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管理办法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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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管理办法模板
广东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不断完善青少年体育工作,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是指创建单位依托自身的体育场馆设施及师资队伍,建立面向青少年的社会化、公益性体育组织。
第三条 俱乐部的主要任务是开展体育活动,传授运动技能,培养青少年体育兴趣、爱好和终身体育锻炼习惯,增强青少年体质,发现和培养体育人材。
第二章创建条件
第四条 俱乐部条件:
(一)创建单位重视体育工作,每年召开会议研究俱乐部工作,为俱乐部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并把俱乐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名称规范,有固定办公场所;
(三)有较完善、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
(四)俱乐部设有专职主任和有5名以上专兼职体育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及财务人员;
(五)有俱乐部发展规划,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
(六)场地设施配套齐全,各项功能完好,能够满足800人同时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并已对外开放。
第三章创建周期
第五条 每年创建一批,各地根据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当年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创建单位进行申报。
第四章创建程序
第六条 由创建单位提出申请,经市级体育、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初次检查和评审后,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有关创建单位上报省体育局。
第七条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小组对创建单位采取材料审查和实地验收等办法进行评审,并将审查结果报省体育局、教育厅审批、命名。
第八条 创建单位须向省体育局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申请书》;
2、《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章程》;
3、体育场地设施使用协议或租赁合同;
4、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的有效证明材料;
5、专兼职体育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证明材料。
第九条 经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审批、命名后,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到当地民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第五章 组织管理
第十条各级体育、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统筹制定本地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本地区俱乐部的申请创建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加强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确保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健康有序发展。
第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俱乐部创建和活动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并与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加强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管理,指导俱乐部按照章程开展活动,促进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规范化发展。
第十二条俱乐部应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社会化和市场化的运作管理模式。
第十三条俱乐部应实行董事会或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其董事长或理事长须由俱乐部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六章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俱乐部应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据俱乐部章程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俱乐部活动应面向社会以青少年为主体,广泛吸纳其他人群参加,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
第十六条俱乐部应根据场馆设施的功能、特点、使用时间等对青少年进行免费或优惠开放,每年相对固定的服务对象不低于800人,保证青少年每周能在俱乐部参加体育活动2至3次,每次活动不少于2小时。
第十七条 节假日、寒暑假应组织开展健康、文明、小型多样的体育竞赛和交流、培训活动,广泛吸引所在区域更多的青少年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努力使青少年较好地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达到增强体质的目的。
第十八条 俱乐部应自觉接受业务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俱乐部应积极参加公众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俱乐部收取的用费中安排解决。
第二十条俱乐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体育场馆设施日常检查和维护,加强青少年活动安全教育,避免伤害事故发生,确保俱乐部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第七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一条经费来源:
政府资助、社会捐赠、业务收入等,接受的资助、捐赠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和向社会公布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二条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广东省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俱乐部可适当收取体育竞赛、交流、培训活动费用,建立自我运行的良性机制。
第二十三条俱乐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须报当地物价部门审批同意或备案后执行,并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四条俱乐部收取的费用,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确保专款专用。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五条 被评为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由省、市两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一次性给予4万元经费资助。
经费资助比例为1:
1,即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2万,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配套2万。
第二十六条各级体育、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应对本地区俱乐部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评估,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并推荐创建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第二十七条俱乐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改正,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
(一)不按章程规定开展工作的;
(二)年审不合格的;
(三)违反财务制度的。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发文单位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0年。
广东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申报书
俱乐部名称:
依托单位:
(公章)
依托单位负责人:
(签名)
申报时间:
填 表 说 明
一、《广东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是申办俱乐部的重要资料,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广东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工作的通知》。
二、《申报书》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地逐项填写,数据要真实,文字表达要明确严谨。
三、本表各栏除特别规定外,一律不得自行加行、加页,否则按废表不予受理。
如未被批准,申报书不再退回。
一、俱乐部基本数据表
申请俱乐部名称
依托单位类型
学校
体校
体育场馆(中心)
协会
街道
其他
所在市(区、县)
地(市)县(区)
所属系统
教育
体育
其他
周边地有无俱乐部
有
没有
有无固定办公用地
有
没有
是否已开展创建活动
已开展
没有
俱乐部负责人姓名
场地设施能否满足
拟开展项目需要
能
不能
俱乐部负责人学历
职称
年龄
办公室电话
手机
通讯地址
E-mail地址
邮政编码
已开展项目
拟开展项目
二、申报理由
(限300字以内)
注:
本表不得加行、加页。
三、依托单位概况
依托单位名称;占地面积、基本条件等方面情况。
(限300字内)
四、法人代表简况
五、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创建背景及必要性,对所在地青少年体育发展的意义和作用。
(二)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具体内容:
创建工作思路、设想、步骤与措施;受益范围和预期效益分析;预算的合理性与可靠性分析。
(限1500字)
六、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名称
负责人
职务
职称
主要职责
七、专、兼职人员简况
姓名
性别
学历
职称
工作年限
专/兼职
本人职责
注:
1、俱乐部专、兼职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指导人员和财务人员;
2、专、兼职人员名单、基本情况简介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学历、职称证明、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
八、2011年活动经费预算及使用计划
支出项目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九、场地、设施、器材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主要功能
场地设施状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注:
依托单位与俱乐部签订的场地使用协议书或合同以及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证明材料等作为附件材料报送。
十、推荐意见
依托单位意见:
(申报书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俱乐部负责人的政治业务素质是否适合管理工作)。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月日
县区体育行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月日
地级以上市体育行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月日
十一、评审组评审意见
评审意见(目标、内容、计划、资金安排、效益分析等):
评审组长签名:
职务:
年月日
十二、审核批准意见表
省体育局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月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