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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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管理制度
电缆管理制度
1、新入矿电缆必须经专职试验员试验后,方可入井使用,并留有记录。
2,电缆使用时,必须悬挂电缆标志牌,内容必须填全,并保持清洁。
3,井下电缆吊挂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4,井下电缆回撤后,必须及时返回电缆组,由电缆组负责登记造册。
5,电缆组负责对回收旧电缆的火补工作,严格按照《火补电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电缆组对修复的电缆、待修电缆实行编号挂牌管理,存放要整齐,发放时要留有记录,实现帐、卡、物对口。
电气试验制度
1、为加强煤矿电气试验制度,正确判断电气设备能否投入运行,预防设备损坏,保障煤矿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变电所及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特性试验和电工仪表、继电保护装置检验,按本制度执行。
3、试验组工作范围:
(1)本单位运行中电气设备的绝缘、特性试验、继电保护装置整定,盘用电工仪表的整定、检验。
(2)电气设备检修前后的试验。
(3)自行新装的中小型设备的验收试验。
(4)协助公司电气试验室在本单位所进行的电气试验工作。
4、遇特殊情况,需改变试验周期、试验标准,应组织有关人员综合分析提出建议,经公司、矿机电总工批准后方可执行。
5、长期(井下3个月,井上6个月)停止运行和移动的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运行中的设备试验项目和标准进行试验。
6、新装和大修后充油设备进行交流耐压时,油质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否则不能进行。
7、运行中的主要大型设备、主要电缆,进行耐压试验时,应具备如下条件:
(1)设备的绝缘电阻、泄漏电流、介质损失角正切值等所试验项目经综合判断合格。
(2)有周密的操作措施。
8、在进行与温度有关的各种电气试验时,应同时测量被试物和周围环境温度;绝缘试验应在良好天气、且被试物及周围温度一般在不低于+5℃的条件下进行。
交流耐压试验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凡无特殊说明均为一分整。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的倍数运算,电动机按铭牌电压、电缆按标准电压等级计算。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防爆设备入井前,应由防爆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合格后方可入井。
2防爆设备在搬运时,妥善保护,严禁翻滚,必须轻移轻放,避免激烈震动,防止碰撞。
3防爆设备在安装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凡有故障和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设备禁止安装:
(1)电气设备铭牌规定的数据,是否与接入电压和使用的机械设备的容量相适。
(2)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完整,防爆性能是否良好。
(3)设备的内部有无损坏。
4防爆设备的安装地点,不应有滴水或积水,必须在滴水处安装时,应有可靠的防水措施。
5设备的安装要稳固,可靠,合乎产品安装要求,不准有歪倒或震动现象。
6防爆设备安装后,在投入运行前,应由安装单位请示机电科,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人员按设备完好标准,设备防爆要求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运行。
7防爆设备安装后,要进行测量绝缘电阻,并进行试转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8安装后的防爆开关,矿用变压器及电缆,应悬挂标志牌标明用电设备的名称、序号、容量和地点及用途。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各单位根据设备运行的实际状况,提出设备的年度大、中修理项目,并报机电科审查。
2.各单位要根据大、中修计划制定材料、配件计划及施工计划和安全措施。
3.在设备检修过程中,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新的质量标准,要求施工必须一次验收合格。
4.固定设备的定期大、中、小修时间和间隔期必须执行周期检修规程图表。
5.设备大、中修后,必须坚持运转制度,经技术测定后设备性能要达到铭牌要求。
设备包机制度
1、岗位为单元,建立设备包机组,并在包机长的负责下完成岗位日常工作。
2、司机和维护人员要有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严格执行本包机制规定的工作任务,做到认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做到安全运转。
3、当班司机要认真填写各项记录,一丝不苟,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睡觉、不脱岗等,精神集中。
4、保持机房内外的设备及环境卫生,对防火设施、工具、牌板等要摆放整齐,保持文明岗位。
配件管理制度
1、配件和材料应按维修材料消耗定额并结合矿具体情况认真编制配件计划。
2.配件实行分级管理,存放一定要分类贮存。
3.凡外构机电件进货一律进机电配件库集中保管,各采区机电和专业班、组凭领件单,用多少,领多少,杜绝一次出库,或变相转移充实手头料库,尽力压低库存量,做到合理贮存。
4.凡需委托自制加工工件时,每月前十天提出所需件计划,以便平衡备料,凭领件单到自制件库领取。
5.凡从各机电专业组领取备件时,一律开配件领用单,加盖经手人、主管领导章,方为有效,到机电配件库领取。
6.对经常所需件应在每月10日前将材料计划上报审批完成,对于公休检修工作所用材料计划应提前20天上报审批完成。
7、对存放配件的场所,要求做到有防尘、防水、防锈措施,并要求有标牌,分类码放。
设备管理制度
为认真执行《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的规定,并按我矿具体分工情况,拟以下几点细则:
1、各区、科、厂无权对设备进行借调、转让。
2、凡我矿使用和检修设备单位,要配置兼职设备管理员,并不断学习,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3、各使用和检修设备单位,对设备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帐、卡、物、板四对口,设备管理人员每月要核对一次。
4、严格执行出入厂验收制,没有领用手续、不完好、失爆的设备不能出厂;对进厂的检修设备不进行交接验收,或有拆件等情况,要追查责任并视情节处罚,否则不发新设备。
5、对皮带、溜子运输机的头、尾、减速机、电机等的管理应有计划,合理备用,正常进厂检修。
6、低值易耗、专用工具等由各单位直接向供应申请进货。
7、凡设备、低值易耗、专用工具等的报废手续按通知规定办理。
8、各单位每月30日将全月所发生的机电事故按规定表格报机电科一份。
设备运行、维护、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
1.科、队、班各级领导,专职维护人员,操作人员及值班人员对所分管的设备,必须定期维护检查、清扫,保持文明生产,达到标准化岗位。
2、维护保养根据生产及设备性能,制定维护保养时间及要求和达到目的,采取看、摸、嗅、试的方法,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堵塞漏洞,保证安全生产。
3、日常运行中,专职维护人员及操作人员维护工作要及时记录在保养维护栏里。
4、维护保养按各队包机制对所管辖的设备分成条、块、片及地区落实人头,实行挂牌,定期维护,保持岗位及环境卫生。
5、维护人员及司机检查出问题,要及时检修或更换,保证安全运行。
6、维护人员、操作人员要树立高度责任感,精心操作,细心检查,全神贯注,监护好设备的安全运行。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为促进安全生产,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堵塞漏洞,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发生30分钟以上中断生产事故、设备损坏事故、质量事故、人身事故,必须组织认真分析追查。
2、事故追查分析会议时间,不得超过三天,责任者和有关人员在事故未追查清楚前不得外出。
3、一般机电事故属一个单位的,由本单位自行追查;属两个单位的,由安监处或机电科组织追查。
4、事故追查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认真记录,不得漏项。
5、事故追查分析后,及时写出事故报告,逾期严肃处理。
油脂管理制度
1、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做好油脂使用计划,交供应采购。
2,对重点油脂把关(压缩机油、变压器油),使用前必须严格化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并妥善保管好化验单,对不合格的油脂退还供应科。
3,领用各种油脂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做到计划领用,防止流失浪费。
4,使用单位做好废油的回收工作,一是过滤再使用,二是供其它设备的润滑,以旧代新。
5,使用单位每月与油库核对一次用油及库存情况,保证及时供给。
配件管理制度
1、配件和材料应按维修材料消耗定额并结合矿具体情况认真编制配件计划。
2、对配件实行分级管理,存放一定要分类贮存。
3,凡外构机电件进货一律进机电配件库集中保管,各采区机电和专业班、组凭领件单,用多少,领多少,杜绝一次出库,或变相转移充实手头料库,尽力压低库存量,做到合理贮存。
4,凡需委托自制加工工件时,每月前十天提出所需件计划,以便平衡备料,凭领件单到自制件库领取。
5,凡从各机电专业组领取备件时,一律开配件领用单,加盖经手人、主管领导章,方为有效,到机电配件库领取。
6,对经常所需件应在每月10日前将材料计划上报审批完成,对于公休检修工作所用材料计划应提前20天上报审批完成。
7,对存放配件的场所,要求做到有防尘、防水、防锈措施,并要求有标牌,分类码放。
阻燃胶带管理制度
1、阻燃胶带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胶带阻燃合格证。
2,阻燃胶带在入井使用前,必须经过专职检查员严格检查,严禁不合格阻燃胶带入井使用。
3,阻燃胶带在安装前,必须对胶带机机架、架体、托滚等进行检查,避免尖锐物件刮伤皮带。
4,阻燃胶带安装时必须按照给定中心铺设,皮带接头对口必须平直,防止胶带因跑偏而损坏。
5,胶带使用后必须每天有专人进行检查,处理完好,禁止私自剁断胶带,确保胶带输送机安全运行。
6,存放胶带场所要求避免水淋、日晒,并且上台挂牌管理。
7,领用时必须经过机电科、企管科等单位审批后方可领用;回收的旧皮带要求运行队负责上运统一保管,禁止私自挪用。
运输设备、设施包机管理制度
1、以岗位为单元,建立设备、设施包机组,并在包机长的负责下完成岗位日常工作。
2,包机组人员和维护人员要有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严格执行本包机制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认真巡回检查,精心维护保养,确保做到安全运转。
3,当班包机组人员要认真填写各项规定记录,做到一丝不苟。
4,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睡觉、不脱岗等,精神集中。
保持机房内外的设备及环境卫生,对防火设施、工具、牌板等要摆放整齐,保持文明岗位。
5,包机组人员在包机长的主持下,每月召开一次座谈、总结会议,克服缺点与弊端,保持优点与成绩,促进包机制的顺利开展。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管理制度
1.用产品及设备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煤炭工业局)。
2.下发的第[2000]15号的文件要求。
新购进的煤矿矿用产品及设备必须由使用单位送到试验组,由专职人员对产品设备检查、试验、验收,校对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是否齐全,设备型号标牌(MA)编号与证书编号是否一致及发证日期是否有效期。
3.进的煤矿矿用产品及设备(MA)证书由购进单位存挡保管以便备查。
4.复及待修的煤矿矿用产品设备要进行挂牌管理,同时要做好设备档案的整理填写工作。
5.购进及修复的煤矿矿用产品及设备必须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方可入井使用,禁止无证和证件超期的产品及设备入井。
6.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扣20000元,个人2000元并调离岗位安全再教育学习6个月。
机电安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为促进机电安全质量做到动态达标,消灭隐患,杜绝各类机电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要求及矿相关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检查验收形式:
(1)基层单位自行组织检查验收。
(2)抽查和全面检查验收。
(3)专项检查验收。
2,基层单位队干组织,每月不少于三次检查验收,对于存在的隐患及问题落实到负责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