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学生活动及工作管理书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学生活动及工作管理书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学生活动及工作管理书活动名称: 主办单位: 负责人姓名: 活动编号: 活动时间: 1.2.3.否列入本周二(或以后的)例会议程,并通报主席团及申报部门。执行秘书长于会时将表一、二、三、四的纸质版交主席团审议。4.管理书申报经主席团审议批准交团委老师用印后生效,秘书处整理后将纸质版发还至申报单位后方可执行。申报单位可持生效的管理书相关文件,完成活动相关工作,并妥善保管下发文件。5.申报单位应于活动完全结束后一周内完管理书后期部分填写,并将包含完整表格的管理书电子版发至秘书处邮箱,同时上交下发的纸质
2、版管理书前期部分。6.执行秘书长应于下次例会前,将完整的管理书审查后,于会上交由主席团评定。秘书处在评定工作完成后将管理书打印装订成册,并发还一份给活动组织单位保留。7.活动完毕后,该管理书将作为活动档案保存。为了方便存档,系列活动只编一个活动编号,子活动请在活动名称中注明“之X”。表一:法学院本科生学生活动及工作策划表活动名称主办单位协办单位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规模校际校级院际院级精品院级一般其他(请注明)活动受众预计参与人数活动主题及活动意义(或背景)活动计划内参与人员具体分工活动计划(含活动实施方案情况)分管/协调主席签字: 注:“分管/协调主席签字”可在事先征得分管/
3、协调主席同意后,事后补签表二:法学院本科生学生活动及工作经费预算申报表财务负责人负责人联系方式申请时间活动编号预算清单(活动的各项经费支出和赞助情况)经费名目数量预算金额核准金额备注说明总计是/否预支经费赞助情况分管/协调主席签字: 团委办公室主任签字: 签字时间: 注:1、各注意事项请详见武汉大学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团属学生组织、社团财务管理制度、武汉大学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各社团工作指导手册中的相关规定。2、“经费名目”一栏中应包括院内可记账内容。3、预支经费时间为活动开始前三个工作日,预支金额原则上为审批金额的70%-80%。表三:法学院本科生学生活动宣传工作登记、申请表宣传工作负责人负
4、责人联系方式是否需要其他单位协助配合(若需要填写协助配合单位名称,若不需要填否)宣传要求宣传形式及数量备注说明A学工网法学院电子屏班级信箱通知张横幅条(填写横幅内容)海报张展板块传单张珞珈之声校内外其他媒体宣传地点地点(在右方打钩)备注说明B法学院湖滨食堂学生宿舍教五楼其他(如桂园等,无可不填)宣传内容宣传内容或者预期效果要求备注注:1、各注意事项如前期宣传问题要求,宣传工具借用等请详见武汉大学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各社团工作指导手册及团委宣传部下发的其他宣传规范中的相关内容。2、备注说明A中填写:是否需要宣传部/设计部或法通社协助(宣传品制作、宣传稿撰写);具体宣传形式的要求。备注说明B中填写
5、:是否需要团委学生会部门协助;宣传物品张贴/展出的要求。备注中填写:除备注说明A、B以为的其他要求事项。3、具体协助内容应在活动审批通过后另行与相应单位的有关人员协商。表四:法学院本科生学生活动及工作审批意见表秘书处预审意见填表是否合乎规范是否预算是否经团委办公室审批通过是否何时列入主席团讨论议程执行秘书长签名主席团审批意见(对活动的意义、可行性、预算情况、活动预期效果及管理书填写情况进行评估,签署意见) 主席或团副签字: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通过修改后通过否决学院审批意见(签章) 审批人:表五:法学院本科生学生活动及工作总结表总结工作负责人负责人联系方式活动实际举办时间活动实际举办地点活动实际
6、参与人数实际工作人员人数活动获得学校相关表彰奖励(无可不填,也可事后可补报)活动中评选的相关奖项(无可不填)活动效果自评甲等乙等丙等活动总结活动效果:不足之处:媒体报道情况活动后新闻稿是否上传至学工网上传时间活动后新闻稿是否上传至电子屏上传时间活动后是否向院内媒体投稿/约稿投/约稿时间及单位名称报道媒体(院外)名称(含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网站)报道时间版面、栏目或网址文章标题多媒体材料是否移交给设计部电子档案、纸质档案是否移交给秘书处表六:法学院本科生学生活动及工作经费账目明细表财务决算负责人活动编号填表时间预算总计预支费用实际费用活动财务决算清单(活动实际的经费支出和赞助情况)经费名目
7、单价数量支出金额核准金额备注说明总计赞助到位情况 办公室主任签字: 签字时间: 注:1、各注意事项请详见武汉大学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团属学生组织、社团财务管理制度、武汉大学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各社团工作指导手册中的相关规定。2、预算中记账项目可不填写。表七:法学院本科生学生活动、工作评定意见评定意见管理书填写情况好中差活动财务管理情况好中差参与活动人员反馈意见参与活动老师意见分管主席意见常常代会意见学院团委签章是否存档是否评定时间注:“参与活动人员反馈意见”原则上由常代会代表收集计划内实际参与工作人员名单主要负责人 :其 他 成 员:计划外实际参与工作人员名单其他单位协助性的工作人员名单表八:法学院本科生学生活动及工作表彰/通报表扬申报名单表注:1、“计划外实际参与工作人员”应包括“计划内实际参与工作人员”和“其他单位协助性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参与工作的人员,若没有则填无。2、“其他单位协助性的工作人员”应是在活动开始前已经协商确定的其他单位协助完成工作的人员,并在填写时注明该人员所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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