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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HL文献传递服务规范

CASHL:

全国高校图书馆、公共图书馆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都可通过与CASHL管理中心签订(CASHL文献传递服务协议书》而成为CASHL的成员馆,享受CASHL提供的各项服务。

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加入CASHL的公共图书馆有:

安徽省图书馆、金陵图书馆。

CASHL文献传递服务规范

CASHL管理中心,2004年6月起草,2006年12月修订为保证CASHL服务的有序和高效,规范CASHL服务馆和用户馆的责任和义务,特制定本业务规范。

第一部分总则

1.本规范是在教育部社科司“‘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文献中心’管理办法”指导下,针对CASHL的具体业务制定的实施规范,与“高校馆际互借业务规范”、“CASHL文献传递服务评估办法”和“CASHL文献传递经费补贴方案”同为指导CASHL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工作的规范文件,要求CASHL服务馆和用户馆分别遵守。

2.本业务规范的解释权、修订权归CASHL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相关名词

1.服务馆:

已安装CALIS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应用软件,并利用其向其他图书馆提供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的图书馆。

目前为CASHL全国中心、区域中心和学科中心共17家图书馆。

2.用户馆:

指与CASHL管理中心签署协议的未安装CALIS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应用软件,仅从服务馆获取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的图书馆。

用户馆仅面向本馆用户服务,不承担向其他图书馆提供服务的任务。

服务馆和用户馆是应用于CASHL服务体系的一般概念,CASHL成员馆即由服务馆和用户馆共同构成。

3.请求馆:

在馆际互借事务中,向CASHL中心平台提出文献请求的图书馆。

4.提供馆:

在馆际互借事务中,通过CASHL中心平台提供文献的图书馆。

目前与服务馆的组成相同。

请求馆和提供馆是应用于馆际互借事务处理流程和系统中的具体概念。

第三部分服务内容

CASHL提供的服务内容均限于CASHL中心馆收藏。

1.馆际借阅(返还式)。

提供“高校人文社科外文图书联合目录”中外文图书的馆际借阅。

借阅方式有平信挂号邮寄和特快专递等。

2.文献传递(非返还式)。

提供“高校人文社科外文期刊目次数据库”中收藏的外文期刊文献、“高校人文社科外文图书联合目录”中收藏的外文图书中部分章节的文献传递。

传递方式有Email、网上文献传递系统(Ariel/CALIS)、传真、邮寄、自取以及人工专送等。

第四部分服务对象与服务模式

1.服务对象:

全国高校图书馆、公共图书馆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都可通过与CASHL管理中心签订《CASHL文献传递服务协议书》而成为CASHL成员馆,各成员馆的用户都可以享受CASHL提供的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

2.服务模式:

CASHL采用集中式馆际互借服务模式。

即CASHL管理中心为成员馆开设一个管理员帐户,成员馆的馆际互借员使用管理员帐户登录CASHL中心馆际互借系统,管理本馆的机构用户和个人用户(如确认帐户或用户),以及查询相关的统计数据等。

第五部分组织和管理模式

CASHL管理与服务体系由管理中心、全国中心、区域中心、学科中心组成。

统一以“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文献中心”(CASHL)的名义对外开展服务。

1.管理中心:

组织各中心馆开展文献传递服务工作以及相关评估,制定管理办法、工作规范和评估标准,建设和维护CASHL集中式网络服务平台(CASHL主页)以及文献传递服务系统、主页、相关软硬件支撑系统等,与CALIS管理中心联合成立高校馆际互借协调组、评估工作组等相关业务机构,协助和制定各类工作规范。

2.全国中心:

提供本校外文人文社科期刊馆藏数据,维护本地文献传递服务系统,面向全国开展培训、宣传、文献检索和原文提供等服务并进行相关评估。

CASHL全国中心设在北京大学、复旦大学。

3.区域中心:

提供本校外文人文社科期刊馆藏数据,维护本地文献传递服务系统,以本地区和本校为重点开展培训、宣传、文献检索和原文提供等服务,同时配合全国中心为全国高校提供服务并进行相关评估。

CASHL区域中心设在武汉大学、吉林大学、中山大学、南京大学、四川大学等5所大学。

4.学科中心:

提供本校外文人文社科期刊馆藏数据,维护本地文献传递服务系统,配合全国中心和区域中心开展培训、宣传和原文提供等服务并进行相关评估。

CASHL学科中心设在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兰州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清华大学、厦门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10所大学。

5.CALIS管理中心:

承担技术支持工作,包括中心网站主页、检索系统、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系统升级与维护等,并负责“高校人文社科外文期刊目次数据库”和“高校人文社科外文图书联合目录”的建设与更新。

第六部分馆际互借的工作流程

馆际互借的工作流程包含请求馆与提供馆两个方面。

而他们各自的工作流程与服务模式密切相关,服务模式不同,相应的工作流程也不同。

1.请求馆的工作流程

1)采用集团用户模式(该模式下,请求馆本地没有安装CALIS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系统。

(1)接受用户通过书面、email、电话、传真等方式提交的申请,必要时与用户进行交流,包括确认请求,向用户说明版权要求及馆际互借条件,向用户解答他们所关心的问题,如费用、服务周期等。

(2)检索本馆馆藏目录,确认用户所需文献在本馆没有可以提供的馆藏。

(3)检索“高校人文社科外文期刊目次数据库”或“高校人文社科外文图书联合目录”,查找到用户所需要的期刊论文或图书。

(4)登录CASHL中心馆的馆际互借系统用户网关,代替本校用户填写并提交期刊论文或图书借阅申请单,说明时间和传递方式等要求。

(5)接收提供馆提供的期刊论文并作登记,通知用户领取文献或直接将文献传递给用户,并与用户进行费用结算。

(6)接收提供馆提供的图书,登录CASHL中心馆的馆际互借系统管理客户端,与提供馆进行系统应答操作,并通知用户领取图书或直接将图书传递给用户,并与用户进行费用结算。

(7)催还逾期图书或办理续借。

(8)接收用户返还图书并在系统做用户还书登记。

(9)包装图书,邮寄(或以其他传递方式)返还提供馆,并做系统处理。

(10)遇有图书损坏和丢失文献情况,负责处理赔偿事宜。

(11)定期进行借阅统计。

(12)定期与CASHL管理中心进行费用结算。

2)采用个人用户模式(该模式下,请求馆本地没有安装CALIS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系统。

(1)以管理员用户名密码登录CASHL中心馆际互借系统管理客户端,对本校用户注册的帐户(用户)进行信息核实、身份验证和确认;处理本校用户提交的图书借阅请求,与提供馆进行系统应答操作。

(2)遇有丢失文献或文献未收到的情况,协助接收和给用户转发文献,并处理协调事宜。

(3)与CASHL管理中心和用户进行费用结算。

(4)定期进行文献传递与图书借阅统计。

2.提供馆的工作流程

1)接收和查看他馆的文献请求或国书借阅请求。

2)检索本馆馆藏目录或电子资源,确定详细馆藏地点及是否能提供。

3)办理图书借出手续,或下载、复制(扫描)文献等。

4)在承诺的服务时限内按请求馆要求的方式送出文献或图书,并进行系统处理,说明是否需要返还、出借期限及费用等情况。

必要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给以文献传递补贴。

5)如果无法提供,在系统中进行“无法提供”的回答处理,并说明无法提供的原因。

或者提出相应的出借或提供条件。

6)验收归还的图书,并做相应的系统处理。

7)定期进行借阅统计;

8)定期与CASHL管理中心进行费用结算。

第七部分馆际互借的业务要求

1.提供馆的职责

1)收到请求馆的文献传递请求或图书借阅请求后进行处理;

2)在规定的服务时限内按照用户要求的方式送出文献或国书给用户,并完成系统处理;

3)对于无法满足的请求,在系统中说明原因并发送email通知用户;

4)对于CASHL无馆藏的文献传递请求,人工与用户确认是否需从CASHL之外获取;

5)对于文献传递方式为email的请求,如用户提出没收到文献,需免费重发一份;

6)统一以CASHL名义对外提供服务,遇到本馆不能满足的请求,有义务通过内部协调后满足;

7)验收归还的图书;

8)定期进行借阅统计;

9)每年10月15日与CASHL管理中心进行费用结算。

2.请求馆的职责

1)负责对本校用户或馆际互借员在CASHL系统中注册的帐户及用户进行信息核实、身份验证以及进行帐户及用户确认;

2)对本馆所确认的帐户及用户负责,包括所确认帐户产生的费用以及所确认用户发送的文献传递请求或图书借阅请求;

3)替没有建立用户的用户发送文献传递请求或图书借阅请求;

4)接收提供馆发来的因本校用户原因造成的无法接收的文献,并负责转发给本校的用户;

5)接收提供馆寄来的本校用户借阅的图书,与提供馆进行系统应答,并负责转交给本校用户;

6)遇有图书丢失或损坏,负责向提供馆赔付;遇文献未收到的情况,负责协助处理协调事宜;

7)与CASHL管理中心和用户进行费用结算。

第八部分服务周期与借阅期限

1.普通文献传递请求或馆际互借的图书在三个工作日内送出文献,遇节假日顺延。

2.优惠活动期间的文献传递请求在五个工作日内送出文献,遇节假日顺延。

3.加急文献传递请求或馆际互借的图书在一个工作日内送出文献,遇节假日顺延。

4.外借图书的期限为30天(含往返邮程时间)。

第九部分收费标准

从CASHL获取文献,执行CASHL的收费标准,从CASHL之外获取文献,执行提供馆的收费标准。

1.文献传递

CASHL文献传递费用=查询费+复制费+传递费+加急费

1)查询费:

¥2.00元/篇;

2)复制费:

¥0.50元/页(指复印+扫描);

3)加急费:

10.00元/篇

4)传递费:

传递方式

投递地区

邮费、包装费等(件/次)

Email

免费

网上文献传递系统(Ariel/CALIS)

免费

读者自取

免费

传真

¥1.00元/页

普通函件

本地

¥0.30元/页

外地

¥0.60元/页

平信挂号

本地

4元起(10页以内),以后每增加一页加收0.30元

外地

6元起(10页以内),以后每增加一页加收0.60元

特快专递

本地

50页以下15元,以后每增50页加收3元(不足50页者,按50页计算)

外地

50页以下30元,以后每增50页加收6元(不足50页者,按50页计算)

人工专送

本地

10元起(按实际费用结算)

外地

20元起(按实际费用结算)

说明:

上表中提到的本地指CASHL中心馆城市所在地区,外地指中心馆城市之外的地区。

2.图书借阅

图书借阅费用=¥80.00元/册(包括平信挂号+包装费);如采用特快专递方式递送,加收¥20.00元/册。

逾期归还图书,每册图书须交纳逾期使用费0.5元/天。

图书丢失或损坏的赔付:

遵照各提供馆的规定执行。

第十部分经费补贴

按照“CASHL文献传递经费补贴方案”执行。

第十一部分评估办法

CASHL文献传递服务评估包括对中心馆服务工作的评估,以及对用户馆利用CASHL服务的评估。

评估工作遵照“CASHL文献传递服务评估办法”执行。

CASHL管理中心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下一年度服务馆文献传递经费的划拨,以及用户馆文献传递补贴的使用额度。

对学科中心的评估将在学科中心启动运行一年之后进行,评估指标另行制定。

第十二部分结算办法

按照馆馆结算原则进行结算,每年10月15日进行经费结算。

CASHL文献传递的经费结算包含3个层次:

1.CASHL管理中心与服务馆的结算:

每年10月15日进行实际经费结算。

结算后,服务馆的馆际互借员要进行缴费登记以平帐。

2.CASHL管理中心与用户馆的结算:

每年10月15日进行实际经费结算。

3.CASHL用户馆与本校用户的结算:

CASHL用户馆自行与本校用户进行费用结算。

第十三部分馆际互借与知识产权保护

1.各图书馆在开展馆际互借工作时要遵守知识产权法的有关规定。

2.同一用户请求同一期期刊上的文献不可超过4篇。

3.同一本书中的提供文献传递的章节不超过全书的三分之一。

4.超出版权限制和同一用户重复提交的请求,提供馆不予提供文献原文,系统做“0运送”处理。

CASHL文献传递经费补贴方案

(2004年)

一、经费补贴范围

1受益高校范围:

CASHL成员馆。

2补贴文献范围:

所有通过CASHL主页提交的文献传递请求。

二、经费补贴总金额

经费补贴总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

教育部经费下拨至CASHL2个全国中心(北大10万,复旦10万),由2个全国中心给各高校进行补贴。

三、经费补贴方案

1.经费补贴的比例:

每篇文献的补贴金额为申请总费用的50%(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如用户请求的文献CASHL无馆藏,需从CASHL之外获取,补贴仍按照从CASHL获取该文献的总费用的50%计算,即借入馆需自行承担从CASHL之外获取文献的额外费用。

例如从CASHL获取某文献总费用为20元,补贴为10元。

如该文献CASHL无馆藏,需从CASHL之外获取,借出馆收费为100元。

补贴仍按照10元计算,则总费用为90元。

2.经费补贴的指导思想:

分级定额、先来先用、定期结算、余额放开。

2.1分级定额:

将享受经费补贴的学校分为全国中心、区域中心、学科重点中心和普通高等院校四个级别,并规定每一级别的最高补贴参考限额;

以一个自然年度为计算周期,一年内对各级别高校最高经费补贴的参考限额为:

n全国中心:

北京大学、复旦大学。

最高补贴限额为每年8000元;

n区域中心:

武汉大学、吉林大学、中山大学、南京大学、四川大学等几所大学。

最高补贴限额为每年7000元;

n学科重点中心:

最高补贴限额为每年6000元;

n普通高校:

最高补贴限额为每年3000元。

2.2先来先用:

所有CASHL文献传递的补贴经费按照先来先用原则进行补贴。

以用户提交申请的时间先后为依据进行补贴,直至使用完该校的补贴经费或各校累计使用完所有的20万元补贴经费。

2.3定期结算:

每年10月15日进行文献传递经费结算,同时要核算各校使用经费补贴的数量;

2.4余额放开:

以每年10月15日结算时为限,届时如文献传递补贴经费尚有余额,则这部分余额将不再作为某高校的专用补贴,而是放开供所有高校使用。

按照先来先用原则对所有高校机会均等,直至累计使用完所有的20万元补贴经费。

CASHL管理中心2003年12月

 

CALIS:

 

CALIS三期文献传递补贴方案(试行)

(2011年4月)

一、补贴范围

1、读者范围:

全国所有高等院校的读者均可享受CALIS文献传递补贴。

2、文献范围:

全国所有高等院校馆藏文献,类型不限。

二、补贴总额度

自“CALIS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说明:

“用于文献传递、馆际互借和PPV等服务的补贴,按平均每次(篇)服务补贴20元计,补贴45万次(篇),共900万元。

三、补贴原则

1、通过CALIS文献传递服务体系获得的文献才可能享受补贴(以调度中心数据为准);

2、本馆有馆藏的申请不享受补贴(除本馆因搬家、装订等客观原因暂时不能对读者提供服务外,可特殊处理;但需成员馆提交申请说明。

)。

四、收费标准

从CALIS获取文献,执行CALIS的收费标准,从CALIS之外获取文献,执行提供馆的收费标准。

1、文献传递

a)一般文献:

(如期刊论文、会议论文、图书的部分章节等)

文献传递收费=复制费+(加急费)

其中:

复制费:

¥0.30元/页(包括复印+扫描+普通传递);

加急费:

10.00元/篇;

说明:

普通传递包含email方式、CALIS文献传递、Ariel文献传递、平寄、传真和读者自取方式。

若挂号、快递方式传递文献,还需加收实际发生的传递费用。

b)特殊文献:

(如古籍、民国文献、标准、报告等)

遵循收藏馆收费标准;

c)学位论文

遵循学位论文项目收费标准;

2、代查代检

文献传递收费=实际付出的费用+代查外馆文献手续费

其中:

实际付出的费用为文献提供馆收取的全部费用。

代查外馆文献手续费:

高校系统内文献:

2元/篇

国内其他文献收藏机构的文献:

5元/篇

国外高校或文献收藏机构的文献:

10元/篇

五、补贴方案

1、对于读者

文献传递及代查代检服务的补贴比例均为总费用的50%,每笔补贴上限为150元。

对于新疆、西藏院校执行100%补贴;对于除新疆、西藏外的其他西部院校由西部专项经费再补贴25%,补贴比例为总费用的75%;补贴上限均为150元。

从非CALIS体系获得的文献,如果已经达到CALIS补贴后的费用标准,CALIS不再补贴。

如经调度中心调度到CASHL中心的请求,已经享受CASHL提供的50%补贴,不再享受CALIS补贴。

学校所属区域

服务类型

补贴比例

补贴上限

东部

文献传递

50%

150元/笔

代查代检

西部(除新疆、西藏)

文献传递

75%

代查代检

新疆、西藏

文献传递

100%

代查代检

2、对文献提供馆

a)文献传递

提供馆每做一笔获得5元奖励;除奖励外,给读者的实际补贴额由CALIS支付给提供馆。

b)代查代检

提供馆每做一笔获得10元奖励;除奖励外,给读者的实际补贴额由CALIS支付给提供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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