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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电话闭塞法操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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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电话闭塞法操作规定

车站电话闭塞法操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确保地铁在降级运营时的行车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降级模式行车的影响程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遇下列情况时改用电话闭塞法组织行车:

(一)一个或多个联锁区联锁设备故障时;

(二)中央及车站工作站上一个或多个联锁区均无法对线路运行车辆进行监控时;

(三)列车出入场时,衔接车站与车场内接发车股道间的进路上联锁设备故障时;

(四)其他情况需采用电话闭塞法组织行车时。

第三条定义

电话闭塞法是人工办理闭塞的一种方法,是车站之间以电话记录号作为确认闭塞分区空闲的凭证,填写路票交付司机,利用路票作为列车占用区间的凭证,以车站值班站长(或指定胜任人员)的发车手信号作为发车凭证的一种行车方法。

第二章电话闭塞法基本规定

第四条电话闭塞法的闭塞分区

正线、辅助线:

本站出站信号机至接车站接车股道。

出段(场):

车辆段(车场)出发信号机至衔接车站的接车股道。

入段(场):

车站出站信号机至车辆段(车场)接车股道。

第五条电话闭塞法列车间隔要求

车站同意闭塞的条件是接车进路准备妥当,且同方向前次列车到达前方站站台或折返站折返线空闲、进入折返线进路准备妥当;车场同意闭塞的条件是接车进路准备妥当。

司机根据行车调度员发布的变更闭塞方式命令在进(出)电话闭塞区段的两端站自行切除(恢复)ATP运行。

第六条电话闭塞法时,列车以路票作为占用区间的凭证,一个闭塞分区只允许一列车占用。

第七条正线、辅助线采用电话闭塞法组织行车时,闭塞分区内列车采用NRM模式驾驶。

第八条电话闭塞法前核对确定列车位置

当发生故障时,行车调度员与车站、司机共同核对确定故障区域内的列车位置并通知相应车站,行车调度员组织闭塞区段内停在区间列车进站。

在核对确定列车位置时,车站须记录好相邻车站及区间的列车占用情况;若行车调度员未告知车站区间有列车占用则视为无车,车站如发现列车占用情况与实际不符,车站有责任告知行车调度员。

第九条首列车与后续列车确认前方区间空闲

(一)电话闭塞法组织行车调度命令发布前,行车调度员组织闭塞区段内停在区间列车进站后。

行调和所有闭塞车站共同确认各站首次发出列车运行前方的闭塞区间空闲。

行调与车站共同确认完闭塞区间空闲后,行调向有关车站及司机发布采用电话闭塞法组织行车命令。

电话闭塞法组织行车调度命令发布后,车站无需与行调确认区间空闲。

(二)首列车开行前,闭塞车站必须根据《行车日志》上记录的同方向最后一列车和前方站(致电)确认该列车是否到达前方站用以确认前方区间是否有列车占用。

若无车占用,则人工准备进路人员下轨行区准备接发车进路,进路准备人员下轨行区前报告车控室,车控室行值报告行调进路准备人员下轨行区时间点并做好记录。

当联锁设备集中站轨行区接发车进路准备完毕,人员出清轨行区或到达安全避让区域时,进路准备人员报告车控室,车控室行值报告行调进路准备人员出清轨行区(或到达安全避让区域)时间点并做好记录。

车控室行值汇报行调人员出清轨行区时间点后,行值和前方站确认询问区间是否空闲,前方站确认准备进路人员是否出清轨行区,若无人员下轨行区(或准备进路人员出清轨行区)则确认为区间空闲。

(三)后续列车开行,闭塞车站不再和前方站(致电)确认前方区间空闲,直接根据《行车日志》电话记录号码填写情况确认前方区间空闲。

第一十条车站同意闭塞条件

同意闭塞是指接车站做好接车准备后发给发车站电话记录号码,同意发车站列车占用发车站至接车站相应的区间,并运行至本站站台。

接车站同意闭塞,列车发车间隔必须达到“一站两区间”的空间间隔要求(列车追踪间隔)。

具体要求为:

(一)中间站同意闭塞条件为:

接车进路准备妥当,且同方向前次列车到达前方站站台。

如下图所示,B站若同意A站下行10201次闭塞,须保证接车进路准备妥当,且前一次列车10101次必须已到达前方站(C站)站台。

B站通过《行车日志》上电话记录号码记录情况确认前次列车已到达前方站(C站)站台,同时区间无人下轨行区,即前方区间空闲。

此时由于前次列车已到达C站,则A与C站(不包含A站、C站)之间的一站两区间空闲。

(二)接车进路准备妥当,折返站折返线空闲、进入折返线进路准备妥当。

如下图所示,C站同意B站下行10201次闭塞,须保证常用折返线“II道折返轨”空闲(即前次列车10102次已到达C站上行站台),且进入II道折返轨进路准备妥当。

此时折返线也作为一个“区间”,达到了“一站两区间”空闲。

第一十一条闭塞车站及报点规定

全线信号系统故障需采用电话闭塞法组织行车时,所有车站均为闭塞车站,由联锁设备集中站向行车调度员报点,所有车站必须向邻站报点。

单个或多个联锁区设备故障需采用电话闭塞法组织行车时,故障车站及相邻车站为闭塞车站,设备故障两端站及联锁设备集中站向行车调度员报点,闭塞车站之间相互报点。

第一十二条进路办理规定

采用电话闭塞法时,优先采用进路锁闭道岔,不能使用进路时采用单操锁闭道岔,当道岔无表示或表示不正常时,须人工现场准备道岔,并使用钩锁器加锁。

(一)联锁设备故障时列车进路必须人工办理,进路上道岔使用钩锁器并加锁,需要扳动的道岔使用钩锁器只挂不锁。

当人员需扳动或锁定等其他方式触碰道岔时,车站人员必须首先使用道岔钥匙断开遮断开关(即转辙机断电),防止人员在扳动道岔过程中由于电气设备恢复而导致道岔自动锁闭所造成的伤害。

(二)人工就地准备道岔进路须双人办理,办理人员进入正线、辅助线轨行区前须得到行车调度员的同意,并确保穿戴好绝缘鞋、安全帽、荧光衣和绝缘手套,并携带好以下工具:

信号灯/旗、手摇把、道岔钥匙、钩锁器、扳手、无线通信设备、手电筒。

(三)从站台至道岔区段具体走行路线由各站《站细》中的《XX站轨行区安全走行路线示意图》规定。

(四)人工准备进路应遵循上、下行线路“逐条准备”的要求,从进路最远端道岔开始,按来车方向由远到近依次准备。

车站在办理接发车进路时原则上按照先接后发的顺序办理进路。

(五)人员进出轨行区由行车值班员卡控,并在《行车日志》上“本班行车工作情况”一栏记录时间点。

(六)现场道岔位置应由办理人员双人共同确认,如需要转换道岔位置时,操作过程中应做好自身防护,双人共同扳动好道岔后双人确认,做到一人确认,另一人复诵确认。

(七)人工准备进路人员确认进路准备完毕并出清线路后,应及时向行车值班员汇报,行车值班员接报后,立即做好相应线路的接、发车准备工作。

(八)当采用站前折返时,进路准备妥当后所有人员、工器具必须出清至安全避让区域。

(九)折返站办理人员在人工准备进路工作结束前无需出清线路,在确认进路准备完毕并到达“安全避让区域”后及时向行车值班员汇报,来车时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安全避让区域”具体位置由各站《站细》规定。

(安全避让区域是指事先划定的保证人员及工器具不侵入机车车辆限界,并有一定安全空间的区域。

当采用电话闭塞法时,需要折返的车站,车站人员准备完进路进入安全避让区域内,方可办理接发列车作业)。

(十)人工办理进路标准用语及具体办理流程见附录A。

第一十三条列车进出折返线的规定

列车进出折返线时,按照调车方式办理。

车站和司机应严格执行“要道还道”制度:

机车车辆具备动车条件后,司机向扳道人员发出要道信号,扳道人员准备好进路后,向司机显示道岔开通信号进行还道,司机收到扳道人员的还道信号后,鸣笛动车。

要道还道式调车作业流程见附录B。

第一十四条因联锁故障停在区间及辅助线的列车运行规定

(一)当列车运行前方进路无道岔且前方站台无车占用时,列车凭行车调度员命令运行至车站。

(二)当列车运行前方进路有道岔或者列车压在道岔上时,车站人员需现场确认道岔位置正确后加钩锁器锁闭,人员到达安全区域后由行车调度员指挥列车运行到前方站。

第一十五条列车带错误行车凭证行车的处理规定

(一)如果列车还未动车,车站则立即收回错误行车凭证,补交正确的行车凭证,司机凭正确的行车凭证行车。

(二)如果列车已动车但未到达前方站,司机须立即停车并报告行车调度员,行车调度员与车站共同确认前方进路是否安全。

如果前方进路安全,则行车调度员通知司机继续运行至前方站,收回该错误凭证,继续按规定办理接发车列车作业;如果前方进路未准备妥当,则待前方进路准备妥当后,车站报行车调度员,行车调度员再通知司机运行至前方站,收回该错误凭证,继续按规定办理接发列车作业。

(三)如果列车带错误凭证已安全到达前方站,则汇报行车调度员,车站收回错误凭证后继续按规定办理接发列车作业。

(四)发生列车错带行车凭证行车情况时,车站、司机应及时向行调汇报。

(五)错误路票按作废路票进行处理并归类。

第一十六条解除闭塞、取消闭塞规定

(一)解除闭塞规定

当列车到达接车站后,接车站发给发车站电话记录号码,告知列车已到达本站,发车站至接车站相应的区间开通,发车站可以继续办理下一趟列车的接车作业。

(二)取消闭塞规定

取消闭塞是指列车因故不能到达接车站,由相关车站发出电话记录号码,作为取消闭塞的依据,取消闭塞时不需征得行调同意,但须及时报告行调。

取消闭塞的规定:

1.因故不能接车或发车时,由提出一方发出电话记录号码,作为闭塞取消的依据;2.列车由区间返回到原发车站时,由原发车站发出电话记录号码,作为闭塞取消的依据。

行调取消电话闭塞时,已办理闭塞的车站因故不能接车或发车,需要取消闭塞时,如果列车尚未动车时立即发出停车手信号并进行防护,通知该列车取消闭塞,列车原地待令,确认无误后,由提出一方发出电话记录号码作为闭塞取消的依据,并须及时报告行车调度员;如果列车已启动时须立即报告行车调度员,听从行车调度员的指挥。

特殊情况下列车出发后途中退回发车站时,发车站及时收回所发路票,并在路票正面斜对角打“╳”注销,由发车站向接车站发出电话记录号码作为取消闭塞的依据,并须及时报告行车调度员。

取消闭塞标准用语:

电话记录号码XXXX,XX站XX点XX分取消XX次闭塞。

第一十七条联锁功能恢复后的处理规定

(一)联锁功能恢复后,如果车站已交路票给司机,列车还未启动,车站应收回路票,在路票正面斜对角打“╳”作废,如列车已启动,司机应报告行车调度员,确认后视路票为无效,到站后回收路票按作废处理。

(二)行车调度员发布取消电话闭塞法组织行车的命令后,已同意的闭塞统一由发车站给出电话记录号码取消闭塞,对已填写的路票打“╳”注销。

(三)当行车调度员通知取消电话闭塞法时联锁功能又出现故障,行车调度员再次通知继续使用电话闭塞法组织行车时,车站应收回已交给司

附录A人工办理进路标准用语及具体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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