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本义宋朱熹供参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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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本义宋朱熹供参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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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本義

〔南宋〕朱熹注

《易》之為書,卦、爻、彖、象之義備,而天地萬物之情見。

聖人之憂天下來世,其至矣!

先天下而開其物,後天下而成其務,是故極其數以定天下之象,著其象以定天下之吉凶。

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皆所以順性命之理,盡變化之道也。

散之在理,則有萬殊;統之在道,則無二致。

所以,「《易》有太極,是生兩儀」。

太極者,道也;兩儀者,陰陽也。

陰陽,一道也。

太極,無極也。

萬物之生,負陰而抱陽,莫不有太極,莫不有兩儀。

糸因縕交感,變化不窮。

形一受其生,神一發其智,情偽出焉,萬緒起焉。

《易》所以定吉凶而生大業,故《易》者,陰陽之道也;卦者,陰陽之物也;爻者,陰陽之動也。

卦雖不同,所同者奇、耦;爻雖不同,所同者九、六。

是以六十四卦為其體,三百八十四爻互為其用,遠在六合之外,近在一身之中。

暫于瞬息,微於動靜,莫不有卦之象焉,莫不有爻之義焉。

至哉《易》乎!

其道至大而無不包,其用至神而無不存。

時固未始有一,而卦未始有定象;事固未始有窮,而爻亦未始有定位。

以一時而索卦,則拘於無變,非《易》也;以一事而明爻,則窒而不通,非《易》也。

知所謂卦、爻、彖、象之義,而不知有卦、爻、彖、象之用,亦非《易》也。

故得之於精神之運,心術之動,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然後可以謂之知《易》也。

雖然,《易》之有卦,《易》之已形者也;卦之有爻,卦之已見者也。

已形已見者,可以言知;未形未見者,不可以名求,則所謂《易》者,果何如哉?

此學者所當知也。

第一卷

上經

周,代名也。

易,書名也。

其卦本伏羲所畫,有交易、變易之義,故謂之易。

其辭則文王、周公所系,故系之周。

以其簡袠重大,故分為上下兩篇。

《經》則伏羲之畫,文王、周公之辭也。

並孔子所作之《傳》十篇,凡十二篇。

中間頗為諸儒所亂。

近世晁氏始正其失,而未能盡合古文。

呂氏又更定著為《經》二卷、《傳》十卷,乃複孔氏之舊雲。

 

乾下,乾上。

乾:

元亨利貞。

乾,渠焉反。

六畫者,伏羲所畫之卦也。

「—」者,奇也,陽之數也。

乾者,健也,陽之性也。

本注乾字,三畫卦之名也。

下者,內卦也;上者,外卦也。

經文乾字,六畫卦之名也。

伏羲仰觀俯察,見陰陽有奇耦之數,故畫一奇以象陽,畫一耦以象陰。

見一陰一陽有各生一陰一陽之象,故自下而上,再倍而三,以成八卦。

見陽之性健,而其成形之大者為天,故三奇之卦,名之曰乾,而擬之於天也。

三畫已具,八卦已成,則又三倍其畫,以成六畫,而於八卦之上,各加八卦,以成六十四卦也。

此卦六畫皆奇,上下皆乾,則陽之純而

健之至也。

故乾之名,天之象,皆不易焉。

元亨利貞,文王所系之辭,以斷一卦之吉凶,所謂《彖辭》者也。

元,大也。

亨,通也。

利,宜也。

貞,正而固也。

文王以為乾道大通而至正,故於筮得此卦,而六爻皆不變者,言其占當得大通,而必利在正固,然後可以保其終也。

此聖人所以作《易》,教人蔔筮,而可以開物成務之精意。

餘卦放此。

初九,潛龍勿用。

潛,捷言反。

初九者,卦下陽爻之名。

凡畫卦者,自下而上,故以下爻為初。

陽數九為老,七為少,老變而少不變,故謂陽爻為九。

潛龍勿用,周公所系之辭,以斷一爻之吉凶,所謂《爻辭》者也。

潛,藏也。

龍,陽物也。

初陽在下,未可施用,故其象為潛龍。

其占日勿用。

凡遇乾而此爻變者,當觀此象,而玩其占也。

餘爻放此。

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

「見龍」之見,賢遍反。

卦內「見龍」並同。

二,謂自下而上,第二爻也。

後放此。

九二,剛健中正,出潛離隱,澤及於物,物所利見,故其象為見龍在田,其占為利見大人。

九二雖未得位,而大人之德已著,常人不足以當之,故值此爻之變者,但為利見此人而已。

蓋亦謂在下之大人也。

此以爻與占者相為主賓,自為一例。

若有見龍之德,則為利見九五在上之大人矣。

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

九,陽爻。

三,陽位。

重剛不中,居下之上,乃危地也。

然性體剛健,有能乾乾惕厲之象,故其占如此。

君子,指占者而言。

言能憂懼如是,則雖處危地而無咎也。

九四,或躍在淵,無咎。

躍,羊灼反。

或者,疑而未定之辭。

躍者,無所緣而絕於地,特未飛爾。

淵者,上空下洞,深昧不測之所。

龍之在是,若下于田,或躍而起,則向乎天矣。

九陽四陰,居上之下,改革之際,進退未定之時也。

故其象如此,其占能隨時進退,則無咎也。

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

剛健中正以居尊位,如以聖人之德,居聖人之位。

故其象如此,而占法與九二同,特所利見者在上之大人爾。

若有其位,則為利見九二在下之大人也。

上九,亢龍有悔。

亢,苦浪反。

上者,最上一爻之名。

亢者,過於上而不能下之意也。

陽極於上,動必有悔,故其象占如此。

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用九,言凡筮得陽爻者,皆用九而不用七。

蓋諸卦百九十二陽爻之通例也。

以此卦純陽而居首,故於此發之,而聖人因系之辭,使遇此卦而六爻皆變者,即此占之。

蓋六陽皆變,剛而能柔,吉之道也,故為「群龍無首」之象,而其占為如是,則吉也。

《春秋傳》曰:

「《乾》之《坤》,曰:

‘見群龍無首,吉。

’」蓋即純《坤》卦辭「牝馬之貞,先迷後得,東北喪朋」之意。

《彖》曰:

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

彖,吐亂反。

彖,即文王所系之辭。

傳者,孔子所以釋經之辭也。

後凡言傳者,放此。

此專以天道明乾義,又析「元亨利貞」為四德以發明之。

而此一節,首釋元義也。

大哉,歎辭。

元,大也,始也。

乾元,天德之大始。

故萬物之生,皆資之以為始也。

又為四德之首,而貫乎天德之始終,故曰統天。

雲行雨施,品物流形。

施,始豉反。

卦內同。

此釋《乾》之「亨」也。

大明終始,六位時成,時乘六龍以禦天。

始,即元也。

終,謂貞也。

不終則無始,不貞則無以為元也。

此言聖人大明乾道之終始,則見卦之六位各以時成,而乘此六陽以行天道,是乃聖人之元亨也。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

變者,化之漸。

化者,變之成。

物所受為性,天所賦為命。

太和,陰陽會合沖和之氣也。

各正者,得於有生之初。

保合者,全於已生之後。

此言乾道變化,無所不利,而萬物各得其性命以自全,以釋利貞之義也。

首出庶物,萬國咸寧。

聖人在上,高出於物,猶乾道之變化也。

萬國各得其所而咸寧,猶萬物之各正性命而保合、太和也。

此言聖人之利貞也,蓋嘗統而論之。

元者,物之始生,亨者,物之暢茂,利則向於實也,貞則實之成也。

實之既成,則其根蒂脫落,可復種而生矣,此四德之所以迴圈而無端也。

然而四者之間,生氣流行,初無間斷,此元之所以包四德而統天也。

其以聖人而言,則孔子之意,蓋以此卦為聖人得天位,行天道,而致太平之占也。

雖其文義有非文王之舊者,然讀者各以其意求之,則並行而不悖也。

《坤》卦放此。

《象》曰:

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

象者,卦之上下兩象,及兩象之六爻,周公所系之辭也。

天,《乾》卦之象也。

凡重卦皆取重義,此獨不然者,天一而已。

但言天行,則見其一日一周,而明日又一周。

若重複之象,非至健不能也。

君子法之,不以人欲害其天德之剛,則自強而不息矣。

「潛龍勿用」,陽在下也。

陽,謂九。

下,謂潛。

「見龍在田」,德施普也。

「終日乾乾」,反復道也。

複,芳服反。

本亦作「覆」。

反復,重複踐行之意。

「或躍在淵」,進無咎也。

可以進而不必進也。

「飛龍在天」,大人造也。

造,徂早反。

造,猶作也。

「亢龍有悔」,盈不可久也。

「用九」,天德不可為首也。

言陽剛不可為物先,故六陽皆變而吉。

「天行」以下,先儒謂之《大象》。

「潛龍」以下,先儒謂之《小象》。

後放此。

《文言》曰:

元者,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也,利者,義之和也,貞者,事之幹也。

長,丁丈反。

下「長人」同。

幹,古旦反。

此篇申《彖傳》、《象傳》之意,以盡《乾》、《坤》二卦之蘊,而餘卦之說,因可以例推雲。

元者,生物之始,天地之德,莫先於此,故于時為春,於人則為仁,而眾善之長也。

亨者,生物之通,物至於此,莫不嘉美,故于時為夏,於人則為禮,而眾美之會也。

利者,生物之遂,物各得宜,不相妨害,故于時為秋,於人則為義,而得其分之和。

貞者,生物之成。

實理具備,隨在各足,故于時為冬,於人則為智,而為眾事之幹。

幹,木之身而枝葉所依以立者也。

君子體仁足以長人,嘉會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貞固足以幹事。

以仁為體,則無一物不在所愛之中,故足以長人。

嘉其所會,則無不合禮。

使物各得其所利,則義無不和。

貞固者,知正之所在而固守之,所謂知而弗去者也,故足以為事之幹。

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

元、亨、利、貞」。

非君子之至健,無以行此,故曰「乾:

元、亨、利、貞」。

此第一節,申《彖傳》之意,與《春秋傳》所載穆薑之言不異,疑古者已有此語。

穆姜稱之,而夫子亦有取焉,故下文別以「子曰」表孔子之辭。

蓋傳者欲以明此章之為古語也。

初九曰「潛龍勿用」,何謂也?

子曰:

「龍德而隱者也。

不易乎世,不成乎名,遁世無悶,不見是而無悶,樂則行之,憂則違之,確乎其不可拔,潛龍也。

」樂,音洛。

確,苦學反。

龍德,聖人之德也,在下故隱。

易,謂變其所守。

大抵《乾》卦六爻,《文言》皆以聖人明之,有隱顯而無淺深也。

九二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何謂也?

子曰:

「龍德而正中者也。

庸言之信,庸行之謹,閑邪存其誠,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

《易》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君德也。

」行,下孟反。

邪,似嗟反。

正中,不潛而未躍之時也。

常言亦信,常行亦謹,盛德之至也。

閑邪存其誠,無斁亦保之意。

言君德也者,釋大人之為九二也。

九三曰「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何謂也?

子曰:

「君子進德修業。

忠信,所以進德也。

修辭立其誠,所以居業也。

知至至之,可與幾也。

知終終之,可與存義也。

是故居上位而不驕,在下位而不憂。

故乾乾因其時而惕,雖危,無咎矣。

」幾,音機。

忠信,主於心者,無一念之不誠也。

修辭見於事者,無一言之不實也。

雖有忠信之心,然非修辭立誠,則無以居之。

知至至之,進德之事,知終終之,居業之事,所以終日乾乾而夕猶惕若者,以此故也。

可上可下,不驕不憂,所謂無咎也。

九四曰「或躍在淵,無咎」,何謂也?

子曰:

「上下無常,非為邪也;進退無恒,非離群也。

君子進德修業,欲及時也,故無咎。

」離,去聲。

內卦以德學言,外卦以時位言。

進德修業,九三備矣。

此則欲其及時而進也。

九五曰「飛龍在天,利見大人」,何謂也?

子曰:

「同聲相應,同氣相求。

水流濕,火就燥,雲從龍,風從虎,聖人作而萬物睹。

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則各從其類也。

」應,去聲。

作,起也。

物,猶人也。

睹,釋利見之意也。

本乎天者,謂動物,本乎地者,謂植物。

物各從其類。

聖人,人類之首也。

故興起於上,則人皆見之。

上九曰「亢龍有悔」,何謂也?

子曰:

「貴而無位,高而無民,賢人在下位而無輔,是以動而有悔也。

」賢人在下位,謂九五以下。

無輔,以上九過高志滿,不來輔助之也。

此第二節,申《象傳》之意。

「潛龍勿用」,下也。

「見龍在田」,時舍也。

舍,音扌舍。

言未為時用也。

「終日乾乾」,行事也。

「或躍在淵」,自試也。

未遽有為,姑試其可。

「飛龍在天」,上治也。

治,平聲。

居上以治下。

「亢龍有悔」,窮之災也。

乾元「用九」,天下治也。

治,去聲。

言乾元用九,見與他卦不同。

君道剛而能柔,

天下無不治矣。

此第三節,再申前意。

「潛龍勿用」,陽氣潛藏。

「見龍在田」,天下文明。

雖不在上位,然天下已被其化。

「終日乾乾」,與時偕行。

時,當然也。

「或躍在淵」,乾道乃革。

離下而上,變革之時。

「飛龍在天」,乃位乎天德。

天德,即天位也。

蓋唯有是德,乃宜居是位,故以名之。

「亢龍有悔」,與時偕極。

乾元「用九」,乃見天則。

剛而能柔,天之法也。

此第四節,又申前意。

《乾》「元」者,始而亨者也。

始則必亨,理勢然也。

「利貞」者,性情也。

收斂歸藏,乃見性情之實。

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

始者,元而亨也。

利天下者,利也。

不言所利者,貞也。

或曰:

《坤》利牝馬,則言所利矣。

大哉乾乎,剛健中正,純粹精也。

剛以體言,健兼用言中者,其行無過不及。

正者,其立不偏。

四者,乾之德也。

純者,不雜于陰柔。

粹者,不雜於邪惡。

蓋剛健中正之至極而精者,又純粹之至極也。

或疑乾剛無柔,不得言中正者,不然也。

天地之間,本一氣之流行,而有動靜爾。

以其流行之統體而言,則但謂之乾而無所不包矣;以其動靜分之,然後有陰陽剛柔之別也。

六爻發揮,旁通情也。

旁通,猶言曲盡。

時乘六龍,以禦天也。

雲行雨施,天下平也。

言聖人時乘六龍以禦天,則如天之雲行雨施而天下平也。

此第五節,複申首章之意。

君子以成德為行,日可見之行也。

「潛」之為言也,隱而未見,行而未成,是以君子弗用也。

行,並去聲。

「未見」之見,音現。

成德,已成之德也。

初九固成德,但其行未可見爾。

君子學以聚之,問以辨之,寬以居之,仁以行之。

《易》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君德也。

蓋由四者以成大人之德。

再言君德,以深明九二之為大人也。

九三,重剛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時而惕,雖危,無咎矣。

重,平聲。

下同。

重剛,謂陽爻陽位。

九四,重剛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

或之者,疑之也。

故無咎。

九四非重剛,重字疑衍。

在人,謂三。

或者,隨時而未定也。

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

天且弗違,而況於人乎?

況於鬼神乎?

夫,音扶。

先、後,並去聲。

大人,即釋爻辭所利見之大人也。

有是德而當其位,乃可以當之。

人與天地鬼神,本無二理,特蔽於有我之私,是以梏於形體而不能相通。

大人無私,以道為體,曾何彼此先後之可言哉?

先天不違,謂意之所為,默與道契。

後天、奉天,謂知理如是,奉而行之。

回紇謂郭子儀曰:

「蔔者言,此行當見一大人而還。

」其占蓋與此合。

若子儀者,雖未及乎夫子之所論,然其至公無我,亦可謂當時之大人矣。

「亢」之為言也,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喪。

喪,去聲。

所以動而有悔也。

其唯聖人乎。

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聖人乎。

知其理勢如是,而處之以道,則不至於有悔矣,固非計私以避害者也。

再言其唯聖人乎,始若設問,而卒自應之也。

此第六節,複申第二、第三、第四節之意。

坤下,坤上。

坤:

元亨,利牝馬之貞。

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

西南得朋,東北喪朋。

安貞吉。

牝,頻忍反。

喪,去聲。

一者,偶也,陰之數也。

坤者,順也,陰之性也。

注中者,三畫卦之名也;經中者,六畫卦

之名也。

陰之成形,莫大於地。

此卦三畫皆偶,故名坤而象地。

重之又得坤焉,則是陰之純,順之至,故其名與象皆不易也。

牝馬,順而健行者,陽先陰後,陽主義,陰主利。

西南,陰方,東北,陽方。

安,順之為也。

貞,健之守也。

遇此卦者,其占為大亨,而利以順健為正。

如有所往,則先迷後得而主於利。

往西南則得朋,往東北則喪朋,大抵能安于正則吉也。

《彖》曰:

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乃順承天。

此以地道明坤之義,而首言元也。

至,極也,比大義差緩。

始者,氣之始;生者,形之始。

順承天施,地之道也。

坤厚載物,德合無疆,含弘光大,品物鹹亨。

疆,居良反。

下同。

言亨也。

德合無疆,謂配乾也。

牝馬地類,行地無疆,柔順利貞,君子攸行。

言利貞也。

馬,乾之象,而以為地類者。

牝,陰物,而馬又行地之物也。

行地無疆,則順而健矣。

柔順利貞,坤之德也。

「君子攸行」,人之所行如坤之德也。

所行如是,則其占如下文所雲也。

先迷失道,後順得常,西南得朋,乃與類行,東北喪朋,乃終有慶。

陽大陰小,陽得兼陰,陰不得兼陽。

故坤之德,常減於乾之半也。

東北雖喪朋,然反之西南,則終有慶矣。

安貞之吉,應地無疆。

安而且貞,地之德也。

《象》曰:

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地,坤之象。

亦一而已,故不言重,而言其勢之順,則見其高下相因之無窮,至順極厚而無所不載也。

初六,履霜,堅冰至。

六,陰爻之名。

陰數六老而八少,故謂陰爻為六也。

霜,陰氣所結,盛則水凍而為冰。

此爻陰始生於下,其端甚微,而其勢必盛,故其象如履霜,則知堅冰之將至也。

夫陰陽者,造化之本,不能相無,而消長有常,亦非人所能損益也。

然陽主生,陰主殺,則其類有淑慝之分焉。

故聖人作《易》,於其不能相無者,既以健順仁義之屬明之,而無所偏主。

至其消長之際,淑慝之分,則未嘗不致其扶陽抑陰之意焉。

蓋所以贊化育而參天地者,其旨深矣。

不言其占者,謹微之意,已可見於象中矣。

《象》曰:

履霜堅冰,陰始凝也。

馴致其道,至堅冰也。

凝,魚陵反。

馴,似遵反。

按,《魏志》作「初六,履霜」,今當從之。

馴,順習也。

六二,直方大,不習無不利。

柔順正固,坤之直也。

賦形有定,坤之方也。

德合無疆,坤之大也。

六二柔順而中正,又得坤道之純者。

故其德內直外方而又盛大,不待學習而無不利。

占者有其德,則其占如是也。

《象》曰:

六二之動,直以方也。

「不習無不利」,地道光也。

六三,含章可貞,或從王事,無成有終。

六陰三陽,內含章美,可貞以守。

然居下之上,不終含藏,故或時出而從上之事,則始雖無成,而後必有終。

爻有此象,故戒占者有此德,則如此占也。

《象》曰:

「含章可貞」,以時發也。

「或從王事」,知光大也。

知,音智。

六四,括囊,無咎,無譽。

括,古活反。

譽,音餘,又音預。

括囊,言結囊口而不出也。

譽者,過實之名。

謹密如是,則無咎而亦無譽矣。

六四重陰不中,故其象占如此。

蓋或事當謹密,或時當隱遁也。

《象》曰:

「括囊,無咎」,慎不害也。

六五,黃裳,元吉。

黃,中色。

裳,下飾。

六五,以陰居尊,中順之德,充諸內而見於外,故其象如此。

而其占為大善之吉也。

占者德必如是,則其占亦如是矣。

《春秋傳》:

南蒯將叛,筮得此爻,以為大吉。

子服惠伯曰:

「忠信之事則可,不然必敗。

外疆內溫,忠也,和以率貞,信也。

故曰:

黃裳,元吉。

黃,中之色也。

裳,下之飾也。

元,善之長也。

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飾,事不善,不得其極。

且夫《易》不可以占險,三者有闕,筮雖當,未也。

」後蒯果敗。

此可以見占法矣。

《象》曰:

「黃裳,元吉」,文在中也。

文在中而見於外也。

上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

陰盛之極,至與陽爭,兩敗俱傷。

其象如此,占者如是,其凶可知。

《象》曰:

「龍戰於野」,其道窮也。

用六,利永貞。

用六,言凡筮得陰爻者,皆用六而不用八。

亦通例也。

以此卦純陰而居首,故發之。

遇此卦而六爻俱變者,其占如此辭。

蓋陰柔而不能固守,變而為陽,則能永貞矣。

故戒占者以利永貞,即《乾》之利貞也。

自《坤》而變,故不足於元亨雲。

《象》曰:

用六永貞,以大終也。

初陰後陽,故曰大終。

《文言》曰:

坤,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剛、方,釋牝馬之貞也。

方,謂生物有常。

後得主而有常,《程傳》曰:

「‘主’下當有‘利’字。

」含萬物而化光。

複明亨義。

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

複明順承天之義。

此以上,申《彖傳》之意。

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

由辯之不早辯也。

《易》曰:

「履霜,堅冰至」,蓋言順也。

古字「順」、「慎」通用,按此當作慎,言當辯之於微也。

直其正也,方其義也。

君子敬以直內,義以方外。

敬義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習無不利」,則不疑其所行也。

此以學而言之也。

正,謂本體。

義,謂裁制。

敬,則本體之守也。

直內、方外,《程傳》備矣。

不孤,言大也。

疑故習而後利,不疑則何假于習。

傳曰:

「直,言其正也,方,言其義也。

君子主敬以直其內,守義以方其外。

敬立而內直,義形而外方。

義形於外,非在外也。

敬義既立,其德盛矣。

不期大而大矣,德不孤也。

無所用而不周,無所施而不利,孰為疑乎?

陰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

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也。

天地變化,草木蕃。

天地閉,賢人隱。

《易》曰:

「括囊,無咎,無譽。

」蓋言謹也。

君子黃中通理,黃中,言中德在內。

釋「黃」字之義也。

正位居體,雖在尊位,而居下體。

釋「裳」字之義也。

美在其中,而暢于四支,發於事業,美之至也。

美在其中,複釋黃中。

暢于四支,複釋居體。

陰疑于陽必戰,為其嫌于無陽也,故稱龍焉,猶未離其類也,故稱血焉。

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

天玄而地黃。

為,於偽反。

離,力智反。

夫,音扶。

疑,謂鈞敵而無小大之差也。

坤雖無陽,然陽未嘗無也。

血,陰屬,蓋氣陽而血陰也。

玄黃,天地之正色,言陰陽皆傷也。

此以上,申《象傳》之意。

震下,坎上。

屯:

元亨,利貞。

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屯,張倫反。

震坎,皆三畫卦之名。

震,一陽動于二陰之下,故其德為動,其象為雷。

坎,一陽陷於二陰之間,故其德為陷、為險,其象為雲、為雨、為水。

屯,六畫卦之名也,難也,物始生而未通之意。

故其為字,象屮穿地始出而未申也。

其卦以震遇坎,乾、坤始交而遇險陷,故其名為屯。

震動在下,坎險在上,是能動乎險中。

能動雖可以亨,而在險,則宜守正,而未可遽進。

故筮得之者,其占為大亨而利於正,但未可遽有所往耳。

又,初九,陽居陰下,而為成卦之主,是能以賢下人,得民而可君之

象。

故筮立君者,遇之則吉也。

《彖》曰:

「屯」,剛柔始交而難生。

難,去聲。

六二《象》同。

以二體釋卦名義。

始交,謂震。

難生,謂坎。

動乎險中,大亨貞。

以二體之德釋卦辭。

動,震之為也。

險,坎之地也。

自此以下,釋「元亨利貞」,乃用文王本意。

雷雨之動滿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寧。

以二體之象釋卦辭。

雷,震象。

雨,坎象。

天造,猶言天運。

草,雜亂。

昧,晦冥也。

陰陽交而雷雨作,雜亂晦冥,塞乎兩間。

天下未定,名分未明,宜立君以統治,而未可遽謂安寧之是也。

不取初九爻義者,取義多端,姑舉其一也。

《象》曰:

雲雷,屯,君子以經綸。

坎不言水而言雲者,未通之意。

經綸,治絲之事。

經引之,綸理之也。

屯難之世,君子有為之時也。

初九,磐桓,利居貞,利建侯。

磐,步幹反。

磐桓,難進之貌。

屯難之初,以陽在下,又居動體,而上應陰柔險陷之爻,故有磐桓之象。

然居得其正,故其占利於居貞。

又本成卦之主,以陽下陰,為民所歸,侯之象也。

故其象又如此,而占者如是,則利建以為侯也。

《象》曰:

雖磐桓,志行正也。

以貴下賤,大得民也。

下,遐嫁反。

六二,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邅,張連反。

乘,繩澄反,又音繩。

班,分佈不進之貌。

字,許嫁也。

《禮》曰:

「女子許嫁,笄而字。

」六二,陰柔中正,有應於上,而乘初剛,故為所難而邅回不進。

然初非為寇也,乃求與己為婚媾耳。

但己守正,故不之許,至於十年,數窮理極,則妄求者去,正應者合,而可許矣。

爻有此象,故因以戒占者。

《象》曰:

六二之難,乘剛也。

「十年乃字」,反常也。

六三,即鹿無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幾,不如舍,往吝。

幾,音機。

舍,音扌舍。

《象》同。

陰柔居下,不中不正,上無正應,妄行取困,為逐鹿無虞陷入林中之象。

君子見幾,不如舍去。

若往逐而不舍,必致羞吝。

戒占者宜如是也。

《象》曰:

「即鹿無虞」,以從禽也。

君子舍之,往吝,窮也。

六四,乘馬班如,求婚媾,往吉,無不利。

陰柔居屯,不能上進,故為乘馬班如之象。

然初九守正居下,以應於己,故其占為下求婚媾則吉也。

《象》曰:

求而往,明也。

九五,屯其膏,小,貞吉,大,貞凶。

九五雖以陽剛中正居尊位,然當屯之時,陷於險中,雖有六二正應,而陰柔才弱,不足以濟。

初九得民於下,眾皆歸之。

九五坎體,有膏潤而不得施,為屯其膏之象。

占者以處小事,則守正猶可獲吉,以處大事,則雖正而不免於凶。

《象》曰:

「屯其膏」,施未光也。

施,始豉反。

上六,乘馬班如,泣血漣如。

陰柔無應,處屯之終。

進無所之,憂懼而已。

故其象如此。

《象》曰:

「泣血漣如」,何可長也。

長,直良反。

坎下,艮上。

蒙:

亨。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

利貞。

告,音穀。

三,息暫反。

瀆,音獨。

艮,亦三畫卦之名。

一陽止于二陰之上,故其德為止,其象為山。

蒙,昧也,物生之初,蒙昧未明也。

其卦以坎遇艮,山下有險,蒙之地也,內險外止,蒙之意也。

故其名為蒙。

「亨」以下,占辭也。

九二,內卦之主,以剛居中,能發人之蒙者,而與六五陰陽相應。

故遇此卦者,有亨道也。

我,二也。

童蒙,幼稚而蒙昧,謂"五也。

筮者明,則人當求我而其亨在人。

筮者暗,則我當求人而亨在我。

人求我者,當視其可否而應之。

我求人者,當致其精一而扣之。

而明者之養蒙,與蒙者之自養,又皆利於以正也。

《彖》曰:

「蒙」,山下有險,險而止,蒙。

以卦象,卦德釋卦名,有兩義。

「蒙,亨」,以亨行時中也。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

「初筮告」,以剛中也。

「再三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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