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科职责与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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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科职责与制度
延安市新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延安市新区(北区)一期场地平整工程
监
理
科
职
责
制
度
编制人:
监理科
监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项目部监理业务,协助主管副总经理开展工作。
二、制定监理科年、月、周计划并落实执行。
三、起草监理科文件,对监理单位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监理单位的考勤及考核工作。
五、负责监理单位上报资料的审核工作。
六、完成公司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科室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监理科全面工作。
二、组织本科室成员积极学习有关监督、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并认真贯彻落实。
三、组织对的监理从业人员进行考核。
四、制定本科室的工作计划,并落实完成。
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生产和活动。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室管理制度
1、未制定年、月、周计划,未落实执行,第一次警告、第二次通报批评并罚款200元、第三次待岗一周。
2、未对监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通报批评并罚款500元。
3、未及时对监理进行考核工作,第一次警告、第二次通报批评罚款200元、第三次待岗一周。
4、对监理上报资料未审核,未及时上报领导批示,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通报批评并罚款500元。
5、对监理的考勤不严格,不仔细,第一次警告、第二次通报批评、第三次罚款200元。
6、未按时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第一次警告、第二次通报批评并罚款500元、第三次待岗一周。
7、上班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第一次警告、第二次通报批评并罚款200元、第三次罚款500元。
监理管理制度
为使延安新区(北区)一期场地平整工程高效推进,实时监控及对监理的规范管理,制订以下制度:
一、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
1、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恪守监理职业道德和准则;
2、经备案确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确定的现场负责人不得随意调换。
总监理工程师如需调换,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在下一位总监理工程师到位经建设单位考核认为合格后,并经质检站备案后方可调换。
如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常驻施工现场,或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擅自调换的,处罚监理单位5000—10000元/次,总监理工程师500—1000元/次。
如现场负责人不能常驻施工现场,或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擅自调换的,处罚监理单位2000—5000元/次,现场负责人300—500元/次;
3、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监理业务熟练,尽职尽责。
对无证上岗人员或使用他人证件,一经发现并证实,处罚监理公司3000—5000元/次,总监理工程师500—1000元/次,无证或使用他人证件人员清退出场;
4、监理单位应服从服务于建设单位的统一管理,如不服从建设单位管理,处罚监理单位5000—10000元/次,总监理工程师500—1000元/次,不服从管理者清退出场;
5、监理人员应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每发现一次联系不上,无正当原因,处罚总监理工程师200—500元/次,相关人员100—200元/次;
6、总监理工程师每周在施工现场不应少于4个工作日,必须参加每周项目部例会及其他会议(包括上报各类资料)和分部工程的隐蔽验收。
每缺一次处罚总监理工程师200—500元/次,在会议中手机每响一次处罚总监理工程师100—300元/次,迟到或早退300—500元/次;
7、总监理工程师请假必须向项目部主管领导请示,如无故不请假,处罚总监理工程师300—500元/次。
现场负责人请假必须向项目部现场负责人请假,如无故不请假,处罚监理现场负责人200—500元/次;
8、监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项目部所需资料或材料,处罚监理单位500—1000元/次;
10、监理人员应认真熟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拟采用的工机具、施工工艺等,监理员应协同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查核对,不满足工艺要求的,必须清退出场禁止使用。
如未认真核查,施工单位用于施工过程中,一经发现处罚监理单位1000—3000元/次,总监理工程师300—500元/次,相关人员100—300元/次;
11、料进场后需见证取样的,必须及时见证取样,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送样;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报审材料复试报告,材料复试报告对下道工序有影响的,复试报告未经报审通过,下道工序不得进行。
如未见证取样,施工单位用于工程中的,处罚总监理工程师500—1000元/次,相关人员300—500元/次;
12、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监理单位人员未发现,建设单位主管人员发现后,处罚监理单位3000—5000元/次,总监理工程师500—1000元/次,相关人员200—500元/次;建设单位上级领导发现后,处罚监理单位5000—10000元/次,总监工程师1000—2000元/次,相关人员500—1000元/次;
13、监理人员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清退出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14、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
一经发现,处罚监理单位1000—2000元/次。
15、对监理人员考核中,每发现一人次记录不及时、不真实,实测记录没有达到建设单位的要求,处罚总监理工程师300—500元/次,相关人员100—200元/次;
16、对工程质量(缺陷)、安全隐患、不文明施工现象不能有效控制,在下次检查中重复出现时,处总监理工程师1000—3000元/次,相关人员500—1000元/次;
17、监理单位必须对现场签证、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变更、建设单位为加快进度和现场文明而签发的指令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一旦发现监理工程师确认的结果超出工程实际工作内容或工程量超出实际工程量,对监理单位处罚10000—50000元/次;
18、监理人员数量按建设单位要求进场,监理人员数量少于建设单位要求的,每少一人处罚监理单位500元/天/人;
19、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发现监理人员不理想,不服从工作安排,提出要求后3天内监理单位必须予以撤换。
如不予撤换,处罚监理单位3000—5000元/次。
发现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不作为行为,处罚监理单位3000—5000元/次。
总监理工程师500—1000元/次,相关人员300—500元/次。
二、监理实施过程特殊要求
1旁站制度
1.1监理单位应在旁站监理工序施工前安排好旁站监理人员,根据工序施工时间长短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数量,一般不得少于二人。
每周编制旁站执行情况及下周旁站计划,报建设单位备案。
监理人员在施工监理过程中,不得在旁站监理施工时出现脱岗现象,一经发现处罚处罚监理单位2000—5000元/次,总监理工程师300—500元/次,相关人员100—200元/次。
无旁站执行情况及计划,处罚监理单位1000—3000元/次,总监理工程师300—500元/次,相关人员100—300元/次;
1.2监理单位应对旁站人员在施工前做好交底,制定旁站检查内容和记录要求。
如无旁站记录,处罚总监理工程师300—500元/次,相关人员100—200元/次;
1.3在旁站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应随施工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较为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待隐患处理完后再继续施工,必要时发停工令。
如发现问题未处理,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未上报,一经发现,处罚监理单位5000—10000元/次,总监理工程师500—1000元/次,相关人员300—500元/次;
1.4施工单位如需夜间加班,监理单位不得无故推脱,并随施工进行旁站或巡视并做好旁站记录或巡查记录,如施工单位夜间加班监理人员脱岗、无旁站记录或巡查记录,处罚监理单位3000—5000元/次。
总监理工程师500—1000元/次,相关人员300—500元/次;
1.5旁站记录要真实、全面、保持记录的连续性,不得编造假记录,一经发现不真实、不全面处罚总监理工程师300—500元/次,相关人员100—200元/次;
1.6旁站监理记录须在施工结束后24小时内整理完毕,建设单位将抽查执行情况。
未及时上报,处罚监理单位500—1000元/次;
1.7在土工布、软式透水管等主要材料送检时监理人员必须陪同至中心试验室旁站。
如发现未陪同送检,处罚总监理工程师300—500元/次,相关人员100—200元/次;
2监理作息时间要求
2.1监理单位所有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如发现迟到,早退,处罚总监理工程师300—500元/次,相关人员100—200元/次;
2.2监理单位的作息时间必须与施工单位作息时间一致。
2.3节假日监理单位要安排人员值班,并将值班人员安排表报建设单位备案,若施工单位节假日正常上班,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内容安排好相应专业监理人员值班,保证工程的正常施工。
如发现值班人员未到岗,处罚总监理工程师500—1000元/次,相关人员200—500元/次;
2.4监理单位必须保证在施工期间24小时有现场常驻人员。
如发现监理单位无常驻人员,一经发现,处罚监理单位2000—5000元/次。
3巡视检查要求
3.1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不得迟到早退,8小时以外施工未停止,监理单位必须派监理人员巡视或旁站,如发现监理人员迟到、早退或不随施工巡查和旁站,处罚总监理工程师500—1000元/次,相关200—500元/次;
3.2巡视中对主控项目100%检查,对一般项目不少于50%的检查,对一般实测检查不少于30%自行检测。
如检查不到位,处罚监理单位1000—2000元/次;
3.3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要求,编制巡视检查表,每位监理人员要有专门巡视记录簿。
如发现无巡视记录簿,处罚总监理工程师300—500元/次,相关人员100—2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