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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建现场标准化检查管理制度

矿建工程现场检查及处罚标准

为了规范井下标准化管理,明确责任区划分,特制订井下现场标准化标准及相应的处罚规定。

一、责任区划分

1、机电队:

矸石车线、材料车线、1#横川、2#横川、变电所、水泵房、井底提升机信号房。

2、抽放钻探队:

井底联络巷、通风联络巷、行人进风斜巷、井底横川、井底平巷、临时避难硐室。

3、施工队组:

施工地点50米范围内、施工巷道内,

二、各单位责任区内洗巷标准及频次

1、洗巷标准:

洗巷要覆盖全断面,避开机电设备、电缆四通、开关等,巷道内不能有杂物、垃圾,材料归类码放整齐。

2、洗巷频次:

每周两次(周三、周日)。

三、巷道内工程质量、材料码放及文明卫生标准

1、巷道工程质量标准执行晋煤集团企业标准及作业规程中技术要求。

2、巷道内材料按标准码放。

(附件一、材料码放标准)

3、巷道文明卫生

⑴、巷道内达到“三无”:

无淤泥、无积水(长度不超过3m,深度不超过100mm);无杂物(无矿泉水瓶、方便面袋、纸片(箱)、不挂牌板的零星材料);巷道内无空悬物。

⑵、管路吊挂:

电缆、风水管路、瓦斯抽放管路及液管的悬挂和布置要符合有关规定:

电缆要依据其作用(信号、动力、风机等)分开布置,进水管在排水管上方布置,风筒、瓦斯抽放管与电缆分开布置。

各类管线吊挂成线,不得出现交叉和错位并在管线上标明管线名称和去向。

⑶、掘进巷道管线吊挂高度符合规程要求,电缆钩要统一型号管路吊挂形式做到全巷道统一,垂度不大于30mm。

⑷、管路吊挂要求:

平稳、整齐成线、螺丝、垫片齐全,紧固有效,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管路全部刷漆防腐处理,风管为红色、进水管为绿色、排水管为黄色。

四、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处罚标准

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检查处罚细则规定(试行)》

附件二:

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检查处罚细则规定(试行)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必须按照标准主动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落实到位,并保持动态达标。

2、各部室及各级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要对照标准给予施工单位相应的处罚,发现不按规定处罚的每次给予检查人员300元罚款,给予检查人员所在部门正职500元罚款。

3、检查发现问题均以三定表形式一式三份下发到施工单位、安全监察部、本单位留存,所对应的罚款由本部门每月汇总一次,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报计划财务部执行。

4、安全监察部现场安检员负责对三定表问题进行落实,对于检查发现问题施工单位未按三定时间整理完毕,造成二次下表的,每条问题以5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三次下表1000元,依次翻倍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5、各级检查人员现场检查的三定表必须由安检员、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拒不签字的每次处罚责任人500元,如施工单位所在项目部领导对问题及处罚有异议,可在三定表下发后一天内与检查人员所在部门进行沟通,过期将履行正常程序。

6、本处罚规定从3月1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一:

材料码放标准

序号

材料

名称

码放标准

总则

设专门料场分类码放,料场长度不得超过100m。

支护材料必须上垛,挂牌,码放整齐。

同类支护材料堆放不超过2垛。

备用支护材料距离迎头不超过200m。

设备工具必须上工具架,钻机要贴帮放置,严禁倒地;材料码放应横竖成线,高度不超过1.5m,距离轨道不小于0.7m。

标志牌内容齐全,规范统一。

1

锚杆

不同品种(M22、M24)要分类码放;成捆码放,沿巷道掘进方向顺长码放槽钢做的材料架上,码放整齐,出头错差不超过100mm,两堆间距不超过0.5m。

2

锚索

成团的要平放在底板上,已拆捆的沿巷道掘进方向顺长码放在槽钢做的材料架上,出头差错不超过100mm,两堆间距不超过0.5m。

3

钢筋

网片

顺巷道分层码放,出头错差不超过100m,堆间距不超过0.5m。

4

托板

锚杆托板、锚索托板全部穿在穿架上,穿架要加工牢固合理。

5

锚固剂

放在包装箱内,不得散落地上;包装箱垂直放在锚固剂架内。

6

锚杆(锚)索拉力计

锚杆(索)拉力计及其配件要有专用工具箱,工具箱上要用红漆注明“拉力计箱”。

7

轨道

沿巷道掘进方向顺长分层码放,每两层之间要加垫三块背板;一头平齐;轨道上道夹板必须拆除。

8

道夹板

一层纵放,一层横放,分层码放成豆腐块形,出头差错不超过20mm,两堆间距不超过200m,高度不超过1.0m。

9

道钉

必须放在专用木箱或铁箱内。

10

轨枕

一层纵放,一层横放,分层码放成豆腐块形,出头差错不超过50mm。

高度不超过1.5m。

11

风管

沿巷道掘进方向顺长分层码放,每两层之间要加垫三块背板;出头错差不超过100mm。

两堆间距不超过0.5m。

12

水管

沿巷道掘进方向顺长分层码放,每两层之间要加垫三块背板;出头错差不超过100mm。

两堆间距不超过0.5m。

13

风筒

抽风筒与压风筒分类码放,风筒最底层垫两根道木,堆间距不超过0.5m。

14

电缆

盘圈码放,圈径均匀,只准绕一个方向(逆时针或顺时针)盘绕,两堆间距不超过0.5m。

15

电缆钩

一层纵放,一层横放,分层码放成豆腐块形,出头差错不超过20mm,两堆间距不超过200m。

16

油脂桶

紧贴巷帮竖放,两桶间距不超过200mm,存放处选择在不易被撞击的安全地点。

17

沙箱防火锹

沙箱沙量充足,存放数量及地点符合安全规定,每个沙箱内至少要有两个专用防火锹。

18

灭火器

悬挂地点,数量符合防火要求,有效期符合防火规定。

19

备用电气设备

要分类集中整齐码放,码放总长度不超过10m,并悬挂一个“备用电气设备”牌板。

 

序号

材料名称

码放标准

20

备用电气设备

要分类集中整齐码放,码放总长度不超过10m,并悬挂一个“备用电气设备”牌板。

21

备用运输设备

要分类集中整齐码放,码放总长度不超过10m,并悬挂一个“备用运输设备”牌板。

22

待回收

电气设备

要分类集中整齐码放,码放总长度不超过10m,并悬挂一个“待回收电气设备”牌板。

23

待回收

运输设备

要分类集中整齐码放,码放总长度不超过10m,并悬挂一个“待回收运输设备”牌板。

24

钢丝绳

盘圈码放,圈径均匀,只准绕一个方向盘绕,两堆间距不超过0.5m。

25

黄沙

紧贴巷帮梯形码放整齐,堆放长度不超过10m,距轨道安全间隙大于700m。

26

石子

紧贴巷帮梯形形码放整齐,堆放长度不超过10m,距轨道安全间隙大于700m。

27

水泥

一层横放,一层纵放,分层码放整齐,码放长度不超过10m,距轨道安全间隙大于700m。

28

速凝剂

一层横放,一层纵放,分层码放整齐,码放长度不超过10m,距轨道安全间隙大于700m。

29

炮土

堆放长度不超过2m,宽度不超过0.5m,紧贴巷帮梯形码放整齐,距轨道安全间隙大于700mm。

30

木楔

大头朝外,小头朝里,分层码放整齐,堆间距不超过200m。

31

背板

一层纵放,一层横放,分层码放成豆腐块形,出头错差不超过100mm,堆间距不超过0.5m。

32

板梁

一层纵放,一层横放,分层码放成豆腐块形,出头错差不超过100mm,堆间距不超过0。

5m。

33

柱帽

分层码放成豆腐块状。

34

蛇形管

盘圈码放,圈经均匀,只准绕一个方向隧时针或顺时针虑绕,两堆间距不超过0.5m。

35

其它

执行《锚杆巷道材料码放标准》。

 

附件二:

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检查处罚细则规定(试行)

一、公共类

1、巷道卫生

1.1在管理区域巷道、硐室内发现垃圾(塑料袋、水瓶、手套、矸块等),一处处罚50元。

1.2巷顶、巷帮有条丝、线绳等悬挂废旧杂物的,一处处罚50元。

1.3巷道有积水(长3m,深100mm)的,处罚50元。

1.4巷道内跨管路、机电设备等处影响行人,未搭设稳固过桥的,处罚50元。

1.5开关等各类设备有粉尘不干净的,一次处罚50元。

1.6开工护照未使用统一牌板架的,处罚100元。

1.7各类牌板使用条丝吊挂、捆绑的,一处处罚100元。

2、材料管理

2.1工具箱、急救箱、沙箱统一刷漆管理,大小统一,放置整齐,油桶放置成直线,桶面干净,未达要求的,一处处罚50元。

2.2材料码放不标准(未分层、超高度等)或材料下、后有其它材料、垃圾的,一处处罚50元。

2.3巷内有乱放单一材料的,一处处罚50元。

2.4同类材料码放超过两垛的,一处处罚50元。

2.5备用支护材料距工作面迎头超过200m的,处罚300元。

3、管线吊挂

3.1电缆、管路、小线吊挂不平直的,一处处罚50元。

3.2各类管路有跑、冒、滴、漏现象的,一处处罚50元。

4、牌板管理

4.1大样图板悬挂位置不当、不整齐或内容有错误(一处)的,处罚50元。

4.2各类材料、设备不挂牌管理的,一处处罚50元。

4.3材料牌板未上架管理或高度不统一、不成直线的,处罚50元。

4.4电话未上架管理或电话架不标准的,处罚50元。

4.5里程牌、导线点牌等悬挂不成直线的,处罚50元。

4.6无巷道名称牌、队组名称牌、灯箱或吊挂不规范的,处罚50元。

4.7水窝未安设栅栏或未挂管理牌板、警示牌板的,一处处罚50元。

4.8溜子或皮带过桥未挂警示牌板的,一处处罚50元。

4.9溜煤眼、风机处未挂警示牌板的,一处处罚50元。

4.10阻车器上未贴圆形反光膜或损坏的,一处处罚50元。

4.11各类标识牌未按标准进行贴挂的,一处处罚50元。

4.12标准化各类牌板有划痕的,一处处罚50元。

4.13设备、五小无编号,无危险牌,无包机牌内容填写不全的,处罚50元。

4.14各种图牌板现场悬挂不规范、不全,撕破或字迹不清的,处罚50元。

4.15开工护照未按要求放置,内容缺项或使用代替品挂牌的,处罚100元。

4.16标准化牌板未按公司总体要求制作(包括字体、尺寸大小、颜色、图标等)的,一次处罚300元。

4.17各类标准化牌板损坏严重导致不能使用或随意丢弃的,一块处罚500元。

4.18巷道不按要求进行冲洗的,一次处罚300元。

5、消防管理

5.1消防沙箱规格不符合规定或消防沙量不足,沙中混土、煤、渣、水等杂物的,处罚100元

5.2消防设施位置布置不当或消防器材不齐全,处罚50元。

5.3无油脂箱或使用的油脂箱不符合要求的,处罚100元。

5.4灭火器失效、超期未校、压力不足的,处罚50元。

5.5烧焊现场未检查瓦斯、洒水等的,处罚100元。

5.6烧焊现场消防设施不齐全的,处罚100元。

5.7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的,处罚500元。

二、掘进

1、文明生产

1.1开关等各类设备在检查中有粉尘不干净的,处罚100元。

1.2同类材料超过两垛或材料码放高度超过1.5m的,一处处罚50元。

1.3网搭接或联网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一处处罚100元。

1.4备用支护材料距工作面迎头超过200m的,处罚300元。

2、局部通风

2.1风筒吊挂未执行逢环必挂的,一处处罚50元。

2.2风筒漏风的,一处处罚50元。

2.3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不符合规定,风筒口距工作面距离大于规程规定的,处罚100元。

2.4转载点无喷雾或安装不合理的,处罚100元。

2.5工作面未在规定位置安装风流净化水幕,或雾化效果不好的,处罚100元。

2.6工作面探头悬挂位置不当或不符合规程要求的,一次处罚300元。

3、工程质量

3.1锚杆、锚索间排距不符合规定,预紧力、角度不合格的,处罚100元

3.2锚杆、锚索安装不牢固,托盘未紧贴壁面,托盘后空的,处罚100元。

3.3锚网支护巷道,锚杆、锚索外露长度超过规定的,一处处罚300元。

3.4锚杆、锚索锚固力不达规程要求的,处罚500元。

3.5锚喷巷道1平方米内出现蜂窝、孔洞、露筋的,处罚500元。

3.6锚喷巷道地脚不符合规程要求或无地脚的,处罚500元。

3.7喷浆厚度不符合规定的,处罚500元。

3.8非自然条件造成巷道成型极差,出现超挖现象(以中线量毛断面):

超挖≯150mm,欠挖≯50mm的,处罚500元。

3.9网搭接或联网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一处处罚100元。

3.10工作面有过期的锚固剂在货架上或在工作现场的,一次处罚500元。

3.11巷道中腰线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一次处罚500元。

3.12在空顶或支护不完好的区域下作业的,一次处罚500元。

3.13工作面未按要求执行敲帮问顶的,一次处罚500元。

3.14工作面临时支护、控顶距不符合要求的,处罚500元。

3.15喷浆料配比不符合要求的,一次处罚2000元。

三、机电

1、电器设备

1.1接线不整齐(扭弯)、不紧固、有毛刺的,一处处罚50元。

1.2卡爪(或平垫圈)、弹簧垫(双帽)不齐全(使用线鼻子可不用平垫圈)的,一处处罚50元。

1.3接线后,卡爪(或平垫圈)不压绝缘胶皮,芯线裸露距卡爪(或平垫圈)大于10mm的,处罚50元。

1.4接线腔地线长度不适宜的(以松开线嘴卡兰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时,地线不掉为宜),处罚50元。

1.5各种仪表不清晰、破损,指示不准确的,处罚50元。

1.6各种机电设备出现漏油、漏水、漏风、漏液的,处罚50元。

1.7同一部位的螺栓规格不一致的,处罚50元。

1.8防爆面接合面螺栓大于3扣的,处罚50元。

1.9开关倾斜大于15°或摆放不稳的,处罚50元。

1.10设备五小表面杂物、油污多的,处罚50元。

1.11机组滚筒缺截齿的,一个处罚50元。

1.12设备保护插件外壳有破损的,处罚50元。

1.13机电设备内外不卫生,有杂物,处罚50元。

1.14开关设备上有积尘的,处罚50元。

1.15弹簧垫圈断裂或无弹性的,处罚100元。

1.16密封圈部分破损(但不影响防爆性能者)的,处罚100元。

1.17各类仪表缺少或不能使用的,处罚100元。

1.18挡板、金属圈有漆、生锈的,处罚100元。

1.19设备整定不合格的,处罚100元。

1.20保险用铜、铁丝代替的,处罚100元。

1.21绞车使用后,手把未打到零位的,处罚100元。

1.22电气设备导线接头出现虚接或接头变形的,处罚100元。

1.23各种设备的固定或连接螺栓不齐或松动的,处罚100元。

1.24硐室有高压设备未悬挂非工作人员入内或高压危险牌的,处罚100元。

1.25变电硐室内无合格的温度计的,处罚100元。

1.26回收设备喇叭咀留有电缆头的,处罚100元。

1.27各类机械设备所用油脂不合格的,处罚100元。

1.28电气设备接地不符合规定或不合格的,处罚100元。

1.29隔爆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长度超过50mm,同时凸凹深度超过5mm的,处罚300元。

1.30隔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的,处罚300元。

1.31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的,处罚300元。

1.32隔爆室(腔)观察窗(孔)透明板松动,破裂、使用普通玻璃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的,处罚300元。

1.33隔爆设备结构被破坏,隔爆腔相互之间直接贯通或接线柱松动裂缝,防爆电动机接线盒内的隔爆绝缘座去掉的,处罚300元。

1.34喇叭嘴外部缺损影响防爆性能的,处罚300元。

1.35未接线的喇叭嘴没有分别用密封圈、挡板、金属圈依次装入压紧。

有一项未装、上反或未压紧的,处罚300元。

1.36未接线的喇叭嘴装入已使用过的密封圈的,处罚300元。

1.37隔爆接合面的间隙,直径差或最小有效长度(宽度)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处罚300元。

1.38静止隔爆接合面的间隙与接合面长度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处罚300元。

1.39隔爆面上对局部出现的直径大于1mm,深度大于2mm的砂眼,在40、25、15mm宽的隔爆面上,每1cm2超过5个,10mm宽的隔爆面上超过2个的,处罚300元。

1.40隔爆面中间有杂物及铜丝的,处罚300元。

1.41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缺弹簧垫圈的,处罚300元。

1.42用螺栓固定的隔爆接合面,其紧固程度未压平弹簧垫圈或螺栓松动的,处罚300元。

1.43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螺母未上满扣,紧固螺钉伸入螺孔长度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则螺钉未拧满螺孔的,处罚300元。

1.44同一部位的螺栓、螺母、弹簧垫圈规格不一致,弹簧垫圈大于螺栓直径的,处罚300元。

1.45隔爆接合面同一部位紧固螺栓加装两个以上弹簧垫圈的,处罚300元。

1.46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值超过规定的,处罚300元。

1.47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的,处罚300元。

1.48把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的,处罚300元。

1.49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上的,处罚300元。

1.50密封圈与电缆护套之间夹有其它包扎物的,处罚300元。

1.50一个引入装置内用多个密封圈或金属圈的,处罚300元。

1.51压盘式引入装置缺压紧螺栓或压紧螺栓未上紧的,处罚300元。

1.52凡有电缆压线板的电气,引入引出的电缆压线板未压紧电缆。

用单手搬动喇叭嘴上下左右晃动时有明显晃动的,处罚300元。

1.53电缆在引入装置处能轻易来回抽动的,处罚300元。

1.54压叠式线嘴压紧电缆后的压扁量超过电缆直径的10%的,处罚300元。

1.55电缆护套伸入器壁长度小于5mm,大于15mm的,处罚300元。

1.56低压隔爆开关接线腔不允许由电源侧进出线至负荷侧接线,或由负荷侧进出线至电源侧接线的,处罚300元。

1.57如电缆粗穿不进时,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位锉细者的,处罚300元。

1.58磁力起动器的小喇叭嘴引入引出动力线的,处罚300元。

1.59电气设备未打接地极的,处罚300元。

1.60防爆设备接合面短缺紧固螺栓或螺母的,处罚5000元。

1.61未接线的喇叭嘴有老鼠洞的,处罚5000元。

2、电缆

2.1电缆过墙部分未用套管保护或封堵的,处罚50元。

2.2电缆出现一处未打号,无去向牌、标志牌,或吊挂不规范的,处罚50元。

2.3接线盒未吊挂使电缆受力的,处罚50元。

2.4回收上井电缆两头未用高压胶布包裹,有裸露的,处罚50元。

2.5电缆上吊挂其它物体的,处罚50元。

2.6不同型号的电缆直接连接或冷补质量不合格的,处罚100元。

3.其它

3.1电铃信号指示灯不全、不清晰或不准确的,处罚50元。

3.2井下照明灯不亮超规定的,处罚50元。

3.3设备五小淋水严重的,处罚50元。

3.4小型电器的编号不清晰的,处罚50元。

3.5机电工未带验电笔或验电笔不符和要求的,处罚100元。

四、运输

1、轨道

1.1道钉未呈“八”字型的,处罚50元。

1.2道接板螺栓无平、弹垫的,处罚50元。

1.3轨道接头轨面及内侧错差超限的,处罚50元。

1.4轨枕压环浮离的,处罚50元。

1.5道钉有浮离现象的,处罚50元。

1.6轨枕间距超限、松动、拉斜的,处罚50元。

1.7轨缝超限的,处罚50元。

1.8轨枕断裂、有空吊板现象的,处罚100元。

1.9道接板螺栓松动、断裂的,处罚100元。

1.10轨距、水平超限的,处罚100元。

1.11绝缘夹板、绝缘喉头不标准或损坏的,处罚100元。

1.12轨道端头无端头阻车器的,处罚300元。

2、绞车

2.1双向手把未取掉限位螺栓的,处罚50元。

2.2绞车滚筒螺栓松动的,处罚50元。

2.3绞车牌板、牌板架不标准、固定不牢、内容不准确的,处罚50元。

2.4信号不灵敏可靠、有光无声、按钮按键不灵活的,处罚50元。

2.5绞车外缘至轨道外沿距离小于700mm的,处罚100元。

2.6绞车底座不完好或联结螺丝无平弹垫;螺丝未超出螺帽一扣的,处罚100元。

2.7绞车地锚缺垫板的,处罚100元。

2.8绞车护绳板不完好、变形或未固定牢固的,处罚100元。

2.9钢丝绳绳头、钩头制作不标准的,处罚100元

2.10绞车滚筒磨护绳板拉杆的,处罚100元。

2.11绞车滚筒余绳不足三圈的,处罚100元。

2.12绞车绳头一块压板螺栓松动,处罚100元。

2.13绞车钩头一个绳卡螺栓松动,处罚100元。

2.14绞车电铃、按钮固定不牢固或未固定在牌板架上的,处罚100元。

2.15绞车钩头绳卡捋到一起的,处罚100元。

2.16绞车钩头无绳皮或绳皮失效的,处罚100元。

2.17绞车手把配件不标准的,处罚100元。

2.18绞车钢丝绳距摘挂钩点不够长的,处罚300元。

2.19绞车地锚未带双帽或松动的,处罚300元。

2.20绞车压、戗柱松动的,处罚300元。

2.21绞车缺护绳板的,处罚300元。

2.22绞车闸皮磨损超限(余厚<3mm)的,处罚300元。

2.23绞车手把不全、变形或过位的,处罚300元。

2.24钢丝绳有硬弯、死结、严重压扁、锈蚀严重、缠绳满(距滚筒沿不足一绳径)等现象的,处罚300元。

2.25绞车绳头两块压板螺丝均松动的,处罚300元。

2.26绞车钩头两个以上绳卡螺丝松动的,处罚300元。

2.27绞车安装位置不合适的,处罚300元。

2.28小绞车无牌板、牌板架的,处罚300元。

2.29绞车钢丝绳在滚筒上有严重的咬绳、爬绳、松出绳套现象的,处罚500元。

2.30钢丝绳断丝、断股超限的,处罚1000元。

3、电机车

3.1机车撒砂装置失效的,处罚100元。

3.2机车照明灯不亮的,处罚100元。

3.3机车喇叭或警铃声音不清晰的,处罚100元。

3.4机车刹车装置失效的,处罚300元。

3.5电机车换向器或操作手把不灵活的,处罚300元。

4、道岔

4.1道岔位置缺一处警冲标的,处罚50元。

4.2道岔缺垫板、撑铁、间隔铁、拉杆或配件不全的,处罚100元。

4.3道岔尖轨开程超限的,处罚100元。

4.4转辙器固定不牢固的,处罚100元。

4.5电动道岔不灵敏、位置指示器损坏的,处罚100元。

4.6道岔无转辙器的,处罚300元。

4.7道岔尖轨不密贴的,处罚300元。

4.8弯道缺少五星轮、帮辊的,处罚100元。

4.9弯道缺轨距拉杆的,处罚100元。

4.10阻车器缺手把,配件不齐全标准的,处罚100元。

4.11阻车器碰头压道不足2/3的,处罚100元。

4.12阻车器压板螺丝超长,影响行车的,处罚100元。

4.13仰角挡损坏、失效或被支起的,处罚100元。

4.14五星轮、帮辊转动不灵活,安装不标准的,处罚100元。

4.15阻车器距绞车距离不符合标准的,处罚100元。

4.16临时阻车器加工或安装不标准的,处罚100元。

4.17绞车附近有管路、电缆、支架等其它东西,影响操作的,处罚100元。

4.18防跑车装置损坏、失效或捆绑的,处罚300元。

4.19仰角挡钢丝绳断丝、断股超限的,处罚300元。

4.20绞车前后20m范围内堆放材料的,处罚100元。

4.21矿车无碰头或碰头连接部位出现裂缝的,处罚300元。

4.22摘挂钩点处无信号、无阻车设施的,处罚300元。

五、通 风

1、综合防尘

1.1喷雾不能笼罩全断面的,处罚50元。

1.2水幕喷嘴不出水、雾化效果不好的,处罚50元。

1.3防尘管路超距离未按规定安装三通的,处罚50元。

1.4防尘设施开关手把不完好、位置不当(在非行人侧)的,处罚50元。

1.5不正常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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