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设计与施工技术指南.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3025274 上传时间:2022-11-17 格式:DOCX 页数:38 大小:625.6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庆市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设计与施工技术指南.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8页
重庆市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设计与施工技术指南.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8页
重庆市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设计与施工技术指南.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8页
重庆市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设计与施工技术指南.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8页
重庆市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设计与施工技术指南.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重庆市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设计与施工技术指南.docx

《重庆市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设计与施工技术指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市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设计与施工技术指南.docx(3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重庆市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设计与施工技术指南.docx

重庆市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设计与施工技术指南

 

重庆市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

设计与施工技术指南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1总则1

2术语2

2.1旧沥青路面材料2

2.2旧沥青2

2.3沥青再生剂2

2.4就地热再生2

2.5新矿料2

2.6新沥青2

2.7再生沥青2

2.8再生沥青混合料2

3材料与设备3

3.1一般规定3

3.2新添加材料的技术要求4

3.3施工机械6

4旧路调查分析与评价8

4.1一般规定8

4.2旧路面信息调查8

4.3旧路面评价12

5再生沥青混合料施工配合比设计14

5.1—般规定14

5.2再生方案设计14

5.3旧沥青混合料试验15

5.4旧沥青再生试验16

5.5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16

5.6再生沥青混合料性能检验23

5.7试验路再生沥青混合料性能检验23

6沥靑路面就地热再生的施工24

6.1一般规定24

6.2施工准备26

6.3铺筑试验路段27

6.4施工27

7施工安全管理35

7.1一般规定35

7.2施工安全措施35

8施工质量管理与检查验收38

8.1一般规定38

8.2原材料与设备检查38

8.3铺筑试验路段38

8.4施工过程质量管理与检查39

8.5检查验收39

9环保措施41

9.1一般规定41

1总则

1.1为指导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技术,保障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施工质量,以《公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规范》(F41—2008)为基础,制定本指南。

1.2存在浅层轻微病害的高速公路与一、二级公路沥青路面表面层的就地再生利用,再生层可用作上面层或者中面层。

市政道路的沥青路面表面层的就地再生利用,再生层可用作上面层或者中面层。

1.3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施工应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最低气温为15℃,不得在雨天施工。

1.4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施工应有良好的劳动保护措施,严格的安全制度,严肃的安全纪律,以确保施工安全。

1.5从事路面再生的试验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资质,持证上岗。

1.6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施工的工艺和质量除要满足本指南规定外,还应满足《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F40—2004)与《公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规范》(F41-2008)的要求,指南中涉与的相应规范如有更新,应以新颁布的为准。

1.7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施工应遵照国家有关环境和生态方面的规定。

1.8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在本指南中简称就地热再生。

2术语

2.1旧沥青路面材料

采用铢刨、挖除等方式从沥青路面上获得的旧路面材料。

2.2旧沥青

旧沥青路面材料中分离出来的沥青。

2.3沥青再生剂

掺加到再生沥青混合料中,用于恢复已老化沥青性能的添加剂。

2.4就地热再生

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是应用专用的就地热再生设备,将旧沥青混凝土面层加热至规定温度,在耙松至一定深度后,加入适量的新矿料、新沥青、沥青再生剂等材料,经拌和均匀后现场摊铺碾压成型的技术。

复拌型热再生:

将旧沥青路面就地加热、翻松,掺加一定数量的新矿料、再生剂、新沥青、新沥青混合料等的一种或几种,经拌和、摊铺、压实成型。

掺加的新沥青混合料比例一般控制在30%以内。

2.5新矿料

为调整和改善再生混合料级配而掺加的集料,简称新矿料。

2.6新沥青

再生沥青过程中,掺加的符合要求的沥青,简称新沥青。

2.7再生沥青

在旧沥青中掺入适量的再生剂、新沥青后,经混合所得到的符合路用性能的沥青。

2.8再生沥青混合料

旧沥青路面材料按设计配合比加入新矿料、新沥青和适量再生剂,经再生生产后得到的符合路用性能的沥青混合料。

3材料与设备

3.1一般规定

3.1.1沥青混合料就地热再生所使用的材料,主要有道路石油沥青、液体石油沥青与改性沥青等沥青材料,各种规格的粗细集料、填料等矿料,以与由这些材料组成的浙清混合料,还有用于改善再生沥青混合料性能的再生剂、改性剂、纤维等添加剂材料。

3.1.2沥青路面再生混合料使用的各种材料,运至现场后必须进行质量检验,经评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不同料源、品种、规格的集料不得混杂堆放;不同路段、不同沥青含量、不同级配的旧沥青混合料应分开堆放,不得混杂,保证材料均匀一致。

新集料、旧沥青混合料应堆放在预先经过硬化处理的地面上,且排水通畅,多雨地区宜采用防雨篷遮盖。

3.1.3除了就地热再生技术使用的特殊技术需要外,所使用材料的技术要求还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D50-2006)、《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F40-2004)、《公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规范》(F41-2008)的规定。

材料试验应遵照《公路工程沥青与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052-2000)、《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E42-2005)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F40-2004)的规定执行。

3.1.4路面加热机

(1)当环境温度在10℃以上时,能够将旧路面铺层要求深度范围内的混合料加热到要求的温度。

一台或多台加热机对旧路面实施加热时,必须实现连续加热、保证路面受热均匀;单机(或加热机组)的工作能力必须大于480m2。

(2)加热机必须配置两组以上的加热器,应能形成前后两个以上的加热室;在将热能渗透(或辐射)到路面表层理想深度的同时,不会烧焦沥青,不产生不必要的污染;燃料的燃烧过程必须在全密封的装置内进行,整个路面加热过程严禁任何明火。

3.1.5路面加热铣刨机

(1)能够对已经预热的路面实施二次加热,加热过程不烧焦沥青,不产生不必要的污染;燃料的燃烧过程在全密封的装置内进行,加热过程严禁任何明火。

(2)配备有铣刨(或耙松)装置,能够将旧路面沥青表层均匀地铣刨(耙松)至规定的深度,并使耙松后的旧混合料形成料垄;铣刨深度能够准确调整,旧路面经加热铣刨后,在整个工作宽度上,下层表面具有要求的横坡度与平整度。

3.1.6路面加热复拌机

(1)能够连续完成新沥青、再生剂与新旧沥青混合料的搅拌;混合料搅拌均勻;再生沥青混合料出料温度满足要求;能以间隙出料方式向沥青混合料摊铺机供料,供料过程不产生集料离析与温度离析。

(2)配备有新沥青混合料添加与控制装置,能够完成新沥青混合料的连续添加与控制;能够连续对新沥青、再生剂、新旧沥青混合料进行初次搅拌与摊平,并对摊平的混合料连续、持续的再次加热;能够连续对初次搅拌并再次加热后的混合料进行提升,并向搅拌缸连续、稳定供料;再次加热后的混合料被提升后,其暴露出的铣刨面上,不应遗漏有混合料颗粒或其他材料;采用连续(或间隙)搅拌的方式,将被搅拌材料拌合成符合要求的再生沥青混合料,并以间隙卸料方式向摊铺机料斗卸料;能够对热铣刨后的铣刨面边沿与铣刨面进行加热,便于实现优良的边界粘结与热接缝。

3.1.7沥青混合料摊铺机

要求与新沥青混合料摊铺作业设备相同。

3.1.8碾压设备

要求与新沥青混合料碾压作业设备相同。

3.2新添加材料的技术要求

3.2.1新沥青

(1)应选用符合要求的道路石油沥青,不应用液体石油沥青、煤沥青、乳化沥青和改性乳化沥青;如选用改性沥青,应通过试验分析确定。

(2)原则上新沥青和改性沥青的标号,应与被修复路面初始设计采用的沥青标号一致;也可采用针入度大一级的沥青,但对于原路面车辙较明显的路段,不宜采用;对于原路面采用基质沥青混合料,而再生料采用改性沥青混合料的,需要进行试验验证后方可使用。

(3)新沥青必须按品种、标号分开存放,沥青在储罐中的储存温度不宜低于130℃,并不高于170℃。

在储运、使用和存放过程中应有良好的防水措施,避免雨水或者加热管道蒸汽进入沥青中。

(4)新沥青和改性沥青在选择、生产、运输、储存等方面,均应满足《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F40-2004)、《公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规范》(F41-2008)规定的注意事项。

3.2.2再生剂

(1)沥青再生剂应具有良好的流变性能,有较好的相容性和较广的适应性,能够对老化沥青中的沥青质起溶解和分散作用,能有效改善或恢复老化沥青的各种技术指标。

(2)从保证施工安全考虑,要求再生剂有足够高的闪点,一般应在220℃以上。

(3)应根据旧沥青材料()中沥青的老化程度、沥青含量、掺配比例、再生剂与沥青的配伍性,综合选择再生剂品种。

沥青老化严重、旧沥青含量高、掺配比例大时,应选择标号低、黏度小的再生剂品种。

(4)再生剂生产者或供应商应提供产品的名称、代号、标号与质量检验单,以与运输、储存、使用方法和涉与健康、环保、安全等有关资料,不同批次产品的性能一致,且在运瀚、储存过程中,性质不发生变化。

(5)热拌沥青混合料再生剂技术要求宜满足表3-1的要求。

表3-1热拌沥青混合料再生剂的质量要求

检验项目

0

实验方法

60℃动度黏度(10-6m2)

50~175

176~900

901~4500

4501~12500

12501~37500

37501~60000

T0619-2011

闪点(℃)

≥220

≥220

≥220

≥220

≥220

≥220

T0633-1993

饱和芬含量

(%)

≤30

≤30

≤30

≤30

≤30

≤30

T0618-1993

芳香芬含量

(%)

实测

记录

实测

记录

实测

记录

实测

记录

实测

记录

实测

记录

T0618-1993

薄膜烘箱实验

前后黏度比

≤3

≤3

≤3

≤3

≤3

≤3

T0619-2011

薄膜烘箱实验

前后质量变化

(%)

≤4,

≥-4

≤4,

≥-4

≤3,

≥-3

≤3,

≥-3

≤3,

≥-3

≤3,

≥-3

T0609-2011

T0610-2011

15℃密度

实测

记录

实测

记录

实测

记录

实测

记录

实测

记录

实测

记录

T0603-2011

注:

薄膜烘箱试验前后黏度比=试样薄膜烘箱试验后黏度/试样薄膜烘箱试验前黏度。

(6)不同的再生剂,对同一种老化沥青的技术指标改善可能会呈现不同的效果,所以,再生剂品种的选择应以实验室试验为基础,将能够采集到的多种再生剂与需要维修的旧路面回收沥青做再生试验,选择改善再生混合料与旧沥青各项技术指标效果最好的再生剂。

(7)检验再生沥青和再生剂效果应进行常规试验(针入度、15℃延度、软化点等),并采用(旋转)薄膜老化试验或压力老化试验,模拟使用沥青再生剂的再生沥青的长期老化过程,进行老化试验(质量变化、残留针人度比、15℃残留延度),汇总对比不同剂量的再生沥青试验结果,确定符合技术要求的几组添加比例;检验再生沥青混合料效桌应用符合技术要求的几组再生沥青,分别进行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与验证试验(动稳定度、残留稳定度、冻融劈裂试验残留强度比、小梁弯曲),最终汇总不同配合比再生沥青混合料的试验结果,确定最佳添加比例的再生剂和再生沥青混合料级配。

3.2.3新矿料

(1)宜选用耐磨性较好的集料(如辉绿岩、玄武岩等)和黏附性较好的石灰岩矿粉。

(2)粗集料破碎作业时,不得采用颚式破碎机加工,应采用反击破式破碎机轧制的碎石,严格控制细长扁平颗粒含量。

(3)细集料宜采用坚硬、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有适当级配机制砂。

(4)粗集料、细集料、矿粉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F40—2004)的要求。

3.3施工机械

3.3.1就地热再生设备基本性能要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合同协议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