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的应用说明》核查表.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2937349 上传时间:2022-11-16 格式:DOCX 页数:40 大小:35.0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的应用说明》核查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0页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的应用说明》核查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0页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的应用说明》核查表.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0页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的应用说明》核查表.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0页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的应用说明》核查表.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的应用说明》核查表.docx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的应用说明》核查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的应用说明》核查表.docx(4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的应用说明》核查表.docx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的应用说明》核查表

条 款

核          查        内        容

对应的管理体系文件名称、

编号及章节/条款号

自查结果说明

备注

5.3

实验室应以文件的形式对依据 CNAS-CL01:

2018《检测和

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运作的实验室活动的范围予以

界定。

5.4

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应覆盖其开展的特殊类型的校准活动,

比如现场校准、在线校准、远程校准等,以及在临时或移

动设施内进行的校准。

必要时,应对特殊类型的校准活动

制定专门的文件。

CNAS-AL01第 1 页 共 17 页

附表 7(CNAS-CL01-A025:

201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的应用说明》核查表

 

 

5 结构要求

填表说明:

1. “自查结果说明”栏应逐个条款进行描述。

2. 本核查表只在 CNAS-CL01-A025 适用时填写。

 

2018 年 06 月 01 日发布2018 年 09 月 01 日实施

条 款

核          查        内        容

对应的管理体系文件名称、

编号及章节/条款号

自查结果说明

备注

6.2 人员

6.2.2

实验室在制定影响实验室活动结果的各岗位的能力要求时,

应考虑以下要求:

a) 校准人员、校核人员、授权签字人等关键技术人员应具

备所从事校准项目或专业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方面:

1)了解测量标准以及被校设备的工作原理;

2)熟悉测量标准和被校设备的使用方法;

3)掌握校准方法涉及的测量原理;

4)掌握测量结果相关的数据处理,能够正确应用和报

告测量不确定度;

5)能够正确使用规范的计量学名词术语和计量单位。

6.2.2

b) 校准人员的培训应至少包含计量基础知识、专业技术知

识、操作技能培训三部分。

培训应由具备资质或能力的机

构或人员实施。

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6.3.1

校准实验室的设施和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关校准方法和程序

的要求。

CNAS-AL01第 2 页 共 17 页

 

 

6 资源要求

2018 年 06 月 01 日发布2018 年 09 月 01 日实施

条 款

核          查        内        容

对应的管理体系文件名称、

编号及章节/条款号

自查结果说明

备注

6.3.3

当相关校准规范、方法或程序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或环

境条件影响结果的有效性时,实验室应监测、控制和记录

环境条件。

尤其是温度、湿度、振动、供电、电磁干扰、

噪声、灰尘等影响因素。

对于准确度要求较高的校准活动,

或相关校准方法或程序有要求时,实验室应:

a) 对于灵敏度较高的仪器,应该隔离可能影响校准结果的

机械振动和冲击来源,比如升降机、机械车间、建筑工地、

繁忙的公路等;

b) 墙壁、天花板、地面使用光滑、抗静电的材料处理,必

要时,使用空气过滤装置,以提高对灰尘的控制;

c) 防止阳光直射的措施,如遮光布、附加的墙壁;

d) 按照相关规范、校准方法和程序等规定的温度和湿度范

围进行控制,如 20°C±1°C,35%RH~70%RH;

e) 对废气予以适当的控制,如强制排风或回收装置,防止

其对设备的不利影响,如对开关触点的腐蚀;

f)     电磁干扰的隔离。

对于无线电测量,以及一些精密电子

仪器的校准,对电磁干扰进行适当的屏蔽是必要的;

g) 对电源附加稳压或滤波装置,确保提供波形纯净、电压

稳定的电源供应;

CNAS-AL01第 3 页 共 17 页

 

2018 年 06 月 01 日发布2018 年 09 月 01 日实施

条 款

核          查        内        容

对应的管理体系文件名称、

编号及章节/条款号

自查结果说明

备注

6.3.3

h) 为保证对灰尘、温度、通风等环境条件满足要求,可能

需要制定专门的内务要求。

注:

实验室制定的校准方法,应根据需要对上述(但不限

于)环境条件对校准结果质量的影响进行评估。

6.4 设备

6.4.1

校准用的主要设备(如测量标准、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

应是实验室自有设备或长期租赁设备,不应使用永久控制

以外的设备,如临时租赁或由客户等提供的设备。

6.4.5

实验室使用的测量标准的测量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

最大允许误差)应满足校准方法(如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

和国家溯源等级图(国家检定系统表)等的要求,当没有

相关规定时,其与被校设备的测量不确定度(或最大允许

误差)之比应小于或等于 1/3。

注:

某些专业可能无法满足测量标准与被校设备测量

不确定度(或最大允许误差)之比小于或等于 1/3,实验室

应能够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材料(如相关文献),证明其测量

标准配置的合理性。

6.4.10

对设备的期间核查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实验室应制定实施测量设备期间核查的文件,规定

期间核查的范围、方法、人员、结果分析、判定和处理方

式等。

CNAS-AL01第 4 页 共 17 页

 

2018 年 06 月 01 日发布2018 年 09 月 01 日实施

CNAS-AL01第 5 页 共 17 页

编号及章节/条款号       自查结果说明

条 款核查内容对应的管理体系文件名称、

b) 应根据必要性和有效性的原则确定实施期间核查的

范围以及核查方式。

注 1:

可以使用休哈特控制图统计测量标准的历次校准

结果,分析测量标准的长期稳定性,以确定其是否需要进

行期间核查;

注 2:

只要可能,应选择测量不确定度优于测量标准或

与其相当的测量设备作为核查标准。

当没有这样的测量设

备时,可选择稳定性和重复性较好,分辨力满足要求的其

他测量设备作为核查标准;

注 3:

期间核查不需要对测量标准的全部参量和测量范

围进行核查,可以只选取一个或多个典型点核查。

通常情

备注

6.4.10

况下,可根据核查标准选点,比如使用 1 kΩ 标准电阻核

查直流电阻标准(数字多用表或多功能源的直流电阻参量);

 

注 4:

当对测量标准的性能产生怀疑时,如果没有适当

的核查标准或有效的期间核查方式,实验室应考虑提前校

准(缩短校准周期);

注 5:

在有效期内正常储存和使用的有证标准物质通常

不需要进行期间核查,除非有信息表明其可能被污染或变

质;

注 6:

应妥善使用、保存和维护核查标准,当发生可能

影响其测量结果准确性、稳定性的情况时,应对其是否仍

适合作为核查标准进行评估。

2018 年 06 月 01 日发布2018 年 09 月 01 日实施

条 款

核          查        内        容

对应的管理体系文件名称、

编号及章节/条款号

自查结果说明

备注

c)    为保证测量标准的性能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实验

室对其最高测量标准的核查还应包括测量标准的重复性和

稳定性。

注 1:

测量标准的重复性和稳定性也是评定其测量不确

定度的重要分量,因此实验室应定期核查测量标准的重复

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所评定的测量不确定度与测量标准的

性能相适应;

注 2:

测量标准的重复性和稳定性核查的试验方法可参

考 JJF 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注 3:

对测量标准的稳定性和重复性核查数据或结果,

适用时,可以用于对该测量标准的期间核查。

6.4.12

实验室应有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设备被意外调整而导致

结果无效。

注:

相关“措施”可参考本文件 7.4.1 条的规定。

条 款

核          查        内        容

对应的管理体系文件名称、

编号及章节/条款号

自查结果说明

备注

7.2 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7.2.1 方法的选择和验证

CNAS-AL01第 6 页 共 17 页

 

 

7 过程要求

2018 年 06 月 01 日发布2018 年 09 月 01 日实施

条 款

核          查        内        容

对应的管理体系文件名称、

编号及章节/条款号

自查结果说明

备注

7.2.1.1

实验室应对采用的校准方法建立控制清单,并根据校准方

法的变化以及校准工作的需要及时修订该清单。

该清单应

至少包含以下信息:

——校准方法的名称、编号和版本号(如发布年号、

修订标识等类似信息);

——校准方法批准(包括自行批准)使用的日期;

——清单的修订记录(包括对方法的变更、增加和停

用等)。

清单修订的记录应长期保存。

注:

本条中的“清单”可以是单独的文件,也可以包

含在其他文件中;可以是纸质的,也可以是电子方式的。

7.2.1.3

依据“检定规程”进行校准时,由于“校准项目”一般情

况下不等同于“检定项目”,因此,必要时实验室应编制补

充文件(如××校准作业指导书、××校准细则),对校准

项目、校准方法(程序)、测量标准、原始记录格式等予以

规定。

注 1:

一般情况下,校准项目应限于被校设备的“计量

(测量)特性”相关的项目;

注 2:

当“××校准作业指导书”、“××校准细则”仅

作为对校准方法的补充文件时,应与相关校准方法同时使

用。

CNAS-AL01第 7 页 共 17 页

 

2018 年 06 月 01 日发布2018 年 09 月 01 日实施

CNAS-AL01第 8 页 共 17 页

编号及章节/条款号       自查结果说明

条 款核查内容对应的管理体系文件名称、

备注

实验室制定的校准方法,应至少包含以下适用的内容:

a) 文件编号及版本号;

b) 适用范围;

c) 校准方法所用的测量方法(或测量原理);

d) 校准的量(或参数)及其测量范围;

e) 使用的测量标准及辅助设备的名称、主要技术性能要求。

必要时可包含测量标准的溯源要求或途径等内容;

f) 对环境条件和工作条件的要求,如温度、电源等的要求;

 

g) 校准前的准备,如标准设备或被校设备开机预热的要求

等;

7.2.1.6 h) 校准程序的内容,包括:

——校准开始前对被校设备进行的正常性检查的要求

及方法;

——校准步骤以及操作方法;

——对观察结果和校准数据记录的要求;

——校准时应遵循的安全措施;

——数据处理的要求和方法;

——需要时,应包含对符合性判定、校准间隔确定的

原则和方法;

——不确定度的评定方法或程序;

注:

实验室制定校准方法时可参考 JJF1071《国家计

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

2018 年 06 月 01 日发布2018 年 09 月 01 日实施

条 款

核          查        内        容

对应的管理体系文件名称、

编号及章节/条款号

自查结果说明

备注

7.2.1.7

实验室不应由于其测量标准的技术性能低于相关规范或校

准方法的要求而发生偏离;设施、环境条件、校准操作方

法等与相关规范和校准方法的规定不一致而发生偏离时,

仅应在该偏离已被文件规定、经技术判断、授权和客户接

受的情况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预防医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