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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板桩围堰作业指导书

钢板桩围堰作业指导书

1、目的

本钢板桩围堰作业指导书旨在为桥梁钢板桩围堰施工作业提供技术支持,并指导作业队现场施工作业。

2、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砂类土、粘性土、碎石土及强风化岩等河床地质的深水基础或者陆上深基坑钢板桩围堰施工。

3、编制依据

(1)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

(2)铁路隧道监控量测技术规程(Q/CR9218-2015)

(3)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机械配置技术规程(Q/CR9226-2015)

(4)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CR9603-2015)

4、作业准备

4.1技术准备

(1)熟悉和分析设计施工图纸、水文地质资料、基础形状尺寸和埋深情况、历年最高水位和施工水位、河床地质分析等。

(2)施工技术规范、结构设计资料、钢板桩参数资料。

(3)确定围堰施工方案(包括承台、桥墩施工方案),进行方案的可行性和经济效果对比论证及优化。

(4)进行钢板桩围堰方案编制和结构设计、出具计算书和具体工艺方案、措施,绘制围堰施工图,编制专项安全方案,经过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批准方可实施。

实施前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安全一级交底。

设计具体要求:

围堰形状尽量采用矩形、圆形或圆端形,平面尺寸按承台设计尺寸每边外扩0.6~1.0m,板桩入土深度不宜小于0.5倍的桩长,桩身强度、变形满足规范要求,堰顶高出最高水位50cm~1m,支撑结构要能够抵抗最高施工水位下水压力和土压力且要形成不变体系,支撑受力要按施工中各阶段的工况进行设计和验算,支撑布置要考虑对承台、桥墩施工的干扰因素,且要考虑板桩的强度和变形。

计算方法采用等值梁法按连续梁计算,土压力按实际情况分层取值分层计算,必要时考虑渗流效应和浮力,被动土压力区适当提高土压力系数。

(5)施工平台:

如为水中围堰,需提前搭设水中施工平台,设置必要的栈桥便桥。

(6)施工放样:

采用坐标放样放出承台边线、中心线及钢板桩位置。

(7)插打钢板桩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操作、安全二级交底,确保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和人身安全。

(8)全面插打之前,先试打2根,核对水文地质情况,检验施工方案可行性,必要时进行修正。

4.2施工机具准备

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和要求以及钢板桩长度、平面尺寸、入土深度等指标,综合确定施工所需机具设备,制定施工机具需用计划。

本方案一般需准备以下机具设备:

(1)提升设备:

浮吊、履带吊、汽车吊、手动葫芦、千斤顶等

(2)运输设备:

驳船等

(3)电源和动力设备:

变压器、发电机、振动锤等

(4)抽水设备:

潜水泵、抽水泵、泥浆泵、高压射水设备等

(5)电焊气割设备:

电焊机、氧气乙炔设备等

(6)测量仪器:

全站仪、水准仪、钢尺、测绳等

4.3材料及其它准备

(1)主要周转材料:

钢板桩、型钢、钢桩等。

(2)堵漏和辅助材料:

黄油、棉絮、彩条布、木屑、道渣等。

(3)人员配备:

结构工程师、测量工程师、起重工(持证),电焊工(持证)、熟练工、普工等。

5、技术要求

(1)钢板桩接长应等强度焊接;

(2)插打前在锁口内应涂抹防水混合料,组拼桩时应用油灰和棉絮捻塞拼接缝;

(3)插打顺序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一般应由上游分两侧插向下游合龙;

(4)插打时必须有可靠的导向设备;

(5)开始插打的几根或几组钢板桩,应检查其平面位置和垂直度。

发现倾斜时,应立即纠正;

(6)当吊桩起重设备高度不够时,可改变吊点位置,但不低于桩顶以下1/3桩长;

(7)钢板桩相邻接头应上下错开不小于2m;

(8)围堰将近合龙时,应经常观测四周的冲淤状况,并采取预防上游冲空涌水或下游积淤的措施;

(9)钢板桩因倾斜无法合龙时,应使用特制楔形钢板桩,楔形的上下宽度之差不得超过桩长的2%。

6、工程概况

本标段桥梁基础主要采用钻孔桩、挖井基础,基础地质条件较为复杂,且部分桩基础处于河床,施工过程中需采用栈桥结合筑岛、钢板桩或草袋围堰围护施工。

钢板桩围堰是最常用的一种板桩围堰。

钢板桩是带有锁口的一种型钢,其截面有直板形、槽形及Z形等,有各种大小尺寸及联锁形式。

其优点为:

强度高,容易打入坚硬土层;可在深水中施工,必要时加斜支撑成为一个围笼;防水性能好;能按需要组成各种外形的围堰,并可多次重复使用,因此,它的用途广泛。

7、施工程序与工艺流程

7.1施工方法

履带吊吊装,液压打拔桩机进行打拔钢板桩。

 

7.2钢板桩施工流程图

 

说明:

根据可坑开挖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用内支撑。

8、施工工艺

8.1钢板桩打入

(1)钢板桩的选用

首先在钢板桩堆放基地对钢板桩进行分类、整理,选用同种型号的钢板桩,进行弯曲整形、修正、切割、焊接,整理出施工需要的型号、规格、数量的钢板桩。

钢板桩进场前需要检查整理,发现缺陷随时调整,整理后在运输和堆放时尽量不使其弯曲变形,避免碰撞,尤其不能将连锁口碰坏。

打入前将桩尖处的凹槽底口封闭,避免泥土挤入,锁口宜涂以黄油,对锁口变形、锈蚀严重的钢板桩,整修矫正。

转角处采用90度的转角桩。

(2)打入

1)施工放样与定位

先由测量人员定出钢板桩围堰的轴线,用白灰标记,可沿承台四端设置导向桩,导向桩直接使用钢板桩,然后挂绳线作为导线,打桩时利用导线控制钢板桩的轴线。

2)钢板桩打入总体施工流程

钢板桩一般从靠近河道的一侧中心开始打入第一片钢板桩,然后逐步向两边插打,在另一侧合龙,最初的一、二块钢板桩的打设位置和方向要确保精度,以起到样板的作用。

每完成3米测量校正1次,确保在同一直线上。

根据起吊能力确定逐根插打到稳定的要求的深度,一般为8~12m,待全部插打完毕后再依次打到设计标高。

钢板桩合龙通过精确计算,确定龙口位置,配置相应规格的异形钢板桩,现场实测异形钢板桩的角度和尺寸,根据实际切割焊接异形钢板桩,以确保整个围堰的密封性。

3)钢板桩打入施工工艺

履带吊停在离打桩点就近的施工平台上,侧向施工,便于测量人员观察。

挂上振动锤,升高,理顺油管及电缆,锤下降,开液压口,吊一根桩至打桩锤下,锁口抹上润滑油,起锤。

当使用液压打拔桩机施工时,由于采用了侧夹,只需一人配合挖掘机操作手即可完成夹桩、对位、打桩或拔桩的操作,施工安全可靠。

待钢板桩桩尖离开地面30cm时,停止上升。

锤下降,使桩至夹口中,开动液压机,夹紧桩。

上升锤与桩,至打桩地点。

对准桩与定位桩的锁口,锤下降,靠锤与桩自重压桩至淤泥以下一定深度至不能下降为止。

试开打桩锤30秒左右,停止振动,利用锤惯性打桩至坚实土层,开动振动锤打桩下降,控制打桩锤下降的速度,尽可能的使桩保持竖直,以便锁口能顺利咬合,提高止水能力。

板桩至设计高度前40cm时,停止振动,振动锤因惯性继续转动一定时间,打桩至设计高度。

松开液压夹口,锤上升,打第二根桩,以上类推至打完所有桩。

打桩前一般应在锁口内涂以黄油、锯末等混合物,在打完钢板桩后,开始进行钢板桩围堰内的止水处理。

8.2插打钢板桩应符合以下规定:

(1)插打前,在锁口内应涂抹防水混合料,组拼桩时应用油灰和棉絮捻塞拼接缝。

(2)插打顺序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可由上游分两侧插向下游合龙。

(3)插打时必须有可靠的导向设备。

宜先将全部钢板桩逐根或逐组插打稳定,然后依次打到设计高程。

(4)开始打的几根或几组钢板桩,应检查其平面位置和垂直度。

当发现倾斜时,应即予纠正。

(5)当吊桩起重设备高度不够时,可改变吊点位置,但不低于桩顶以下1/3桩长。

(6)钢板桩可用锤击、振动、或辅以射水等方法下沉。

但在黏土中,不宜使用射水。

锤击时应使用桩帽。

(7)钢板桩因倾斜无法合龙时,应使用特制楔形钢板桩,楔形的上下宽度之差不得超过桩长的2%。

(8)钢板桩相邻接头应上下错开不小于2m。

(9)围堰将近合龙时,应经常观测四周的冲淤状况,并采取预防上游冲空涌水或下游积淤的措施。

(10)同一围堰内,使用不同类型的钢板桩时,应将两种不同类型钢板桩的各一半拼接成异型钢板桩。

8.3围堰抽水及支撑

对有水基坑钢板桩围堰封闭后进行抽水,抽水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抽水速度和抽水高度,必要时在围堰顶端设置一道安全支撑。

当抽水达到预定的深度后,应及时加支撑防护。

钢板桩全部焊接牢固到导向槽钢上。

对无水基坑直接进行基坑开挖,开挖过程人工配合清理基底,并在四周挖出环向排水槽,在北侧一角设置一个集水坑,已备排水用。

当水下地质情况较差时,周围动荷载和主动土压力较大,因此决定在围堰内部采用Ф529×7mm的钢管桩做成骨架进行支撑,两端采用双拼[40槽钢钢做成斜撑,以保证安全,确保钢板桩围堰的稳定性。

8.4防渗与堵漏

钢板桩打入之前一般应在锁口内涂以黄油、锯末等混合物。

当锁口不紧密漏水时,用棉絮等在内侧嵌塞,起到防水和减小水压力的双重效果,抽水时同时在外侧水中漏缝处撒大量木屑或谷糠和炉渣的混合物,使其由水夹带至漏水处自行堵塞,在桩脚漏水处,采用局部砼封底等措施。

若漏水严重,堵漏困难时,在钢板桩外侧补打木桩围堰,木桩围堰内侧铺设彩条布,在彩条布与钢板桩围堰间填筑粘土进行封堵。

8.5基坑开挖及基底清理

  采用挖掘机挖除土方及泥渣,开挖、运输可以靠近基坑边进行,边开挖边装车,工作效率可以大大提高。

开挖至离设计基底标高20cm左右时,由人工配合挖掘机将围堰内的淤泥清除,清淤时及时测量基底标高,如达到设计基底标高,立即组织混凝土垫层施工,以防基底浸泡时间过长变为淤泥。

8.6桩头处理

基底处理完成后及时进行桩头凿除,先人工清理桩头上的淤泥,然后采用空压机和风镐凿除桩头砼,凿除至承台底面以上10cm,清洗桩头,桩基待检测,桩基检测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

8.7钢板桩拔除

1、施工要点

(1)钢板桩拔除采用振动锤,作业前对每个板桩的打入情况,作详细调查,以此判断拔桩作业的难易程度。

(2)在承台拆模完成后,进行支撑的切割工作。

(3)在内支撑全部拆除完成后,进行钢板桩的拔除。

在拔桩时,采用振动锤进行拔除,拔一根清理一根。

并及时运走,以保证场地的清洁。

2、拔桩注意事项

(1)为防止将临近板桩同时拔出,宜将钢板桩和加固的槽钢逐根割断。

(2)先割除钢板桩的支撑,然后再拔围堰钢板桩。

(3)拔出的钢板桩应及时清除土砂,涂以油脂。

变形较大的板桩需调直,完整的板桩要及时运出工地,堆置在平整的场地上。

  (4)将钢板桩用振动锤再复打一次,可克服土的黏附力。

 (5)按与打板桩顺序相反的次序拔桩。

9、施工要求及注意事项

9.1安全风险

(1)围堰施工时,对其变形、渗水和冲刷等情况不进行监测或发现问题处理不及时;

(2)钢板桩吊环焊接质量不合格;

(3)打桩机或钻机基底不牢固;

9.2安全注意事项

(1)围堰应经设计计算,围堰结构应能承受水、土和外来的压力,并防水严密;

(2)围堰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其变形、渗水和冲刷情况的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3)吊桩时吊点位置不得低于桩顶一下1/3桩长处;

(4)钢板桩组拼插大,应沿桩长设置横向夹板,确保组拼钢板桩刚度,夹板间距视具体情况确定,严禁将吊具拴在钢板桩夹具上或捆在钢板桩上进行吊装;

(5)施工时必须确保吊环的焊接质量,并必须进行试吊方可正式起吊;

(6)起吊钢板桩时,应拴好溜绳;吊起钢板桩未就位前,桩位附近不得站人;

(7)桩帽(垫)与钢板桩连接牢固,初始阶段应轻打贯入,桩帽(垫)变形时,应及时更换;

(8)钢板桩差劲锁口后,因锁口阻力不能插放到位而需桩锤压插时,应控制桩锤下落行程,防止桩锤随钢板桩突然下滑;

(9)拔桩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拔桩前应向围堰内灌水,使围堰内外水位基本相等,从下游开始,向上游依次进行;

2)拔桩设备应有超载限制器,严禁超载硬拔;

3)钢板桩顶层围檩不得一次性预先拆除,应拆除一组拔一组;

4)拔桩前应拴好溜绳。

拔桩作业,机械作业范围及桩位附近不得站人;

(10)、在围堰内除土、吸泥或抽水时,应经常检查围堰稳定情况及围堰内冲刷情况,并有防止围堰倾斜的措施;

(11)、凿除超灌桩头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凿除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

2)两人作业时,应相互呼应、协调配合,多人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

3)使用风动工具必须严格按控制要点进行作业,并佩戴防护用品;

4)手工凿除时,大锤必须安装牢固,扶钎人应使用夹具,不得徒手扶钎,使锤人不得戴手套,不得与扶钎人面对面操作;

5)应及时清除拆除的碎块。

(12)、井外机械开挖时,作业人员不得站在机械作业半径范围以内。

10、劳动力组织

(1)劳动力组织方式:

采用架子队组织模式。

(2)架子队配备劳动力配备如下:

工种

数量

施工负责人

1

技术负责人

1

专职安全、质量检查员

4

工班长

4

技术、质检、测量及试验人员

6

履带吊司机

2

钢板桩作业人员、普工

6

11、材料要求

(1)混凝土原材料进场后按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施工用水的水质应符合工程用水标准。

(3)新钢板桩验收时应备有出厂合格证,机械性能和尺寸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经整修或焊接后的钢板桩应用同类型的钢板桩作锁口通过试验检查。

验收或整修后的钢板桩应分类、编号、登记存放。

所口内不得积水。

12、机械设备配置

12.1装载机控制要点

(1)操作人员在进行驾驶与作业之前,应熟知装载机的各种性能、结构、技术保养、操作方法、并按规定进行操作。

(2)除驾驶室外,机上其他地方严禁乘人。

(3)向车内卸料时必须将铲斗提升到不会触及车箱档板的高度,严防铲斗碰车箱,严禁将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

(4)下坡时采用自动减速,不可踩离合器踏板,以防切断动力发生溜车事故。

(5)装载机涉水后应立即停机检查,如发现因浸水造成制动失灵,则应进行连续制动,利用发热排除制动片内的水分,以尽快使制动器恢复正常。

(6)装载机工作时,正前方不许站人,行车过程中,铲斗不许载人。

(7)工作时,铲臂下面严禁站人,禁止无关人员和其他机械在此工作和通行。

(8)严禁采用高速档作业。

(9)操作人员离开驾驶位置时,必须将铲斗落地,发动机熄火,切断电源。

12.2挖掘机控制要点

(1)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一切齐全完好,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和其他人员,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

(3)取土、卸土不得有障碍物,在挖掘时任何人不得在铲斗作业回转半径范围内停留,装车作业时,应待运输车辆停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车辆,严禁车箱内有人,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卸土时铲斗应尽量放低,但不得撞击汽车任何部位。

(4)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并制动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宜为1m。

行走坡度不得超过机械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空挡滑行。

转弯不应过急,通过松软地时应进行铺垫加固。

(5)作业时,必须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铲斗未离开作业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机身回转或铲斗承载时不得起落吊臂。

(6)在崖边进行挖掘作业时,作业面不得留有散岩及松动的大块石,发现有坍塌危险时应立即处理或将挖掘机撤离至安全地带。

(7)驾驶司机离开操作位置,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8)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

(9)发现运转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10)作业时必须观察四周情况,远离边坡危险源,工作时注意保护地下管道。

 

(11)使用挖掘机拆除构筑物时,操作人员应分析构筑物倒塌方向,在挖掘机驾驶室与被拆除构筑物之间留有构筑物倒塌的空间。

(12)作业结束后,应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落下铲斗制动好回转机

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12.3自卸车安全控制要点

(1)自卸汽车应保持顶升液压系统完好,工作平稳,操纵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

(2)装卸料时要听从指挥,不得在指定处所以外装卸料,严禁车厢内载人。

(3)配合挖装机械卸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制动器,在铲斗必须越过驾驶室作业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停留。

(4)装料时,驾驶员应提醒不要装偏,物料有装偏时,行使中应减速,以防翻车。

(5)卸料时,车厢上方和附近应无障碍;向基坑等地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安全距离。

(6)卸料前,要注意车厢上方应周围人员和障碍物。

卸料时,必须将车停稳。

当车厢将升到顶点时,应降低发动机转速,以防车厢振动,禁止边卸料边行驶。

(7)不得在不平坦、松软、倾斜地面卸料,以防翻车。

(8)卸料后,应将汽车稍离开卸料位置,使车厢及时复位后锁闭倾斜操作杆,方可驶离。

禁止举升车厢行驶。

(9)当车厢内附着有粘土时,应及时清除,以防积厚举升时引起翻车。

禁止以急刹车来振抖余料。

(10)要持证上岗,并每年进行年审。

(11)驾驶员在开车前,必须检查机车的刹车制,确定正常后方可开动。

(12)机车在工地便道上行驶的安全速度为25km/h,不得超速行驶。

(13)开工时穿好工作服,严禁酒后驾驶、带病驾驶和无证驾驶。

(14)空车与运料重车相遇时,空车或交通车应给重车让路,在山边道路时,空车应让重车行驶在内侧,空车或交通车行驶在外侧。

(15)倒车时不可只靠倒后镜为准,可能时要伸头出车厢外观察才可倒车。

(16)在开车前应用1-5分钟时间巡查机车周围有无人员,确定周围无人,且观察倒车镜,挡风玻璃是否清晰后,放可开车。

(17)两部车同向行驶时,应保持一定刹车距离,在大风大雾大雨中行驶时,更要小心。

12.4履带吊控制要点

12.4.1基本规定

(1)履带式起重机必须具备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和有效期内的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2)履带式起重机作业属于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3)履带式起重机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妨碍起重作业的疾病,不得从事其工作。

(4)经过理论培训的实习司机不得单独操作履带起重机,必须在正式司机的监护下进行一般性的操作。

(5)连续一年以上未操作的司机,必须重新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6)严禁操作人员酒后作业。

(7)检查油料或用油料清洗机件时,严禁烟火,工作完毕,要及时按照环保要求处理,不得随意乱扔造成环境污染。

(8)配备必要的灭火器,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

雨天作业,制动带淋雨打滑时,应停止作业,工作中不准进行任何维修保养工作。

(9)夜间工作需有良好的照明。

(10)起重吊装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11)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12)履带式起重机长途转移工作场地时,应采用平板车拖运;短途转移(1km以内)时,臂杆应降到20-30°,并将吊钩收起。

(13)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2.4.2启动

(1)启动前检查:

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应齐全完好,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添加充足,各连接件无松动,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

(2)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并应按规定启动内燃机。

(3)发动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确认正常后,进行空载运转,各工作机构正常后方可作业。

12.4.3作业

(1)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等与输电线的距离应满足电力部门相关标准。

1)输电线路电压1kv以下,最小距离为1.5m。

2)输电线路电压1-35kv,最小距离为3m。

3)输电线路电压≥60kv,最小距离为[0.01(V-50)+3]m。

(3)作业时,必须在规定的额定载荷作业半径内进行,严禁超载作业。

(4)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信号示警。

(5)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群上方通过,严禁载运人员。

(6)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安全保护装置,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7)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8)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的物件,应按标记绑扎后起吊,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物件锁角之间应加垫块。

(9)起吊载荷达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0-500mm后,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

对易晃动的重物应拴好拉绳。

(10)起吊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升降动作应慢速进行,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动作、严禁下降起重臂。

(11)起重机的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

(12)在重物升降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把脚放在制动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物,防止吊钩冒顶或下滑;当起重机停止运转而重物仍悬在空中时,脚仍应放在制动踏板上。

(13)严禁将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后进行检修。

(14)作业时,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78°。

(15)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有以下安全技术要求:

a)各台起重机的起升钢丝绳以保持垂直;b)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c)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如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75%以下使用。

(16)起重机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2°坡度以内,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在软地面,2°以上坡度地面及安装副臂时带载行走,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17)起重机行走时,转弯不应过急,当转弯半径过小时,应分次转弯;当路面凹凸不平时,不得转弯。

(18)起重机上下坡道时应无载行走,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小,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大,严禁下坡空档滑行。

(19)起重机在无线电台、电视台或其他强电波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与吊钩接触的作业人员,应带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应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放电装置。

(20)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m。

12.4.4.超起作业

(1)超起作业时,根据超起质量、提升高度、利用超起特性表确定臂长、允许工作幅度和需要超起配重总质量。

(2)依据作业条件和要求,调整标准配重和超起配重幅度。

(3)对力矩限制控制装置进行工况选择,输入超起工作参数,进行超起作业模拟演示,确保超起作业安全。

(4)超起作业前应认真检查起重机的工作机构、操作系统、安全装置、显示器等是否灵活可靠。

(5)超起作业时地面应平整坚实,保证作业过程中地面不得下陷,整机应水平,吊臂长度小于50米时,工作风速不得超过13.8m/s(相当于6级风),吊臂大于50米时,工作风速不应超过9.8米(相当于5级风)。

(6)超起作业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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