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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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近期一寸
免冠彩照
身份证明
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 护照□
证 号
企业名称
工商注册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性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原注册证书情况
注册编号
注册专业
注册有效期届满
日期
申请延续
注册专业
继续教育情况
备注
必修课(学时)
选修课(学时)
注册有效期内主要业绩
项目名称
规模
工作内容
担任职务
起止时间
其它注册情况
注册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不予注册情形
有《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一)、
(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规定不予注册情形之一。
本人对内容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聘用企业意见
我单位聘用的同志,聘用合同期自 年月 日
至 年月 日,其申报材料真实,同意该同志申报延续注册。
负责人(签名):
(企业公章)年 月 日
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2-1)编号:
填 表 说 明(2-1)
一、本申请表应当利用运算机打印,内容应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二、有关审查意见和签名一概使用钢笔或签字笔,笔迹要求工整清楚。
三、封面中“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是指建造师注册聘用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
四、“身份证明”应优先利用个人身份证。
按国家规定,没有身份证的人员才能够考虑利用军官证、警官证,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利用护照。
五、“原注册证书情形”栏中“注册专业”是指原批准的在注册有效期期限内,且未失效的注册专业;“注册有效届满日期”指注册证书有效期截止年、月、日;“申请延续注册专业”一一应付延续注册专业填写。
六、“继续教育情形”,是指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参加规定必修课和选修课学习情形,必修课和选修课完成学时按规定记录、认可的学习内容所对应学时合计值填写,并附相应的复印件。
九、“注册有效期内要紧工作业绩”栏中,应按年份顺序别离填写。
其中:
“规模”可按批准的建设文件明确的工程投资、面积和长度数量指标、专业工程品级或申请人工作涉及的工程范围工程造价等内容填写;“工作内容”应填写申请人所承担的业务工作性质、以建造师名义所从事的专业工程或工程治理工作等;“担任职务”是指申请人在该项目中的工作职位。
本栏填写要求突出要点、言简意赅,如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但本栏内容不作为延续注册审批的必要条件。
十、“不予注册情形”指《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方法》第十七条所列的情形之一,如有可在相应的数字上打上“”。
十一、“其它注册情形”中“注册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是指取得国家规定的注册建筑师、注册计划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注册证书名称和证书编号。
十二、各类证书原件的复印件、证明材料应真实、清楚、简要。
十三、所提交的表格和附加材料统一利用A4纸。
企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汇总表(2-2)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申报时刻:
年月日
序
号
姓名
申请延续专业情况
注册编号
企业核查意见
备注
延续专业名称
有效期截止日期
申请人数总计:
人申请专业总计:
人次
制表人(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初审意见表(2-3)
编号:
姓名
聘用企业名称
注册编号
序
号
审查内容
初审情况
审查依据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企业不符合注册企业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二、《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需申报材料附件。
(十二)原注册证书;
(十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十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审查结果
不符合要求的情形
(一)
申请表
注册省份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有不予注册情形
(二)
原注册证书
(三)
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材料
(四)
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
初审结论
(一)同意延续下列注册专业:
1、专业;2、专业;3、专业;4、专业。
(二)不同意延续下列注册专业:
1、专业,原因;
2、专业,原因;
3、专业,原因;
4、专业,原因。
审查人(签名):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全称
(加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六)
备注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初审汇总表(企业申请人)(2-4)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公章):
申报时刻:
年月日
序
号
姓名
企业名称
申请延续专业情况
注册
编号
初审
意见
不同意延续理由
备注
延续专业
有效期届满
日期
合计
工程专业申报总人数:
人;同意延续:
人;不同意延续:
人;
…
工程专业申报总人数:
人;同意延续:
人;不同意延续:
人。
制表人(签字):
年月日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初审汇总表(专业)(2-5)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公章):
专业:
序
号
姓名
企业名称
申请延续专业情况
注册
编号
初审
意见
不同意延续理由
备注
延续专业
有效期届满
日期
合计
工程专业申报总人数:
人;同意延续:
人;不同意延续:
人。
制表人(签字):
年月日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国务院有关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审核意见表(2-6)
编号:
姓名
省份
聘用企业名称
注册证书专业类别
注册编号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核情况
审查依据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企业不符合注册企业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二、《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需申报材料附件。
(十二)原注册证书;
(十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十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
审查
结果
不符合要求的情形
(一)
申请表
注册省份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有不予注册情形
(二)
原注册证书
(三)
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四)
继续教育证书
材料复印件
(五)
审核结论
□同意延续专业注册。
□不同意延续专业注册,
理由。
审查人(签名):
部门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六)
备注
国务院有关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审核汇总表(2-7)
移送单位:
申报时刻:
年月日
序
号
省、区、市
企业名称
姓名
申请延续专业情况
注册
编号
审核
意见
不同意延续理由
备注
延续专业
有效期届满日期
合计
工程专业申报总人数:
人;同意延续:
人;不同意延续:
人。
制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