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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只要校徽图案校徽和封面在同一页

说明:

只要校徽图案,校徽和封面在同一页

 

邛崃市牟礼镇永丰小学校

 

(修订稿)

2017年8月

 

邛崃市牟礼镇永丰小学校办学章程

(修订稿)

序 言

永丰小学于1907年由晚清举人孙承堙筹办,最初为“永丰学校”,1950年命名为“永丰小学”,性质为公办。

1958年,大兴人民公社期间,永丰小学所在乡被撤掉并入西边的牟礼乡,永丰小学也随之更名为“红光公社第二中心小学”。

1978年至1980年,试招高中班,获得不错的成绩,受到学生和家长的追捧。

1989年,随着学校布局调整,小学和初中分家,永丰小学至今仍保持不变。

永丰小学秉承“教至求永,学以呈丰”的办学理念和“健康、善良、睿智、创年新”的校训,依法治校,人文管理,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

以人为本,培育个性鲜明、兴趣广泛、健康活泼、积极向上的优秀小学生。

依托地方文化,打造书香校园,办成以儿童文学启蒙教育为特色的农村小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名与地址】本校全称为邛崃市牟礼镇永丰小学校(简称永丰小学),英文表述为QionglaicityYongfengMULItownprimaryschool,住所地址为邛崃市牟礼镇永丰横街1号。

第三条【学校性质及隶属关系】本校由邛崃市人民政府举办,经邛崃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登记批准,隶属邛崃市教育局,属公益类事业单位。

本校是一所实施小学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核定办学规模为12个教学班,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标识】校徽设计要素:

高飞的雏鸟、麦穗、永丰小学的“丰”字。

创意阐述:

校徽主体造型采用同心圆环图形,似充满动感的车轮,寓意着学校滚滚向前的发展态势,象征全校师生员工凝心聚力、追求卓越的坚定信念和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

圆环之间上半部分为学校名称,下半部分为英文校名。

内环中用“丰”字变形而来,图案从整体形状看,像三只展翅高飞的雏鸟,寓意永丰小学一飞冲天的雄姿,也代表着永丰的学生展翅翱翔于蓝天之中,而图案下面的小鸟由麦穗变形而来,寓意丰收。

其下方为学校办学起始年份“1907",彰显了我校厚重的历史底蕴和艰辛历程。

色彩:

校徽采用三色设计,同心圆形轮廓以绿色为主的基调,寓意我校青春向上,边框镶有金色,由其丰收之意。

内部图案以褚红到草绿再到天蓝的渐变生成。

寓意着永丰小学的明天缤纷多彩。

象征学校多年的发展历程丰富绚丽,永丰小学如同雄鹰一般翱翔在天空之中,同时也与学校建设目标“教致求永,学以呈丰”相吻合。

纪念日:

3月20日(学校创建于1907年3月20日)。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

第五条【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学校校长的聘用(任命)由邛崃市教育局考察,邛崃市教育局聘用(任命)。

副校长由教育局考察任命。

第六条【校长职权】校长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一)决策权。

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方面重大问题有决定权。

(二)人事权。

校长有权向教育局建议任免学校中层干部;有权对教职工进行调整和聘用,并报邛崃市教育局审批或备案。

(三)奖惩权。

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它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四)财经权。

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基建。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

第七条【学校重要事项决策】学校发展规划、招生(入学)方案等重大问题由集体决策,决策程序为:

学校行政会议讨论,教代会讨论决议,校长决策。

第八条【工会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均须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党组织】学校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学校中的战斗堡垒,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对行政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

第十条【内设机构】学校设教导处、德育办等职能部门。

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机制为:

学校校长由邛崃市教育局任命,校长为学校的法人代表。

学校中层干部由校长提名或征求校长意见,经邛崃市教育局考察、任命产生。

(一)教导处:

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1、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维护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周工作安排表和学校行事历操作的严肃性。

2、坚持教学为中心,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采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3、加强对教学“八认真”的检查和考核。

4、教导处要认真管理,督促教师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音像资料,尤其要充分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闲置”。

特别是要运用好电子白板、计算机和多媒体辅助教学。

5、执行国家考试制度,组织教学质量检测和考试。

按邛崃市教育局的规定,组织好学生检测。

6、教材、学习资料的征订由学校教导处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其是,不允许任何人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

7、学校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8、教导处应组织教师运用自我评价、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等方式,开展教学质量评估活动。

9、认真做好教学研究和教科研工作,“强化教科研兴教”意识,鼓励教师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教育教学的科研工作。

10、学校按学科设立教学研究组。

教研组应充分发挥学术职能,同时也应注意发挥政治职能和一定的行政职能。

教研组长组织本教研组的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完成学校各项教学任务。

(二)德育办:

具体负责学校的德育教育及校园管理工作

1、依据《中小学管理规章》及《德育纲要》从事学校教育教学管理。

2、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3、坚持德育为素质教育的中心,认真贯彻有关法规文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育工作机构、德育工作队伍和德育工作网络,使学校德育工作步入规范、科学的轨道。

4、进一步强化德育工作的“三主”意识:

即以学生为主体,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学校教育为主阵地。

各学科课程要有机渗透德育教育。

5、认真贯彻《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一日常规》,教育学生做到:

对己讲仪表,对人讲礼貌,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德,树立文明、高尚的整体形象。

6、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不讽刺挖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7、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配合,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为一体的德育教学模式和工作网络。

8、积极贯彻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心理、健壮体魄和健全人格。

9、规范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坚持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

既要克服学生负担过重的现象,也要防止学生负担过轻、听任自流的情况发生。

10、加强档案资料建设,认真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管理制度】学校建立健全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

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立、改、废的程序为:

教师或行政提出,行政会进行讨论,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二条【教育教学】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内容与方法是:

(一)学校建立年级组、教研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组织。

(二)实行班级授课制。

(三)学校按规定开设国家课程与地方课程,自主开发校本课程,校本课程开发原则为“以学生为本、以实践为本、以地方性为本”。

(四)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原则为:

全面教育原则、自主教育原则、情感教育原则、方法教育原则、快乐教育原则、实践教育原则。

第十三条【校务公开】学校依法依规实行校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的事项。

校务公开必须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学校改革发展的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凡属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除国家规定保密及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都要公开,当前公开的重点是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的改革方案、机构改革及编制方案、财务工作报告、职工聘任、奖惩制度、岗位津贴和职务津贴改革方案,财物预决算、干部考核评议实施方案,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

申请人提出合法申请,依申请人申请公开受理并予以答复(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

第十四条【纠纷解决机制】学校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

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制度。

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机构,明确申诉处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

学校实行校内师生申诉制度。

成立校内师生申诉调解委员会。

第十五条【办学监督】学校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届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学生

第十六条【学生入学】凡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学校学籍,为学校学生。

第十七条【学生权利】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

(一)接受平等教育。

对教育者奖惩不公平,有权提出意见;

(二)参与学校管理,评议教师和学校工作;

(三)参加学校开展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等;

(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上获得公正评价;

(五)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六)学校要尊重学生,不得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教师不得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否则,学生可提出申诉或者依法诉讼。

第十八条【学生义务】学生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必须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服从学校安排,听从老师教导,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养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培养能力,立志成才;

(四)关心班级,自信、自律、自理、自强,做文明人;

(五)维护学校声誉,用实际行动为学校增光添彩。

第十九条【学籍管理】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生学籍档案,依法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依法依规对学生给予奖励。

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二十条【学生评价】学校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

对学生的道德品行、健康体质状况、法律素养、人文艺术修养和学业情况等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学生学期末、学年末成绩评定方式(成绩分值构成):

平时成绩占期末成绩总评的40%,卷面成绩占60%,以等级形式呈现给学生。

《学生成长手册》由小组评定,按A、B、C、D四个等级记分。

第二十四条【学生资助】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章教职工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组成】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

第二十三条【教师聘用】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实施竞聘上岗。

学校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教职工考核与奖惩】学校建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解聘、岗位竞聘、奖励与处分的依据。

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学校教职工考核与奖惩制度。

第二十五条【教职工权利】学校教职工的权利主要包括: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二十六条【教职工义务】学校教职工应当履行的主要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二十七条【教职工待遇】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原则为多劳多得,按劳取酬。

具体按《邛崃市牟礼镇永丰小学绩效评估方案》进行分配。

第五章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二十八条【育人体系】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学校建立或者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德育、科普、法治、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第二十九条【家长委员会】学校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家长委员会。

学校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家长委员会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

第三十条【社区参与】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第三十一条【校友会】学校建立校友会,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第三十二条【对外合作交流】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第六章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

第三十三条【经费来源】学校办学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第三十四条【资产管理】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财务管理】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学校依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9号),按照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及相关规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的决策程序为:

基建及各部门提出的正当采购要求,经行政会讨论、校长审核批准、教代会讨论决议,报教育局审批后实施。

第三十六条【学校收费管理】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法治统一原则】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文件执行。

如有抵触,以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三十八条【章程修订程序】本章程的修订于二0一七年八月由学校行政会提出,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报邛崃市教育局核准后生效。

第三十九条【章程解释】本章程由学校行政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公布实施】本章程经邛崃市教育局核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章程的实施时间为二0一七年九月一日。

 

邛崃市牟礼镇永丰小学

二O一七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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