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原因与预防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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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原因与预防措施

矿井发生人身触电事故的原因与预防措施

矿井发生人身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一、作业人员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带电作业、带电安装、带电检查、带电修理、带电处理故障等。

二、停电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忘停电、停错电,忘记验电、没放电等;

三、未执行停、送电制度,总开关断开后无专人看管,未上锁,未挂标志牌,不认真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结果造成误送电。

四、保护功能失效或没有保护,有保护甩掉不用,接触网断线,接地电阻大,检漏保护装置出故障等,或操作人员在未利用绝缘工具的情况下,人身触及已经破皮漏电的导线或由于漏电而带电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上。

导线漏电的原因:

一是有不合格的接头;二是导线被砸、埋、挤压受损;三是导线受潮绝缘降低。

五、触及已停电但未放电的高压电缆。

  

防止人身触电的预防措施:

  

一、防止人身触及或接近带电导体。

二、将电气设备的裸露导体安装在一定高度。

按《煤矿安全规

程》规定,电机车架空线的悬挂高度,自轨面算起不得小于下列规定:

在行人的巷道内、车场内及人行道同运输巷道交叉的地方为2m;在不行人的巷道内为1.9m;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为2.2m;在地面或工业广场内,不同其它道路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2m。

三、对导电部分裸露的高压电气设备无法用外壳封闭的,必须围以遮栏,防止人员靠近,同时,在遮栏门上装设开门即停电的闭锁开关。

确保工作人员开门进入高压电气室时,电气设备电源断开。

四、井下电气设备的带电部件和电缆接头全部封闭在外壳内部,即制成封闭型,并在操作手柄与盖子之间设有机械闭锁装型,以保证不合上盖子,便不能接通电源;合上电源后,便不能打开盖子。

五、各变配电所(硐室)的入口处或门口,都要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牌子。

无人值班的变配电所(硐室)必须关门加锁。

六、井下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室内都应在明显地点加挂“高压危险”标志牌。

七、对手持式或人员经常接触的电气设备采用降低的工作电压。

照明、手持式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和电话、信号装置的额定供电电压都不应超过127V,远距离控制的额定电压不应超过36V。

八、采取技术措施,防止人身触电。

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在中性点不接地的高、低压系统中,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和保护接地装置。

九、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素质,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的各项制度,杜绝违章操作。

如工作票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停送电制度、倒闸操作制度等。

井下电机车伤人事故预防管理措施

1、井下电机车必须配有前后红灯,要求司机开车前亮红灯。

2、井下电机车有合格的警铃,运行时必须首先敲响警铃,转弯时应提前敲响警铃。

3、严格司机上岗制度。

任何一名司机都要严格训练,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4、电机车司机在操作时,严禁将头探出机仓外。

5、为严格执行各项保险制度,开车前电机车的闸、灯、警铃、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不得使用该机车。

6、为防止制动系统失控,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机车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管好,扳紧车闸。

7、需要紧急刹车时,必须手闸与电闸同时使用。

8、机车运行时,除尾部挂红灯外,还应挂上“严禁蹬钩爬车”的木牌。

9、电机车正常运行速度不大于4m/s。

10、井下电机车安装信号闭锁装置,有效防止机车相撞。

11、严格机车运行制度,同一区段轨道上,禁止行驶非机动车辆。

12、两机车在同一轨道上行驶,必须保证不少于100m的距离。

13、井下机车设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

14、电机车须采用合格的保险,销子、环子须用正规的。

井下安全用电基本措施

为了保证煤矿电气设备安全运行,除不允许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外,对用电安全还提出了“七无、七有、两齐、七全、三坚持、十不准”等有关要求。

“七无”:

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可延燃电缆;无电缆与易燃物接触;无电缆盘圈和“8”字型,无电缆埋压和泡在水中;无明接头。

“七有”:

有过流、过负荷和断相保护;有漏电保护、漏电闭锁和接地选择保护;有螺钉和弹簧圈;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有两回电源线路;有中和电液的溶液。

“两齐”:

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

“七全”:

防护装置全(指防护罩及栅栏等);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防火用具全;防火门全;信号照明全;记录全。

“三坚持”:

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坚持使用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装置。

“十不准内容”:

1、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和过流保护装置。

2、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

3、不准甩掉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4、不准甩掉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5、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

6、不准用铜、铝、铁丝等代替熔断丝。

7、停风、停电的工作面,没有检查瓦斯前不准送电。

8、失爆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9、不准在井下敲打、撞击、拆卸矿灯。

10、不准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

矿山供电安全规定

1、水电部现行的有关规程均适用于矿山各种电气设备或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检修和安全检查等工作,应参照执行。

2、电气人员进行操作时,应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具。

修理电气设备和线路作业,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

维修低压普通线路,允许经过电气作业训练的岗位操作人员进行。

3、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抢救时禁止注射强心针。

4、电气设备可能被人所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必须设置保护罩或遮栏及警示标志等安全装置。

5、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停电和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6、在断电的线路上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必须加锁或设专人看护,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警示牌和送电。

7、在带电设备周围不得使用钢卷尺和带金属丝的线尺。

8、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应遵守下列规定:

(1)高压网路的配电电压,一般采用6kV,现行的3kV可继续使用;

(2)低压网路的配电电压,一般采用380V或660V;

(3)照明所需的电压,运输巷道采用220V或127V,采掘工作面、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应采用36V,矿灯电压不大于36V;

(4)携带式电动工具的电压应不大于127V。

9、井下电气设备禁止接零,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时,禁止中性点直接接地。

不得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向井下供电。

10、每一矿井应备有地面、井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力设备布置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等线路平面图。

有关电气设备的变动,应由矿山电气负责人及时地在图中作出相应的改变。

绞车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

1、预防过卷

因绞车操作工精神不集中、操作失误或自动减速装置失灵,使串车或其他提升容器提升到上部终点停车位置0.5—1.5M以上,称为过卷。

为了防止过卷造成的危害,在上部终点停车位置以上0.5—1.5M处,装设过卷保护开关。

当串车或提升容器触及该开关后,绞车自动断电,保险闸施闸。

由于从过卷开关动作到保险闸闸块接触到绞车滚筒闸轮有一段空动时间,因而串车或提升容器在高速运行惯性力的作用下将仍可上行一段距离,即使保险闸闸块与闸轮接触施闸后,还会出现串车或提升容器继续上行一段距离。

所谓留有足够的过卷距离,就是指串车或提升容器在正常运行速度情况下,触及过卷开关后继续上行可能到达的一段距离,并乘1.5倍的备用系数。

应在这段距离内铺好轨道,不许有任何障碍物。

当发生过卷时,串车或提升容器能在过卷距离内平稳停车,避免发生事故。

2、预防放飞车

放飞车有下列害处:

(1)运行速度不能控制。

相当于自由落体或自由滑行,下放速度越来越快。

如果突然施闸,将产生较大的冲击负荷,甚至制动不住,造成断绳(或带绳)跑车事故;

(2)遇有事故需要停车时,则不能保证准确停住,加大闸轮和闸带的磨损;

(3)运行速度超过正常速度后,使绞车滚筒、齿轮、电动机转子都将产生很高转速,产生极大的离心力,因机械强度和偏重等原因,可能造成电动机扫膛或烧毁,加快齿轮、轴承等的损坏;

(4)当某些绞车安装不牢固时,飞车中紧急制动,特别是当提升容器运行速度较高时制动,则产生很大的冲击力,可能拉坏绞车的基础螺栓、地锚、压柱、顶柱等,使绞车发生跳动或倾覆事故,对司机及其他人员的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和伤害。

放飞车是绞车操作工的严重违章行为。

3、预防松绳冲击

松绳冲击产生的原因有:

(1)把钩工操作不精心。

明知绞车松绳很多,仍把提升容器(矿车)强行推过斜巷上部平车场的变坡点,产生松绳冲击,造成断绳跑车事故;

(2)司机操作时不主动观察松绳情况,不与把钩工、信号工密切配合,没有在松绳情况下先紧一下绳后,再进行下放运行操作;

(3)绞车司机精力不集中,没有注意松绳保护装置发出的松绳信号,结果造成松绳冲击;

(4)斜井或立井箕斗提升时,在上部卸载处常用卸载曲轨来进行卸载。

当箕斗暂时卡阻在卸载架上时,司机没有及时发现,按常规反放车,这样钢丝绳就会松弛。

当外加卡阻力突然消失时,即发生松绳冲击;

(5)斜巷绞车向上提升时,因绞车制动力矩过大,造成绞车的减速度大于提升容器的自然减速度,即绞车先停止,而提升容器仍按自己惯性向上运行,直至自然停止,造成松绳;然后又在重力的作用下,反向运行,造成松绳冲击。

松绳冲击产生下列严重危害:

(1)松绳冲击产生的冲击力与松绳长度、滚筒外钢丝绳长度、钢丝绳粗细、斜巷倾角、提升容器质量等有关,比正常计算的静拉力超过几倍或十几倍,因此会拉断钢丝绳或连接装置,造成断绳跑车坠井事故;

(2)钢丝绳拉断后,因其自身的弹力,会伤害司机和周围的工作人员;

(3)跑车后的提升容器或钢丝绳将与巷道轨道棚柱产生剧烈摩擦和碰撞,若产生金属火花,则可能引起瓦斯或煤尘爆炸事故。

4、预防斜巷串车提升运输中发生跑车事故

斜巷串车提升运输中发生跑车事故的原因有:

(1)钢丝绳断裂。

钢丝绳断裂的主要原因有:

①磨损或断丝严重,超过规定要求;

②锈蚀严重,使钢丝绳的强度和韧性降低;

③钢丝绳使用中出现扭曲、打扣、折绳等严重损伤;

④运行中受到过大的冲击负荷。

(2)连接装置断裂。

连接装置和矿车检查、检修不及时,使用多年没有做过拉力试验,连接件出现裂纹没有及时发现,或用其他不合格的物件代替插销,造成连接装置断裂;

(3)窜销脱钩。

矿车插销没有防止脱落装置或防止脱落装置失效,插销没有放到位,轨道铺设质量差、行车中车辆在轨道接口处跳动(或脱轨)引起插销跳动而窜出;

(4)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没有或失灵。

斜巷上部平车场没有设阻车器,变坡点处没有设挡车装置,变坡点下方约一列车长处没有设挡车装置,斜巷中间没有设跑车防护装置,以及上述装置失灵,发生跑车事故;

(5)把钩工违章操作或麻痹大意。

把钩工没有挂钩或没有认真挂好就将矿车从平巷推下斜巷;提升车辆未全部上安全平坡道就提前摘钩;没有将常闭的挡车装置处于常闭挡车位置;没有对常开的跑车防护装置进行认真的检查和试验;在斜巷上部平车场钢丝绳松绳较多的情况下,没有与司机配合先紧绳,而把矿车直接推过变坡点,造成松绳冲击而发生断绳跑车事故;

(6)绞车制动力矩过小,没有保证滚筒上留有!

圈钢丝绳,司机操作不当。

绞车制动装置出现故障、闸瓦磨损超限、闸瓦间隙过大、操作手把调节不正确、制动系统杠杆及重锤运动受阻挡等使制动力矩减小;司机操作不当,下放重物时电动机送电不及时又没施闸,超速运行后,停不住车;钢丝绳进行倒绳头作业时,没有保证滚筒上留有!

圈钢丝绳,造成滚筒上绳头抽出等而发生带绳跑车事故。

预防斜井跑车事故的措施有:

(1)按规定设置可靠的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实现一坡三挡,加强检查、维护、试验,健全责任制。

(2)对钢丝绳和连接装置必须加强管理,设专人定期检查和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矿车要设专人检查,至少每2年进行一次2倍于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

矿车的连接钩环、插销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

(4)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装置;

(5)把钩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的安全功能,检查各矿车的连接情况、装载情况、牵引车数,如不符合要求不准发出开车信号。

严禁先打开挡车装置后进行挂钩操作,严禁矿车在没有运行到安全停车位置就提前摘钩,严禁在松绳较多的情况下把矿车强行推过变坡点,严禁用不合格的物件代替有保险作用的插销;

(6)绞车操作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制动装置及其他安全装置,操作时要准、稳、快,特别注意防止松绳冲击现象;

(7)保证斜井轨道和道岔的质量合格;

(8)保持斜井完好的顶、帮支护,并保持运行轨道干净、无杂物。

5、斜巷串车提升运输必须设置安全装置

(1)安全装置有:

①在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②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挡车装置;

③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④在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挡车装置;

⑤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的地点,应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的挡车装置;

⑥在各车场安设甩车时能报警的信号装置。

上述阻车器和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准打开。

(2)安全设施有:

①钢轨的敷设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

#条有关规定,并装设轨枕防滑装置;

②托绳轮(辊)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并经常保持转动灵活;

③在倾斜井巷上端,必须留有足够的过卷距离(从上部过卷开关算起)。

过卷距离应根据巷道的倾角、设计载荷、最大提升速度和实际制动力等参量计算确定,并有1.5倍的备用系数;

④串车提升的各车场应设有信号硐室及躲避硐;运人斜井各车场应设有信号和候车硐室,候车硐室应具有足够的空间。

6、斜巷提升运输跑车防护装置

全国煤矿倾斜井巷提升运输跑车防护装置多种多样,现选择18种其技术特征见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装置技术标准

一、技术内容及要求:

1、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源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细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必须有保护接地。

2、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都要有总接地网相连。

3、主接地极应浸入水仓中,主、副水仓必须各设一块,矿井有几个水平时,每个水平总接地网都要与主、副水仓中的主接地极连接。

4、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5、下列地点必须装设局部接地极:

1)、每个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2)、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铜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3)、每个低压配电点或装有三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机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要分别装设一个局部接地极。

5)、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每个接线盒以及变压器电缆连接装置。

6、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

7、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8、每台设备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相连,禁止将几台设备串联接地。

9、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

10、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小于0.75m。

11、接地线及变电所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50mm2的裸铜线,断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断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扁钢。

12、采区配电点及其它机电峒室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断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断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扁钢。

13、连接导线,接地导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裸铜线,断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断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扁钢。

14、额定电压低于或等于127V的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线,连接导线,可采用断面不小于6mm2的铜线。

15、严禁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极,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

16、未镀锌的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要定期进行防腐处理,1—2年应涂刷一次。

17、从任意一个局部接地装置处所测得的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欧。

18、保护接地的接地极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安装主接地极时,应保证接地母线和主接地极连接处不承受较大的拉力,并应设有便于取出主接地极进行检查的牵引装置。

2)、局部接地极安装在巷道水沟和潮湿的地方,局部接地极与连接导线的焊接长度不小于50mm。

19、固定电气设备的接地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变压器的接地,应将高低压侧的铠装电缆的钢带、铅皮用连接导线分别接到变压器外壳上专供接地的螺钉上,如用橡套电缆时,将电缆的接地芯线接到进出线装置的内接地端子上,然后将变压器外壳的接地螺钉用连接导线接到接地母线上。

2)、电动机的接地,可直接将其外壳的接地螺钉接到接地母线上。

橡套电缆应将专用接地芯线与接线箱(盒)内接地螺钉连接。

如用铠装电缆时,应将端头的铠装钢带铅皮同外壳的接地螺钉连接。

3)、高压配电装置的接地,应将各进、出口的电缆接地部分分别用独立的连接线连接到配电装置的接地螺钉上,然后用连接导线将进口电缆头接地螺钉与底架接地螺钉相连接,最后连接到接地母线上。

4)、井下各机电峒室、各采区变电所及各配电点的电气设备的接地,除通过电缆的铠装层、屏蔽套或接地芯线与总接地网相连外,还必须设置辅助接地母线,所有设备的外壳都要用独立的连接导线接到辅助接地母线上。

5)、井下中央变电所所有设备的接地,应将接线盒上的接地螺钉直接用接地导线与局部接地极相连接。

20、移动电气设备的接地极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移动电气设备的接地芯线应比主芯线长一些,并且与电气设备进线装置内的接地端子相连。

2)、移动变电站的接地,应先将高、低压侧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分别接到进线装置的内接地端子上,用连接导线将高压侧电缆引入装置上的外接地端子与高压开关箱的外接地端子连接牢固,再将高、低压侧开关箱和干式变压器上的外接地螺钉分别用独立的连接导线接到接地母线上。

21、接地线的连接和加固应遵守下列规定:

1)、接地母线与主接地极的连接要用焊接。

接地导线和接地母线的连接最好也用焊接,无条件时,可用直径不小于100mm的镀锌螺栓装置拧紧连接处。

2)、在混凝土或用料石砌碹的机电峒室里,接地线应用铁钩或卡子固定在地面碹墙上,

3)、在木支架的巷道中,可用U形铁钉固定接地母线。

22、接地电阻的测定应遵守下列规定:

1)、井下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测定,要有专人负责,每季度至少一次,新安装的接地装置,在投入运行前,应测其接地电阻值,并必须将测定数据汇入记录表内。

2)、在有瓦斯和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内进行接地电阻测定时,应采用本质安全型接地摇表;如采用普通型仪器时,只准在瓦斯浓度小于1%的地方使用,并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批。

二、井下保护接地的检查:

1、有值班人员的机电硐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

其它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表面检查。

发现问题应及时记入记录表内,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2、电气设备在每次安装或移动后,应详细检查电气设备的接地情况,对那些震动较大及经常移动的电气设备,应特别注意随时加强检查。

3、检查发现接地装置有损坏时,应立即修复。

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未修复前禁止受电。

4、每年至少对主接地极和局部接地极详细检查一次。

1)、主接地极和浸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提出水面检查,如发现接触不良或严重锈蚀等缺陷应立即处理或更换,检查同时要对其接地电阻值进行测量。

2)、主、副水仓中的主接地极不得同时提出检查,必须保证一个正常工作。

3)、当矿井水含酸性较大时,应适当增加检查次数。

5、矿机电队及其相关队组应加强保护接地的检查,按规定测定接地电阻。

6、对集团公司查出的井下接地保护接地系统中的存在的问题,应立即组织处理,保证接地系统的完好可靠。

7、对矿安全检查中查出的井下保护接地系统存在的问题,相关队组应立即整改。

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

一、电气操作人员的资格和要求:

(一)电气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二)电气作业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六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考试合格,方能工作。

(三)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作业规定。

(四)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熟悉有关消防知识,能正确使用消防用具和设备,熟知人身触电紧急救护方法。

(五)变、配电所及电工班要根据本岗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等。

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七)、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检修,必须按

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八)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并定期检测。

二、高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一)凡是高压设备停电或检修、及主要电器设备大、中检修,高低压架空线路,都必须按照《电业局电气安全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办理工作票及各种票证。

(二)工作票签发人必须按工作票内容一项不漏地填写清楚,若发现缺项漏填,字迹了草难辨或有涂改者,该工作票视为无效,由主管矿长审批,机电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三)检修工作人员,接到工作票以后,要认真进行查看,认为没有差错后,按要求严格执行,若不按工作票操作,造成事故,由检修人员负责。

(四)检修人员发现工作票有问题,可当面提出,请求更改,如不更正造成事故由最后指令人负责。

(五)在紧急、特殊情况(如危害人身安全或重大损失)来不及办理工作票,可由业务主管矿长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进行倒闸操作,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备查。

三、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

(一)凡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必须进行验电,验电器应符合电压等级,高压部分必须戴绝缘手套,确认无电后,打好接地线,手持红外线绝缘棒进行对地放电。

(二)在停电线路的刀闸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在不停电部位的安全围栏外应悬挂“高压有电,禁止入内”的标志牌。

(三)对停电超过4小时有保险器装置的关键设备应将保险拔掉。

(四)、检修工作结束后,拆除接地线,人员撤离现场,交回工作票,摘掉警告牌后方准恢复送电。

(五)严禁带电检修各种电气设备。

四、矿区架空线路操作规程:

(一)矿区架空线及线杆在检修之前,必须由带班长或负责人全面检查,确实无缺陷,不危及人身安全和作业安全方可进行作业。

(二)架空线路登高作业,必须按照登高作业规定,对登杆器具,要有专人认真检查,是否完好可靠,上下传递物品要用小绳,杆下应设监护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监护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操作人员掉下物品工具,造成伤亡事故。

(三)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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