各种权利(力)。

可分为两种:

⏹经济权力,是基于经济行政机关或社会经济团体的地位和职能,由经济法赋予该类经济管理主体行使的经济管理职权。

⏹经济权利,是法律权利的一种,它赋予经济活动主体享有现实利益和实现增量利益的可能性。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二)经济义务:

是指由经济法律、法规规定的,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一定行为的约束。

⏹经济义务是经济法律、法规规定的一种不利益。

⏹经济义务的内容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依照经济法律、法规,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亦称经济法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一)物:

能够满足人的需要,具有稀缺性和合法性,并能为人力所支配的物质对象。

⏹有形(体)物和无形(体)物

⏹动产和不动产

⏹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流通物、限制流通物和禁止流通物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Ø

(二)行为,一般基于对某种利益的追求,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在自主意识支配下,所进行的作为或不作为。

能够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具有如下的特征:

⏹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之行为是经济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行为。

⏹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之行为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依照经济法律、法规所为的行为。

一、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

⏹在国家通过经济法对市场过程进行干预的各个过程和领域中,无不体现了公共利益的优先性,集中体现在经济法中的强制性规范中。

⏹公共利益优先原则还体现在经济法的非强性规范——倡导性规范中。

二、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它们仅仅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互相有着密切联系,而且互为因果。

三、注重公平和兼顾效率相统一的原则

一、法律体系一般原理

⏹法律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部门法,一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划分部门法的标准

⏹主要是法律所调整的不同社会关系,即调整对象。

⏹其次是法律调整的方法。

二、经济法的法律体系

⏹导论部分,主要介绍经济法的基础理论:

⏹经济法的概念与起源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体系

二、经济法的法律体系

⏹第一编宏观经济调控法

⏹宏观经济调控法原理

⏹宏观经济调控法基础理论

⏹宏观经济调控若干基本问题

⏹宏观经济调控法律体系

⏹财政法

⏹财政法概述、预算法、国债法、财政转移支付法、政府采购法等。

二、经济法的法律体系

⏹第一编宏观经济调控法

⏹金融法:

⏹金融法概述、中央银行法律制度、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法律制度等。

⏹税收法:

⏹税法概述、商品税法律制度所得税法律制度、财产税法律制度等。

⏹产业调节法:

⏹产业调节法概述、产业结构法律制度、产业组织法律制度、产业技术法律制度、产业布局法律制度等。

二、经济法的法律体系

⏹第一编宏观经济调控法

⏹投资法:

⏹投资法基本原理、投资法基本法律制度、投资的宏观调控、违反投资法的法律责任。

⏹国有资产管理法:

⏹国有资产管理法概述、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法律制度、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价格法

⏹社会保障法:

⏹社会保障法概述、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社会福利法律制度。

二、经济法的法律体系

⏹第二编微观经济规制法

⏹微观经济规制法原理

⏹微观经济规制法基本理论、微观经济规制法律关系。

⏹微观经济规制法的原则、微观经济规制法的体系。

⏹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表现形式及认定、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

⏹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概述、垄断协议控制制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控制制度、企业结合控制制度、行政性垄断控制制度等。

二、经济法的法律体系

⏹第二编微观经济规制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法概述、产品质量法律制度、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会计和审计法:

⏹会计和审计法概述、会计法律制度、审计法律制度、注册会计师法律制度。

二、经济法的法律体系

⏹第三编涉外经济法

⏹对外贸易法:

⏹对外贸易法概述

⏹国际货物贸易法

⏹国际服务贸易法

⏹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对外贸易救济法

⏹涉外投资法:

⏹外商投资法

⏹海外直接投资法等

复习思考题

⏹1.围绕经济法的概念,曾经出现过哪些争议?

争议的焦点在哪里?

⏹2.经济法的发展有哪几个阶段?

每个阶段有哪些具体的内容?

⏹3.如何理解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时代性?

⏹4.怎样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分析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5.什么是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的体系为何?

⏹重点:

⏹1.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

⏹2.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

⏹3.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关系

⏹4.宏观经济调控法律体系

⏹难点:

⏹1.宏观调控政策与宏观调控法关系

⏹2.宏观调控权的配置

⏹3.宏观调控法的立法

⏹讲授内容:

第一节宏观经济调控法基础理论

第二节宏观经济调控若干基本问题

第三节宏观经济调控法律体系

⏹案例分析:

国务院严查江苏铁本钢铁公司违规建设钢铁项目案

⏹课后思考题

国务院严肃查处江苏铁本钢铁公司违规建设钢铁项目

⏹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自2002年初筹划在常州市新北区魏村镇、镇江扬中市西来桥镇建设新的大型钢铁联合项目。

该项目设计能力840万吨,概算总投资105.9亿元人民币,2003年6月进入现场施工,2004年3月江苏省政府责令全面停工。

⏹  经查,2002年5月以来,为实施该项目,铁本公司法人代表戴国芳先后成立7家合资(独资)公司,把项目化整为零,拆分为22个项目向有关部门报批。

2002年9月至2003年11月,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扬中市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局先后越权、违规、拆项审批了铁本合资公司的建设项目。

铁本公司未取得环保部门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即开工建设,严重违反了国家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

国务院严肃查处江苏铁本钢铁公司违规建设钢铁项目

⏹2003年以来,常州高新区管委会、扬中市政府在未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批准铁本公司征用、占用土地,并违规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导致铁本公司违法占用土地6541亩(其中耕地4585亩,含基本农田1200亩)已无法复垦,造成大量耕地被毁。

2003年12月,江苏省国土厅违规批准了常州市涉及铁本公司的14个批次的土地5988亩,致使铁本公司项目部分非法占地合法化。

⏹  截至2004年2月末,中国银行常州分行等银行金融机构对铁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合计授信余额折合人民币43.39亿元,其中贷款25.6亿元。

经检查,铁本公司通过提供虚假财务报表骗取银行信用和贷款,挪用银行流动资金贷款20多亿元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有关金融机构存在贷前审查不严、贷后监控不力,严重违反国家固定资产贷款审贷和现金管理规定等问题。

国务院严肃查处江苏铁本钢铁公司违规建设钢铁项目

⏹另据检查,铁本公司存在大量的偷税漏税行为,已涉嫌经济犯罪。

日前,公安机关已对该公司法人代表戴国芳等10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拘强制措施。

⏹  根据检查结果,江苏省委、省政府和银监会已对涉及失职违规的8名政府和有关银行的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及组织处理;给予常州市委书记范燕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依法罢免顾黑郎江苏省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撤销曹建新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新北区委副书记职务;撤销宦祥保扬中市委书记职务;给予扬中市委副书记经颜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王明详行政记大过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辞职;撤销秦雁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职务;撤销王建国中国银行常州分行行长、党委书记职务。

⏹本章主要内容

⏹宏观经济调控法是经济法的核心,在经济法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本章研究宏观经济调控法的基本原理,宏观经济调控基本政策与宏观调控法的关系;国外宏观调控法的理论与实践;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关系;宏观经济调控法律体系。

⏹本章主要内容

⏹宏观经济调控法律体系由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基本法和宏观经济部门法包括: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法、财政法、金融法、投资法、产业政策法、税收法、价格法、审计法、国际收支平衡法、社会保障法、就业法、经济审判法构成。

一、宏观经济调控基本政策与宏观调控法

(一)宏观经济调控基本政策

⏹宏观调控或称宏观经济调控(macroeconomiccontrol)是对国民经济总体的供求关系进行调节和控制。

⏹宏观调控基本政策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和收入分配政策等。

一、宏观经济调控基本政策与宏观调控法

(二)宏观调控与宏观经济调控法

⏹1.宏观调控:

宏观经济调控是国家为实现宏观经济的总量平衡和经济结构的优化,保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而对国民经济总体活动进行的调节和控制。

⏹2.宏观经济调控法是指国家在调整国民经济的运行,调节和控制宏观经济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宏观经济调控法的理论研究和立法现状

(一)宏观经济调控法的理论研究

⏹1.政府干预理论

⏹经济增长政策理论

⏹稳定物价政策理论

⏹反经济周期政策理论

⏹就业政策理论

⏹资源管理和保护政策理论

⏹2.市场失灵理论

⏹3.政府失败理论

二、宏观经济调控法的理论研究和立法现状

(二)宏观调控法的立法现状

⏹1.关于计划、统计的立法

⏹2.关于财政、税收的立法

⏹3.关于金融调控的立法

⏹4.关于金融调控的立法

⏹5.关于产业调节的立法

⏹6.关于价格的立

⏹7.关于国际收支平衡的立法等

三、国外宏观调控法的理论与实践

(一)国外有关宏观调控的理论

⏹1.罗斯福“新政”时期的经济学说及其对美国经济立法的影响

⏹2.凯恩斯经济学说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立法的影响

⏹3.德国有关宏观调控方面的理论及立法

(二)国外有关宏观调控法的实践

⏹西方国家在实行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加强了宏观经济调控的立法,制定了大量有关宏观经济调控的法律和法规,对我国宏观经济立法具有借鉴意义。

三、国外宏观调控法的理论与实践

(二)国外有关宏观调控法的实践

⏹西方国家在实行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加强了宏观经济调控的立法,制定了大量有关宏观经济调控的法律和法规,对我国宏观经济立法具有借鉴意义。

一、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法治化研究

(一)宏观调控的必要性及法治化基础

⏹市场机制也有调节“失灵”,有许多管不了和管不好的领域,需要国家通过宏观调控加以纠正和补充。

⏹市场经济忽视全局和整体利益;

⏹市场经济忽视长远利益,对生态平衡造成危害;

⏹市场经济是事后调节,其调节具有明显的滞后性;

⏹市场经济具有某种盲目性和自发性,引起市场效率的波动性;

⏹市场经济对于涉及全局性的领域调节不了。

一、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法治化研究

⏹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法治化

⏹财政政策主要表现为:

平衡性财政政策、赤字性财政政策和盈余性财政政策等。

⏹货币政策主要表现为:

均衡的货币政策、松的货币政策和紧的货币政策。

⏹产业政策主要表现为:

产业结构政策和产业组织政策。

⏹以上宏观调控经济政策的实施,必须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

二、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

(二)宏观经济调控法的调整对象是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1.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的一方主体是国家。

⏹2.宏观经济调控关系是国家在履行经济管理职能,以间接手段调控间接运行过程中与市场主体之间所发生的间接管理关系。

⏹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是国家在对国民经济的总体调控过程中与市场总体之间普遍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

二、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

⏹按照宏观调控法的功能和目的来划分,可以把宏观调控关系划分成两类:

⏹指导性社会经济关系

⏹因执行产业政策过程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

⏹因计划而产生的经济关系。

⏹调节性社会经济关系

⏹是指国家实施经济调节手段所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

⏹包括财税调节关系、金融调节关系、价格调节关系。

三、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

(一)决策集权原则

⏹宏观调控决策权不能由各种各样的部门和机构分散行使。

⏹宏观调控决策权必须控制在较高层次的国家机构手中。

(二)权力制约原则

⏹(三)维护受控者权利原则

⏹(四)间接调控原则

⏹(五)调控手段法治化的原则

四、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关系

(一)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关系的主体

⏹1.宏观调控主体

(1)国家权力机构

(2)国务院及职能部门

⏹(3)宏观经济监督部门

⏹(4)宏观经济信息部门

⏹2.宏观受控主体

⏹企业

⏹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四、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关系

(二)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关系的客体

⏹宏观经济调控行为是宏观调控法律关系的重要客体。

⏹宏观经济决策行为

⏹宏观经济协调行为

⏹宏观经济管理行为

⏹宏观经济引导行为

⏹宏观经济限制行为

⏹宏观经济监督行为

四、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关系

⏹(三)宏观调控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

⏹1.宏观经济调控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1)宏观经济调控主体的权利:

宏观经济决策权及调控权,宏观经济协调权,宏观经济管理权,宏观经济运行监督权。

(2)宏观调控主体的义务:

依法进行宏观调控的义务;尽职尽责的义务;提供物质保证的义务;尊重受控主体经营管理自主权的义务;法律规定的其他宏观经济调控义务等。

四、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关系

⏹(三)宏观调控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

⏹2.宏观经济受控主体的权利义务

(1)宏观经济受控主体的权利:

宏观经济调控受控主体自主选择和决策权;监督建议权;损失请求权;控告申诉权。

(2)宏观受控主体的义务:

遵守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法律,调整自己的市场行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主体的宏观调控行为,使国家宏观调控目标得以实现;当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法律、法规禁止某些市场经济行为时,宏观经济调控受控主体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停止某些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禁止的市场行为。

一、宏观经济调控法律体系构成的不同观点

⏹“例举说”

⏹“实践需要说”

⏹“成分说”

⏹“任务说”

⏹“范围说”

⏹“分层说”

⏹“制度说”

二、划分宏观调控法法律体系的不同标准

(一)法律体系有不同划分方法和标准

(二)宏观调控法律体系具体标准

⏹1.按法律内容划分可分为:

主体法,调控手段法,市场行为规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宏观调控监督法等。

⏹2.按法律部门划分可分为:

财政税收法,金融、货币、保险法,计划、投资和经济稳定增长法,工业法,农业法,商业法,外贸法等。

⏹3.按法律形式划分可分为:

综合法或基本法和单行法。

二、划分宏观调控法法律体系的不同标准

⏹宏观调控法体系划分的学说

⏹根据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和定义,我国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内容或体系包括以下主要法律制度:

财政预算法、税法、金融法、产业结构与布局规划法、固定资产投资法、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法、经济稳定增长法和对外贸易增长法等法律制度。

二、划分宏观调控法法律体系的不同标准

Ø根据宏观调控手段的调控目标、调控方式、调控原则和调控内容,宏观调控法的体系主要包括:

⏹计划、产业法

⏹投资、金融、财政、价格法

⏹国有资产和自然资源管理法

⏹对外贸易法

二、划分宏观调控法法律体系的不同标准

Ø根据指导性或调节性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划分,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包括指导性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调节性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Ø根据宏观调控法的内容构成,宏观调控法的体系包括了计划法、经济政策法和关于各种调节手段运用的法律等。

三、创立和完善我国宏观调控法律体系的构想

(一)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基本法

⏹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基本法是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最基本的法律。

⏹包括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基本法和国民经济经济稳定增长法。

(二)宏观经济部门法体系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法

⏹2.财政税收法

⏹3.金融调控法

三、创立和完善我国宏观调控法律体系的构想

⏹(三)宏观经济部门法体系

⏹4.投资法

⏹5.产业调节法

⏹6.价格法

⏹7.国际收支平衡法

⏹8.就业法

⏹9.社会保障法

⏹10.经济审判法

复习思考题

⏹1.国外有哪些宏观调控理论?

⏹2.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3.宏观调控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4.简述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关系?

⏹5.宏观经济调控的法律体系有哪些?

⏹重点:

⏹1.财政和财政法的概念和体系

⏹2.预算法的概念和程序

⏹3.国债发行和转让制度

⏹4.转移支付的概念和形式

⏹5.政府采购的概念、原则和方式

⏹难点:

⏹1.财政法的性质

⏹2.预算职权的划分

⏹3.政府采购法的职能

⏹讲授内容:

第一节财政法概述

第二节预算法

第三节国债法

第四节财政转移支付法

第五节政府采购法

⏹案例分析:

(一)新疆昌吉市人大否决市政府财政预算报告

(二)谢百三诉财政部国债回购案

新疆昌吉市人大否决市政府财政预算报告

⏹由于昌吉市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没能有效解决,8月4号,昌吉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否决了昌吉市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财政决算和200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据了解,昌吉市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昌吉市2004年财政决算和200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存在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这些问题主要有:

执行预算违反《预算法》,没有严格执行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报告,先追加支出后提请人大常委会批准;预算外资金管理不规范,2004年和2005年上半年没有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外资金收入和管理情况,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没有纳入预算管理;随意动用预备费,用于各种会议经费、土地补偿费、车辆购置费、工程支出等;重大财政支出没有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部门预算透明度不够。

  根据有关规定,昌吉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政府在今年10月份完成整改,在下一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重新报告,重新审议。

谢百三诉财政部国债回购案

⏹据悉,2001年7月31日,财政部在深、沪证交所分销20年期国债,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票面年利率4.26%。

由于这期国债利率偏高,随即出现了投资踊跃、需求强烈的市场走势。

为此,2001年8月9日,财政部国库司以便函形式通知,“上市后,交易方式首先为现券买卖,回购交易起始日将视市场情况安排”。

这实际上宣布冻结了“20年期国债回购”。

禁令一出,即引起争议。

谢百三认为,财政部国库司的禁令违反了国务院颁布的有关条例。

因为,根据国务院1992年颁布的“国库券条例”规定,国库券可以用做抵押。

于是,2001年12月6日上午,知名经济学家、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谢百三专程来到北京,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状告财政部的行政诉状。

谢百三诉财政部国债回购案

⏹谢百三解释说,所谓国债的回购,是指国债持有人以国债作抵押借钱的一种融资方式,它以国债可以上市交易为前提。

  据悉,自从1993年12月以来,我国历次发行的国债都可以自由流通,也正是国债的流通性,导致投资者纷纷看好国债。

  谢百三认为,财政部是国家领导机关,但同时又仅仅是国债的卖方,而全国人民(买国债的个人和机构)是买方,双方拥有平等的权利义务,是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商业关系,而不是上下级关系。

谢百三诉财政部国债回购案

⏹他说,财政部在发行该国债以前,以承诺国债可以自由上市流通作为要约,使得广大投资者纷纷购买。

但是,等到发行结束,国债的流通却遭到禁止,侵害了普通投资者的财产权。

另外,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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