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六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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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六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垫江六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垫江第六中学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为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㈠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冷红军副组长:
丁奉良杨建
成员:
黄健中童应权王会明 张森裕孙元福周小彬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下设办公室在德育处。
具体的工作人员有:
李水海付和平钟远明刘德荣学校领导及相关部处主要负责人组成,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部门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2.协调五洞医院开展救治工作;
3.根据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等相关设施、设备;4.根据需要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报请县卫生行政部门及社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5.根据需要对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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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和指导。
㈡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㈢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结合本校实际,拟定本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具体组织、指挥、协调,设立24小时联系电话。
应急状态期间,各单位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主要领导及值班人员电话要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
校内各单位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服从配合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医学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二、报告与监测
㈠建立信息报告体系,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期间学校设立24小时值班及疫情监控和联系电话。
各各班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报告情况,紧急或特殊情况随时上报。
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汇总各方面信息,及时报告校领导小组,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㈡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
各部门应严格贯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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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涉及的如下内容应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并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1.出现大批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及重大火灾致人员伤亡而急需抢救时、出现甲类传染病、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需抢救的突发事件时,学校主管部门及时向县教委和县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2.对于校内发生的影响师生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诸如爆炸受伤、集体中毒、群殴受伤、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意外伤害及其他原因的集体受伤事件等,应在运送医院的同时学校值班人员向学校德育处、德育处向主管领导报告,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校内媒体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审核、发布。
任何个人不能随意传播、发布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6、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学校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情况。
对报告、举报突发事件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予以奖励。
突发事件报告、举报电话:
74562813。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㈠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办、德育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有关机构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实验室诊断,查明原因,并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议。
㈡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全体教职工应当立即对突发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护。
㈢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隔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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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学生配合调查及医学检查,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传染病病人的收治应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
指定具备传染病防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防治任务。
应当指定医疗机构设立传染病隔离病房,进行医学观察及隔离治疗。
收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的医院,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隔离、消毒条件,配备必要的救治设备;设置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安排合理的人流、物流走向;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当隔离治疗,避免交叉感染。
、当发生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或确诊病例后,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校内要对医务人员必须进行传染性疾病相关知识的培训,同时要将医务人员以梯队建制编制成子预案,以便随时启动。
2.对疑似病例要及时按甲类传染病报告,同时要详细了解、记录患者家属情况及接触过的人员、去向、联系电话。
为流行病调查医生提供详实的流病资料。
各医院要每天向辖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相关情况。
3.不设传染科的医院不得收治甲类传染病病人,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需要转诊,并报请疾病控制中心同意,按规定程序转运。
决不轻易放过一个疑似病人,不漏掉一个需观察病例。
病人或需留观病人不得自行离院,去向必须明确,医院要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对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进行隔离。
4.必须加强消毒管理,认真贯彻《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别学校食堂、厕所、学生寝室。
四、应急预防监控措施
㈠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各单位应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加强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
㈡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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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监测体温。
为师生员工提供有关药品,实行药物预防。
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师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
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
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在公共场所工作的职工,如:
食堂员工、医院医护人员等,以及其他窗口服务人员和就医的病人要加强防护措施,要加强健康和卫生情况监控。
4.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
人员复杂的各种培训班、课程班尽可能调整、推迟来校授课时间。
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5.一旦发生疫情,对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控外来人员进入。
制定学生外出校门的管理规定,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大型集会活动。
对我校外出工作人员、学生实行登记制度,提醒和动员学生、教职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从突发事件发生当日起各单位外出人员必须向其所在单位行政管理部门请假登记,并要求到过重大传染病疫区的人员返回时必须到所在校区的医院报到,经校区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
6.对从传染病疫情重点区域返乡的人员,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法规对其作出隔离医学观察的决定。
对外地返回学校的实习学生、教职工进行登记,安排体检,对有症状者行必要的留诊观察,对无异常的教职工安排居家观察,对无异常的学生学校安排集中观察。
㈢加强消毒和爱国卫生工作
1.各教学楼、食堂、学生宿舍、办公楼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及交通工具,学校统一组织消毒。
对确诊的甲类传染病和高度疑似病人学习工作过的场所、居住过的寝室等疾控中心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对密切接触人员的工作地点、起居场所校医院组织进行重点消毒。
2.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校园内及各个建筑物内进行清洁打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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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学校在必要时可提出申请,调整教学计划、授课方式和学习方式,不安排外出活动。
㈤做好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
通过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对待和防范疾病,消除恐慌心理,保证社会的稳定。
向校内所有教职工、学生发放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预防知识卡。
充分利用本校的现有媒体,普及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防范的有关科学知识。
五、技术和物资保障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应指定专门机构,积极采购储备防护用品、有关器材、消毒和预防药品,保证防治工作中的物资供应。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
所需经费列入学校预算。
保证其开展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护、现场处置、监督检查、监测检验、卫生防护等物质条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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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学校在必要时可提出申请,调整教学计划、授课方式和学习方式,不安排外出活动。
㈤做好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
通过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对待和防范疾病,消除恐慌心理,保证社会的稳定。
向校内所有教职工、学生发放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预防知识卡。
充分利用本校的现有媒体,普及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防范的有关科学知识。
五、技术和物资保障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应指定专门机构,积极采购储备防护用品、有关器材、消毒和预防药品,保证防治工作中的物资供应。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
所需经费列入学校预算。
保证其开展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护、现场处置、监督检查、监测检验、卫生防护等物质条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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