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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征兵工作意见

新形势下征兵工作意见

篇一:

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几点建议

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几点建议

嵩溪镇武装部林伙旺

在新形势下,征兵工作出现了许多的难题。

一是当兵艰苦,待遇低,部分青年不愿参军;二是优抚安置政策难落实,影响参军积极性;三是独生子女逐年增多,兵员严重不足;四是当兵政审、体检标准要求高,合格兵员少。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地影响了征兵工作的质量和征兵任务的完成,也必将影响部队建设。

根据多年从事基层兵役工作的实践,认为当前征兵工作实行兵役证制度。

经过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由县兵役机关发给兵役证。

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在录用公务员、招生、办理出国出境手续时,应当查验适龄公民的兵役证。

几点建议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国防观念。

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建设和征兵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优抚安置,激发参军热情,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加大优抚安置力度,逐步提高优待金标准,采取切实有效的多种途径安置退伍军人,从而激发青年参军的积极性。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奖惩力度。

使征兵工作真正走上法制化轨道。

义务兵在服役期间立功的,除原部队给予奖励外。

政府凭立功证书或喜报,给予奖励。

荣立一、二、三等功的,分别发给奖金1000元、500元、300元;评为优秀士兵的,发奖金200元。

对工作不力,未完成征集任务或违反征兵政策规定,群众反应不好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选先进单位的资格,并按每少完成1名罚款50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由县财政划拨到相应超额完成任务的单位。

对逃避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及家长的惩处,逃避兵役登记的,罚其家庭1000元以上。

另取消该家庭

扶贫救济方面照顾;对逃避服兵役的家庭和其本人家行“黑名单”制,其家长不得列为村委会各项候选人,其本人今后不得报考公务员。

对体检政审合格后,拒绝服兵役或到部门后思想波动,逃避服兵役的应征青年,由乡镇人民政府指定专人限期督促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00至10000元罚款,由县人武部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

四、适度放宽标准,扩大征集范围。

征集年龄可适度扩大,身高、体重标准可适度下降。

五、培养两用人才,解决后顾之忧。

要有组织、有计划地把军队干部、战士培养成为军地两用人才,成为市场经济建设的行家里手。

六、加强预征管理,稳定应征兵员。

各级都应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适龄青年的动态管理,以保证征兵时有兵可征。

篇二:

新形势下征兵工作面临的矛盾

新形势下征兵工作面临的矛盾、问题及建议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兵役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和完善,但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兵员征集工作出现了诸如人员参军积极性降低、优抚政策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尤其是20XX年新《兵役法》颁布后,个别地区甚至出现了兵员征集难的问题。

如何充分认清当前征兵工作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寻求最佳解决措施,成为当前我们需要首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一、新形势下征兵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分析

(一)受市场经济影响,适龄青年参军热情下降明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供适龄青年选择的机会越来越多,参军入伍不再是人生的主要出路或唯一出路。

尤其是随着和平年代的延续,“参军入伍,保家卫国”已不再是社会的思想主流,军人的待遇尤其是政治待遇已不再让参军家庭感受到军属的光荣,人们的国防观念淡化明显,适龄青年为国参军的热情下降也很明显。

当前,大部分人们考虑的都是一个非常实际的生存、生活的问题,不仅要生存,还要生活得好。

因此,很多适龄青年选择的是外出打工、经商这条他们认为最好、最直接、见效快的出路,而不再是参军入伍尽义务。

从近两年报名应征情况来看,进站体检时,有相当一部分青年是被“逼”着来的(自己不愿当兵,父母让其到部队锻炼),有的是为各乡、镇凑数的,还有的是怕政策处理而来走过场的。

尤其是新《兵役法》实施后,城镇义务兵不再安置工作,又对大部分城镇适龄青年及其家人是一个不小的“打击”,对非农人员影响非常大。

(二)征集对象条件高与“合格”人员少矛盾突出。

从征兵条件的设置上来讲,要求:

大学生征集比例和高中毕业生征集比例分别为20%,70%。

但从整体征兵情况看,这个条件有些偏高。

就像当兵不再是人生的主要出路一样,上大学同样也不能保证一定有一个“饭碗”,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没有饭吃的现象比比皆是。

当前,人们考虑的就是要有一技之长,要能赚钱养家糊口。

因此,有相当一部分家庭或青年不再选择上高中、上大学,而是初中毕业(有的甚至小学毕业)就出去打工、去学技术(比如上中专、上技校),客观造成了符合应征条件的高中以上学历的适龄青年总体数量偏少,愿意报名应征及参军入伍的就更少,再加上通过体检、政审两道关口时有些人因身体或政治原因被涮下去,最后符合应征条件的适龄青年的学历比例就有可能达不到规定的标准,这也客观上造成了部分非常想参军入伍但学历达不到要求的人员“学历造假”问题的出现。

通过我县调查及实际征兵过程来看,学历造假的问题确实存在(去冬就有6名体检合格人员因为学历造假而没有通过政审这一关),是当前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三)客观影响因素多,参军入伍“热潮”下降明显。

主要有四个因素:

一是由于新《兵役法》实施后,所有入伍人员退伍后国家不再安置工作,只是发放一定数额的补助金,对部分青年及其家庭尤其是城镇青年影响很大,使这部分人员参军入伍的热情骤冷。

二是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对比不同地区、不同省份的情况来看,义务兵入伍后的优待金标准差距非常大(如济南军区20XX年3月21日《前卫报》公布的河南、山东两省的“20XX年冬季入伍新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公示表”显示,优待金最高的是河南省三门峡市,城镇义务兵标准为15552元,而最低的为山东省泰安市的泰山区,城镇义务兵标准为3000元,两者相差12552元。

而如果从全国来比较的话,这个差距可能要达到3-5万元甚至10万以上),再加上同一个县(区)的城镇义务兵和农村义务兵的标准差距也比较大(如济南军区20XX年3月21

日《前卫报》公布的河南、山东两省的“20XX年冬季入伍新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公示表”显示,城镇和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差别最大的是三门峡市陕县,城镇标准为15552元、农村标准为6186元,两者相差9366元),这就出现了“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即:

都是尽一样的义务,而拿到的优待金却不一样,造成了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人们尤其是农村适龄青年及其家人的心理落差很大、热情不足,认为“当兵一年只发三、五千元,还不如出去打工两个月赚得多”。

三是有些地区优抚政策落实可能还有一些差距(比如优待金如果省、市每人每年各负担1000元,则县级财政每人每年至少要负担3000-5000元甚至更多(如河南省三门峡市的陕县,如果省、市各承担1000元,则城镇义务兵县财政每人每年要负担13552元),并且随着经济发展每年还要增加,有可能导致有的地方出现不能全部按标准足额发放的问题),也对想入伍当兵的青年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四是目前从全国来看,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娇生惯养的子女越来越多,怕苦怕累的人也多,即使当兵也只想去条件好的、舒服的地方,再加上有一些家长送子女当兵的初衷也只是让其到部队“混两年,有一个当兵的经历”,所以“有好的方向就去,没有好的地方宁愿不去”;有的青年到部队后怕苦怕累不愿干而出现退兵问题(不退兵就要死要活要跳楼)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另外,也有部分家庭尤其是农村家庭,由于条件差、父母身体不好,子女是家中唯一的支柱,如果离开家,家人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这也是一些青年应征时不得不考虑而又对其产生很大影响的一个问题。

(四)当兵发展空间小,退伍后面临的现实问题多。

从目前情况看,受军队编制体制或其他条件的制约,青年入伍后,士兵提干、考学的名额非常少,转士官的难度也比较大,甚至立功、入党都不是很容易的事,即便是在部队干了几年,也很可能学不到什么技术(或是学到的技术在地方根本就用不上,比如在部队学的修枪、修炮或是指挥,到地方后均派不上用场);而且由于退伍后国家不再安置工作,所有人都要面临“二次就业、二次选择”的现实问题,导致大多数适龄青年及家长感到“当兵没盼头,不划算”,还不如“不去当兵,在地方提前两年着手,干两年得两年”。

二、关于征兵工作的几点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和原因,下步在征兵工作中,在继续抓好法规、政策宣贯的同时,各级政府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及时策略,出台、完善相关配套的政策规定,以化解矛盾问题。

一是建议适当调整征集对象条件。

比如,针对兵员学历比例可能达不到的问题,可适当调控、降低征集对象学历、大学生征集比例等的一些硬性标准,如果体检、政审合格,可适当提高初中毕业人员的比例。

二是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机制。

针对异地入伍在校大学生优抚政策落实难的问题,建议省一级部门统一调控,对全省每年的入伍情况汇总后,统一按户籍地再下发至各市、县,同时与民政部门搞好协调,按标准发放资金,确保在校大学生异地入伍优待金有保障

三是调整优抚金标准和发放方式。

针对优待金标准差距大和县一级财政压力大的问题,建议由省一级统筹,将优待金的标准尽量统一或尽量缩小地区间差距(同时也要消除“农”与“非”的差距);在负担的方式上,可根据各个地区的经济收入状况,根据人口数量、征集任务数由省财政统一收缴后再根据实际征集数量的多少按标准下拨,或增大省、市优待金负担比例,减小县区财政压力,减少因此而带来的负面效应。

四是建立健全退伍安置硬性政策。

针对当前退伍人员在公务员招录、企事业单位招工方面政策落实不到底的问题,建议省一级制定硬性的指标规定,比如要留有一定比例的指标或

多少个指标用于优秀退伍军人,避免有些市、县(区)打“擦边球”,玩文字游戏,使优惠政策落

实不了,产生不好的影响。

篇三: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好征兵工作

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征兵工作

——宋永胜

近年来,由于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难、各类高校持续扩招、优抚待遇低、劳务输出增多、抗洪救险以及新兵役制度实施等诸多因素影响,造成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积极性下降,“征兵难”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为此,需要积极寻求破解“征兵难”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探索符合市场经济下新的征兵工作模式,不断提高征集质量。

一、当前征兵工作面临现状及存在问题原因

(一)优抚政策相对滞后。

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人们的价值取向和思想观念也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

而且我国现行的优抚政策已经远远跟不上现实社会的发展。

一是国家已有的优抚政策落实不到位,应征者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证,优抚安置政策滞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与多数打工青年的年经济收入相比有一定差距,感觉当兵吃亏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应征入伍的积极性。

二是城镇复员兵就业难。

大多数非农户口的城镇兵退伍返乡后,由于实行了新的兵役,自谋职业就成为唯一的出路,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复员军人的就业没有一个系统而可靠政策,有的即便找到工作或创业,但也是干不上几年,致使这些城镇兵入伍的积极性也有所下降。

这是产生“征兵难”的主观原因。

(二)受社会因素影响,兵员基数逐年减少。

80年代初期,国家大搞计划生育,人口的出生率降低,以致现在进入役龄的青年总量减少。

同时,受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的不断扩招,再加上外出打工青年的大量外流,造成在可征集适龄青年基数逐年减少。

有人把当前剩余人口比例为“三八、六一、九九”现象,“三八”代表的是妇女多、“六一”代表的是儿童多、“九九”代表的是老人多;从性别上讲,女的多、男的少;适龄青年升学、学技术和外出打工的多、在家的少,这是产生“征兵难”的客观原因。

(三)独生子女进入役龄期,家庭因素影响较大。

独生子女越来越多,有的家长怕部队遇急难险重任务有危险,不想把儿子送到部队当兵。

尤其是受四川地震和南方冰冻灾害抢险以及西藏暴乱等因素的影响,很多农村独生子女家长不愿意让子女参军。

据调查,现在独生子女的比例达64%,43%的家长担心当兵有危险,有45%的家长不支持孩子参军。

还有的青年从小在家娇生惯养,怕苦怕累,不想过严格而又紧张的部队生活。

另外,也有部分家庭,由于父母身体不好,家庭困难,独生子女已成为家中主要劳动力,如果离开家,家里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并且大多数农村适龄青年在这个年龄段都已“订婚”。

这是产生“征兵难”的又一客观原因。

(四)适龄青年综合素质不高,在部队发展受限。

如今社会上流行的顺口溜是“一类青年上学堂,二类青年去上岗,三

类青年闯市场,四类青年把兵当”。

从目前情况看,由于受我军成长干部主要依托国民教育培养的影响,士兵提干、考学的比例已经大大减少,从根本上“封杀”了许多青年在部队成长当干部的梦想。

另外,随着部队高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所需兵员的精减,转士官的难度也不断加大,导致绝大多数适龄青年及家长感到“当兵没盼头”,而且觉得“当兵吃亏”,退伍后还得“重打锣鼓另开张”,不如不去当兵。

(五)兵役法约束力不强,惩处规定无法落实。

《兵役法》

第61条规定:

“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处以罚款”。

但由于其中间环节较多,且具体执行部门不明确,实际上根本无法落实,导致部分不愿意服兵役的青年可以随意逃避征集。

从征兵的情况看,一些青年为了达到不去当兵的目的,采取各种手段逃避征集,一是接到体检通知后不到站体检。

二是体检时弄虚作假,不配合医生检查。

三是谎报病史。

四是故意纹身。

据调查统计,有31%的适龄青年及家长认为逃兵役很正常,无所谓,认为应该受到处罚的只占40%。

另外,每年外出打工青年不按时报名参军,也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适龄青年参军的热情。

二、解决“征兵难”的对策及建议

征兵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关系到社会各个层面,所以要解决“征兵难”问题,还需要全社会都来关注,群策群

力,共同加以解决。

(一)紧紧围绕培育尚“武”精神,切实加大国防教育力度。

在教育内容上,要防止和克服讲个人利益的“小道理”多,讲国家安全的“大道理”少;讲优抚政策多,讲公民义务少;讲应征的口号多,讲处罚的规定少等倾向,唱响“参军尽义务”的主旋律。

应在各级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多种方式对国防教育进行立体宣传,重点宣传《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兵役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党管武装、民兵参与地方“三个文明”建设等先进典型事迹,等等。

在教育方式方法上,要克服只在征兵期间搞“一阵风”、“运动式”的突击性教育,建立固定的渠道、稳定的阵地、规范的内容,通过平时不间断的宣传教育,使征兵工作各项法规、政策和规定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让大家知道国家安危与小家和谐幸福的关系。

在教育组织领导上,要变兵役机关“单枪匹马”抓为全社会各行各业合力抓,切实把抓好国防宣传教育纳入到学校义务教育和社会教育整体规划,纳入到各行各业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纳入到文明单位、文明企业、文明社区考评内容,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我们建议充分发挥国防教育委员会的功能作用,加大与宣传、教育、广电、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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