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检自查报告.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29229949 上传时间:2023-07-21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2.7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检自查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检自查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检自查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检自查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检自查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检自查报告.docx

《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检自查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检自查报告.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检自查报告.docx

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检自查报告

2016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迎接省国土资源厅二Ο一一年目标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注重突出保障发展、保护资源工作的实践特色,认真抓好2016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落实,并对照考核项目逐项进行了自检自查,自评分为100分,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地政管理

  1.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

严格贯彻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指标分解到乡(镇),确保市级下达我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万公顷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万公顷。

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监察网络,强化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建立基本农田动态监测体系,提高基本农田动态监管能力,定期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强化执法手段,依法严厉查处破坏、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案件。

  2.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各项规费应收尽收。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杜绝乱收费。

认真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和按预算拨款制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进一步减少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成本。

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规定,今年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认真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规定,没有违反相关政策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的行为出现。

  3.严格执行土地矿业权交易有关规定,无违反招拍挂规定行为。

按照《曲靖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活动的通知》(曲国土资〔2016〕18号)文件要求,从今年3月份起,全市矿业权交易统一纳入市矿业权交易中心交易,我县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2016年度按照程序上报2宗,其中:

新设置1宗(王家庄镇吴官田村鞍背后山采石场);申请转让1宗(旧县镇大山采砂场),目前已上报到市矿业权交易中心,正在等待批准中。

  4.加大土地整治力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今年共组织实施了省级土地出让金投资建设的纳章镇纳章等

(2)个村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

项目区位于纳章镇纳章、龙洞村委会,涉及纳章、李子沟、新发村、石龙及左左碧等5个村小组。

总规模亩,建设规模亩,项目预算总投资万元,预计可新增耕地,新增耕地率为%,项目建设期为一年,以上2个项目已竣工交付群众耕种,正在组织验收。

极大改善了生产条件,增加了农民收入,推动了全县耕地占补平衡的落实,为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用地保障。

  

(二)矿政管理

  1.严把审批关,积极培育矿业权市场。

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定。

严格采矿许可证办证程序,从严控制矿山企业准入条件,做好了矿业权设置审批办的各项工作。

凡新立矿业权均上报县矿业权审批委员会会议上讨论通过,并按照市局要求上报市矿业权交易中心统一实行招拍挂方式出让。

2016年我县共发放了24个采矿许可证,全部为县级发证。

在县级发放的采矿许可证中,挂牌出让1个,其余23个为有效期满以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的延续登记。

  2.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全部足额征收。

2016年,共收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万元;完成矿山年检工作,足额征收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12万元。

  3.新设置矿业权全面实行公开招拍挂,全面实施市场化运作,对满足开采条件、符合开采要求,县级发证权限范围内的采矿点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引导采矿点走市场化道路,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公开有偿配置比重,加强矿山管理,提高矿产资源规模化开采和集约化利用水平。

  4.认真组织完成矿产资源整合任务,我县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首先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开采规模、不利于整合的小矿山、小企业一律关闭。

2016年底前已整合关闭的矿山共有6家,分别:

月望乡三间屋硅石厂,月望乡李子沟砂场,通泉镇家宝采石场,通泉镇贵明页岩砖厂,马过河镇鸿运采石场,王家庄镇久久硅石场。

  (三)服务发展

  1.严格执行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我县多方主动协调,努力做好建设用地征转用报批工作,为全县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提供了强有力的用地保障。

截止当前,我县已上报并获得省厅批准建设项目2个,用地总面积亩;已上报省厅等待批准建设项目2个,用地面积为亩;已具备报批条件的建设项目4个,用地面积为亩,正在积极协调用地指标等待报批。

  2.完成下达的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指标。

积极提供用地服务,加强土地供应管理。

2016年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我县供地计划1853亩。

截止当前,我县已供地15宗,面积亩,占全年供地计划的%。

其中:

以划拨方式供地3宗,面积为亩;以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12宗,面积亩。

2016年我县将实际完成供地亩,占全年供地计划的103%。

  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认真落实招拍挂制度,工业用地、经营性用地100%实现招拍挂。

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遵循“调控总量、保障重点、盘活存量、优化结构、集约利用”的原则。

截至当前,全县以招拍挂出让方式出让国有土地12宗,面积亩,土地出让价款为亿元。

其中: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4宗,面积亩,成交价款为亿元;拍卖出让国有土地8宗,面积亩,成交价款为亿元。

  4.创新工作思路,搞好新机制试点。

抓好典型事例,切实推进共建新机制试点工作。

按照市人民政府与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共建保障科学发展土地管理新机制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县高度重视,为有效利用好我县废弃国有建设用地,缓解当前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紧张的状况,走出一条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新路子,我县以共建新机制试点工作为契机,率先提出了进行国有建设用地流转这一思路,并获得了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及认可。

经调查摸底我县辖区内共有废弃国有建设用地6宗,总面积为亩。

其中:

国家“三线”建设时期的国有划拨土地4宗、铁路废弃用地1宗、闲置旅游用地(1宗),废弃原因大多是由于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搬迁。

结合以上实际情况,我局拟定了**县盘活废弃国有建设用地整治工作总体方案,已由县人民政府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我县计划开展石龙矿区废弃工矿用地盘活整治项目,预计项目区总面积为2400亩,可置换建设用地指标近2000亩。

当前正在进行收回石龙矿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工作。

  5.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为充分盘活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保障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结合上级业务主管关于组织开展城乡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要求,在确保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前提下,我局组织编制了《纳章镇石龙矿区项目区城增村减挂钩试点实施方案》,该方案已通过省厅批准。

省厅同时下达了纳章镇石龙矿区项目区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周转指标亩,**县2016年度纳章镇石龙矿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建新区项目已获得省厅批准。

  (四)民生保障

  1.认真办理、落实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

本着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不断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今年,我局承办的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共3件,县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1件。

为了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办理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建议提案办理程序。

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能解决的问题立即着手解决;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列出工作计划,分步解决。

在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认真撰写建议、提案答复意见,并与代表和委员们逐一见面,进行耐心、细致、热情的讲解答复,认真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和想法,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得到了各位代表和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2.认真贯彻实施“四项制度”,依法规范行政行为。

对现行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服务承诺等各项政策、规定、制度进行清理,按照“四项制度”的要求,制定并完善本单位的各项政策、规定、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并采取网站发布、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实行重大决策咨询、评议和听证制度、重要事项集体会审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增强行政行为的透明度。

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听证、通报、公示事项以及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网上发布工作。

完善网上咨询、网上信访、网上申报、公众建议与反馈的应用。

完善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

  3.依法调处土地、矿业权权属争议,认真落实信访责任制。

今年严格按照统一年产值标准依法测算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时兑付征地补偿费,从未出现拖欠补偿费和因征地拆迁补偿不到位的群众上访,切实维护了农民利益,实现国土资源信访工作零上访。

服务群众解民忧,实现国土资源工作零上访。

严格按照统一年产值标准依法测算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时兑付征地补偿费,从未出现拖欠补偿费和因征地拆迁补偿不到位的群众上访,切实维护了农民利益,连续5年实现国土资源信访工作零上访。

  4.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改善矿山地质环境。

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建立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网络,实行地质灾害防治包片负责制。

全县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55处(片),其中滑坡灾害点40个,稀性泥石流9处(片),崩塌2处,地面塌陷2处,地裂缝2个.并按照包片负责制的要求,要求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对各自负责的隐患点进行了全面的巡查,对地质灾害隐患较为突出的灾点,目前已发放明白卡84余份,地质灾害防治函382份,下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经费26万元,用于人员监测经费和购买监测设备。

  5.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长效机制。

一是凡是新设置的采矿权证,都要求进行前置审批,即必须首先通过环保、水务、林业等部门审批;同时要求新设采矿权证及矿山延续登记时必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制作开发利用方案等必备资料。

二是加强对矿山开采行为进行巡查,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突出的矿山在年检中评定为“不合格”,对于评定为“不合格”的矿山企业,首先进行督促整改,对于整改后仍未能达标的,给予注销证照的处罚。

三是对于矿山采空区、废弃物堆放场及开采形成的边坡等易造成地质灾害及污染的场所,及时发出《地质灾害防治通知》,要求业主及时的进行治理,2016年,共发放地质灾害防治通知书84份。

  6.规范征地程序,采取多种措施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在具体征地工作中,我们坚决执行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依规制定征地补偿方案,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通过拓宽征地安置途径,确保农民长远生计。

通过健全公示、公告、听证等征地程序,切实维护农民的意愿和权利。

通过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费分配使用的监管,防止拖欠、截留和挪用,土地补偿费按财务“双代管”制度,统一存入村小组专户;安置补助费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所有,直接支付给所有者。

截止当前,共征收集体土地亩,兑现征地拆迁补偿费万元。

完成曲靖越钢集团公司年产150万吨热轧高强度特种钢项目建设亩的征地工作,兑现补偿费万元;500KV高堡变电站项目建设征地亩,兑现补偿费万元;拆迁南门六组房屋1280平方米,兑现拆迁补偿费万元。

收购电信局国有划拨土地亩;红云集团仓储用地、东北绕城线、城市重点项目征地及扫尾工作正在进行。

  7.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从有利于解决集体土地承包经营者在城市化进程中因失地而带来的问题着手,我们在以货币安置为主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安置形式:

一是居住用地安置。

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征地农户的宅基地按统一规划的原则,以村小组为单位统一安置,但每户只能有一宗宅基地,每宗地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具体标准和方法由村组制定公布实施);安置农民的新区建设,由县建设部门负责规划,规划费用由县政府承担。

土地审批手续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报批,农户承担征地成本费用、土地报批费、土地证书工本费及各种税费等。

安置用地占用水田的控制在85元/平方米以内,安置用地占用旱地的控制在75元/平方米以内。

土地审批费,县级规费全额减免,上缴中央、省、市的费用由村民小组统一垫支。

二是产业用地安置。

根据国务院[2016]193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云发[2016]8号文件精神有关规定,按总征地面积的5%预留给被征地村组作为产业用地,宅基地与产业用地预留总面积不得超过总征地面积的15%;产业用地安置由县建设部门按城市功能规划,规划费用由村组承担;土地审批手续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报批,土地审批费涉及的县级规费全额减免,上缴中央、省、市的费用由村民小组承担。

开发建设和经营事宜,由镇、村、组具体研究确定。

三是养老保险补助安置。

征地农民符合参加购买养老保险的年满16-59周岁的农民需要购买养老保险,由村组提出书面申请,按照县政府出资5%、村民小组出资15%、农民个人出资80%的比例购买养老保险。

农民个人上缴部分及村组上缴补助部分存入专户后,由县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审批,具体保险金额由县劳动保障部门按有关政策研究和选择,并负责管理。

对不愿意购买养老保险的农民,政府和集体出资部分不得享受。

  (五)基础工作

  1.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修编工作。

今年我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率先通过省级验收,“二调”新增耕地被省厅首家评审认定,成为全省试点县,新增耕地面积万亩,为今后土地开发整理和耕地占补平衡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全面完成了“三张图”、总体规划大纲的编制,并在全省第一家通过省厅修编办审查认定。

  2.认真做好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我县的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工作自2016年启动以来,一直稳步推进。

编制规划文本于3月份通过省厅专家验收,通过修改完善上报备案,现已上报县政府发布实施。

  3.进一步规范全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工作。

为我县国土资源管理提供准确、翔实的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国土资源的宏观调控作用。

按照市局10月25日工作布置会议要求,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调查成果为基础,全面查清行政区域范围内年度建设占用各类土地、“批而未用”土地、违法用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农业结构调整状况,灾毁的耕地及基本农田等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更新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图件和土地调查数据库,逐级汇总上报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数据。

  4.规范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在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程序,提高登记质量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土地登记管理的技术规范,制定更加科学规范的土地登记管理流程,建立起以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公开查询和登记等为核心的土地登记体系。

截止当前,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共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815宗(其中:

国有土地771宗,集体土地44宗);抵押登记14宗,涉及抵押金额万元;全县共批准农村建房942户,总面积亩,并依法对批准使用的宅基地进行了登记发证。

确保全县土地登记覆盖率100%。

  (六)执法监察

  1.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今年,我局结合“三月土地法律法规”宣传月,“”地球日、“”测绘法宣传日及“”全国土地日活动的开展,通过送法上门、设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在全县范围内,共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悬挂张贴宣传标语1000余条,其中挂横幅标语14条、永久标语300余条。

组织大型法律法规咨询服务8次。

使全社会认识到保护国土资源的重要性,形成珍惜、保护、节约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2.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共同预防、执法检查联动和联合办案等机制,形成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整体合力。

今年按照《**县非煤矿山领域严厉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县按照县政府统一要求和部署,在去年整顿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贯彻挂钩联系、督办等项工作制度,横向上加大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安监、经贸、环保等部门联系力度,对发现的无证采(探)矿等非法行为从源头上严厉打击,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使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消灭于萌芽状态之中,参加全县召开各级各类会议25次,参与专项整治人员320余人,出动执法车辆12辆,调动装载机、挖掘机等机械设备15台。

  3.加大对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今年通过日常动态巡查、基层所汇报、人民群众举报等途径,进一步加大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全年共立案查处旧县明德小学、中铁十二、二十局非法占地以及李建书、王建明非法采矿等15件,其中矿产违法案件2件,土地违法案件13件(移交县法院2件),共计处罚金额元。

对全县的各类土地、矿产违法行为起到有效的遏制和震慑作用。

  4.强化国土资源动态巡回监察。

在年初制定各项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划分巡查工作重点、区域及责任人的基础上,今年来,将公路沿线、经济发达区域、非煤矿山重点整顿片区等地方作为巡查重点;完善日常动态巡查台帐记录及各种会议记录;自觉加强与各基层所协调配合力度。

今年,全年累计开展日常动态巡查89天(次),发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67份。

在工作中我们积极协调与地方党委、政府及基层村组关系,认真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讲究工作方法,提高执法水平,降低行政管理成本。

  5.认真抓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今年我局严格按《卫片执法

  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在今年的卫片执法检查中,认真落实卫片检查中我县112宗用地的准确位置、地块、面积,对112宗用地合法性与违法性按政策要求进行判定,对已判定的违法用地进行立案查处,并及时做好3宗用地增补图斑的落实上报工作,降低我县违法用地实际占新增建设用地的比例,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如实把卫片监测到的112宗用地录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系统及时上报。

  二、2016年工作计划

  

(一)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全面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协调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将我县建设项目用地依法上报审批。

  

(二)继续加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

组织实施好石龙矿区废弃工矿用地整治项目、纳章镇省级土地整理项目及通泉镇瓦仓村县级土地整理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以实现我县耕地占补平衡,确保我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三)继续加大供地力度,确保完成上级下达供地指标。

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力度,为全县城市建设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做好经常性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加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努力将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处理在萌芽状态;加强对土地市场和矿权市场秩序的治理整顿,依法从严查处非法探、采矿,破坏资源等违法行为。

  (五)进一步加快矿权市场建设步伐,全面推进市场化配置矿产资源的进程,依法完成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任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物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