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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与理论论文

思维与理论论文

思维与理论都是认识论中的基本范畴。

正确理解思维与理论,有利于我们正确认识整个物质世界。

一、对立统一

物质的对立统一性是物质的根本性质。

物质在存在和发展的过程中,所有的具体性质都基于物质的对立统一性,都能够被物质的对立统一性所概括。

物质的对立统一分质的对立统一和量的对立统一,两种对立统一是同时存在、同时变化的,只是认识的角度不同。

物质的质指的是物质的性质,即物质在存在和发展的过程中所遵循的内在规定性。

物质的性质分基本性质和特殊性质。

物质的基本性质是指物质在存在和发展的过程中不随时间的持续而改变的性质。

基本性质是物质固有的性质,是判断一存在形式是不是物质的标准。

基本性质存在于所有的物质之中,不可产生,不可消灭,也不可转化,是同一的静止的客观存在。

基本性质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即这一部分基本性质不可脱离那一部分基本性质而独自存在。

物质的特殊性质是指物质在存在和发展的过程中,随时间的持续而不断改变的性质,是区别一物质不是它物质的规定性。

特殊性质不可脱离基本性质而独自存在,基本性质是不同特殊性质统一到一起的原因。

特殊性质是对立的存在,表现为可分割,可转化。

但是,特殊性质不可产生,也不可消灭,可转化是指从这一特殊性质转化为那一特殊性质。

物质的基本性质是所有物质性质统一的原因。

物质的特殊性质是物质性质对立的原因。

对某一类物质而言,这一类物质共有的相同一的性质是这一类物质的类称基本性质。

类称基本性质包括基本性质和这一类物质共有的相同一的特殊性质。

当我们给某一具体物质定义的时候,就可以只给出这一物质的类称特殊性质,并指出其归属的类。

而其归属的类称基本性质则在经典著作中加以定义。

在某一类物质中,不同的物质由同一类称基本性质来统一。

如果这一类称基本性质的内涵很多,那么,这类物质之间性质的统一性就很强。

物质的量就是物质的空间。

在紧密相邻的若干物质中,它们共同拥有的大空间为它们的宏观空间。

它们在量上同一于这一宏观空间。

但是,它们每一个物质各自所完全拥有的小空间是不同的。

也就是说,它们在微观空间上是对立的。

如果若干物质,它们共同拥有的宏观空间很小,而各自分别拥有的微观空间都很大,那么,这些物质量的对立统一性就很强。

在这种很强的对立统一性中,宏观空间和这些微观空间之和的差即缝隙空间就很小。

统一是基于同一的存在而存在的。

在性质方面,统一是利用抽象的同一的基本性质来统一具体的对立的特殊性质的。

性质的统一,没有基本性质的同一,就失去了统一的基础;没有特殊性质的对立,就失去了统一的意义,而只能叫同一而非统一。

在空间方面,物质的内在对立性导致这一物质所拥有的同一个宏观空间被这一物质的若干内层物质确定为若干个微观空间。

如果没有这一宏观空间,那么,这若干个微观空间就失去了统一的基础;如果没有这若干个微观空间,那么,这一宏观空间的叫法是无意义的。

因为它是最微观的空间,当然是暂时的。

因此,在性质和空间上都可以归纳为:

对立和统一是相互依存的,没有对立也就没有统一,没有统一也就没有对立,对立统一是在同一的基础之上的对立统一。

在物质的类称基本性质中,也包含着物质的特殊性质。

这些特殊性质是基于所有物质共有的相同一的基本性质而存在的。

而对于其所属的若干类称特殊性质而言,它们也由类称基本性质中所包含的特殊性质来统一的。

所以,对于相接近的具体物质而言,其统一也是(物质的特殊性质)对立性的统一。

对立性的统一也可以是一个过程。

由于空间的接近,可导致两物质间性质的相互转化。

也就是说,两物质间的对立性向两物质的内部转化。

转化的结果为,两物质的统一性加强了。

这一过程也可以发生在若干物质间。

这一过程说明了,加强空间的统一,就可以加强性质的统一。

不同物质之间存在着对立性的同一。

这种同一是指特殊性质的同一。

物质的对立性的同一是就物质的内涵而言的;物质的对立性的统一是就物质的外延而言的。

不同物质,拥有同一的基本性质。

物质的基本性质之间不存在性质的对立,也就无所谓物质在基本性质上的对立性的同一。

二、思维和认识

一物质对另一物质的反映,就是一物质受到另一物质的作用而达到的两物质在性质上的对立性同一的加强。

反映的过程就是物质间抽象的同一性加强的过程。

思维就是主体(物质)内部各部分、各层次间的相互反映。

思维的目的就是在主体(物质)内部不断地加强对立性的同一。

这种对立性同一的不断加强,使主体(物质)内部各部分间的对立性不断地向内转化。

主体是特殊的物质,是能够主动适应环境,以实现与环境的和谐统一的物质。

物质具有层次结构,主体也有层次结构。

主体是由若干主体和普通物质构成的。

同样,“若干主体”中每一主体也是由若干主体和普通物质构成的。

如果继续划分下去,总能出现没有主体,而只有普通物质的情况。

但是,经过一定的时间,普通物质也可以发展成为主体。

若干主体可以构成一个大主体。

若干人可以组成一个集体,集体就是人的外层主体。

群体思维就是若干人的想法相互交流,找到多数人相认同的想法的过程。

对于集体中一些并不很重要的事,我们不可能每一件都拿出来让集体中所有的人来讨论,否则,集体对一些小事也缺乏快速的反应。

于是,我们必须选出一个人来代表集体应付日常工作。

这个人就是集体的核心主体。

同样,这一处于核心地位的领导人并不是对每一件事都认真仔细地思考,否则他的工作效率就很低。

其实,这位领导人也有他的核心主体。

于是,这个集体的反应能力又有了提高。

同样,这位领导人的核心主体也有自己的核心主体。

这样,这一模式可以深入到若干层次中。

在这里,本文把一个主体(物质)的内层若干主体(物质)凭自身的实力来参与决定这一主体(物质)的各种事物的过程,称为感性思维。

本文把一个主体的核心主体(物质)依赖这一主体对内层其它主体和物质的控制力来实现这一核心主体(物质)对外层主体的控制的过程,称为理性思维。

理性思维是感性思维的产物。

理性思维是依赖感性思维来建立并维持外层主体的理性机制的。

理性思维始终都不能脱离感性思维而独自存在。

对于这一点,还可以核心主体的感性思维为论据。

如果某一“核心主体”内部没有理性机制,那么,这一核心主体就不能称之为核心主体,而应称之为核心物质。

核心物质不具有理性思维的能力,但它可以进行感性思维。

因其惯性极小,思维速度就会极快。

因此,理性思维不但从宏观上离不开感性思维,而且从微观上也离不开感性思维。

感性思维是理性思维存在和发展的原因。

理性思维属于代理思维。

它是以微观物质思维代理宏观物质思维的。

理性思维的产生,为物质主体时代的到来,为主体能够快速适应环境,为物质世界的快速发展找到了一条出路。

理性思维是利用微观物质与宏观物质的对立性的同一来实现对宏观的控制的。

同一是目的性的,先是微观物质主动与宏观物质加强同一,尔后是宏观物质“主动”与微观物质加强同一。

前者是微观对宏观的认识,后者是微观目的性的实现。

只有微观物质对宏观物质有了正确的认识,才有微观物质利用宏观物质发展的必然来实现对宏观的控制。

认识和思维都指的是一种过程。

两者也可指认识和思维的结果,前者主要是指认识和思维的结果,后者主要是指认识和思维的过程。

认识和思维到底是怎样的一种过程?

最初的认识是感性认识,即因主体对客体的反映而达到的主客体间的某种对立性的同一。

感性认识多半是片面的,但它是直接的,真实的(多半是片面的真实)。

感性认识依赖主体的感觉能力,也就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同一性的程度。

这种程度越高,感觉能力也就越强。

但是,事实上,主体多半无法对客体进行全面的感觉,她只能对客体表现出来的某些现象进行感觉。

要对客体进行全面的、正确的认识,显然,主体的感性认识多半是办不到的。

于是,理性认识的出现就成了必然。

理性认识就是,主体通过已有的知识和对客体的感性认识,来进行理性思维后所达到的主客体间的某种对立性的同一。

但是,理性思维只是认识的一种手段。

因为理性认识,并不是主体与客体真的实现了较强的对立性的同一,而只是主体的核心主体代表该主体与客体实现了较强的对立性的同一。

主体认识客体的目的就是,主体与客体实现全面的对立性的同一。

其实,这也是感性认识,是主体对客体全面的感性认识。

首先实现的片面的感性认识,为主体对客体进行全面的认识提供了前提和可能。

也就是说,片面的感性认识是主体提出问题的原因。

而理性认识则是主体解决问题的原因。

对于具体的认识和思维,既有感性的方面,又有理性的方面。

.三、感觉与创造

人如果没有感觉能力,那么人就会失去与客观世界的联系,就会被孤立起来,甚至不可能存活下去。

感觉是感性认识的起点,是感性思维,一般是指有主体参与的时间较短的感性思维。

我们之所以能够感觉到周围事物的存在,是因为我们的感觉与周围事物存在着对立性的同一。

这种同一是客观的,它可以不依赖人的核心主体而存在。

感觉分为有意识感觉和无意识感觉两种。

无意识的感觉反映人的感觉器官自身的目的性。

有意识的感觉是人的核心主体对无意识的感觉的利用和支持所形成的感觉的感觉。

所以,有意识的感觉更具目的性。

创造是人所特有的。

电脑能思维,但电脑却不能创造。

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人具有极为丰富的感觉能力,而且能够感觉到这种感觉能力在不断地增强,并以此为需要和目的。

而电脑的感觉能力极其有限,且不能感觉到“自己”有感觉上的需要。

感觉就是一种需要。

当周围世界没有我们所要感觉的东西的时候,人就会去创造这个东西。

所有要创造的东西都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

一、这个东西是人所需要的;二、这个东西必须符合客观世界的规律,能够与周围世界溶为一体。

前者是提出问题的原因,后者是解决问题的规律。

人所需要的东西在某种意义上已经存在于人的大脑中,而我们在很多情况下并没有感觉到它的存在。

为什么呢?

因为感觉至少是两者之间的事----两者之间对立性同一的过程。

所以,一个存在形式是产生不了感觉的。

有时候我们能够感觉到它的存在,是因为“它”同时存在于内层非核心主体和核心主体之中,是核心主体中的“它”感觉到非核心主体中的“它”。

当然,两个“它”也存在着一定的对立性,但同一性是主要的。

并且,她们想继续提高这种同一性。

提高这种同一性就必须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即将“它”变成一种真实的存在。

“真实的存在”一旦存在,她们就可以去感知它,从而满足她们的感觉。

通过加强她们与“真实的存在”的同一性,从而加强了她们之间的同一性。

同时“真实的存在”也可以使他人分享这种感觉。

对多数人而言,在“真实的存在”存在以前,他们是感觉不到他们对这种感觉的需要的。

因为在他们的大脑中只有一个“它”的存在。

所以,创造不应该只是满足个人的需要,而应该把它上升到满足社会需要的高度来重视。

创造首先满足的是一个人自己的无意识的需要,即自己的非核心主体的需要。

如果一个人对所要创造的东西没有无意识的需要,那么,给他金山银山,他也不会创造什么出来。

四、知识与理论

知识的外延比理论广,理论是知识,但知识并不一定是理论。

知识是主体为了在认识、思维及实践中与客体达到对立性的同一所依据的内在对立性。

这种内在对立性与客体的内在对立性是同一的。

也就是说,主客体在性质上是由这抽象的同一的内在对立性来统一的。

知识存在于主体内部。

媒体上的知识,只是代表知识的一种符号,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知识。

这是因为,知识是抽象的,而抽象是不可能脱离具体而独自存在的。

媒体的具体是用来调动主体中的具体和抽象的“复合体”的。

而媒体的抽象就是一般物质的抽象。

这种抽象的内涵比主体的少得多。

如一个字,我们需要记住的并不仅仅是这个字的字形,更重要的是它的读音和字义。

这其中字义是最抽象的,其次是读音和字形,最具体是的字的依附物,即载体。

不同地区的人,对某个字的读音是不大相同的。

而字形有简体和繁体之分,有楷书、行书和草书等。

早先,字依附于贝壳、竹简上,后发明了造纸术,字便有了一种经济而又方便的载体了。

现在,字又可装进电脑中了。

但是,不管字依附于哪一种载体(包括一般物质和主体)上,字义都应该是同一的。

当然,这种同一是人为的。

知识可分为感性知识和理性知识。

感性知识是客观的知识,是不依赖人的主观意识(核心主体的意识)而存在的无意识中使用的知识,是思维所遵循的自然法则,是主体为了与客体实现对立性的同一所依据的内在的客观规律。

理性知识是主观的知识,是理性思维所遵循的理性机制,是主体之间为了交流的方便而确定的统一的规范。

公设、推论、真理、客观规律、人的无意识等为感性知识。

语言、名称、符号、法律、道德、对感性知识的描述等为理性知识。

感性知识和理性知识没有绝对的界限,就象深和浅一样。

感性知识对主体而言,是在无意识中使用的;理性知识对主体而言,是在有意识中遵守的。

感性知识一般以理性知识的形式传播。

但是,在某些时候,人会因为能够直接认同感性现象而意识到感性知识的存在。

事实上,刚出世的婴儿,对感性现象的认同就是这样的。

人第一次接受理性知识就是这样的。

人身上有许多的感性知识并不为人所知。

创造就是将这些感性知识理性化,使之成为大家有意识地使用的工具。

理论是也理性知识的形式存在的感性知识。

理论所要做的就是,用社会语言的形式来调动理论学习者比较容易调动的感性知识,并指出所要论证的感性知识与这些感性知识的关系。

感性知识包括感觉,也就是说感觉的过程必须遵循感性知识。

感觉是感性知识的实现。

感觉也包括感觉与感觉之间的关系,即存在关于感觉的感觉。

第二个感觉是第一个感觉主体的核心主体感知到的。

也就是说,感觉的感觉是感觉主体的核心主体对该主体感觉的感知。

而感觉的感觉是更为抽象的感性知识。

理论都是建立在感觉的基础之上的。

从主观的角度理解,用简单的感觉建立起来的理论是应用理论。

用复杂的感觉、或者说用感觉的感觉建立起来的理论是基础理论。

对于应用理论,我们往往很容易感觉到它的正确性。

对于基础理论我们往往很难理解它。

应用理论有时直需直接的感觉,基础理论则要深层次的感觉。

当然,我们感觉正确的东西,它不一定正确。

因为我们从来没有完全真实地感觉到这个东西的全部,对于应用理论如此,对于基础理论更是如此。

从主观上讲,我们对应用理论的感觉比较容易,对基础理论的感觉比较困难。

但是,从客观的角度分析,基础理论比应用理论简单。

因为基础理论所反映的客观规律是具有普遍性的规律,是相距很远的不同现象统一的原因。

到底是什么原因使我们难以感觉到普遍规律的存在?

原因是感觉是感性思维的过程。

在过程刚开始时,感觉是最强烈的,持续时间长了,感觉就会淡化。

到河里游泳,刚下水时感觉特别凉,持续时间长了,就适应了。

即凉的感觉因身体与水在温度上的接近而淡化。

还有,我们从来没有直接感觉到自身内脏器官的存在。

因为我们从来没有强烈的初始状态的感觉。

我们主观意识的建立与初始状态的感觉是同步的,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于是,人的核心主体与内脏器官的同一性就特别强。

但是,内脏器官一旦病变,我们就会产生坏的感觉,即使进行器官移植,感觉也不会太好。

这就是说,许多我们早已拥有的习惯了的东西失去了,我们就会产生坏的感觉。

世界上有许多东西,我们拥有它的时候,并没有感觉到它的价值,一旦失去了,才知道它的可贵。

当然,人以及其它物质共同遵守的基本规律,我们无法失去,更不会有重新获得的可能。

对于它们,我们只能用理性来把握。

那么,为什么它们可以用理性来把握呢?

因为,当核心主体的内层某一层次表现为核心物质的时候,核心物质所进行的感性思维是一种极其简单的思维,它只遵循物质最普遍的规律。

于是,它对一些复杂现象的感觉,对感觉的感觉是一种极其抽象的感觉。

因为它只感觉它们所共同遵循的最普遍的规律。

理论论的是一种关系,是感觉与感觉之间的关系。

感觉也是一种关系,只是感觉所表达的关系更直接、更能反映其同一性。

而某些感觉与感觉之间缺乏关联,它们之间只能用一些基本的规律来统一。

这些基本的规律就是基础理论所研究的范畴。

于是,对于我们所感觉到的不同的感性现象(感觉的的现象),如果我们无法用基础理论将它们统一起来,那么,这些感性现象中,必有一些是虚构的,是假象。

反之,如果这些感性现象能够用基础理论统一起来,那么,我们直须感觉到其中少数感性现象的正确性后,就可以间接地证明其它感性现象的正确性了。

但是,利用理论把握世界不是我们的目的,只是我们用来认识这个世界的手段。

所以,理论是指导我们感觉发展的方法,理论最终会被我们的感觉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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