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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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禹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一、行政许可类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核准流程图

申请人或单位提出申请

填写申请信息

建筑管理股、城乡建设管理股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初审和受理

补正

材料是否齐全

建筑管理股、城乡建设管理股审核

现场踏勘、资料审核

是否需要退回

局领导签字批准

发证

2.商品房预售许可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禹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住宅产业发展办公室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初审后转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当场未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房地产市场管理股

核查(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

 

制作听证笔录

 

组织听证

 

申请听证

 

不申请听证

 

不予许可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市住建局当场决定是否受理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现场勘验

房地产市场管理股审查(5日内完成)

1.资料审查(2日内完成);

2.现场查勘(1日内完成)。

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陈述和申辩权的,告知陈述申辩权

 

有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意见

 

审查

市住建局作出决定(2日内完成)

 

准予许可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行政审批科通知行政许可申请人

房地产市场管理股办结(立卷归档)

 

 

3.燃气经营许可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转交燃气热力股

受理

住建局燃气热力股对材料进行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齐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退回服务大厅

审 查

住建局燃气热力管理股

燃气热力管理股核查

(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

 

决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作出决定

 

不予许可

 

准予许可

 

市住建局报送许昌住建局打证

住建局燃气热力管理股需告知申请人

 

4.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许可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当场未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市园林局核查(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

 

不予许可

 

市政务服务中心园林局窗口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市园林局当场决定是否受理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口头告知,不予受理。

审 查

市园林局审查(4日内完成)

现场查勘(1日内完成)。

市园林局提出初审意见

局主要领导审核

 

局分管领导审核

 

决定

市园林局作出决定(1日内完成)

 

准予许可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市政务服务中心园林局窗口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

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归档

 

 

5.城市树木砍伐、移植、修剪许可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当场未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市园林局核查(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

 

不予许可

 

市政务服务中心园林局窗口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市园林局当场决定是否受理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口头告知,不予受理。

审 查

市园林局审查(4日内完成)

现场查勘(1日内完成)。

市园林局提出初审意见

局主要领导审核

 

局分管领导审核

 

决定

市园林局作出决定(1日内完成)

 

准予许可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市政务服务中心园林局窗口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

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归档

 

 

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许可流程图

 

申请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到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领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受理

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并呈报相关资料到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审查

审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和呈报的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和呈报的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决定

当天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7.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许可流程图

 

申请

单位或个人申请

 

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领取城市道路挖掘审批表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后,决定是否受理

不属于本中心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决定

住建局城乡建设管理股做出审批决定

 

申请材料齐全或申请人按照本中心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但接收材料当场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 查

进行现场勘验,提出初审意见

 

送达

政务服务股送达申请人

 

市政工程管理处(立卷归档)

 

 

二、行政处罚类

1.一般案件流程图

案件来源

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不予立案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并告知陈述申辩权

告知听证权

不予处罚

不申请听证

有陈述申辩意见 

组织听证

形成调查终结报告

记录陈述申辩意见 

制作听证笔录 

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机关负责人立案审批

 

×××(承办机构)登记立案

×××(承办机构)调查取证

 

移送有关部门

×××(承办机构)提出初步处罚意见,行政机关负责人处罚事先告知审批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

申请听证

无陈述申辩意见 

法制审核

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

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承办机构)×日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承办机构)结案(立卷归档)

2.简易案件流程图

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调查取证

 

当场告知处罚依据、处罚意见和陈述申辩权,并听取陈述申辩

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

 

送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当场处罚决定报行政机关备案

结案(立卷归档)

 

四、行政征收类

1.1受委托负责对国有土地上市财政投资的重点工程、大型重点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图

市房屋征收办

 

告知不予受理

 

材料不齐全

不属于受理范围

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相关手续办理

 

建立档案,公布补偿情况

 

未履行补偿决定的,报请市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履行补偿决定的签订补偿协议

 

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按条例要求报请市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组织签定征收补偿协议

 

出具分户评估报告

 

公示初步评估结果

 

选定评估机构

 

报请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张贴公告

 

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作出征收决定前补偿费用足额到位

 

公布调查结果

 

公布方案修改意见

 

论证后在征收范围内公示30天

 

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政府组织论证

 

组织房屋调查登记

 

选取预评估机构、匡算费用

 

 

1.2房屋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流程图

市房屋征收办

市财政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房屋征收

对该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评估

制定风险评估方案

充分听取意见

全面分析论证

确定风险等级

 

制定风险控制预案

提出化解控制措施

 

编制风险评估报告

 

报同级维稳部门备案

报市政府决策

                           

 

 

1.3房屋征收项目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流程图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准予执行

 

由人民法院执行

 

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不准予执行

 

催告书送达十日后仍拒不履行搬迁义务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市房屋征收中心负责草拟申请书,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方案)

 

被征收人履行补偿决定义务自行搬迁

 

申请强制执行前,催告被征收人履行补偿决定的搬迁义务

 

作出补偿决定的市人民政府可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市房屋征收中心负责申请资料的准备工作)

 

判决维持征收补偿决定的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复议或诉讼又拒不搬迁的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复议或诉讼的

 

 

判决撤销征收补偿决定的的

 

 

依据裁定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强制搬迁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流程图

五、行政给付类

1.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流程图

申请→申请人向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提出书面申请

↓↓

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状况进行初审

初审→↓↓

调查→市住房保障部门联合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进行入户调查

↓↓

联审→民政、公安、人社、工商、住房公积金、地税等部门联审

↓↓

公示→市住房保障部门在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张榜公示

无异议→实物配租或者轮候

 

六、行政检查类

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流程图

禹州市住建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

敏感时期,节假日期间列出检查方案及工作方案

组织开展暗查暗访工作

 

住建部、省安委会、市安委会等抽查、督查、突击检查

 

本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日常监督检查

列出每次检查内容,组成检查组,到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

 

1、听取被检查单位汇报工作;

2、对安全管理档案及文字资料进行查阅;

3、询问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4、深入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形成检查意见和整改建议,填写下发整改通知单等检查文书,召开检查情况反馈会,通报检查情况。

 

督促整改

被检查单位签字确认检查结论,并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

检查结束10日内将整改报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

 

禹州市住建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

接到整改报告后,对整改情况采取“回头看”的抽查

 

对检查中存在重大问题或隐患,或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敷衍了事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或移交城建执法大队立案查处。

将整改事项列入日常检查内容,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八、其他职权类

1.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审查(监督备案)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备案申请

 

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接收备案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后,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当场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不属于备案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现场勘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组织对现场勘验,符合条件出具禹州市建筑施工现场开工条件审查审批表(5日内完成)

审 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1日内完成)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决定

以上资料符合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作出备案决定(1日内完成)

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送达申请人

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结案(立卷归档)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2.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登记(产权备案)、使用登记备案流程图

申请

申请单位提出备案申请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接收备案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决定是否受理

不属于备案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审 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5日内完成)

决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作出备案决定(1日内完成)

 

准予备案

(出具备案通知)

不予备案

(说明理由)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递达申请单位(7日内完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归档备案(立卷归档)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3.对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行为

进行核实、处理工作流程图

整理归档

通过群众举报、上级交办等发现违反条例线索后,经单位领导审批后进行立案调查

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勘查、拍照、提取证据、询问当事人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并制作笔录

属于其它有关部门职权范围的,转交其他有关部门

事实查证后,经办人提出意见,科室讨论决定后报领导

 

属于房屋中心征收部门职权范围的

中心依法依规处理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访案(事)件复查复核工作流程图

对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和上级交办信访案(事)件或复查复核案件进行登记

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并告知信访人

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案件经领导批阅后转办相关科室办理

 

依据相关处理调查核实情况,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送达信访人并签字,将该信访事件卷宗归档备案

 

5.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文件)备案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备案申请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股接收备案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当场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属于备案范畴或不属于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关专用印章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当场未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备案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股备案(4日内完成)

 

6.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备案申请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股接收备案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决定是否受理

不属于备案范畴或不属于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专用印章的书面凭证。

备案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股备案(3日内完成)

 

7.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备案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网上提出备案申请

网上接收备案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不属于备案范畴或不属于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备案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股备案(7日内完成)

 

8.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备案流程图

申请

备案人提交相关资料

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补正

定额站造价管理科接收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当场决定是否受理(1日内完成)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当场决定是否受理

 

 

审查

定额站造价管理科组织审查,提出意见(1日内完成)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

形式的,予以受理

备案

由禹州市工程建筑标准定额管理站造价管理科返回备案登记表(1日内完成)

9.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根据相关文件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

对审核不合格的申请材料,

予以退回并告知补正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当场决定是否受理(1日内完成)

定额站综合科接收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审查

定额站综合科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10日内完成)

送达

向申请人出具初审意见,对审核合格的申请材料,需上报许昌市工程建筑标准定额管理站(10日内完成)

 

10.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根据相关文件提出申请

定额站综合科接收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当场决定是否受理

(1日内完成)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

形式的,予以受理

审核

定额站综合科初步审查材料,并向上级领导汇报(20日内完成)

决定

依法作出决定,并出具初审意见(10日内完成)

对审核不合格的申请材料,

予以退回并告知补正

送达

对审核合格的申请材料,需上报许昌市工程建筑标准定额管理站(15日内完成)

11.工程造价政策咨询和计价争议调解流程图

申请

争议双方共同提出,并提供相关资料

 

定额站造价管理科接收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当场决定是否受理(1日内完成)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调解

组织争议双方进行现场调解(10日内完成)

(12日内完成)

调解成功

根据调解结果,双方达成一致的,定额站出具调解意见

调解不成功

双方按合同约定的其他纠纷处理途径

处理(裁决或诉讼)

办结

相关材料归档(3日内完成)

 

 

 

1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查流程图

申请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报送有关备案文件

 

受理

备案管理部门

在备案审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备案的;或由于备案文件、资料不符合规定,在15日内不能备案的。

2、在审查备案文件、施工资料中,有虚假、伪造、涂改、不齐。

3、工程验收后,15日内未备案,已投入使用的。

4、现场观感检查中,工程质量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现象的;需整改事项施工单位未整改,各参建单位已认证,弄虚作假的。

5、涉及有违反《竣工工程备案管理办法》的事项

决定

15日内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审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机构提交的备案文件,施工资料,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是否齐全、真实,有无伪造、涂改现象。

2、文件、资料、报告真实、齐全后检查现场观感质量、整改情况,有无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现象

3、程序符合规定,文件、资料齐全真实,现场观感检查无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现象,下达准予备案的意见

4、通知有关单位领取准予备案的《备案表》

5、整理备案文字材料归档

凡出现以上情况,取消工程验收等级,在15日内下达处理意见,发出《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要求有关单位重新组织竣工验收;有关具体罚款事项依据《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执行。

 

13.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流程图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市住建局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股当场决定是否受理(1日)

↓↓↓

不属于本股室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股室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备案

市住建局做出决定,审查合格的予以备案(1日完成)

审查

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股审查材料

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核合格后予以备案(1日)

 

 

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股立卷归档

 

14.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许可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当场未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市园林局核查(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

 

不予许可

 

市政务服务中心园林局窗口接收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市园林局当场决定是否受理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口头告知,不予受理。

审 查

市园林局审查

现场查勘

市园林局规划设计科提出初审意见

局主要领导审核

 

局分管领导审核

 

决定

市园林局作出决定

 

准予许可

 

市政务服务中心园林局窗口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

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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