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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与分析2重点.docx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与分析2重点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与分析

 

班级:

建工1302

姓名:

郑建

学号:

201330257

组员:

郑建蒋磊

 

第一章绪论

1.1概述

1.1.1什么是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及危害的事件。

1.1.2事故的定性

(1)质量不合格根据我国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使用要求或合理期望的要求,成为质量缺陷。

(2)质量问题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

(3)质量事故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以上的成为质量事故。

1.1.3特点

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的特点。

1.1.4事故分类

分类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原因划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或事故责任区分。

  说明: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列》已经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同时经2007年9月18日第138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建设部颁布第161号部长令,决定废止《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1989年9月30日发布);.《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号,1991年7月9日发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1991年12月5日发布)等7个部令;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事故类别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类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按事故责任分类

(1)指导责任事故

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2)操作责任事故

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3)自然灾害事故

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1)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

(2)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起的质量事故。

(3)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1.1.5处理依据

(1)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

(2)有关合同记合同文件(3)有关技术文件和档案(4)相关的法规

1.1.6处理程序

(1)事故调查

(2)事故原因分析(3)制定事故处理方案(4)事故处理(5)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

1.1.7处理方法

1修补方法2加固处理3返工处理4限制使用5不作处理6报废处理

1.1.8常见质量事故的原因

1管理不善2地质勘察失误3设计失误4违反基本建设程序5建筑材料、制品质量低劣6施工质量差、不达标7使用、改建不当8灾害性事故

1.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和程序

1.2.1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分析原因,作出正确的处理决策,这就要以充分的、准确的有关资料作为决策基础和依据,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有几个方面:

(1)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量事故的情况;

②事故性质;

③事故原因;

④事故评估;

⑤设计、施工以及使用单位对事故的意见和要求;

⑥事故涉及人员与主要责任者的情况等;

(2)具有法律效力的,得到有关当事各方认可的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委托合同、材料或设备购销合同以及监理合同或分包合同等合同文件。

(3)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

(4)相关的法律法规。

(5)类似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资料和经验。

1.2.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

1事故调查

(1)初步调查:

工程情况;事故情况;图纸资料;施工资料等;

(2)详细调查:

设计情况;地基及基础情况;结构实际情况;荷载情况;建筑物变形观测;裂缝观测等;

(3)补充调查:

对有怀疑的地基进行补充勘测;测定所用材料的实际性能;建筑物内部缺陷的检查;较长时期的观测等。

2事故原因分析

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分清事故的性质、类别及其危害程度,为事故处理提供必要的依据。

(1)确定事故原点:

事故原点的状况往往反映出事故的直接原因;

(2)正确区别同类型事故的不同原因:

根据调查的情况,对事故进行认真、全面的分析,找出事故的根本原因;

(3)注意事故原因的综合性:

要全面估计各种因素对事故的影响,以便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3事故调查报告

主要包括:

工程概况;事故概况;事故是否已作过处理;如事故调查中的实测数据和各种试验数据;事故原因分析;结构可靠性鉴定结论;事故处理的建议等。

4结构可靠性鉴定

根据事故调查取得的资料,对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进行科学的评定,为事故的处理决策确定方向。

可靠性鉴定一般由专门从事建筑物鉴定的机构作出。

5确定处理方案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实地勘察结果和事故性质,以及用户的要求确定优化方案。

6事故处理设计

注意事项:

(1)按照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

(2)考虑施工的可行性;

(3)重视结构环境的不良影响,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7事故处理施工

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的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并应注意以下事项:

把好材料质量关;复查事故实际状况;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加强施工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8工程验收和处理效果检验

事故处理工作完成后,应根据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1.2.3工程事故处理的任务与特点

1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

(1)创造正常施工条件;

(2)确保建筑物安全;

(3)满足使用要求;

(4)保证建筑物具有一定的耐久性;

(5)防止事故恶化,减小损失;

(6)有利于工程交工验收。

2质量事故处理的特点

(1)复杂性:

相同形态的事故,产生的原因、性质及危害程度会截然不同;

(2)危险性:

随时可能诱发倒塌;

(3)连锁性:

结构构件之间的相互牵连;

(4)选择性:

处理方法和处理时间可有多种选择;

(5)技术难度大;

(6)高度的责任性:

涉及到单位之间关系和人员处理。

1.2.4事故处理的原则与要求

1事故处理必须具备的条件

(1)事故情况清楚;

(2)事故性质明确:

结构性的还是一般性的问题;表面性的还是实质性的问题;事故处理的迫切程度;

(3)事故原因分析准确、全面;

(4)事故评价基本一致:

各单位的评价应基本达成一致的认识;

(5)处理目的和要求明确:

恢复外观、防渗堵漏、封闭保护、复位纠偏、减少荷载、结构补强、拆除重建等;

(6)事故处理所需资料齐全。

2事故处理的注意事项

(1)综合治理:

注意处理方法的综合应用,以便取得最佳效果;

(2)消除事故根源;

(3)注意事故处理期的安全:

随时可能发生倒塌,要有可靠支护;对需要拆除结构,应制定安全措施;在不卸载进行结构加固时,要注意加固方法的影响;

(4)加强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

准备阶段开始,对各施工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验收。

 

第二章

2.1结构混凝土质量事故

2.1.1混凝土质量事故的原因

(1)混泥土模版工程

(2)混泥土强度不足(3)混泥土裂缝(4)构件变形错位(5)混泥土表面的缺陷(6)混泥土膨胀剂

2.1.2混凝土质量事故的表象

在混凝土工程施工时,经常发生一些质量通病,这些质量通病不能根除,

在施工时只能进行防治,以下从质量通病的产生原因和防治方面进行探讨。

1.1蜂窝:

混泥土结构局部出现酥松、砂浆少、石子多、石子之间形成空隙类似蜂窝状的窟窿。

1.2产生的原因

(1)混泥土配合比不当或砂、石子、水泥材料加水量计量不准,造成砂浆少、石子多。

(2)混泥土搅拌时间不够,未搅拌均匀,和易性差,振捣不密实。

(3)下料不当或下料过高,未设串通使石子集中,造成石子砂浆离析。

(4)混泥土未分层下料,振捣不实,或漏振,或振捣时间不够。

(5)模版缝隙未堵严,水泥浆流失。

(6)钢筋较密,使用的石子粒径过大或坍落度过小。

(7)基础、柱、墙根部未稍加间歇就继续灌上层混泥土。

1.3防治措施

(1)认真设计、严格控制混泥土配合比。

经常检查,做到计量准确,混泥土拌合均匀,坍落度适合;混泥土下料高度超过2m应设串筒或溜槽;浇灌应分层下料,分层振捣,防止漏振;模板缝应堵塞严密,浇灌中,应随时检查模板支撑情况防止漏浆;基础、柱、墙根部应在下部浇完间歇1~1.5h,沉实后再浇上部混泥土,避免出现“烂脖子”。

(2)小蜂窝:

洗刷干净后,用1:

2.5水泥砂浆抹平压实;较大蜂窝,凿去蜂窝处薄弱松散颗粒,洗涮干净后,支模用高一级细石混泥土仔细填塞捣实,较深的蜂窝,如清楚困难,可埋压浆管、排气管,表面抹砂浆或灌筑混泥土封闭后,进行水泥压浆处理。

2.1麻面:

混泥土局部表面出现缺浆和许多小凹坑、麻点,形成粗糙面,但无钢筋外露现象。

2.2产生的原因

(1)模板表面粗糙或粘附水泥浆渣等杂物未清理干净,拆模时混泥土表面被粘坏。

(2)模板未浇水湿润或湿润不够,构件表面混泥土的水分被吸去,使混泥土失水过多出现麻面。

(3)模板拼缝不严,局部漏浆。

(4)模板隔离刑涂刷不均,或局部漏刷或失效,混泥土表面与模板粘接造成麻面。

(5)混泥土振捣不实,气泡未排出,停在模板表面形成麻点。

2.3防治的措施

(1)模板去面清理干净,不得粘有干硬水泥浆等杂物,浇灌混泥土前,模板应浇水充分湿润,模板缝隙,应用油毡纸、腻子等堵严,模板隔离剂应选用长效的,涂刷均匀,不得漏刷;混泥土应分层均匀振捣密室,至排除气泡为止。

(2)表面作粉刷的,可不处理,表面无粉刷的,应在麻面部位浇水充分湿润后,用原混泥土配合比去石子砂浆,将麻面抹平压光。

3.1孔洞:

混泥土结构内部有尺寸较大的空隙,局部没有混泥土或蜂窝特别大,钢筋局部或全部裸露。

3.2产生的原因

(1)在钢筋较密实的部位或预留孔洞和埋件处,混泥土下料被搁住,未振捣就继续浇筑上层混泥土。

(2)混泥土离析,砂浆分离,石子成堆,严重跑浆,有未进行振捣。

(3)混泥土一次下料过多、过厚,下料过高,振捣器振动不到,形成松散孔洞。

(4)混泥土内掉入具、木块、泥块等杂物,混泥土被卡住。

3.3防治措施

(1)在钢筋密集处及复杂部位,采用细石混泥土浇灌,在模板内充满,认真分层振捣密实,预留孔洞,应两侧同时下料,侧面加开浇灌门,严防漏振,砂石

中混有粘土块、模板工具等杂物掉入混泥土内,应及时清除干净。

(2)将孔洞周围的松散混泥土和软弱浆膜凿除,用压力水冲洗,湿润后用高强度等级细石混泥土仔细浇灌、捣实。

4.1露筋:

混泥土内部主筋、副筋或箍筋局裸露在结构构件表面。

4.2产生的原因

(1)灌筑混泥土时,钢筋保护层垫块位移或垫块太少或漏放,致使钢筋贴膜版外露。

(2)结构构件截面小,钢筋过密,石子卡在钢筋上,使水泥砂浆不能充满钢筋周围,造成露筋。

(3)混泥土配合比不当,产生离析,靠模板部位缺浆或部位漏浆。

(4)混泥土保护层太小或保护层处混泥土振捣不实;或振捣碰撞钢筋或踩踏钢筋,使钢筋位移,造成露筋。

(5)木模版未浇水湿润,吸水粘结或脱模过早,拆模时缺棱、掉角,导致漏筋。

4.3防治措施

(1)浇灌混泥土,应保证钢筋位置和保护层厚度正确,并加强检验查收,钢筋密集时,应选用适当粒径的石子,保证混泥土配合比准确和良好的和易性;浇灌高度超过2m,应用串筒,或溜槽进行下料,以防止离析;模板应充分湿润并认真堵好缝隙;混泥土振捣严禁撞击钢筋,操作时,避免踩踏钢筋,如有踩弯或脱扣等及时调整直正;保护层混泥土要振捣密实;正确掌握脱模时间,防止过早拆模,碰坏棱角。

(2)表面漏筋,洗刷干后,在表面抹1:

2或1:

2.5的水泥砂浆,将允满漏筋部位抹平;漏筋较深的凿去薄弱混泥土和突出颗粒,洗涮干净后,用比原来高一级的细石混泥土填塞压实。

5.1缝隙、夹层:

混泥土内存在水平或垂直的松散混泥土夹层。

5.2产生的原因

(1)施工缝或变形缝未经接缝处理、清除表面水泥薄膜和松动石子,未除去软弱混泥土层并充分湿润就灌注混泥土。

(2)施工缝处锯屑、泥土、砖块等杂物未清除或未清除干净。

(3)混泥土浇灌高度过大,未设串筒、溜槽,造成混泥土离析。

(4)底层交接处未灌接缝砂浆层,接缝处混泥土未很好振捣。

5.3防治的措施

(1)认真按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处理施工缝及变形缝表面;接缝出锯屑、泥土砖块等杂物应清理干净;混泥土浇灌高度大于2m应设串筒或溜槽,接缝处浇灌前应先浇50-100m厚原配合比无石子砂浆,以利结合良好,并加强接缝出混泥土的振捣密实。

(2)缝隙夹层不深时,可将松散混泥土凿去,洗刷干净后,用1:

2或1:

2.5水泥砂浆填密实;缝隙夹层较深时。

应清除松散部分和内部夹杂物,用压力水冲洗干净后支模,灌细石混泥土或将表面封闭后进行压浆处理。

6.1缺棱掉角:

结构或构件边角处混泥土局部掉落,不规则,棱角有缺陷。

6.2产生的原因

(1)木模板未充分浇水湿润或湿润不够,混泥土浇筑后养护不好,造成脱水,强度低,或模板吸水膨胀将边角拉裂,拆模时,棱角被粘掉。

(2)低温施工过早拆除侧面非承重模板。

(3)拆模时,边角受外力或重物撞击,或保护不好,棱角被碰掉。

(4)模板未涂刷隔离剂,或涂刷不均。

6.3防治措施

(1)木模板在浇筑混泥土前应充分湿润,混泥土浇筑后应认真浇水养护,拆除侧面非承重模板时,混泥土应具有1.2N/mm2以上强度;拆模时注意保护棱角,避免用力过猛过急;吊运模板,防止撞击棱角,运输时,将成品阳角用草袋等保护好,以避免碰损。

(2)缺棱掉角,可将该处松散颗粒凿除,冲洗充分湿润后,视破损程度用1:

2或1:

2.5水泥砂浆。

7.1表面不平整:

混泥土表面凹凸不平,或板厚薄不一,表面不平。

7.2产生的原因

(1)混泥土浇筑后,表面仅用铁锹拍子,未用抹子找平压光,造成表面粗糙不平。

(2)模板未支承在坚硬土层上,或支承面不足,或支撑松动、泡水,致使新浇灌混泥土早期养护时发生不均匀下沉。

(3)混泥土未达到一定强度时,人工操作或运料,使表面出现凹凸不平或印痕。

7.3防治措施

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灌注混泥土后,应根据水平控制标志或弹线用抹子找平、压光,终凝后浇水养护;模板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支在坚实地基上,有足够的支承面积,防止浸水,以保证不发生下沉;在浇筑混泥土时,加强检查,混泥土强度达到1.2MPa以上,方可在已浇结构上走动。

8.1强度不够、均质性差:

同批混泥土试块的抗压强度平均值低于设计要求强度等级。

8.2产生的原因

(1)水泥过期或受潮,活性降低;砂、石集料级配不好,空隙大,含泥量大,杂物多,外加剂使用不当,掺量不准确。

(2)混泥土配合比不当,计量不准,施工中随意加水,使水灰比增大。

(3)混泥土加料顺序颠倒,搅拌时间不够,拌合不均匀。

(4)冬期施工,拆模过早或早期受冻。

(5)混泥土试块制作未振捣密实,养护管理不善,或养护条件不符合要求,在同条件养护时,早期脱水或受外力砸坏。

8.3防治措施

(1)水泥出厂应有合格证,新鲜无结块,过期水泥经试验合格才用;砂、石子、粒径、级配、含泥量等应符合要求,严格控制混泥土配合比,保证计量准确,混泥土应按顺序拌制,保证搅拌时间和拌匀;防止混泥土早期受冻,冬期施工用普通水泥配制混泥土,强度达到30%以上,矿渣水泥配制的混泥土,强度达到40%以上,始可遭受冻结,按施工规范要求认真制作混泥土试块,并加强对试块的管理和养护。

(2)当混泥土强度偏低,可用非破损方法(如回弹仪法,超声波法)来测定结构混泥土实际强度,如仍不能满足要求,可按实际强度校核结构的安全度,研究处理方案,采取相应加固或补强措施。

 

2.2基坑事故分析

2.2.1什么是基坑

概念:

基坑是在基础设计位置按基底标高和基础平面尺寸所开挖的土坑。

开挖前应根据地质水文资料,结合现场附近建筑物情况,决定开挖方案,并作好防水排水工作。

开挖不深者可用放边坡的办法,使土坡稳定,其坡度大小按有关施工程规定确定。

开挖较深及邻近有建筑物者,可用基坑壁支护方法,喷射混凝土护壁方法,大型基坑甚至采用地下连续墙和柱列式钻孔灌注桩连锁等方法,防护外侧土层坍入;在附近建筑无影响者,可用井点法降低地下水位,采用放坡明挖;在寒冷地区可采用天然冷气冻结法开挖等等。

2.2.2基坑的分类

城市桥梁工程基坑主要用于承台、桥台和扩大基础施工,一般分为无支护和有支护两类。

一、无支护基坑

特点:

1、基础埋置不深,施工期较短,挖基坑时不影响邻近建筑物的安全。

2、地下水位低于基底,或者渗透量小,不影响坑壁稳定性。

主要形式:

无支护基坑的坑壁形式分为垂直坑壁、斜坡和阶梯形坑壁以及变坡度坑壁。

二、有支护基坑

特点:

1、基坑壁土质不稳定,并且有地下水的影响。

2、放坡土方开挖工程量过大,不经济。

3、容易受到施工场地或邻近建筑物限制,不能采用放坡开挖。

2.2.3基坑分级

一级:

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开挖深度大于10米,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要严加保护的基坑。

二级:

介于一级基坑、三级以外的基坑。

三级:

开挖深度小于或等于7米且周围环境无特殊要求的基坑。

2.2.4支护方式

浅坑

常见支护形式:

(1)锚拉支撑

(2)斜柱支撑

(3)连续式垂直支撑

(4)间断式水平支撑

(5)断续式水平支撑

(6)短柱横隔式支撑

(7)临时挡土墙支撑

深坑

常见支护形式:

(1)土钉墙支护

(2)钢板桩支护

(3)水泥土墙支护

(4)排桩内支撑支护

(5)排桩土层锚杆支护

(6)挡土灌注排桩或地下连续墙支护

2.2.5深基坑的特点

(1)深基坑工程具有很强的区域性

  岩土工程区域性强,岩土工程中的深基坑工程,区域性更强。

如黄土地基、砂土地基、软粘土地基等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不同的地基中,基坑工程差异性很大。

即使是同一城市不同区域也有差异。

正是由于岩土性质千变万化,地质埋藏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杂性、不均匀性,往往造成勘察所得到的数据离散性很大,难以代表土层的总体情况,且精确度很低。

因此,深基坑开挖要因地制宜,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不能简单地完全照搬外地的经验。

(2)深基坑工程具有很强的个性

  深基坑工程不仅与当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有关,还与基坑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地下管网的位置、抵御变形的能力、重要性以及周围场地条件有关。

因此,对深基坑工程进行分类,对支护结构允许变形规定统一的标准是比较困难的,应结合地区具体情况具体运用。

(3)基坑工程具有很强的综合性

  深基坑工程涉及土力学中强度(或称稳定)、变形和渗流3个基本课题,三者融溶一起需要综合处理。

有的基坑工程土压力引起支护结构的稳定性问题是主要矛盾,有的土中渗流引起土破坏是主要矛盾,有的基坑周围地面变形是主要矛盾。

深基坑工程的区域性和个性强也表现在这一方面。

同时,深基坑工程是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及施工技术相互交*的学科,是多种复杂因素相互影响的系统工程,是理论上尚待发展的综合技术学科。

(4)深基坑工程具有较强的时空效应

  深基坑的深度和平面形状,对深基坑的稳定性和变形有较大影响。

在深基坑设计中,要注意深基坑工程的空间效应。

土体蠕变体,特别是软粘土,具有较强的蠕变性。

作用在支护结构上的土压力随时间变化,蠕变将使土体强度降低,使土坡稳定性减小,故基坑开挖时应注意其时空效应。

(5)深基坑工程具有较强的环境效应

  深基坑工程的开挖,必将引起周围地基中地下水位变化和应力场的改变,导致周围地基土体的变形,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地下管网产生影响。

影响严重的将危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地下管网的安全与正常使用。

大量土方运输也对交通产生影响。

所以应注意其环境效应。

(6)深基坑工程具有较大工程量及较紧工期

  由于深基坑开挖深度一般较大,工程量比浅基坑增加很多。

抓紧施工工期,不仅是施工管理上的要求,它对减小基坑变形,减小基坑周围环境的变形也具有特别的意义。

(7)深基坑工程具有很高的质量要求

  由于深基坑开挖的区域也就是将来地下结构施工的区域,甚至有时深基坑的支护结构还是地下永久结构的一部分,而地下结构的好坏又将直接影响到上部结构,所以,必须保证深基坑工程的质量,才能保证地下结构和上部结构的工程质量,创造一个良好的前提条件,进而保证整幢建筑物的工程质量。

另一方面,由于深基坑工程中的挖方量大,土体中原有天然应力的释放也大,这就使基坑周围环境的不均匀沉降加大,使基坑周围的建筑物出现不利的拉应力,地下管线的某些部位出现应力集中等,故深基坑工程的质量要求高。

(8)深基坑工程具有较大的风险性

  深基坑工程是个临时工程,安全储备相对较小,因此风险性较大。

由于深基坑工程技术复杂,涉及范围广,事故频繁,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进行监测,并应具备应急措施。

深基坑工程造价较高,但有时临时性工程,一般不愿投入较多资金,一旦出现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往往十分严重。

(9)深基坑工程具有较高的事故率深基坑工程施工周期长,从开挖到完成地面以下的全部隐蔽工程,常常经历多次降雨、周边堆载、振动等许多不利条件,安全度的随机性较大,事故的发生往往具有突发性。

2.2.6深基坑支护类型

2.2.7深基坑支护事故的原因

(1)、深基坑支护必须根据设计要求,深度及现场环境工程进度来确定施工方案,纺制后经单位总工程师审批,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符合规范及法律法规要求才能施工。

(2)、深基坑施工必须解决地下水位,一般采用轻型井点抽水,使地下水位降到基坑底1.0米以下,须有专人负责24小时,值班抽水,并应做好抽水记录,当采取明沟排水时,施工期间不得间断排水,当构筑物未具备抗浮条件时,严禁停止排水。

(3)、深基坑土方开挖时,多台挖土机之间间距应大于10m,挖土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不得深挖。

(4)、深基坑上下应挖好阶梯或支撑靠梯,禁止踩踏支撑上下作业,坑四周应设置安全栏杆。

(5)、人工吊运土方时应检查起吊工具,工具是否牢靠,吊斗下面不得站人。

(6)、在深基坑边上侧堆放材料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挖土边缘保持一定距离,当土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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