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自检自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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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自检自查报告

2016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2016年度综合考核相关文件要求,我局认真抓好2016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落实,并对照考核项目逐项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地政管理  

(一)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

严格贯彻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指标分解到乡(镇),确保市级下达我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万公顷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万公顷。

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监察网络,强化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建立基本农田动态监测体系,提高基本农田动态监管能力,定期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强化执法手段,依法严厉查处破坏、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案件。

  

(二)加大土地整治力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一是圆满完成旧县镇高堡村县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

项目区总面积亩,总投资万元,项目耕地占补平衡验收入库指标共亩。

其中:

入县级库亩。

二是大庄乡民村等(3)个村二调新增耕地占补平衡项目通过终验。

该项目建设规模亩,总投资万元。

项目耕地占补平衡验收入库指标共亩。

其中:

入县级库亩。

2016年上级下达我县耕地占补平衡指标2000亩,以上2个项目入库指标亩;  (三)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各项规费应收尽收。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杜绝乱收费。

认真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和按预算拨款制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进一步减少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成本。

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规定,今年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认真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规定,没有违反相关政策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的行为出现。

  (四)严格执行土地矿业权交易有关规定,无违反招拍挂规定行为。

按照《曲靖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活动的通知》(曲国土资〔2016〕18号)文件要求,全市矿业权交易统一纳入市矿业权交易中心交易,我县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2016年度我县申请新立3家采矿权,根据市局的批复文件,我现已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进行挂牌出让,其中1个已进行交易,出让金额为14万元。

另外2个正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

  (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认真落实招拍挂制度,工业用地、经营性用地100%实现招拍挂。

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遵循“调控总量、保障重点、盘活存量、优化结构、集约利用”的原则。

截至当前,全县以招拍挂出让方式出让国有土地6宗,面积亩,土地出让价款为3604万元,其中:

挂牌出让国有工业用地3宗,面积亩,成交价款为1777万元;拍卖出让国有土地3宗,面积亩,成交价款为1827万元。

  二、矿政管理  

(一)严把审批关,积极培育矿业权市场。

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定。

严格采矿许可证办证程序,从严控制矿山企业准入条件,做好了矿业权设置审批办的各项工作。

凡新立矿业权均上报县矿业权审批委员会会议上讨论通过,并按照市局要求上报市矿业权交易中心统一实行招拍挂方式出让。

2016年我县共发放了17个采矿许可证,全部为县级延期发证。

  

(二)在县级发放的采矿许可证中,全部为有效期满以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的延续登记。

按照今年国家新规,取消收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取工作,将于11月与采矿权年检工作同步开展;采矿权价款按照规定由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后,依据评估报告收取相关费用。

  (三)新设置矿业权全面实行公开招拍挂,全面实施市场化运作。

对满足开采条件、符合开采要求,县级发证权限范围内的采矿点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引导采矿点走市场化道路,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公开有偿配置比重,加强矿山管理,提高矿产资源规模化开采和集约化利用水平。

  (四)认真组织编制二、三类矿产矿业权设置方案。

我县此项工作按照市国土局要求统一交由省厅国土规划院组织编制。

  三、服务发展  

(一)严格执行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我县多方主动协调,努力做好建设用地征转用报批工作,为全县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提供了强有力的用地保障。

2016年马龙县作为扩权强县试点县,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500亩。

截止当前,我县共依法组织上报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报件9个,用地面积亩。

其中:

已获得省厅批准项目5个,用地总面积亩。

已组织上报省、市等待批准项目4个,用地总面积亩。

  

(二)积极提供用地服务,加强土地供应管理。

截止10月底,我县已供地14宗,面积是亩。

其中:

以招拍挂出让方式有7宗,面积为亩;以划拨方式供地7宗,面积亩。

目前正在组织拍卖出让3宗,面积为亩。

  (三)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在确保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前提下,我局组织推进旧县镇农民服务中心、民族民俗文化广场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开展。

该项目由旧县镇原老政府、九龙红砖厂两个拆旧区和旧县镇农民服务中心、民族民俗文化广场两个建新地块组成。

项目拆旧区面积亩,建新区面积亩,通过对拆旧区的整治,预计可新增农用地亩,新增耕地亩,项目总投资为万元。

该项目已获得省厅批准。

  (四)按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矿村共建工作。

全县共签订矿村共建协议3份,并按照协议内容积极推动项目建设、落实扶持政策。

  (五)做好废弃国有建设用地利用工作。

按照马龙县纳章镇石龙矿区工矿废弃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实施完成了原中安监狱石龙矿区国有废弃工矿用地,整治面积亩,其中新增耕地面积亩。

  (六)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

为充分发挥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进行选址,项目均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矿业权设置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规划进行设置。

  四、民生保障  

(一)依法调处土地、矿业权权属争议,认真落实信访责任制。

严格按照统一年产值标准依法测算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时兑付征地补偿费,从未出现拖欠补偿费和因征地拆迁补偿不到位的群众上访,切实维护了农民利益,连续5年实现国土资源信访工作零上访。

  

(二)认真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防治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县政府(马政复〔2016〕2号)文件批准,从县财政预算经费8万元专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改善矿山地质环境。

建立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网络,实行地质灾害防治包片负责制。

全县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通过排查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57个,其中,滑坡43个、泥石流8个、地面塌陷2个、崩塌2个、地裂缝2个,并按照包片负责制的要求,要求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对各自负责的隐患点进行了全面的巡查,对地质灾害隐患较为突出的灾点,目前已发放明白卡84余份,地质灾害防治函382份,下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经费26万元,用于人员监测经费和购买监测设备。

  (四)积极组织开展避险搬迁项目实施。

组织完成大庄乡中学崩塌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53万元,工程施工部分已全部建设完成,目前正在组织验收中。

  (五)规范征地程序,采取多种措施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在具体征地工作中,我们坚决执行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依规制定征地补偿方案,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通过拓宽征地安置途径,确保农民长远生计。

通过健全公示、公告、听证等征地程序,切实维护农民的意愿和权利。

通过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费分配使用的监管,防止拖欠、截留和挪用,土地补偿费按财务“双代管”制度,统一存入村小组专户;安置补助费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所有,直接支付给所有者。

截止当前,共征收集体土地亩,兑现征地补偿款2176万元。

拆迁面积4010平方米,兑现补偿款186万元。

  (六)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从有利于解决集体土地承包经营者在城市化进程中因失地而带来的问题着手,我们在以货币安置为主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安置形式:

一是居住用地安置。

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征地农户的宅基地按统一规划的原则,以村小组为单位统一安置,但每户只能有一宗宅基地,每宗地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具体标准和方法由村组制定公布实施);安置农民的新区建设,由县建设部门负责规划,规划费用由县政府承担。

土地审批手续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报批,农户承担征地成本费用、土地报批费、土地证书工本费及各种税费等。

安置用地占用水田的控制在85元/平方米以内,安置用地占用旱地的控制在75元/平方米以内。

土地审批费,县级规费全额减免,上缴中央、省、市的费用由村民小组统一垫支。

二是产业用地安置。

根据国务院[2016]193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云发[2016]8号文件精神有关规定,按总征地面积的5%预留给被征地村组作为产业用地,宅基地与产业用地预留总面积不得超过总征地面积的15%;产业用地安置由县建设部门按城市功能规划,规划费用由村组承担;土地审批手续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报批,土地审批费涉及的县级规费全额减免,上缴中央、省、市的费用由村民小组承担。

开发建设和经营事宜,由镇、村、组具体研究确定。

三是养老保险补助安置。

征地农民符合参加购买养老保险的年满16-59周岁的农民需要购买养老保险,由村组提出书面申请,按照县政府出资5%、村民小组出资15%、农民个人出资80%的比例购买养老保险。

农民个人上缴部分及村组上缴补助部分存入专户后,由县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审批,具体保险金额由县劳动保障部门按有关政策研究和选择,并负责管理。

对不愿意购买养老保险的农民,政府和集体出资部分不得享受。

  五、基础工作  

(一)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工作。

我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率先通过省级验收,“二调”新增耕地被省厅首家评审认定,成为全省试点县,新增耕地面积万亩,为今后土地开发整理和耕地占补平衡打下了坚实基础;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今年我局积极与专业队紧密配合,主动与省厅修编办沟通衔接,修改完善县乡规划图、编制县级规划文本及说明、编制乡级规划文本及说明,已通过县、市、省三级评审验收,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成果已投入使用。

  

(二)加强测绘管理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我县去年就设立了专门的测绘管理机构,并对照年初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测绘行政管理目标责任书,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做好测绘管理工作。

  (三)按时完成全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工作。

为我县国土资源管理提供准确、翔实的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国土资源的宏观调控作用。

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调查成果为基础,全面查清行政区域范围内年度建设占用各类土地、“批而未用”土地、违法用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农业结构调整状况,灾毁的耕地及基本农田等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更新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图件和土地调查数据库,逐级汇总上报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数据。

  (四)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组织对全县8个乡镇的67个村民委员会(含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433个自然村,522个村民小组的农村集体土地依法进行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登记发证,建立我县城乡一体化地籍调查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并登记发证。

目前,马龙县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外业调查已经基本完成,共完成了马龙全县5镇3乡64个村委会424个村小组(其中通泉村委会和让田村委会未统计)的权属界线调查,完成全县宗地总数约2400余宗,签订协议书份数约3900条(不含行政村界线及县乡镇行政界线)。

2016年12月底以前,我县将全面完成全县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规范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在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程序,提高登记质量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土地登记管理的技术规范,制定更加科学规范的土地登记管理流程,建立起以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公开查询和登记等为核心的土地登记体系。

截止当前,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共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900宗(其中:

国有土地859宗,集体土地41宗);抵押登记23宗,涉及抵押金额亿元;并依法对批准使用的宅基地进行了登记发证。

确保全县土地登记覆盖率100%。

  (五)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

按照省市的要求,我县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目前,系统安装及设备已全面就位,等待省厅统一调试联网后就可以投入使用。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听证、通报、公示事项以及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网上发布工作。

完善网上咨询、网上信访、公众建议与反馈的应用。

完善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

  六、执法监察  

(一)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行政规划,加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工作。

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培训,并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

按照2016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要求,今年,举办了20期法律法规、干部作风建设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改善了干部职工的知识结构,使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有了较大提高。

  

(二)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今年,我局结合“三月土地法律法规”宣传月,“”地球日、“”测绘法宣传日及“”全国土地日活动的开展,通过送法上门、设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在全县范围内,共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悬挂张贴宣传标语1000余条,其中挂横幅标语14条、永久标语300余条。

组织大型法律法规咨询服务8次。

使全社会认识到保护国土资源的重要性,形成珍惜、保护、节约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共同预防、执法检查联动和联合办案等机制,形成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整体合力。

按照《马龙县非煤矿山领域严厉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县按照县政府统一要求和部署,在去年整顿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贯彻挂钩联系、督办等项工作制度,横向上加大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安监、经贸、环保等部门联系力度,对发现的无证采(探)矿等非法行为从源头上严厉打击,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使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消灭于萌芽状态之中。

  (四)加大对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今年通过日常动态巡查、基层所汇报、人民群众举报等途径,进一步加大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全年共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9起,收缴罚款余元(除移交法院1起)。

对全县的各类土地、矿产违法行为起到有效的遏制和震慑作用。

  (五)认真抓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今年我局严格按《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在今年的卫片执法检查中,认真落实卫片检查中我县140宗用地的准确位置、地块、面积,对140宗用地合法性与违法性按政策要求进行判定,对已判定的违法用地进行立案查处,并及时做好增补图斑的落实上报工作,降低我县违法用地实际占新增建设用地的比例,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如实把卫片监测到的140宗用地录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系统及时上报。

  目前,国土资源考核各项目标任务多数已全面完成,部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在接下来的2个月中,我局将严格按照2016年综合考核目标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对照检查,在规定时限内完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完成好考核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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