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29544155 上传时间:2023-07-24 格式:DOCX 页数:52 大小:49.1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2页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2页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2页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2页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5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畴:

1.1为和谐和部署公司安全、消防治理工作,保证公司各项生产、消防、治安、交通、运算机信息等的安全治理工作得到顺利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会议的治理。

2、会议形式及频次:

2.1安全会议包括: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安全专题工作会议和安全例会等。

2.2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司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专题工作会议依照公司安全工作需要召开。

2.3参加会议人员:

2.3.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

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行政部负责会议的会务工作;

参加会议人员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2.3.2安全例会

由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主持,行政部负责会务工作;

参加会议人员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各车间、部门要紧负责人,兼职安全员。

2.3.3安全专题会议

由安全/节能环保部经理主持,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会议的会务工作,参加会议人员为有关领导、各职能部门领导、生产车间负责人、安全生产治理人员等。

3、安全会议的要紧内容

3.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的要紧内容

3.1.1听取近期公司安全治理工作情形汇报;

3.1.2研究公司重大安全治理事项,并做出决策;

3.1.3听取事故和重大隐患情形汇报,决定处置方案;

1

3.1.4总结前段安全工作,研究确定下一步安全工作打算、任务和标。

3.2安全例会的要紧内容

3.2.1传达上级和公司各项生产、消防、治安、交通、运算机信息等方面安全治理工作的文件、指示、通报、通知等;

3.2.2依照上级的要求进行工作布置;

3.2.3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和专题工作会议精神,听取、检查上月例会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形;

3.2.4公布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交流安全工作体会;学习有关安全专业知识;

3.2.5分析、通报公司及各单位上月安全生产治理状况;

3.2.6布置、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3.2.7检查隐患整改情形,提出对事故、隐患的进一步整改意见;

3.2.8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交通、运算机信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3.3安全专题工作会议要紧内容

3.3.1传达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指导精神,并进行工作布置;

3.3.2听取有关安全治理工作、事故和重大隐患情形汇报;

3.3.3专题研究安全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解决措施;

3.3.4安全工作时期性安排、布置、总结和奖惩等。

4、记录

各类安全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和参会人员签到表并储存,必要时应形成会议纪要,分发到相关部门。

 

2

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安全治理,识别危害因素,及时操纵、排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措施,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和职员的人身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任务与要求:

2.1差不多任务:

发觉和查明各种危险和事故隐患并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2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打算,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检查表》。

2.3安全检查人员有权禁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安全检查人员职责:

3.1按相关安全检查的要求,做好检查的预备工作;

3.2按时参加安全检查预备会,服从检查组负责人的安排;

3.3按分工做好分管的检查工作;

3.4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要求认真检查,对发觉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认真记录,对违章行为及时禁止;

3.5对检查结果按要求及时归纳整理;

3.6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安全检查再报告制度。

再报告后,主管领导未办理,则主管领导负全责。

如未实行再报告,则报告人对此负责。

3.6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安全检查情形的处理工作;

3.7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4、安全检查的内容:

4.1安全治理检查

4.1.1检查安全记录、台帐的填写情形;

4.1.2检查各项治理制度、安全基础工作落实情形;

4.1.3检查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形。

3

4.2现场安全检查

4.2.1按照工艺、设备、储运、电气、消防、外表、检修理、工业卫生等专业的标准、

规范和制度要求,检查生产、施工现场;

4.2.2检查职员各项安全生产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形;

4.2.3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截了当作业环节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形;

4.2.4检查安全标识、危害告知、各类设备设施的防护、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形;

4.2.5配合检查岗位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形。

5、安全检查的形式:

5.1综合安全检查

5.1.1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

5.1.2公司每月不小于一次,车间每周不小于二次;

5.1.3公司综合安全检查由主管安全的副总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车间由车间主任组织本车间相关人员参加。

5.2日常安全检查

5.2.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5.2.2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依照本专业特点,进行经常性检查;

5.2.3各级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在各自的业务范畴内,深入生产现场专门是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5.3专项安全检查

5.3.1季节性安全检查

5.3.1.1季节性检查是依照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

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为重点;夏季以防暑降温、防雷电、防倒塌、防食物中毒、防洪防汛为重点;秋季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滑为重点;

5.3.1.2季节性检查由安全环保部或有关职能部门组织进行。

4

5.3.2节假日安全检查

5.3.2.1节假日安全检查要紧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机械设备、安全设备设施、备品备件等进行的检查,专门是要对值班干部、值班检修理人员安排和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措施落实情形进行检查;

5.3.2.2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进行。

5.3.3专业性安全检查

5.3.3.1要紧是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电气设备、安全设备设施、监测仪器、运输车辆、防火防爆等进行的专业性检查;

5.3.3.2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各自专业治理范畴内的检查。

6、隐患治理:

6.1对检查中发觉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必须经被检单位确认,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检查部门应督促隐患的整改;

6.2各部门必须在《隐患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隐患的整改并按要求回复;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有关部门;

6.3关于涉及面较广,整改时刻较长,投入资金较多的事故隐患应成立事故隐患整改项目组,建立治理方案进行整改。

整改完毕后,安全环保部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

6.4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在检查中发觉的问题要认真记录,并对隐患的整改情形登记建档,在下次检查中进行复检确认;安全环保部每周汇总隐患排查治理情形制作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于每周五向乡镇安监站报送。

6.5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6.5.1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通过一定时刻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阻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6.5.2公司应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经评估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制定治理方案,并由企业要紧负责人签字,向乡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报送的同时报县安监局。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缘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

5

的治理方案。

6.5.3确认为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内容包括: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6.5.4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毕,由综合部报县安全生产监督治理局,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6

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制度

1、目的:

为落实安全生产有关安全教育培训要求,规范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治理,提高宽敞职员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职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三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临时工、外包工及外来培训、实习、参观人员等),必须进行公司、车间(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1公司级安全教育(一级)

由综合部负责。

教育内容包括: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安全生产差不多知识;消防知识;职业卫生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要紧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

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到各车间、部门,其教育时刻不得少于24学时。

3.2车间级安全教育(二级)

由车间主任及兼职安全员负责。

教育内容包括:

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要紧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制度;本车间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到班组。

其教育时刻不得少于24学时。

3.3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

由班组长负责。

教育内容包括:

岗位生产任务、特点、要紧生产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其预防和应急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识。

其教育时刻不得少于24学时。

4、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

7

4.1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由项目负责单位和项目所在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同新入厂职工;

4.2进入公司参观、学习、检查等人员的安全教育,由行政部负责,对其进行入厂安全注意事项教育,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有专人陪同,以保证安全;

5、日常教育:

5.1综合部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打算,明确培训内容,并监督检查打算的落实。

5.2各基层单位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打算,落实责任并组织实施。

5.3综合部在每月的安全例会上部署本月安全教育打算,各单位组织落实。

5.4综合部要充分利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等多种形式,以及采纳电化教育手段,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5.5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项目负责部门要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综合保部监督检查。

5.6违章作业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复工前,必须由所属部门或安全环保部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5.7教育必须留有记录。

6、专门教育:

6.1公司要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必须同意市安监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治理能力考核,取得安全生产治理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并按时参加复审;其他治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综合部组织实施,考试合格方可任职。

6.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证

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应定期复审。

6.3采纳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

8

后,方准进行独立作业。

6.4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各部门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以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7、考核方法及内容:

7.1公司经营治理层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市安监局组织进行。

7.2其它治理层的安全技术考核,由综合部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

7.2.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7.2.2公司安全生产治理制度及职责;

7.2.3安全治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7.2.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治理等。

7.3职工的安全技术考核,由部门领导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

7.3.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7.3.2本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措施;

7.3.3本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治理制度把握情形;

7.3.4本岗位的各类安全装置的使用及其爱护保养方法;

7.3.5本岗位的劳动爱护用品(器具)和急救器材的使用方法;

7.3.6考核情形与工资挂钩。

 

9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治理,强化各级生产治理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严格考核和奖惩,爱护正常的安全生产作业秩序,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最大限度的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畴内的安全生产奖惩治理。

3、职责

3.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为每个部门设定当年的安全指标;

3.2综合部负责各部门上报事故的统计;

3.3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依照公司进展适时提出安全鼓舞措施;

3.4各部门依照以下奖励细节,向公司提出奖励要求;重大奖励事项,由综合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3.5各级安全生产治理人员,能够向本部门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奖励建议,经领导批准后按规定执行;

3.6发生事故的部门,由公司依照本制度进行处罚,全公司范畴内通报处罚结果。

4、具体奖励与处罚方法

4.1奖励

(1)对个人的奖励: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公司依照具体情形,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2)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完成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成绩显著者;

(3)积级参与安全生产治理,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评审,确有较大价值并收到实效者;

(4)查出或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幸免重大伤亡、火灾、爆炸、装置停产、要紧设备损坏等事故,成绩显著者;

(5)及时禁止或纠正了严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幸免重大事故者;

10

(6)为改善劳动条件,发明或改进安全防护装置和职业卫生设施,成效显著者;

(7)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及其它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8)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其他专门奉献者的奖励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9)对安全标准化合格班组及车间、部门的奖励

(10)对由公司有关部门评选出的安全标准化合格班组,公司给予奖励;

(11)对安全标准化合格班组达到100%的车间、部门,公司给予奖励。

4.2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门,扣罚该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100~500元:

(1)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2)不按规定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治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治理人员的;

(3)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不进行职业安全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而投产使用的;

(4)按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达不到合格标准的

(11)各车间不按规定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会议内容记录不全的;

(12)发觉职工违章作业,不及时纠正禁止的;

(13)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的;

4.4违规处罚

按照《安全责任考核奖惩细则》执行。

4.4.1事故处罚

(1)按公司年度考核制度执行;

(2)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1

(3)其它各类事故的处罚由分管事故调查的部门提出处罚意见,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查核准,或执行各专业治理中事故处罚的有关规定;

4.4.2罚款处置

(1)对扣罚工资的处罚,由人力资源部依照各职能部门提交的处罚通知办理;

(2)其他罚款由各职能部门出据罚款单进行扣罚,罚金直截了当交财务治理部门,交款人要及时将交款凭证交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不按时交纳或拒交者,按有关规定从工资中扣除。

4.5、说明

(1)公司总经理给予的处罚,单独执行,与本制度规定的处罚不发生联系;

(2)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12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依照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截了当经济缺失,事故一样分为以下等级:

专门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截了当经济缺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截了当经济缺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截了当经济缺失的事故;一样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截了当经济缺失的事故。

2、伤亡事故的报告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妥善爱护现场和相关证据,并赶忙直截了当报告公司总经理(法人)报告,总经理不在时直截了当向主管生产的副总报告。

情形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能够直截了当向县安监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缘故,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储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3、企业要紧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刻、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形;事故的简要通过;事故差不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量的直截了当经济缺失;差不多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形。

5、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

应当及时补报。

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13

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6、接到事故报告后,总经理应当赶忙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缺失。

7、事故发生后,公司安全环保部及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协同事故调查小组调查并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公司安全环保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统计、报告伤亡事故。

8、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9、公司相关部门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总经理和安全环保部应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形应当同意工会和职工的监督,并报县安监局。

10、违反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隐瞒不报,谎报、有意拖延不报,有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以不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有关情形和资料,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14

工伤治理

1.工伤的认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刻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缘故受到事故损害的;

(2)工作时刻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损害的;  

(3)在工作时刻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损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缘故受到损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损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刻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爱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损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治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2.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损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公司工会应当自事故损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长兴县社会劳动保证局劳动能力鉴定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专门情形,经报市社会劳动保证局同意,申请时限能够适当延长。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固后存在残疾、阻碍劳动能力的,由公司工会向宁波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复印件)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工伤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进行等级鉴定。

4.工伤保险待遇

人力资源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工伤职工办理各类工伤保险待遇。

5.争议处理

工伤职工及其亲属,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方面与企业发生争议时,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设施、设备的爱护、保养、检测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安全治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依据国家有关设备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本设施、设备安全治理制度。

1、设备的规划、选购:

1.1.设备的规划与选购的类型要符合安全生产的需要。

1.2.选购的设备应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1.3.特种设备的选购,设备必须是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可证的厂家产品。

1.4.进口设备应当备有设备修理技术资料和必要的修理配件。

1.5.对新设备认真验收、调试,发觉问题及时处理。

2、建立设备治理档案:

2.1.对新购设备及调入设备及时建立档案。

2.2.建立相应的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爱护规程和岗位责任。

2.3.收集整理所有相关资料,保证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2.4.特种设备和机械冲压设备执行注册登记制度,实行“一机一档”,特种设备和机械冲压设备的检测检验报告由安全环保部门存档。

3、设备的安全使用和修理、检测:

3.1.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安装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后使用。

3.2.使用操作人员必须通过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3.3.特种设备须取得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并定期由具有相应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检验。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机械冲压设备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及标准要求,安装和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并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机械冲压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3.4.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修理保养等安全使用和运行的治理制度。

3.5.针对设备的使用性质制定交接班制度。

分班轮换使用或集体使用的设备,由当班负责人全面负责,专人使用的设备由使用者全面负责设备的使用安全。

3.6.大型周密设备要严格实行定人、定机的治理方法。

3.7.设备的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日常的检查保养记录。

3.8.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修理、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学科竞赛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