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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模拟题docx

[模拟]物权法

不定项选择题

第1题:

甲于3月10日将自己的一套商品房出售与乙,双方约定,房屋总价100万元,乙在7月10日前分4期付清,届时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为保障乙的利益,双方办理了预告登记。

4月10日,甲又自行将该套房屋出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丙交付了全部房款,但未办理过户登记。

5月100,乙没有支付当期房款。

5月20日,甲再次自行将该套房屋出卖给丁,丁交付了部分房款,且办理了过户手续。

5月15日,甲通知乙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乙未表示异议。

6月1日,丙通知甲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甲未表示异议。

为责任承担,各方引起纠纷。

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B.乙有权主张丁的过户登记无效

C.甲与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D.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分期付款买卖、预告登记、多重买卖等问题。

本题中,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办理了预告登记,未经乙的同意,甲无权将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丙,但其与丙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故A选项正确。

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为分期付款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67条第1款规定: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

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因乙未支付当期价款达到全部价款的四分之一,故甲有权解除合同。

5月15日甲通知乙解除合同后,预告登记所赖以存在的债权归于消灭,故预告登记失效。

之后,甲又将房屋出卖给丁的行为有效,且丁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故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

根据《物权法》第15条规定: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据此,虽然甲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但甲与丙之间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在丁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后,甲对丙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根据《合同法》第94条之规定,丙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D选项正确。

本题正确答案为B。

第2题:

甲公司因企业改制分立成乙公司和丙公司。

乙公司对登记在丙公司名下一栋房产的归属提出异议,认为该房产应属乙公司所有。

经咨询律师后,乙公司于8月8日到登记机关办理了异议登记手续。

8月10日,丙公司将该栋房产抵押给丁公司,以担保到期支付约定的货款,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9月8日,付款期限届至,丙公司无力支付,丁公司准备行使抵押权,乙公司提出异议,引起纠纷。

经查,乙公司自办理异议登记后未再采取任何其他措施。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抵押合同无效

B.丁公司无权对该房产主张抵押权

C.丁公司有权对该房产主张抵押权

D.丁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异议登记及抵押权问题。

本题中,乙公司与丙公司对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在无法办理更正登记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乙公司有权申请异议登记,以暂时限制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处分该物权的行为。

但这种权利的行使应当受到限制,即申请人应当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起诉,否则异议登记失效。

乙公司申请异议登记后没有在法定期间内起诉,其登记失效,丙公司有权处分其房产,A选项错误。

丙公司与丁公司达成了抵押协议,却未办理抵押登记,致使抵押权未设立,故丁公司无权对该房产主张抵押权,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

丁公司未能主张抵押权并非因为乙公司的异议登记,故其无权请求乙公司赔偿损失,D选项错误。

第3题:

甲租赁公司将一台吊车出租给乙公司使用,使用期限为一年。

租赁期间,甲公司因经营困难将该吊车卖给丙公司,并通知乙公司将该吊车交付给丙公司。

丙公司向丁财务公司借款20万元,丁要求丙提供担保,丙便将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的该台吊车出质给丁公司,丙公司随即通知了丁公司。

后丙公司因经营困难又将该吊车出卖给戊公司,并通知乙公司将该吊车交付给戊公司。

在乙公司使用期间,因山洪暴发,吊车被冲走毁损灭失。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丙公司的出质行为不发生效力

B.丙公司与戊公司的买卖合同有效

C.吊车的所有权归属于丙公司

D.吊车的损失应由戊公司承担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动产所有权的指示交付和以间接占有的财产设定质权问题。

本题中,甲公司将出租给乙公司的吊车出卖给丙公司,其通知了乙公司将该吊车交付给丙公司,已经完成了交付行为,吊车的所有权归属于丙公司。

根据《物权法》第26条规定,C选项正确。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88条规定:

“出质人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质押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为移交。

占有人收到出质通知后,仍接受出质人的指示处分出质财产的,该行为无效。

”本题中,丙公司的吊车被乙公司租赁,乙公司对该吊车的占有为直接占有,丙公司为间接占有,丙公司将该吊车出质给丁公司,在出质通知送达丁公司时视为质物的移交,丙公司的出质行为已经生效。

故A选项错误。

此种情况下,为保护质权人的合法利益,接到出质通知的丁公司,不能再接受出质人的指示处分出质财产,否则其行为无效。

本题中,丙公司在设定质权后又指示丁公司将吊车交付给戊公司,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故其行为无效,B选项错误。

吊车灭失系因不可抗力所致,应由所有权人承担风险,故吊车损失应由丙公司承担,而非戊公司承担,D选项错误。

第4题:

甲将自有一辆汽车出售给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乙交付了价款,甲将该车交付乙,但未办理过户手续。

甲因向丙借款,将该车设定抵押于善意的丙,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乙在使用该车过程中,因丁违章行驶导致车辆毁损。

因甲无力还款,丙欲行使抵押权引起纠纷。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将汽车抵押于丙的行为无效

B.丙有权对汽车赔偿款主张抵押权

C.甲有权请求丁赔偿汽车损失

D.乙有权请求丁赔偿汽车损失

参考答案:

AD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机动车物权变动及抵押权问题。

根据《物权法》第24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权变更登记仅具有对抗效力。

本题中,甲将汽车出卖给乙,双方交车付款完毕,汽车所有权即转移给乙。

甲将已属于乙的汽车设定抵押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该行为因乙拒绝追认而无效,A选项正确。

甲抵押于丙的汽车虽然属于乙所有,但因未办理变更登记,乙不能以其所有权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题中,虽然甲将汽车抵押于丙的行为无效,但丙的抵押权已经办理登记,丙对汽车的抵押权可对抗乙的所有权。

因汽车已经损毁,故丙可对汽车的赔偿款主张抵押权,B选项正确。

乙的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并不包括不法侵害汽车的侵权人,故乙可基于所有权向丁主张赔偿损失,而甲已不为汽车所有权人,故无权主张该项权利,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第5题:

甲乙对登记在乙名下的一栋房屋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经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该房屋所有权应归属甲。

甲即与丙达成房屋买卖合同,将该栋房屋出卖给丙,丙交付了部分房款,并催促甲办理过户手续。

在此期间,乙与丁达成房屋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出卖给丁。

丁对甲乙之间的讼争并不知晓,丁交付了部分房款,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甲、丙遂与乙、丁发生纠纷。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丙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B.丙已经取得该栋房屋的所有权

C.乙将房屋出卖给丁的行为有效

D.丁已经取得该栋房屋的所有权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及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根据《物权法》第28条规定,在法院终审判决生效时甲即取得了该栋房屋的所有权,甲有权将该栋房屋出卖给丙,故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A选项错误。

根据《物权法》第31条规定,甲虽然已经取得了该栋房屋的所有权,但未经办理过户登记,其将该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丙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故丙尚未取得该栋房屋的所有权,B选项错误。

如前所述,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该栋房屋所有权即归属于甲,乙将该栋房屋出卖给丁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该行为经甲拒绝而无效,故C选项错误。

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虽然乙已经不是该栋房屋的所有权人,且其出卖房屋的行为无效,但作为善意第三人,丁可根据上述规定而善意取得该栋房屋的所有权,故D选项正确。

第6题:

甲之父去世时留有一套商品房,甲为唯一继承人。

甲父去世不久,甲因急需用钱,遂将该房屋出卖给好友乙,并答应待将房屋过户给自己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合同签订后,乙交付了房款,甲将房屋交给乙,但未办理过户登记。

后甲因做生意亏损,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谎称房屋仅出租给乙,并将房屋过户给了丙。

丙去找乙要求交房时与乙发生纠纷。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该房屋所有权属于乙

B.该房屋所有权属于丙

C.甲与丙所签订合同为效力未定合同

D.甲与乙所签订合同为有效合同

参考答案:

BD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房屋所有权变动问题。

根据《物权法》第29条规定,甲父去世,甲为唯一继承人,无需登记即取得该商品房的所有权。

故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给他人,D选项正确。

根据《物权法》第31条规定,由于乙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其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甲仍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其与丙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亦为有效合同,C选项错误。

因丙办理了过户手续,故其为房屋所有权人,B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

第7题:

下列案件,哪些适用返还原物?

A.张某借了王某的手表并把它卖给刘某,刘某以为是张某自己的手表而买之,王某要求刘某返还

」B.宋某偷了李某的金项链送给女友王某,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下,李某要求王某返还

C.贺某借给宋某一支金笔,宋某谎称丢失,贺某要求宋某返还

D.赵某向钱某购羊两只,钱某将羊交付赵某后,赵某又将羊卖给孙某,赵某得款后迟迟不付钱某的羊款,钱某无奈要求赵某返还两只羊

参考答案:

BC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返还原物请求权的适用问题。

本题A选项中,刘某因善意取得对该手表享有所有权,故王某无权要求刘某返还该手表,而只能请求张某赔偿损失。

故A选项不正确。

本题B选项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王某不能取得该金项链的所有权,故李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该金项链。

本题C选项中,贺某的所有权并未丧失,故其可以请求宋某返还该金笔。

本题D选项中,赵某因买卖而取得了羊的所有权,因此,赵某有权将羊卖给孙某,孙某也因买卖而取得了羊的所有权,故钱某无权要求赵某返还该羊。

本题正确选项为BC。

第8题:

甲企业因转产需要将原厂房和厂房内的机器设备转让给乙企业,厂房作价5000万元,机器设备作价200万元,双方签订了合同。

合同签订后,乙企业和甲企业对财产进行了清点,并办理了交接手续。

但就厂房的转让一直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后丙企业知道甲企业转让厂房之事,愿意以5500万元购买该批厂房和机器。

甲企业认为自己吃亏,便以厂房和机器设备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为由,主张与乙企业的合同无效。

为此引起纠纷。

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机器设备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乙企业

B.厂房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乙企业

C.厂房所有权仍归甲企业,甲企业有权主张与乙企业的合同无效

D.甲企业与乙企业之间的合同有效,乙企业有权请求甲企业办理厂房过户手续

参考答案:

AD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动产和不动产所有权取得问题。

本案中,甲企业与乙企业之间的转让合同既涉及动产的转让,也涉及不动产的转让。

对于机器设备的转让而言,该转让合同是有效的,且由于甲企业和乙企业进行了清点,办理了交接手续,发生了该机器设备所有权转移的效力。

对于厂房的转让而言,其合同是有效的,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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