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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专项方案

涪陵区北坪村安置房工程

分户验收专项方案

重庆市吉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8日

目录

第一章编制的目的及依据

第二章工程概况

第三章分户验收的检测内容和组织及程序

第四章分户验收条件及准备工作

第五章分户验收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

第六章分户检验合格的评定及不合格处理

第七章分户验收表格填写

 

第一章编制的目的及依据

1.1编制目的:

本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专项方案,我单位对涪陵区北坪村安置房工程的整体安全和技术特性,以及房屋观感和功能等方面质量的重视。

采取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要提升施工企业的施工管理水平,加强各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不断改进工艺工法和施工技术,强化内部检验等过程控制,促进住宅工程质量,提高住户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程度。

1.2编制依据: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实施指南》

1.3参照质量标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第二章工程概况

2.1、总体概况

本工程地处涪陵区江北街道办事处北坪村六组,拟建场地位于江北岸斜坡上,场区为丘陵地带,地形总体呈南高北低之势,占地面积120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共30栋,总面积为152742.41㎡。

1栋~27栋结构类型为异型柱结构,28栋~30栋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按六度地震烈度设防。

设计单位:

北京正东国际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市涪陵区江北街道办事处

监理单位:

重庆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重庆市涪陵地质勘察工程公司

施工单位:

重庆吉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2、建筑概况

本工程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1栋~27栋为住宅部分共分为7种户型,其中:

26栋、27栋为A型,共2栋,单栋建筑面积为:

2940.24㎡,建筑总层数:

6层.建筑高度:

19.64m;

24栋、25栋为B型,共2栋,单栋建筑面积为:

3257.94㎡,建筑总层数:

6层.建筑高度:

19.59m;

1栋、2栋、18栋~23栋为C1型,共8栋,单栋建筑面积为:

3680.28㎡,建筑总层数:

6层.建筑高度:

19.700m;

9栋、11栋、13栋、14栋、16栋、17栋为C2型,共6栋,单栋建筑面积为:

3984.31㎡,建筑总层数:

6层.建筑高度:

19.700m;

8栋、10栋、15栋为C3型,共3栋,单栋建筑面积为:

5978.37㎡,建筑总层数:

6层.建筑高度:

19.700m;

12栋为C4型,共1栋,单栋建筑面积为:

2453.52㎡,建筑总层数:

4层.建筑高度:

13.700m;

3栋、4栋、5栋、6栋、7栋D型,共5栋,单栋建筑面积为:

9853.96㎡,建筑总层数:

11/吊1层.建筑高度:

37.786m;

28栋为幼儿园,建筑面积为1834.82㎡。

框架结构,共3层,为低层建筑,1层层高4.50m,二至三层层高均为3.60m,室内外高差0.45m,建筑高度12.02m。

29栋为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为4333.27㎡。

框架结构,共3层,为低层建筑,一至三层层高均为4.50m,室内外高差0.15m,建筑高度13.47m。

30栋为农贸市场,建筑面积为10859.56㎡。

框架结构,地下吊2层,地上2层,为低层坡地建筑,层高均为4.50m,室内外高差0.15m,建筑高度9.15m。

其分户验收内容包括混凝土结构、给排水、电气、初装修、公共部分工程。

第三章分户验收的检测内容和组织及程序

3.1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范围

本单位工程住宅1738户,共有10个户型。

3.2分户验收的检测内容

对每一户及公共部分的走廊、电梯间等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房间的几何尺寸、观感质量、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等内容进行专门检查。

具体项目内容如下:

(一)房间及公共部分空间尺寸;

(二)建筑结构外观尺寸;

(三)门窗安装工程质量;

(四)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五)防水工程质量;

(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工程质量;

(七)电气工程安装工程质量;

(八)其他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3.3分户验收人员的组成

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确定分户检验小组人员。

分户检验小组组长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副组长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检查人员由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验收成员见附件)。

3.4分户验收的程序

3.31分户检验小组根据房屋户型确定检查部位和数量,并在施工图纸上注明:

3.3.2分户检验小组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确定的分户验收具体项目及实施细则,以及分户检验内容进行逐户检查。

3.3.3分户检查小组成员记录,发现工程几何尺寸、观感质量、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不符合规范和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确定的分户验收具体项目及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的,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后的内容进行复查,整改与复查情况应计入检查记录。

3.34分户检验小组发现设计质量问题,应书面通知设计单位提出方案并整改,整改与处理情况应记入检验记录。

3.35分户检验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表》。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将分户检验的情况汇总后报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住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表交给住户。

第四章分户验收条件及准备工作

4.1分户验收具备的条件

4.1.1工程已完成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4.1.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

4.1.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1.4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性。

4.2分户验收前准备工作

4.2.1确定分户检验小组成员(小组成员见附件)。

4.2.2配备好分户检验所需要的检测仪器和计量工具;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电子经纬仪

ET-02

1

2

激光垂准仪

DZJ2

2

3

自动安平水准仪

DZS3-1

2

4

钢卷尺

50m

5

5

测距仪

2

6

万用表

920Z

1

7

漏电开关测试仪

1

8

小锤

5

9

通球

2

10

绝缘电阻表

ZC25-3500MΩ

1

4.2.3验收前作好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和外墙、外墙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4.2.4作好通水、通电的准备工作。

第五章分户验收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

5.1建筑(结构)尺寸偏差及现浇楼板裂

5.1.1现浇楼板裂缝

(1)质量要求:

现浇楼板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偏差应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现浇楼板不应有可见的裂缝。

(2)检验方法:

板厚及裂缝检查均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分别进行测量和目测检查。

板面裂缝检查目测高度宜距地1.5m左右目视检察。

板底裂缝检查应站立室内地面仰视目测检察。

(3)检察数量:

自然间全数检察。

其中板厚检查起居室和卧室测点应不少于5点,其中一个测点应布置在房间中部,即4角点加1中心点;其余房间、阳台各测不少于3点,即在房间或阳台一条对角线上2角加1中心点;角部测点宜在墙角(或板角)距墙面(或板角)长、宽两个方向均约500mm处。

5.1.2建筑尺寸

(1)质量要求:

房间内墙面之间净距级差值控制在20mm以内,室内净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净高偏差值控制在-20mm以内,极差值控制在20mm以内。

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墙面净距应满足相关规范的最小值要求。

(2)检验方法:

尺量或仪器等检查,墙面之间净距测点宜在离地1m高左右,距墙角500mm处,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墙面有凸出处,墙面应增加测点。

(3)检查数量:

自然间全数检查,房间内墙面之间净距按每个房间长、宽两个方向各测不少于2点;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墙面之间净值按每层分别各测不少于2点;室内净高起居室和卧室测点应不少于5点,其中一个测点应布置在房间中部,即4角点加1中心点;其余房间各测点不少于4点,角部测点宜在墙角(或板角)距墙面(或板角)长、宽两个方向均匀500处。

有坡度要求的房间不测室内净高。

5.2门窗安装

5.2.1门窗开启性能

(1)质量要求:

门窗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窗应有防止脱落的措施;开启方向符合设计要求。

(2)检验方法:

开闭、手扳和目测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5.2.2门窗的密封性能

(1)质量要求:

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粘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应脱槽;玻璃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

(2)检验方法:

目测观察、手扳检查。

5.2.3外窗的排水性能

(1)质量要求:

有排水也的门窗,排水孔应通畅,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2)检验方法:

目测观察。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5.3墙面、地面和顶棚

5.3.1墙面面层

(1)质量要求: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200cm²者可不计):

抹灰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2)检验方法:

抹灰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抹灰面层外观质量目测观察和手摸检查,观察检查时宜距墙面800-1000mm远。

(3)检查数量:

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抹杰空鼓沿墙面长、宽两个方向每个墙面各测不少于3处,即墙面两端加中间部位,每处面积约1m²范围;当单片墙长度超过3m时,每增加1m应增加1处,均匀布点。

初装饰工程有防水层的部位不检查空鼓。

5.3.2整体地面面层

(1)质量要求:

地面面层与下一层结合牢固,无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²,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者可不计);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缝、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有排水坡度要求的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2)检验方法:

地面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地面坡度检查采用泼水后检查;地面面层外观质量目测观察检查,目测高度宜距地1.5m左右,俯视检查。

(3)检查数量:

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地面空鼓检查数量每间房间及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应各不少于5处,其中一处应布置在房间或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闻中部,即4角部加1中心处,每处面积约1m2范围。

初装饰工程卫生间不检查空鼓。

53.3顶棚

(1)质量要求: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抹灰层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采用免抹灰工艺的顶棚不应有可见的裂缝。

(2)检验方法:

抹灰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面层外观质量及裂缝站立室内地面仰视目测检查。

(3)检查数量:

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问按层检查;其中抹灰空鼓检查数量每间房间及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应各不少于5处,其中一处应布置在房间或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中部,即4角部加1中心处,每处面积约1m²范围。

5.4防水工程

5.4.1屋面

(1)质量要求:

屋面工程不应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变形缝等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2)检验方法:

屋面渗漏和积水采用蓄水或南后观察检查,蓄水检查最浅处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蓄水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

天沟、泛水、变形缝等构造采用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5.4.2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阳台

(1)质量要求:

无渗漏,排水坡向正确,排水通畅,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2)检验方法:

房间渗漏采用蓄水检查,最浅处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蓄水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积水和阳台渗漏采用泼水后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

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阳台全数检查。

5.4.3外墙

(1)质量要求:

外墙面不应有渗漏现象。

(2)检验方法:

雨后或淋水后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

逐户全数检查。

5.4.4外窗

(1)质量要求:

外墙面不得有渗漏现象。

(2)检验方法:

雨后或淋水后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5.5玻璃安装工程

5.5.1安全玻璃使用

(1)质量要求:

应使用安全玻璃的部位不得使用非安全玻璃。

(2)检验方法:

目测观察检查玻璃上的安全认证标识。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5.5.2护栏玻璃

(1)质量要求:

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玻璃临空高度达到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2)检验方法:

目测观察检查玻璃上的安全认证标识,玻璃厚度尺量检查。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5.6建筑给排水工程

5.6.1管道、配件安装

(1)质量要求:

管道、配件安装固定牢固,支、吊架间距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管道安装坡度、坡向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排水管道清扫口和塑料排水管道伸缩节、阻火圈的设置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管道穿楼板、穿墙的套管安装符合设计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给水暗埋管道标识清楚。

(2)检验方法:

安装牢固目测观察或手动检查;支、吊架间距尺量检查;管道坡度、坡向用坡度尺或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清扫口、伸缩节、阻火圈目测观察检查;套管目测观察检查;暗埋管标识目测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5.6.2地漏、存水弯

(1)质量要求:

地漏型式符合设计要求,有效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存水弯设置符合要求,有效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

(2)检验方法:

地漏和存水弯型式及设置目测观察检查,有效水封深度尺量检查。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5.6.3管道系统功能

(1)质量要求:

管道、配件等接口严密,无渗漏;管道畅通,不堵塞。

(2)检验方法:

系统通水后目测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5.7建筑电气工程

5.7.1线路敷设

(1)质量要求:

导线的材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2)检验方法:

系统通水后目测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5.7.2配电箱安装

(1)质量要求:

箱内电气元件规格、型号、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电气元件标识清楚、动作灵活;箱体接地连接正确。

(2)检验方法:

电气元件规格、型号、数量和标识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电气元件进行现场动作试验检查;接地目测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

配电箱内电气元件全数核对检查;每个空气开关现场开、关动作不少于2次。

5.7.3灯具安装

(1)质量要求:

距地高度小于2.4m灯具金属外壳应接地:

照明系统灯具选择正确,光源无损坏,灯具与控制开关对应正确。

(2)检验方法:

接地情况拆开灯具目测观察检查;其余通电检查。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5.7.4开关、插座安装

(1)质量要求:

开关、插座型式符合设计要求,接线符合旌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开关操作灵活、控制有序;插座接地线无串接现象;除空调插座外的其它插座回路按规范要求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2)检验方法:

开关、插座型式目测观察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接线拆开开关、插座进行检查;带漏电保护的插座用适配仪表进行漏电开关的模拟动作试验;开关操作现场动作试验检查:

(3)检查数量:

开关、插座型式全数检查;插座接线拆开数量每个回路不少于1个,且每户总数不少于4个:

开关接线拆开数量每个回路不少于1个,且每户总数不少于4个;漏电模拟动作试验全数检查;每个开关现场动作试验不少于2遍。

5.7.5等电位联结

(1)质量要求:

等电位联结所材料和连接方式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检验方法:

目测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5.8通风空调工程

5.8.1厨房、卫生间通风

(1)质量要求:

厨房、无外窗卫生问应有通风措施和预留安装排风扇的位置和条件,且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采用竖向通风道时,应有防止支管回流和竖井泄露的措施,且应符合设计要求。

(2)检验方法:

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5.8.2空调设备的安装’

(1)质量要求:

空调室外机应留设搁置位置,且便于装拆、检修,并应符合设计要求;穿墙空调孔洞预留,并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无渗漏和反坡;冷凝水有组织排放,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2)检验方法:

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5.9分户检测点的保留:

凡可标识的分户检验测点位置应用不易褪识的标记加以标识并保留。

第六章分户检验合格的评定及不合格处理

6.1分户检验合格的评定

分户检验项目应符合第五章规定,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验的项目中有8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且最大偏差不得超过允许偏差的1.5倍即为合格。

6.2分户检验不合格的处理

6.2.1建设单位组织由施工单位进行返工或制定处理方案进行处理,然后对返工或处理部位重新组织分户检验,直至分户检验全部合格。

6.2.2当返工或处理确有困难,在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情况下,为了避免社会财富的更大损失,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通过分户检验,建设单位应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表》中明确告之用户,并积极与用户协商处理。

 

第七章分户验收表格填写

7.1本次验收用表采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表》及《分户检验记录表》,共十三张表格。

7.2本次验收用表是在建设单位组织分户验收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填写汇总,监理复核,相关单位及人员签字盖章。

7.3本表一式六份,一份在送竣验前检查资料时一并送质监站,另外五份建设、监理、施工、设计、业主各一份。

 

建设单位(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

 

施工单位(签章):

2013年12月8日

 

北坪村安置房工程

分户验收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副组长:

(项目总监)

(项目监理)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组员:

(施工员)

(施工员)

(质检员)

(资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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