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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收费标准详解

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1.总则

2.工程测量

3.岩土工程勘察

4.岩土工程设计与检测监测

5.水文地质勘察

6.工程水文气象勘察

7.工程物探

8.室内试验

9.煤炭工程勘察

10.水利水电工程勘察

11.电力工程勘察

12.长输管道工程勘察

13.铁路工程勘察

14.公路工程勘察

15.通信工程勘察

16.海洋工程勘察

 

1总则

1.0.1工程勘察收费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

1.0.2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分为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1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适用于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与检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水文气象勘察、工程物探、室内试验等工程勘察的收费。

2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分别适用于煤炭、水利水电、电力、长输管道、铁路、公路、通信、海洋工程等工程勘察的收费。

专业工程勘察中的一些项目可以执行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1.0.3通用工程勘察收费采取实物工作量定额计费方法计算,由实物工作收费和技术工作收费两部分组成。

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方法和标准,分别在煤炭、水利水电、电力、长输管道、铁路、公路、通信、海洋工程等章节中规定

1.0.4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工程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1土浮动幅度值)

2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

3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

4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比例

1.0.5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勘察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勘察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浮动的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勘察收费合同额。

1.0.6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是完成每单位工程勘察实物工作内容的基本价格。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在相关章节的《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中查找确定。

1.0.7实物工作量

实物工作量由勘察人按照工程勘察规范、规程的规定和勘察作业实际情况在勘察纲要中提出,经发包人同意后,在工程勘察合同中约定。

1.0.8附加调整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是对工程勘察的自然条件、作业内容和复杂程度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分别列于总则和各章节中。

附加调整系数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附加调整系数不能连乘。

将各附加调整系数相加,减去附加调整系数的个数,加上定值1,作为附加调整系数值。

1.0.9在气温(以当地气象台、站的气象报告为准)≥35°C或者≤-10°C条件下进行勘察作业时,气温附加调整系数为1.2。

1.0.10在海拔高程超过2000m地区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高程附加调整系数如下:

海拔高程2000~3000m为1.1

海拔高程3001~3500m为1.2

海拔高程3501~4000m为1.3

海拔高程4001m以上的,高程附加调整系数由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确定。

1.0.11建设项目工程勘察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勘察人承担的,其中对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的勘察人,按照该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5%加收主体勘察协调费。

1.0.12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不包括以下费用:

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以及购买有关资料费;拆除障碍物,开挖以及修复地下管线费;修通至作业现场道路,接通电源、水源以及平整场地费;勘察材料以及加工费;水上作业用船、排、平台以及水监费;勘察作业大型机具搬运费;青苗、树木以及水域养殖物赔偿费等。

发生以上费用的,由发包人另行支付。

1.0.13工程勘察组日、台班收费基价如下:

工程测量、岩土工程验槽、检测监测、工程物探1000元/组日

岩土工程勘察1360元/台班

水文地质勘察1680元/台班

1.0.14勘察人提供工程勘察文件的标准份数为4份。

发包人要求增加勘察文件份数的,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印制勘察文件工本费。

1.0.15本收费标准不包括本总则1.0.1以外的其他服务收费。

其他服务收费,国家有收费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国家没有收费规定的,由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确定。

 

15.通信工程勘察

15.1说明

本章为通信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勘察收费。

广播电视同类工程的勘察可以按照本章收费标准收费。

15.2通信工程各阶段服务内容

通信工程勘察服务内容表

表15.2-1

项目名称

一阶段勘察

二阶段勘察

初步设计阶段勘察

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

通信管道及光(电)缆线路工程

收集资料、调查情况、选择路由、现场测量、疑点坑探、测量定位、土壤PH值及大地电阻率分析等

收集资料、调查情况、选择路由、疑点坑探等

收集资料、调查情况、选择路由、现场测量、疑点坑探、测量定位、土壤PH值及大地电阻率分析等

微波、卫星及移动通信设备安装工程

收集资料、调查情况、选择路由、高程测量、站址选择、干扰调查、划线定位等

收集资料、调查情况、选择路由、高程测量、站址选择、干扰调查等

收集资料、调查情况、高程测量、划线定位等

15.3通信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

通信工程勘察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

表15.3-1

勘察阶段(%)

工程类型

一阶段勘察

二阶段勘察

初步设计阶段勘察

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

通信管道及光(电)缆线路工程

80

40

60

微波、卫星及移动通信设备安装工程

80

60

40

15.4通信工程勘察收费

通信管道及光电缆线路工程勘察收费基价表

表15.4-1

序号

项目

收费单位

收费基价(元)

备注

1

通信管道

L≤0.2

km

1000

起价

0.2

1000

1.0

3560

3.0

9026

5.0

12760

10.0

20095

L>50.0

68095

2

埋式光(电)缆线路长途架空光(电)缆线路

L≤1.0

2500

起价

1.0

2500

50.0

58360

200.0

206860

L>1000.0

926860

3

管道光(电)缆线路市内架空光(电)缆线路

L≤1.0

2000

起价

1.0

2000

10.0

15770

L>50.0

60970

4

水底光(电)缆线路

L≤1.0

3130

起价

1.0

3130

5.0

13010

L>20.0

43010

 

5

海底光(电)缆线路

L≤5.0

8500

起价

5.0

8500

20.0

31000

50.0

72100

L>100.0

137100

注:

1.本表按照内插法计算收费;

2.通信工程勘察的坑深均按照地面以下3m以内计,超过3m的收费另议;

3.通信管道穿越桥、河及铁路的,穿越部分附加调整系数为1.2;

4.长途架空光(电)缆线路工程利用原有杆路架设光(电)缆的,附加调整系数为0.8。

微波、卫星及移动通信设备安装工程勘察收费基价表表15.4-2

序号

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基价(元)

1

微波站

容量16×2Mb/s以下

4250

其他容量

6500

2

卫星通信(微波设备安装)站

Ⅰ、Ⅱ类站

30000

Ⅲ、Ⅳ类站

12000

单收站

4000

VSAT中心站

12000

3

移动通信基站

全向、三扇区、六扇区

4250

注:

1.寻呼基站工程勘察费按照移动通信基站计算收费;

2.微蜂窝基站工程勘察费按照移动通信基站的80%计算收费。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1总则

1.0.1工程设计收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1.0.2工程设计收费采取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收费。

铁道工程设计收费计算方法,在交通运输工程一章中规定。

1.0.3工程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3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1.0.4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设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

1.0.5基本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是指在工程设计中提供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收取的费用,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

1.0.6其他设计收费

其他设计收费是指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者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

1.0.7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是完成基本服务的价格。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在《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附表一)中查找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1.0.8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转运费之和。

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设备的,以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缓配设备,但按照合同要求以既配设备进行工程设计并达到设备安装和工艺条件的,以既配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引进设备的,按照购进设备的离岸价折换成人民币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

1.0.9工程设计收费调整系数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调整系数包括:

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和附加调整系数。

1专业调整系数是对不同专业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

计算工程设计收费时,专业调整系数在《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附表二)中查找确定。

2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是对同一专业不同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

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较复杂和复杂三个等级,其调整系数分别为:

一般(Ⅰ级)0.85;较复杂(Ⅱ级)1.0;复杂(Ⅲ级)1.15。

计算工程设计收费时,工程复杂程度在相应章节的《工程复杂程度表》中查找确定。

3附加调整系数是对专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尚不能调整的因素进行补充调整的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分别列于总则和有关章节中。

附加调整系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调整系数不能连乘。

将各附加调整系数相加,减去附加调整系数的个数,加上定值1,作为附加调整系数值。

1.0.10非标准设备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非标准设备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计费额×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

非标准设备计费额为非标准设备的初步设计概算。

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在《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表》(附表三)中查找确定。

1.0.11单独委托工艺设计、土建以及公用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按照其占基本服务设计工作量的比例计算工程设计收费。

1.0.12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附加调整系数为1.1~1.4。

根据工程设计复杂程度确定适当的附加调整系数,计算工程设计收费。

1.0.13初步设计之前,根据技术标准的规定或者发包人的要求,需要编制总体设计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5%加收总体设计费。

1.0.14建设项目工程设计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设计人承担的,其中对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的设计人,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5%加收主体设计协调费。

1.0.15工程设计中采用标准设计或者复用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30%计算收费;需要重新进行基础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40%计算收费;需要对原设计做局部修改的,由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设计工作量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

1.0.16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10%收取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编制工程竣工图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8%收取竣工图编制费。

1.0.17工程设计中采用设计人自有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其专利和专有技术收费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

1.0.18工程设计中的引进技术需要境内设计人配合设计的,或者需要按照境外设计程序和技术质量要求由境内设计人进行设计的,工程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设计人根据实际发生的设计工作量,参照本标准协商确定。

1.0.19由境外设计人提供设计文件,需要境内设计人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审核并签署确认意见的,按照国际对等原则或者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协商确定审核确认费。

1.0.20设计人提供设计文件的标准份数,初步设计、总体设计分别为10份,施工图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分别为8份。

发包人要求增加设计文件份数的,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印制设计文件工本费。

工程设计中需要购买标准设计图的,由发包人支付购图费。

1.0.21本收费标准不包括本总则1.0.1以外的其他服务收费。

其他服务收费,国家有收费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国家没有收费规定的,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

7建筑市政工程设计

7.1建筑市政工程范围

适用于建筑、人防、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电信、广播电视、邮政工程。

7.2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

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表7.2-1

设计阶段

工程类型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建筑与室外工程

Ⅰ级

10

30

60

Ⅱ级

15

30

55

Ⅲ级

20

30

50

住宅小区(组团)工程

25

30

45

住宅工程

25

75

古建筑保护性建筑工程

30

20

50

智能建筑弱电系统工程

40

60

室内装修工程

50

50

园林绿化工程

Ⅰ、Ⅱ级

30

70

Ⅲ级

30

20

50

人防工程

10

40

50

市政公用工程

Ⅰ、Ⅱ级

40

60

Ⅲ级

50

50

广播电视、邮政工程工艺部分

40

60

电信工程

60

40

建筑工程专业

建筑

35~43

结构

24~30

设备

28~38

注:

提供两个以上建筑设计方案,且达到规定内容和深度要求的,从第二个设计方案起,每个方案按照方案设计费的50%另收方案设计费。

7.3建筑市政工程复杂程度

7.3.1建筑、人防工程

建筑、人防工程复杂程度表表7.3-1

等级

工程设计条件

 

Ⅰ级

1.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小型公共建筑工程;

2.高度<24m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

3.小型仓储建筑工程;

4.简单的设备用房及其他配套用房工程;

5.简单的建筑环境设计及室外工程;

6.相当于一星级饭店及以下标准的室内装修工程;

7.人防疏散干道、支干道及人防连接通道等人防配套工程

 

Ⅱ级

1.大中型公共建筑工程;

2.技术要求较复杂或有地区性意义的小型公共建筑工程;

3.高度24~50m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

4.20层及以下一般标准的居住建筑工程;

5.仿古建筑、一般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以及地下建筑工程;

6.大中型仓储建筑工程;

7.一般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和室外工程;

8.相当于二、三星级饭店标准的室内装修工程;

9.防护级别为四级及以下同时建筑面积<10000m2的人防工程

 

Ⅲ级

1.高级大型公共建筑工程;

2.技术要求复杂或具有经济、文化、历史等意义的省(市)级中小型公共建筑工程;

3.高度>50m的公共建筑工程;

4.20层以上居住建筑和20层及以下高标准居住建筑工程;

5.高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和地下建筑工程;

6.高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和室外工程;

7.相当于四、五星级饭店标准的室内装修,特殊声学装修工程;

8.防护级别为三级以上或者建筑面积≥10000m2的人防工程

注:

1.大型建筑工程指20001m2以上的建筑,中型指5001~20000m2的建筑,小型指5000m2以下的建筑;

2.古建筑、仿古建筑、保护性建筑等,根据具体情况,附加调整系数为1.3~1.6;

3.智能建筑弱电系统设计,以弱电系统的设计概算为计费额,附加调整系数为1.3;

4.室内装修设计,以室内装修的设计概算为计费额,附加调整系数为1.5;

5.特殊声学装修设计,以声学装修的设计概算为计费额,附加调整系数为2.0;

6.建筑总平面布置或者小区规划设计,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按照每10000~20000元/ha计算收费。

7.3.2园林绿化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复杂程度表表7.3-2

等级

工程设计条件

Ⅰ级

1.一般标准的道路绿化工程;

2.片林、风景林等工程

Ⅱ级

1.标准较高的道路绿化工程;

2.一般标准的风景区、公共建筑环境、企事业单位与居住区的绿化工程

Ⅲ级

1.高标准的城市重点道路绿化工程;

2.高标准的风景区、公共建筑环境、企事业单位与居住区的绿化工程;

3.公园、渡假村、高尔夫球场、广场、街心花园、园林小品、屋顶花园、室内花园等绿化工程

7.3.3市政公用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复杂程度表表7.3-3

等级

工程设计条件

Ⅰ级

1.庭院户内燃气管道工程;

2.一般给排水地下管线(DN<1.0m,无管线交叉)工程;

3.小型垃圾中转站,简易堆肥工程;

4.供热小区管网(二级网)工程

 

Ⅱ级

1.城市调压站,瓶组站,,<5000户气化站、混气站,<500m3储配站工程;

2.城区给排水管线,一般地下管线(DN<1.0m,有管线交叉),<1m3/s加压泵站,简单构筑物工程;

3.>100t/天的大型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机械化快速堆肥工程;

4.≤2MW的小型换热站工程

Ⅲ级

1.城市超高压调压站,市内管线及加压站,穿、跨越管网,≥5000户气化站、混气站,≥500m3储配站、门站、气源厂、加气站工程;

2.大型复杂给排水管线,市政管网,大型泵站、水闸等构筑物,净水厂,污水处理厂工程;

3.垃圾系统工程及综合处理与利用、焚烧工程;

4.锅炉房,穿、跨越供热管网,>2MW换热站工程;

5.海底排污管线,海水取排水、淡水及水处理工程

 

7.3.4广播电视、邮政、电信工程

广播电视、邮政、电信工程复杂程度表7.3-4

等级

工程设计条件

 

Ⅰ级

1.广播电视中心设备(广播1套,电视1~2套)工程;

2.中波发射台设备(单机功率P≤1kW)工程;

3.短波发射台设备(单机功率P≤50kW)工程;

4.电视、调频发射塔(台)设备(单机功率P≤1kW)工程;

5.广播电视收测台设备工程;

6.三级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工程;

7.简单的电信工程

 

Ⅱ级

1.广播电视中心设备(广播2~3套,电视3~5套)工程;

2.中波发射台设备(单机功率1kW≤P≤20Kw)工程;

3.短波发射台设备(单机功率50kW≤P≤150Kw)工程;

4.电视、调频发射塔(台)设备(单机功率1kW≤P≤10Kw,塔高<200m)工程;

5.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工程;

6.二级邮件处理中心及各类转运站工艺工程;

7.较复杂的电信工程

 

Ⅲ级

1.广播电视中心设备(广播4套以上,电视6套以上)工程;

2.中波发射台设备(单机功率P>20Kw)工程;

3.短波发射台设备(单机功率P>150Kw)工程;

4.电视、调频发射塔(台)设备(单机功率P>10Kw,塔高≥200m)工程;

5.电声设备、演播厅、录(播)音馆、摄影棚设备工程;

6.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微波站设备工程;

7.广播电视光缆、电缆节目传输工程;

8.一级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工程;

9.复杂的电信工程

附表一: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

单位:

万元

序号

计费额

收费基价

1

200

9.0

2

500

20.9

3

1,000

38.8

4

3,000

103.8

5

5,000

163.9

6

8,000

249.6

7

10,000

304.8

8

20,000

566.8

9

40,000

1,054.0

10

60,000

1,515.2

11

80,000

1,960.1

12

100,000

2,393.4

13

200,000

4,450.8

14

400,000

8,276.7

15

600,000

11,897.5

16

800,000

15,391.4

17

1,000,000

18,793.8

18

2,000,000

34,948.9

注:

计费额>2,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6%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附表二:

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

工程类型

专业调整系数

1、矿山采选工程

黑色、黄金、化学、非金属及其他矿采选工程

采煤工程,有色、铀矿采选工程

选煤及其他煤炭工程

2、加工冶炼工程

各类冷加工工程

船舶水工工程

各类冶炼、热加工、压力加工工程

核加工工程

3、石油化工工程

石油、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工程

核化工工程

4、水利电力工程

风力发电、其他水利工程

火电工程

核电常规岛、水电、水库、送变电工程

核能工程

5、交通运输工程

机场场道工程

公路、城市道路工程

机场空管和助航灯光、轻轨工程

水运、地铁、桥梁、隧道工程

索道工程

6、建筑市政工程

邮政工艺工程

建筑、市政、电信工程

人防、园林绿化、广电工艺工程

7、农业林业工程

农业工程

林业工程

1.1

1.2

1.3

 

1.0

1.1

1.2

1.3

 

1.2

1.6

 

0.8

1.0

1.2

1.6

 

0.8

0.9

1.0

1.1

1.3

 

0.8

1.0

1.1

 

0.9

0.8

附表三:

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表

类别

非标准设备分类

费率

(%)

 

一般

技术一般的非标准设备,主要包括:

1.单体设备类:

槽、罐、池、箱、斗、架、台、常压容器、换热器、铅烟除尘、恒温油浴及无传动的简单装置;

2.室类:

红外线干燥室、热风循环干燥室、浸漆干燥室、套管干燥室、极板干燥室、隧道式干燥室、蒸汽硬化室、油漆干燥室、木材干燥室

 

10~13

 

较复杂

技术较复杂的非标准设备,主要包括:

1.室类:

喷砂室、静电喷漆室;

2.窑类:

隧道窑、倒焰窑、抽屉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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