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仪表采购注意事项及检验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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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仪表采购注意事项及检验规范

仪器仪表采购注意事项及检验规范

一.总则

1.1供应商严格按照请购文件中的所有规定进行设计选型,仪器仪表及附件材质等级不低于请购文件中的要求,所供产品均为供应商原厂产品。

1.2就我司所需的仪器仪表的配置、制造、检验、售后服务、质量保证等有关问题形成本技术协议,本协议是商务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仪器仪表、附件和附属设备的制造质量、供货、技术规格、文件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工程服务、包装运输、开箱检验、安装指导、现场测试、设备运行等各个环节负有完全责任。

1.4基本要求

供应商按照我司请购文件中请购条款及仪表规格书的要求,对仪器仪表进行计算、选型和制造,所有材料、制造工艺应符合国际、国家、企业标准以及满足请购文件中请购条款及仪表规格书内的技术参数要求。

供应商对计算结果、选型及制造的正确性负责,并确保所供仪器仪表适合于现场的环境条件。

供应商对规格书中提供的仪表型号与规格书中各项规格的一致性负责,如有不一致处原则上应以对我司和业主有利的规格为准。

1.5铭牌

所有仪表本体带不锈钢铭牌,铭牌包含位号、型号、系列号、额定温度、额定压力、制造商名称等。

二、适用标准

供应商提供的仪表和服务满足以下标准、规范及认证:

2.1技术标准

GB/T2624-2006《用安装在圆形截面管道中的差压装置测量满管流体流量》ISO5167(2003流量测量节流装置用孔板、喷嘴和文丘里管测量充满圆管的流体流量

ASMEB16.36孔板法兰

JJG640-94《差压式流量计》检定规程

HG516-87《化工部自控安装图册》

DG87-1101《电厂汽水管道设计规范》

JB4726~4728-2000《压力容器用钢锻件》

JB4730-2000《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产品的设计、制造和试验,包括所用材质、附件均满足现行的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及行业标准。

2.2认证

1计量认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认证

2质量认证符合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的要求

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认证

以上标准、规范及认证将采用当前最新版本。

三、仪器仪表采购注意事项

3.1供应商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焊缝探伤报告,压力测试报告,进口仪表须提供原产地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文件,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3.2供应商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技术协议及产品说明书的有关技术指标及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供应商应积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同时向我司提交问题分析及处理报告。

供应商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我司。

3.3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在交付时,供应商派技术服务人员参加开箱验收。

产品到达目的地后,甲乙双方组织对产品的外观及件数进行验收,如发现与技术协议不符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4检验及整体性能测试

供应商应该在制造厂严格按照生产厂的标准对所供设备进行评估检验、并进行整体性能测试检验。

3.5检验测试监督

供应商提供详细的检验测试程序和计划交我司认可,我司有权随时进行检查。

3.6检验资料

每台设备都应有测试报告和记录,测试报告和记录最终交给我司。

3.7出厂前的准备

在经过出厂检查与测试后,仪表设备应完全除水、干燥并作好运输准备。

供应商应提供足够的保护,以防止在中转运输中出现机械损伤和遭受环境腐蚀,并且能够满足在安装前至少6个月的现场户外贮存要求。

四.仪表设备的安装

4.1一般规定

4.1.1条就地安装仪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光线充足,操作和维修方便;不宜安装在振动、潮湿、易受机械损伤、有强磁场干扰、高温、温度变化剧烈和有腐蚀性气体的地方。

二、仪表的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2~1.5米。

就地安装的显示仪表应安装在手动操作阀门时便于观察仪表示值的位置。

4.1.2条仪表安装前应外观完整、附件齐全,并按设计规定检查其型号、规格及材质。

4.1.3条仪表安装时不应敲击及振动,安装后应牢固、平正。

4.1.4条设计规定需要脱脂的仪表,应经脱脂检查合格后方可安装。

4.1.5条直接安装在工艺管道上的仪表,宜在工艺管道吹扫后压力试验前安装,当必须与工艺管道同时安装时,在工艺管道吹扫时应将仪表拆下。

仪表外壳上箭头的指向应与被测介质的流向一致。

仪表与工艺管道连接时,仪表上法兰的轴线应与工艺管道轴线一致,固定时应使其受力均匀。

4.1.6条直接安装在工艺设备或管道上的仪表安装完毕,应随同工艺系统一起进行压力试验。

4.1.7条仪表及电气设备上接线盒的引入口不应朝上,以避免油、水及灰尘进入盒内,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密封措施。

4.1.8条仪表和电气设备标志牌上的文字及端子编号等,应书写正确、清楚。

仪表及电气设备的接钱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接线前应校线并标号。

二、剥绝缘层时不应损伤线芯。

三、多股线芯端头宜烫锡或采用接线片。

采用接线片时,电.线与接线片的连接应压接或焊接,连接处应均匀牢固、导电良好。

四、锡焊时应使用无腐蚀性焊药。

五、电缆(线与瑞子的连接处应固定牢固,并留有适当的余度。

六、接线应正确,排列应整齐、美观。

七、仪表及电气设备易受振动影响时,接线端子上应加弹簧垫圈。

八、线路补偿电阻应安装牢固,拆装方便,其阻值允许误差为±0.1欧姆。

4.2温度仪表

4.2.1条在多粉尘的工艺管道上安装的测温元件,应采取防止磨损的保护措施。

4.2.2条热电偶或热电阻安装在易受被测介质强烈冲击的地方,以及当水平安装时其插入深度大于1米或被测温度大于700℃时,应采取防弯曲措施。

4.2.3条表面温度计的感温面应与被测表面紧密接触,固定牢固。

4.2.4条压力式温度计的温包必须全都浸入被测介质中,毛细管的敷设应有保护措施,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50毫米,周围温度变化剧烈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4.3压力仪表

4.3.1条测量低压的压力表或变送器的安装高度,宜与取压点的高度一致。

就地安装的压力表不应固定在振动较大的工艺设备或管道上。

4.3.2条测量高压的压力表安装在操作岗位附近时,宜距地面1.8米以上,或在仪表正面加保护罩。

4.4流量仪表

4.4.1条孔板和喷嘴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孔板或喷嘴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孔板的入口和喷嘴的出口边缘应无毛刺和圆角,并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流量测量节流装置的设计安装和使用》的规定复验其加工尺寸;

二、安装前进行清洗时不应损伤节流件;

三、孔板的锐边或喷咀的曲面侧应迎着被测介质的流向;

四、在水平和倾斜的工艺管道上安装的孔板或喷嘴,若有排泄孔时,排泄孔的位置对液体介质应在工艺管道的正上方,对气体及蒸汽介质应在工艺管道的正下方;

五、孔板或喷嘴与工艺管道的同轴度及垂直度,应符合规范规定;

六、环室上有“+”号的一侧应在被测介质流向的上游侧,当用箭头标明流向时,

箭头的指向应与被测介质的流向一致;

七、垫片的内径不应小于工艺管道的内径。

4.4.2条差压计或差压变送器正、负压室与测量管路的连接必须正确。

4.4.3条转子流量计的安装应呈垂直状态,上游侧直管段的长度不宜小于5倍工艺管道内径,其前后的工艺管道应固定牢固。

4.4.4条靶式流量计靶的中心,应在工艺管道的轴线上。

4.4.5条涡轮流量计的前置放大器与变送器间的距离不,宜大于3米。

4.4.6条电磁流量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流量计、被测介质及工艺管道三者之间应连成等电位,并应接地;

二、在垂直的工艺管道上安装时,被测介质的流向应自下而上,在水平和倾斜的工艺管道上安装时,两个测量电极不应在工艺管道的正上方和正下方位置;

三、口径大于300毫米时,应有专用的支架支撑;

四、周围有强磁场时,应采取防干扰措施。

4.4.7条椭圆齿轮流量计的刻度盘面应处于垂直平面内。

4.5物位仪表

4.5.1条浮筒液面计的安装应使浮筒呈垂直状态。

其安装高度直使仪表全置程的1/2处为正常液位。

4.5.2条用差压计或差变送器测量液位时,仪表安装高度不应高于下部取压口。

注:

用双法兰式差压变送器、吹气法及利用低沸点液体汽化传递压力的方法测量液位时,不受此规定限制.

4.5.3条双法兰式差压变送器毛细管的敷设应符合规范规定。

4.5.4条放射性同位素物位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安装前应制订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

二、安装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放射防护规定》的规定,

三、在仪表安装地点应有明显的警戒标志。

4.5.5条负荷传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传感器的安装应呈垂直状态,各个传感器的受力应均匀;

二、当有冲击性负载时应有缓冲措施。

4.6分析仪表

4.6.1条预处理装置应单独安装,并宜靠近传送器。

4.6.2条被分析样品的排放管应直接与排放总管连接,总管应引至室外安全场所,其集液处应有排液装置。

4.7调节阀、执行机构和电磁阀

4.7.1条阀体上箭头的指向应与介质流动的方向一致。

注:

当有特殊要求时,可不受此规定限制.

4.7.2条安装用螺纹连接的小口径调节阀时,必须装有可拆卸的活动连接件。

执行机构应固定牢固,操作手轮应处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4.7.3条执行机构的机械传动应灵活,无松动和卡涩现象。

4.7.4条执行机构连杆的长度应能调节,并应保证调节机构在全开到全关的范围内动作灵活、平稳。

4.7.6条当调节机构能随同工艺管道产生热位移时,执行机构的安装方式应能保证其和调节机构的相对位置保持不变。

4.7.7条气动及液动执行机构的信号管应有足够的伸缩余度,不应妨碍执行机构的动作。

4.7.8条液动执行机构的安装位置应低于调节器。

当必须高于调节器时,两者间最大的高度差不应超过10米,且管路的集气处应有排气阀,靠近调节器处应有逆止阀或自动切断网。

4.7.9条电磁阀在安装前应按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检查线圈与阀体间的绝缘电阻。

五、脱脂

5.1一般规定

5.1.1条需要脱脂的仪表、调节阀、阀门和管子,必须按照设计规定进行脱脂处理。

5.1.2条用于净脱脂的有机溶剂内的含油量不应大于50毫克/升。

含油量50~500毫克/升的溶剂可用于粗脱脂。

含油量大于500毫克/升的溶剂必须经过再生处理合格后方可使用。

5.1.3条脱脂溶剂可按下列原则选用:

一、工业用二氯乙烷,适用于金属件的脱脂。

二、工业用四氯化碳,适用于黑色金属、铜和非金属件的脱脂。

三、工业用三氯乙烯,适用于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的脱脂。

四、工业酒精(浓度不低于95.6%,适用于要求不高的仪表、调节阀、阀门和管子的脱脂,也可作为脱脂件的补充擦洗液用。

五、浓度为98%的浓硝酸,适用于工作介质为浓硝酸的仪表、调节阀、阀门和管子的脱脂。

六、碱性脱脂液(配方见附录二,适用于形状简单、易清洗的零部件和管子的脱脂。

5.1.4条脱脂溶剂不得混合使用,且不得与浓酸、浓碱接触。

5.1.5条采用四氯化碳和二氯乙烷、三氯乙烯脱脂时,脱脂件应干燥、无水分。

5.1.6条接触脱脂件的工具、量具及仪器,必须按脱脂件同样的要求预先进行脱脂。

5.1.7条仪表、调节阀、阀门和管子经脱脂后,必须封闭保存,安装时必须保持干净无油污。

5.1.8条已由制造厂脱脂合格并封闭的仪表及附件,安装时可不再脱脂,但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有油迹等有机杂质时,应重新脱脂。

5.1.9条脱脂合格后的仪表和管路,在压力试验及议表调校时,必须使用不含油脂的介质。

5.1.10条脱脂溶剂必须妥善保管。

脱脂后的废液应妥善处理。

5.2脱脂方法

5.2.1条有明显油污或锈蚀的管子,应先清除油污及铁锈后再进行脱脂。

5.2.2条易拆卸的仪表、调节阀及阀门进行脱脂时,应将需脱脂的部件、附件及填料拆下一并放人脱脂溶剂中浸泡,浸泡时间为1~2小时。

5.2.5条不易拆卸的仪表进行脱脂时,可采用灌注脱脂溶剂的方法.灌注后浸泡时间不应小于2小时。

5.2.4条管子内表面脱脂时,可采用浸泡的方法,浸泡时间为1~1.5小时;

也可采用白布浸蘸脱脂溶剂擦洗约方法,直至脱脂合格为止。

5.2.5条采用擦洗法脱脂时,不应使用棉纱,应用不易脱落纤维的布和丝绸。

脱脂后必须仔细检查,严禁纤维附着在脱脂表面上。

5.2.6条经过脱脂的仪表、调节阀、阀门和管子应进行自然通风或用清洁无油、干燥的空气或氮气吹干,直至无溶剂味为止。

当允许用蒸汽吹洗时,可用蒸汽吹洗。

5.3检验

5.3.1条仪表、调节阀、阀门和管子脱脂后,必须经检验合格。

5.3.2条当采用直接法检验时,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视为合格;

一、当用清洁干燥的白滤纸擦洗脱脂表面针,纸上应无油迹。

二、当用紫外线灯照射脱脂表面对,应无紫兰荧光。

5.3.3条当采用间接法检验时,符合下列之一规定者应视为合格:

一、当用蒸汽吹洗脱脂件时,盛少量蒸汽冷凝液于器皿内,放入数颗粒度小平1毫米的纯樟脑,樟脑应不停旋转。

二、当用浓硝酸脱脂时,分析其酸中所含有机物的总量,应不超过0.03%。

六、防护

6.1隔离与吹洗

6.1.1条采用膜片隔离时,膜片式隔离器的安装位置宜紧靠检测点。

6.1.2条采用隔离液隔离时,隔离器应垂直安装。

成对隔离器的安装标高必须一致。

6.1.3条隔离液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与被测介质不相互混合及溶解;

二、密度与被测介质相差较大,且有良好的流动性;

三、与被测介质不起化学反应;

四、被测介质处于正常工作条件时,隔离液不挥发,不蒸发。

6.1.4条采用吹洗法隔离时,吹洗介质的人口应接近检测点。

吹洗用的介质(气体或液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清洁干净,不与被测介质起化学反应,不污染被测介质,在检测点的温度下不闪蒸;

二、能连续供给;

三、吹洗压力略高于被测介质在工艺过程中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

四、吹洗流量稳定。

6.2伴热与绝热

6.2.1条当采用蒸汽伴热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蒸汽伴热管路应采用单回路供汽和回水,不应串联连接。

二、重伴热的伴热管路与测量管路应紧密接触,轻伴热的伴热管路与测量管路间应留有间距。

三、伴热管路的集液处应加排液装置。

四、伴热管路的连接宜焊接,固定时不应过紧,应能自由伸缩。

五、液面计、隔离器等处的伴热管路,应采用活接头连接。

6.2.2条当采用电伴热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电热线在敷设前应进行外观和绝缘检查,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1兆欧。

二、电热线应均匀敷设,且紧贴管路,固定牢固。

三、敷设电热线时,不应破坏绝缘层,芯线裸露部分应尽量短。

四、仪表箱内的电热管(板应安装在箱底或后壁上.

五、仪表箱内的温度调节装置应安装在侧面箱壁上。

6.3涂漆

6.3.1条碳钢的管路、支架、仪表盘(箱、操作台底座、汇钱槽以及需要防腐的保护管内、外壁无防腐层时,均应按设计规定涂漆。

6.3.2条涂漆前应清除被涂表面的铁锈、焊渣、毛刺及污物。

6.3.5条涂漆施工的环境温度宜为5~40℃。

6.3.4条仪表管路面漆的涂刷,应在管路系统压力试验合格后进行。

6.3.5条多层涂刷时,应在漆膜完全干燥后才能涂刷下一层。

6.5.8条漆的涂层应均匀,无漏涂,漆膜附着应牢固.

七、仪表调校

7.1一般规定

7.1.1条仪表的单体调校宜在安装前进行。

7.1.2条仪表系统在使用前必须进行系统调试。

7.1.3条仪表调校室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清洁、安静、光线充足或有良好的工作照明,不应在振动大、灰尘多、噪音大、潮湿和有强磁场干扰的地方设置调校室;

二、室内温度在10~35℃之间,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85%,无腐蚀性气体;有上、下水设施。

7.1.4条仪表调校用电源应稳定。

50赫220伏交流电源和48伏直流电源,电压波动不应超过额定值的±10%;24伏直流电源,不应超过±5%。

7.1.5条仪表调校用气源应清洁、干燥,露点至少比最低环境温度低10℃,气源压力应稳定,波动不应超过额定值的±10%。

7.1.6条调校用标准仪器、仪表应具备有效的鉴定合格证书,其基本误差的绝对值,不宜超过被校仪表基本误差绝对值的1/3。

7.1.7条仪表的调按点应在全刻度范围内均匀选取,其数量为:

单体调校时不少于5点;系统调试时不少于3点。

7.1.8条弹簧管压力表、双金属温是指示计经调校合格后,应加封印。

7.2单体调校

7.2.1条被校仪表应外观及封印完好,附件齐全,表内零件无脱落和损坏,铭牌清楚完整,型号、规格及材质符合设计规定。

7.2.2条被校仪表在调校前,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性能试验;

一、电动仪表在通电前应先检查其电气开关的操作是否灵活可靠。

电气线路的绝缘电阻值。

应符合国家仪表专业标准或仪表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二、被校仪表的阻尼特性及指针移动速度,应符合国家仪表专业标准或仪表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仪表的指示和记录部分应:

1.仪表的面板和刻度盘整洁清晰;

2.指针移动平稳,无摩擦、跳动和卡针现象;

3.记录机构的划线或打印点清晰,没有断线、漏打、乱打现象;

4.记录纸上打印点的号码(或颜色与切换开关及接线端子板上标志的输入信号的编号相一致。

三、报警器应进行报警动作性能试验。

四、电动执行器、气动执行器及气动薄膜调节阀应进行全行程时间试验。

五、调节阀应按本规范规定进行阀体强度试验。

六、有小信号切除装置的开方器及开方积算器,应进行个信号切除性能试验。

调节器应进行手动和自动操作的双向切换试验,具有软手动功能的电动调节器还应进行下列试验;

1、软手动时,快速及慢速两个位置输出指示仪表走完全行程所需时间的试验;

2.软手动输出为4.960伏(19.8毫安时的输出保持特性试验;

3.软、硬手动操作的双向切换试验。

7.2.3条被校仪表或调节器应进行下列项目的精确度调校:

被校仪表应进行死区(即灵敏限、正行程和反行程基本误差及回差调节。

被校调节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手动操作误差试验;

2.电动调节器的闭环跟踪误差调校;气动调节器的控制点偏差调校;

3.比例带、积分时间、微分时间刻度误差试验;

4.当有附加机构时,应进行附加机构的动作误差调校。

7.3系统调试

7.3.1条系统调试应在工艺试车前且具备下列条件后进行:

一、仪表系统安装完毕,管道清扫及压力试验合格,电缆(线绝缘检查合格,附加电阻配制符合要求;

二、电源、气源和液压源已符合仪表运行的要求。

7.3.2条检测系统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系统的信号发生端(即变送器或检测元件处输入模拟信号,检查系统的误差,其值不应超过系统内各单元仪表允许基本误差平方和的平方根值;二、当系统的误差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单独调校系统内各单元仪表及检查线路或管路。

7.3.3条调节系统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按照设计的规定,检查并确定调节器及执行器的动作方向;

二、在系统的信号发生端,给调节器输入模拟信号,检查其基本误差、软手动时的输出保持特性和比例、积分、微分动作以及自动和手动操作的双向切换性

能;

三、用手动操作机构的输出信号,检查执行器从始点到终点的全行程动作。

如有阀门定位器时,则应连同阀门定位器一起检查。

7.3.4条报警系统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系统内的报警给定器及仪表、电气设备内的报警机构,应按设计规定的给定值进行整定;

二、在系统的信号发生端输入模拟信号,检查其音响和灯光信号是否符合设计规定。

7.3.5条联锁系统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系统内的报警给定器及仪表、电气设备内的报警机构的整定及试验,应符合规范规定;

二、联锁系统除应进行分项试验外,还应进行整套联动试验。

八、交货及验收

8.1仪表具备交接验收条件后,应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2交接验收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1安装和质量检查记录;

2绝缘电阻测量记录;

3接地电阻测量记录;

4仪表管道脱脂、压力试验记录;

5仪表设备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6仪表校准和试验记录;

7回路试验和系统记录;

8仪表设备交接清单。

附:

仪表验收细则。

就地仪表检修验收细则

一次仪表检修验收细则

执行器检修验收细则

二次仪表检修验收细则

控制系统检修验收细则序号验收项目验收标准控制系统的控制柜及其它相关设备应完好,不应有涂层脱落、划伤、锈蚀等缺陷各部件之间的信号电缆连接应紧密牢固,接线端子紧固件应完好控制柜所有接线应标识清晰一外观检查控制系统显示单元显示的图形、文字、数字、符号、标志等应清晰鲜明,不应有灰暗、重影、少笔画等缺陷计算机和显示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操作台面整洁无划痕现场探头、一次表应完好现场接线盒内应整洁且接线牢固,防爆接线盒应达到相应防爆要求二回路检查现场至控制室内电缆应无干扰、无破损控制柜内端子应接线牢固无松动安全栅应完好,无过热现象且接线牢固模拟量输入、输出以及数字量输入、输出的回路测试I/O设备、三控制器检查四上位机检查各I/O设备安装紧固,无发热,接线牢固无松动模块各通道数据传输正常直流电源无过热现象且供电正常主机柜清灰上位机、显示器硬件检查维护操作系统运行正常,无病毒五软件检查控制系统上位显示软件维护,画面、数据显示正常控制系统下位软件维护验收情况验收意见备注

控制方案、程序检查维护六控制系统供电检查报警、联锁点检查蓄电池检测合格,进行一次完整充、放电UPS主机清灰,市电模式、电池模式均运行正常报警、联锁点设置是否与图纸相对应报警、联锁点回路测试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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