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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上墙制度

《锅炉房上墙制度》

摘要: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消除跑、冒、滴、漏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

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精心操作,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应予抵制。

3)搞好文明生产,穿戴好防护用品。

严禁当班喝酒和酒后上岗。

4)认真做好锅炉房设备的维护。

保养工作,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经常保持锅炉房清洁卫生整齐,明亮,努力做到六面光,(即锅炉房墙壁四周及地面和房顶)。

5)认真执行锅炉操作规程。

严密监视锅炉各参数的变化,经常调整水位,压力,温度,出力,燃烧配比,烟风配比,烟尘等,保持进取佳运行状态,并做好各项记录。

6)遇有事故时不得离开岗位,也不得办理交接班,应周密考虑迅速排除。

并及时报告有关人员,不得隐瞒事故。

7)努力学习业务,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主事故处理能力。

水质化验员岗位责任制

1)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基本的操作化验能力,认真执行水质标准,达到防腐防垢经济运行。

2)积极工作。

坚守岗位。

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3)熟悉水处理设备性能技术范围和工艺流程。

能及时正确地排除水处理设备的异常现象,并报告有关领导。

4)负责水处理系统运行调整,保证向锅炉供应合格的给水,降低单耗,提高出力率。

5)按时取样化验。

提供分析数据,指导司炉工排污,使锅炉不结或少结水垢,减少锅炉的腐蚀。

6)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经常做好仪器的校对,清扫,刷洗,保证其灵敏,准确好用。

7)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应妥善保管,以保证不失效,不变质,不混药。

易燃有毒有害药剂按规定保管使用。

8)参与锅炉停炉保养及除垢防腐工作。

9)认真填写水处理设备运行及化验记录,搞好交接班,做好现场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巡回检查制度

1、使用锅炉的单位应对锅炉房安全工作行定期检查,单位主管领导应对锅炉房工作应每月作一次现场检查,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每周作一次现场检查,当班司炉工每小时至少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的内容

水位汽压、汽温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漏汽声。

管道、阀门无渗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炉排及转动机械无磨擦和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转动正常、皮带不打滑、无断裂。

除尘器无破损、鼓引风机运行正常。

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3、巡回检查路线

三大安全附件—炉排和减速机构—锅炉本体—出渣机—省煤器—除尘器—引风机—鼓风机—管道阀门—分汽缸—给水泵。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一、锅炉本体的维护保养

1)当班司炉工应及时做好锅炉本体受热面的清焦、清灰、吹灰工作,做到勤检查、勤清理、不留到下一班。

锅壳锅炉的烟火管一般每月清灰疏通一次。

2)运行锅炉每年至少一次停炉清理,检查和检修。

清除水垢、水渣、烟垢、积灰。

检查各受压部件及焊缝。

胀接部位有无渗漏、磨损、腐蚀、裂纹、变形等异常情况,并作出测量和记录。

在停炉检修时,水管锅炉的锅筒内应尽可能涂刷汽包漆防腐。

3)停用锅炉必须按《锅炉及辅面操作规程》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防止锅炉腐蚀。

4)做好备品备件计划,建立设备台帐,同时应做好设备检修记录。

5)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及管道、阀门的维护保养

6)水位表每班应擦抹一次,及时修复各种缺陷,做到清洁明亮。

连通管畅通。

开关灵活、严密。

7)压力表存水弯管一般每半月应冲洗一次,每星期至少对表盘进行一次吹灰或擦抹,保证表盘刻度清晰。

严防受高温,冰冻和震动的影响,使用期满半年后,应及时校验,保证指示灵活、可靠。

8)安全阀使用时必须作热态排汽试验并记录其始启压力和回座压力。

使用后一般每月应进行一次自动或手动的排汽试验,防止阀芯与阀座粘住。

9)温度、流量、风压、氧量等计量仪表及蒸汽超压报警装置,联锁保护装置使用时应调试准确,及时检查和修复各种缺陷、故障,并根据仪器仪表的使用性能定期校验、试验,保证动作灵敏可靠、计量准确。

10)锅炉房内的汽水阀门、旋塞等。

应每天擦抹一次,保持清洁。

对丝杆处应及时加润滑油,务使开关灵活。

定期更换或加装垫料,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每年定期停炉检修时作一次全面检查。

11)锅炉的汽水管道应有防腐、防震及保温等措施和色标。

当保温层脱落,防震去撑装置等设施损坏,色标模糊时,应及时予以修复。

二、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

1)对转动机械应根据其性能和转动情况的不同。

定期予以加油,调油,及时检查和消除异声、震动。

风机、水泵、炉排、上煤机、出渣机变速箱等、一般每年应调油一次。

炉排前后轴应每天检查其有否加油,及油孔堵塞现象。

每年必须拆轴瓦检查一次。

2)上煤机的电葫芦铅缆应经常松树其有否毛刺、断股、干燥、轧伤及绕线紊乱等。

并定期予以更换。

3)螺旋出渣机叶轮及刮板机刮板。

每月应检查一次,检查是否腐蚀、磨损、断裂等现象。

4)链条炉排至少每半年应检查一次,炉排片是否破裂、穿销有否磨损、变形。

开口销是否断裂、脱落、前轴链轮是否完好。

手烧炉也应定期对炉排进行检查,并及时更换损坏的炉排。

锅炉使用时应随时检查各调风门及烟道通道板是否灵活,回定装置是否完好。

5)锅炉炉墙及前后拱至少每半年应予全面检查一次。

内外炉墙是否松动、裂纹、塌损等绝热部件的绝热情况是否良好。

炉门炉门圈档风铁有无烧损,护闸板、煤闸、煤闸梁是否损坏。

损坏程度严重的必须立即予以修补。

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应按规定班次和规定的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并详细了解上班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者应提前做好交班准备工作,保持各部位运行正常为接班者做好准备工作。

3、交接班时,如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者,需做到“五交”、“五不交”。

“五交是”

1)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正常;

2)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3)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运行记录齐全、正确、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5)锅炉房整洁,达到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1)不交给吃过酒的司炉人员;

2)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3)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人员;

5)锅炉压力、水位、温度或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由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做到件件事情有交待,并将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的记入运行记录交接班中。

6、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将上级有关运行及供汽等方面的指令告知交接人员。

7、交接班者在交接班记录薄中签字后,发现了设备的缺陷,原则上由接班者负责。

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2、锅炉房地平、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保持控制柜表盘干净清晰,锅炉水位表清晰易见。

3、严禁烧正压。

锅炉投(运)过煤要随手打扫撒落地上的煤,保持地面清洁。

4、煤场、渣场要分开设置,煤堆、渣堆定期洒水,堆放整齐。

5、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消除跑、冒、滴、漏。

6、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清洁优美。

7、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

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系重要部位,为确保安全,防止发生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非本岗位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凭单位介绍信经厂保卫部门和锅炉房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3、当班人员应遵守运行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脱岗、睡岗或误操作。

4、锅炉房内设施,非当班人员不得动用,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独立操作。

5、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人员。

6、保持锅炉房照明充足,道路畅通,消防设施齐全完好。

锅炉水质化验制度

1、为认真贯彻TSGG5001-2008《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和GB/T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锅炉房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经当地质监部门考核发证的水质化验员。

2、锅炉结构,型号的不同选用相适应的水处理方法。

并及时进行化验和处理,以确保锅炉水质符合要求。

一般情况下,要求化验时间和项目如下。

1)每月进行一次原水硬度,碱度,PH值,浊度的化验。

有条件的单位应做水质全分析。

2)当采用炉外化学处理时,每班至少进行一次给水(软水)、汽质量的化验。

对于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4T/H的锅炉,在水处理设备运行工况稳定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化验时间。

3)采用炉内加药处理时,给水和炉水的有关指标每天至少化验一次。

4)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0T/H的锅炉,给水应进行除氧,对于供汽轮机用汽的锅炉,给水溶解氧应小于等于0.050mg/L;若采用化学除氧,则应监测炉水的亚硫酸根含量。

3、锅炉水质应符合GB/T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的要求。

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锅炉及水处理方法,把水质标准中的相应要求列出来。

4、及时、正确、清晰、完整做好水质化验记录,并将记录数据保存一年以上。

安全附件检验制度

1.安全附件应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及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不符合规定的,不准继续使用;

2.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l次;

3.从事安全阀校验的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检验资格;

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使用:

1)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的;

2)性能不符合要求的;

3)逾期不检查、不校验的;

4)爆破片已超过使用期限的。

5.安全附件的检验分为两种:

1)运行检查:

指在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

2)停机检查,指在停止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

运行检查可与在线检验同时进行,停机检查可与全面检验同步进行,也可单独进行。

6.安全附件的运行检查

1)压力表

检验人员应注意同一系统上的压力表读数是否一致。

如发现压力表指示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泄压后指针不回零位、表内弹簧管泄漏或压力表指针松动、指针断裂或外壳腐蚀严重、三通旋塞或针形阀开启标记不清或锁紧状置损坏、铅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

2)安全阀

(a)检验人员应注意安全阀锈蚀情况,铅封有无损坏,是否在合格的校验期内。

对杠杆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锤自由移动和杠杆越出的装置是否完好,对弹簧式安全阀,检查调整螺钉的铅封装置是否完好;对静重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片飞脱的装置是否完好。

(b)安全阀与排放口之间装设截止阀的,运行期间必须处于全开位置并加铅封。

(c)检查中发现安全阀失灵或有故障时,应立即处置或停止运行。

(d)当安全阀须进行在线校验和压力调整时,使用单位压力管道的管理人员和具有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应到场确认。

调整合格的安全阀应加铅封。

调整及校验装置用压力表的精度应不低于1级。

检验和调整时,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3)爆破片

(a)检查爆破片的安装方向是否正确;并核实铭牌上的爆破压力和温度是否符合运行要求。

(b)爆破片单独作泄压装置的,检查爆破片和管道间的截止阀是否处于全开状态,铅封是否完好。

还应检查爆破片有无泄漏及其它异常现象。

(c)爆破片和安全阀串联使用:

爆破片装在安全阀出口侧时,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和截止阀,二者之间不积存压力,能疏水或排气。

爆破片装在安全阀进口侧时,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有无压力指示,截止阀打开后有无气体漏出,以判定爆破片的完好情况。

(d)爆破片和安全阀并联使用时,应参照款2进行检查。

7.安全附件的停机检查

1)压力表

检查压力表的精度等级、表盘直径、刻度范围、安装位置等,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

校验压力表必须由有资格的计量单位进行,校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证,注明下次校验日期。

2)安全阀

对拆换下来的安全阀,应解体检查,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试验和密封试验,然后校验开启压力,并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

新安全阀应校验合格后才准安装使用。

安全阀校验合格后,打上铅封并出具校验报告。

3)爆破片

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更换。

4)紧急切断装置

对拆下来的紧急切断装置,应解体、检验、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密封、紧急切断、耐振动等性能试验。

具体要求应分别符合相关规程、标准的规定。

检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报告。

申请锅炉定期检验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为使锅炉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锅炉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锅炉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在锅炉定期检验(外部检验、内部检验、水压试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锅炉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

3、3锅炉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有检验有效期内的,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4申请锅炉定期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锅炉管理档案保存。

司炉班长岗位职责

一、工作概述:

负责本班组人员、设备管理及单位内相关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使之正常、安全地运行。

二、请示上报:

网点负责人

三、工作职责:

1、做好锅炉房的安全运行及管理工作。

2、督促司炉工、维修工、水处理化验员搞好各项工作。

3、负责对全班人员进行劳动纪律,工作表现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4、锅炉房设备运转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员部门主管汇报并处理一般故障。

5、根据不同的季节与供汽需求,安排好设施、设备日常保养及年度检验准备工作。

6、负责记录司炉班职工考勤情况。

四、工作标准:

按照国家制定的锅炉安全运行规范进行管理。

定期参加和接受相关主管单位的业务培训,对班组员工进行技术指导,提高班组管理能力。

正确判断和及时处理各项工作。

五、资历要求:

具备高中或以上文化程度以及锅炉房高级工以上岗位证书,持有效资质证书。

熟悉掌握锅炉设备的各项功能、操作使用程序和注意事项。

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

六、工作经验:

遇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处理。

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具有5年以上锅炉房工作经验。

七、工作态度:

态度端正、微笑服务。

具有责任心、进取心、团结心。

八、工作联系:

相关科室人员,班组长,上级主管,相关单位。

锅炉使用登记制度

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每台锅炉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应当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锅炉使用登记证,未办理使用登记证的不得投入使用。

二、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应当按照《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逐台向登记机关提交锅炉及其安全阀、紧急切断阀等安全附件的有关文件: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

2、进口锅炉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3、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

4、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

5、锅炉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本单位对已经办理使用证的锅炉应当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将使用登记证、登记文件妥善保存。

四、将锅炉使用登记证悬挂在锅炉房内,并在锅炉的明显部位喷涂使用登记证号码。

五、锅炉安全状况发生变化的,使用单位应当在变化后30日内持有关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六、锅炉拟停用1年以上的,应当封存锅炉,在封存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并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保存。

重新启用应当经过定期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持定期检验报告向登记机关申请启用,领取使用登记证。

七、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锅炉压力容器的,应当在移装完成后投入使用前向登记机关提交锅炉登记文件和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申请变更登记。

移装地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的,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和登记卡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

在原登记机关取得《锅炉压力容器过户或者异地移装证明》。

移装完成后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锅炉压力容器过卢或者异地移装证明》、标有注销标记的登记卡、锅炉登记文件以及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向移装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八、锅炉需要过户的,应当持使用登记证、登记卡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到原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证注销手续。

九、锅炉只过户不移装的,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全部移交文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

原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证注销和新使用单位办理变更登记可以同时在登记机关进行。

十、锅炉过户并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的,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全部移交文件和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

十一、锅炉过户并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的,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全部移交文件和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向移装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

十二、使用锅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变更登记:

1、在原使用地未办理使用登记的;

2、在原使用地未进行定期检验或定期检验结论为停止运行的;

3、在原使用地已经报废的;

4、擅自变更使用条件进行过非法修理改造的;

5、无技术资料和铭牌的;

6、存在事故隐患的;

十三、锅炉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当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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