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学生活动及工作管理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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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学生活动及工作管理书

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学生活动及工作管理书

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

学生活动及工作管理书

 

活动名称:

主办单位:

负责人姓名:

活动编号:

活动时间:

1.

2.

3.否列入本周二(或以后的)例会议程,并通报主席团及申报部门。

执行秘书长于会时将表一、二、三、四的纸质版交主席团审议。

4.管理书申报经主席团审议批准交团委老师用印后生效,秘书处整理后将纸质版发还至申报单位后方可执行。

申报单位可持生效的管理书相关文件,完成活动相关工作,并妥善保管下发文件。

5.申报单位应于活动完全结束后一周内完管理书后期部分填写,并将包含完整表格的管理书电子版发至秘书处邮箱,同时上交下发的纸质版管理书前期部分。

6.执行秘书长应于下次例会前,将完整的管理书审查后,于会上交由主席团评定。

秘书处在评定工作完成后将管理书打印装订成册,并发还一份给活动组织单位保留。

7.活动完毕后,该管理书将作为活动档案保存。

为了方便存档,系列活动只编一个活动编号,子活动请在活动名称中注明“之X”。

表一:

法学院本科生学生活动及工作策划表

活动名称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活动规模

校际

校级

院际

院级精品

院级一般

其他(请注明)

活动受众

预计参与人数

活动主题及

活动意义

(或背景)

活动计划内参与

人员具体分工

活动计划(含活动实施方案情况)

 

分管/协调主席签字:

注:

“分管/协调主席签字”可在事先征得分管/协调主席同意后,事后补签

表二:

法学院本科生学生活动及工作经费预算申报表

财务负责人

负责人联系方式

申请时间

活动编号

预算清单(活动的各项经费支出和赞助情况)

经费名目

数量

预算金额

核准金额

备注说明

总计

是/否预支经费

赞助情况

分管/协调主席签字:

团委办公室主任签字:

签字时间:

注:

1、各注意事项请详见《武汉大学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团属学生组织、社团财务管理制度》、《武汉大学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各社团工作指导手册》中的相关规定。

2、“经费名目”一栏中应包括院内可记账内容。

3、预支经费时间为活动开始前三个工作日,预支金额原则上为审批金额的70%-80%。

表三:

法学院本科生学生活动宣传工作登记、申请表

宣传工作负责人

负责人联系方式

是否需要其他单位协助配合

(若需要填写协助配合单位名称,若不需要填否)

宣传要求

宣传形式及数量

备注说明A

学工网

法学院电子屏

班级信箱通知

横幅

(填写横幅内容)

海报

展板

传单

珞珈之声

校内外其他媒体

宣传地点

地点(在右方打钩)

备注说明B

法学院

湖滨食堂

学生宿舍

教五楼

其他

(如桂园等,无可不填)

宣传内容

宣传内容或者

预期效果要求

备注

注:

1、各注意事项如前期宣传问题要求,宣传工具借用等请详见《武汉大学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各社团工作指导手册》及团委宣传部下发的其他宣传规范中的相关内容。

2、备注说明A中填写:

是否需要宣传部/设计部或法通社协助(宣传品制作、宣传稿撰写);具体宣传形式的要求。

备注说明B中填写:

是否需要团委学生会部门协助;宣传物品张贴/展出的要求。

备注中填写:

除备注说明A、B以为的其他要求事项。

3、具体协助内容应在活动审批通过后另行与相应单位的有关人员协商。

表四:

法学院本科生学生活动及工作审批意见表

秘书处预审意见

填表是否合乎规范

预算是否经团委办公室审批通过

何时列入

主席团讨论议程

执行秘书长签名

(对活动的意义、可行性、预算情况、活动预期效果及管理书填写情况进行评估,签署意见)

 

主席或团副签字: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通过

修改后通过

否决

学院审批意见

(签章)

 

审批人:

表五:

法学院本科生学生活动及工作总结表

总结工作负责人

负责人联系方式

活动实际举办时间

活动实际举办地点

活动实际参与人数

实际工作人员人数

活动获得学校相关表彰奖励

(无可不填,也可事后可补报)

活动中评选的相关奖项

(无可不填)

活动效果自评

甲等

乙等

丙等

活动效果:

 

不足之处:

 

媒体报道情况

活动后新闻稿是否上传至学工网

上传时间

活动后新闻稿是否上传至电子屏

上传时间

活动后是否向院内媒体投稿/约稿

投/约稿时间及单位名称

报道媒体(院外)名称(含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网站)

报道时间

版面、栏目或网址

文章标题

多媒体材料是否移交给设计部

电子档案、纸质档案是否移交给秘书处

表六:

法学院本科生学生活动及工作经费账目明细表

财务决算负责人

活动编号

填表时间

预算总计

预支费用

实际费用

活动财务决算清单(活动实际的经费支出和赞助情况)

经费名目

单价

数量

支出金额

核准金额

备注说明

总计

赞助到位情况

办公室主任签字:

签字时间:

注:

1、各注意事项请详见《武汉大学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团属学生组织、社团财务管理制度》、《武汉大学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各社团工作指导手册》中的相关规定。

2、预算中记账项目可不填写。

表七:

法学院本科生学生活动、工作评定意见

《管理书》填写情况

活动财务管理情况

参与

活动

人员

反馈

意见

参与

活动

老师

意见

分管

主席

意见

常常代会意见

学院

团委

签章

是否

存档

评定时间

注:

“参与活动人员反馈意见”原则上由常代会代表收集

计划内实际参与工作人员名单

主要负责人:

 

其他成员:

 

计划外实际参与工作人员名单

其他单位协助性的工作人员名单

表八:

法学院本科生学生活动及工作表彰/通报表扬申报名单表

注:

1、“计划外实际参与工作人员”应包括“计划内实际参与工作人员”和“其他单位协助性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参与工作的人员,若没有则填无。

2、“其他单位协助性的工作人员”应是在活动开始前已经协商确定的其他单位协助完成工作的人员,并在填写时注明该人员所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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