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煤气安全检查表.docx
《工业煤气安全检查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业煤气安全检查表.docx(16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工业煤气安全检查表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标准
依据
实
际
情
况
1
基本
要求
1-1 煤气工程的设计应做到安全可靠,应优先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措施。
《工业
企业安
全卫生
设计总
则》
《工业
企业煤
气安全
规程》
《建筑
设计防
火规范》
《冶
金企
业煤
气安
全管
理重
点内
容》
1-2 煤气工程设计,应由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有
效的设计许可证的设计单位设计。
设计审查应有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气设施使用单位的安全部门参加。
设计和制造应有完整
的技术文件。
1-3 施工应按设计进行,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工程的隐蔽部分,
应经煤气使用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封闭。
施工完毕,应由
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存档。
1-4 应建立健全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如区域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岗位运行
检查、专业检查、检修管理等制度。
有煤气设施的单位应建立以下制度:
――煤气设施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将设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检验报告、
竣工说明书、竣工图等完整资料归档保存;
――煤气设施大修、中修及重大故障情况的记录档案管理制度;煤气检修安
全管理制度。
――煤气设施运行情况的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煤气设施的日、季和年度检查制度,对于设备腐蚀情况、管道壁厚、
支架标高等每年重点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查。
1-5 新建、改建和大修后的煤气设施应经过检查验收,证明符合安全要求并
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后,才能投入运行。
煤气设施的验收必须有煤气使
用单位的安全部门参加。
1-6 现有企业的煤气设施达不到本规程要求者,应在改建、扩建、大修或技
术改造中解决,未解决前,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
案。
1-7 各种主要的煤气设备、阀门、放散管、管道支架等应编号,号码应标在
明显的地方。
煤气管理部门应备有煤气工艺流程图,图上标明设备及附属装
置的号码。
1-8 煤气危险区(如地下室、加压站、热风炉及各种煤气发生设施附近)的
一氧化碳浓度应定期测定,在关键部位应设置一氧化碳监测装置。
作业环境
3
一氧化碳最高允许浓度为 30mg/m (24ppm)。
1-9 煤气设施的焊接工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持有合格证的焊工担任。
1-10 应对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人员,进行专门的
煤气安全基本知识、煤气安全技术、煤气检查方法、煤气中毒紧急救护技术
等内容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以后每两年进行一次
复审。
煤气作业人员应每隔一至两年进行一次体检,体检结果记人“职工健康
监护卡片”,不符合要求者,不应从事煤气作业。
1-11 凡有煤气设施的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煤气安全
管理工作。
应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煤气的安全管理,并配足相应的专业技术人
员及相关检测检验设备和防护用品。
1-12 煤气的生产、回收及净化区域内,不应设置与本工序无并的设施及建筑
物。
工业煤气通用项目检查表
太原钢铁(集团)公司安全审计评价检查表工业煤气
1-13 煤气设施应明确划分管理区域,明确责任。
1-14 应定期测定煤气管道管壁厚度,建立管道防腐档案。
1-15 剩余煤气放散装置应设有点火装置及蒸汽(或氮气)灭火设施,需要放
散时,一般应点燃。
1-16 煤气设施的人孔、阀门、仪表等经常有人操作的部位,均应设置固定平
台。
走梯、栏杆和平台(含检修平台)应符合相关规定,稳固、有效、可靠。
1-17 煤气作业场所设有逃生及救援通道。
1-18 煤气作业人员配备煤气作业防护用品。
1-19 制定煤气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1-20 建立煤气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建立相关台账。
煤气
管道
(含
天然
气管
道)
2-1 煤气管道和附件的连接可采用法兰、螺纹,其他部位应尽量采用焊接。
煤气管道的垂直焊缝距支座边端应不小于300MM,水平焊缝应位于支座的上方。
2-2 煤气管道应采取消除静电和防雷的措施。
2-3 煤气管道架空敷设应遵守下列规定:
――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的支柱或栈桥上;
――不应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场和仓库区内敷设;
――不应穿过不使用煤气的建筑物、办公室、进风道、配电室、变电所、碎
煤室
以及通风不良的地点等。
如需要穿过不使用煤气的其他生活间,应设有套管;
――架空管道靠近高温热源敷设以及管道下面经常有装载炽热物件的车辆停
留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在寒冷地区可能造成管道冻塞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在已敷设的煤气管道下面,不应修建与煤气管道无关的建筑物和存放易
燃、易爆物品;
――在索道下通过的煤气管道,其上方应设防护网;
――厂区架空煤气管道与架空电力线路交叉时,煤气管道如敷设在电力线路
下面,应在煤气管道上设置防护网及阻止通行的横向栏杆,交叉处的煤气管
道应可靠接地;
――架空煤气管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倾斜度;
――通过企业内铁路调车场的煤气管道不应设管道附属装置。
2-4 架空煤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共架敷设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煤气管道与水管、热力管、燃油管和不燃气体管在同一支柱或栈桥上敷
设时,其上下敷设的垂直净距不宜小于 250mm;
――煤气管道与在同一支架上平行敷设的其他管道的最小水平净距宜符合下
表的规定;
――与输送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共架敷设时,煤气管道应架设在上方,对于容
易漏气、漏油、漏腐蚀性液体的部位如法兰、阀门等,应在煤气管道上采取
保护措施;
――与氧气和乙炔气管道共架敷设时,应遵守其有关规定和乙炔站设计规范
太原钢铁(集团)公司安全审计评价检查表工业煤气
的有关规定;
――油管和氧气管宜分别敷设在煤气管道的两侧;
――与煤气管道共架敷设的其他管道的操作装置,应避开煤气管道法兰、闸
阀、翻板等易泄漏煤气的部位;
――在现有煤气管道和支架上增设管道时,应经过设计计算,并取得煤气设
备主管单位的同意;
――煤气管道和支架上不应敷设动力电缆、电线,但供煤气管道使用的电缆
除外;
――其他管道的托架、吊架可焊在煤气管道的加固圈上或护板上,并应采取
措施,消除管道不同热膨胀的相互影响,但不应直接焊在管壁上;
――其他管道架设在管径大于和等于 1200MM 的煤气管道上时,管道上面宜预
留 600MM 的通行道。
2-5 架空煤气管道与建筑物、铁路、道路和其它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符合
下表规定:
最小水平净距/m
序号 建筑物或构筑物名称 一般情
况 特殊情况
房屋建筑 3
1 5
铁路(距最近边轨外侧) 2
2 3
道路(距路肩) 0.5
3 1.5
4 架空电力线路外侧边缘
1kV 以下 1.5
1kV~20kV 3
35kV~110kV 4
电缆管或沟
5 1
其他地下平行敷设的管道
6 1.5
熔化金属、熔渣出口及其他火 可适当缩短,但应采取隔
7 10
源 热保护措施
8 0.6
煤气管道 0.3
注 1:
架空电力线路与煤气管道的水平距离,应考虑导线的最大风偏。
注 2:
安装在煤气管道上的栏杆、走台、操作平台等任何凸出结构,均作
为煤气管道的一部分。
注 3:
架空煤气管道与地下管、沟的水平净距,系指煤气管道支柱基础与
地下管道或地沟的外壁之间的距离。
2-6 架空煤气管道与铁路、道路、其他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
下表的规定:
最小垂直净距/m
序号 建筑物和管线名称
管道下 管道上
1 厂区铁路轨顶面 5.5
2 厂区道路路面 5 ——
3 人行道路面 2.2
架空电力线路:
4 电压 1kV 以下 1.5 3
电压 1kV~30kV 3 3.5
电压 35kV~110kV 不允许架设 4
5 架空索道(至小车底最低部分)
3
6 1.5
电车道的架空线
太原钢铁(集团)公司安全审计评价检查表工业煤气
7
其他管道:
管径<300mm
管径≥300mm
同管道直径但不
小于 0.1
0.3
同管道直径但不
小于 0.1
0.3
注 1:
表中序号 1 不包括行驶电气机车的铁路。
注 2:
架空电力线路与煤气管道的交叉垂直净距,应考虑导线的最大垂度。
2-7 煤气管道敷设高度除符合上表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大型企业煤气输送主管管底距地面净距不宜低于 6m,煤气分配主管不宜
低于 4.5m,山区和小型企业可以适当降低;
——新建、改建的高炉脏煤气、半净煤气、净煤气总管一般架设高度:
管底
至地面净距不低于 8m(如该管道的隔断装置操作时不外泄煤气,可低至 6m),
小型高炉脏煤气、半净煤气,净煤气总管可低至 6m;
——新建焦炉冷却及净化区室外煤气管道的管底至地面净距不小于 4.5m,与
净化设备连接的局部管段可低于 4.5m;
2-8 煤气分配主管可架设在厂房墙壁外侧或房顶,但应遵守下列规定:
——沿建筑物的外墙或房顶敷设时,该建筑物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丁、
戊类生产厂房;
——安设于厂房墙壁外侧上的煤气分配主管底面至地面的净距宜大于 4.5m,
并便于检修。
与墙壁间的净距:
管道外径大于或等于 500mm 的净距为
500mm,外径小于 500mm 的净距等于管道外径,但不小于 100mm,并尽量避免
挡住窗户;管道的附件应安在两个窗口之间;穿过墙壁引入厂房内的煤气支
管,墙壁应有环形孔,不应紧靠墙壁;
——在厂房顶上装设分配主管时,分配主管底面至房顶面的净距一般不小于
800mm;外径 500mm 以下的管道,当用填料式或波形补偿器时,管底至房顶
的净距可缩短至 500mm。
此外,管道距天窗不宜小于 2m,并不应妨碍厂房内
的空气流通与采光。
2-9 厂房内的煤气管道应架空敷设。
在地下室不应敷设煤气分配主管。
如生
产上必需敷设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2-10 厂房内的煤气管道架空敷设有困难时,可敷设在地沟内,但应遵守下列
规定:
——沟内除敷设供同一炉的空气管道外,不应敷设其他管道及电缆;
——地沟盖板宜采用坚固的炉箅式盖板;
——沟内的煤气管道应尽可能避免装置附件、法兰盘等;
——沟的宽度应便于检查和维修,进入地沟工作前,应先做一氧化碳浓度含
量分析;
——沟内横穿其他管道时,应把横穿的管道放入密闭套管中,套管伸出沟两
壁的长度不宜小于 200mm;
——应防止沟内积水。
2-11 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热发生炉煤气管除外),必须设置可靠的
隔断装置。
太原钢铁(集团)公司安全审计评价检查表工业煤气
2-12 车间冷煤气管的进口设有隔断装置、流量传感元件、压力表接头、取样
嘴和放散管等装置时,其操作位置应设在车间外附近的平台上。
2-13 热煤气管道应设有保温层,热煤气站至最远用户之间热煤气管道的长度,
应根据煤气在管道内的温度降和压力降确定,但不宜超过 80m。
2-14 热煤气管道的敷设应防止由于热应力引起的焊缝破裂,必要时,管道设
计应有自动补偿能力或增设管道补偿器。
2-15 不同压力的煤气管道连通时,应设可靠的调压装置。
不同压力的放散管
应单独设置。
2-16 地下煤气管道的敷设应遵守以下规定:
――工业企业内的地下煤气管道的埋设深度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
间的最小水平和垂直净距,以及地下管道的埋设和通过沟渠等的安全要求,
应遵守有关规定。
――管道应视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设置排水器,如设置排水器,则排出的冷
凝水应集中处理。
――地下管道排水器、阀门及转弯处,应在地面上设有明显的标志。
――与铁路和道路交叉的煤气管道,应敷设在套管中,套管两端伸出部分,
距铁路边轨不少于 3M,距有轨电车边轨和距道路路肩不少于2M。
――地下管道法兰应设在阀门井内。
2-17 煤气管道的防腐
――架空管道,钢管制造完毕后,内壁(设计有要求者)和外表面应涂刷防
锈涂料。
管道安装完毕试验合格后,全部管道外表应再涂刷防锈涂料。
管道
外表面每隔四至五年应重新涂刷一次防锈涂料。
――-埋地管道,钢管外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遵守下表的规定。
在表面防
腐蚀的同时,根据不同的土壤,宜采用相应的阴极保护措施。
――铸铁管道外表面可只浸涂沥青。
2-18 按照要求进行煤气管道强度、气密性试验。
3
煤气
设备
与管
道附
属装
置
3-1 燃烧装置
――当燃烧装置采用强制送风的燃烧嘴时,煤气支管上应装止回装置或自动
隔断阀。
在空气管道上应设泄爆膜。
――煤气、空气管道应安装低压警报装置。
――空气管道的末端应设有放散管,放散管应引到厂房外。
3-2 隔断装置
――凡经常检修的部位应设可靠的隔断装置。
绝缘
等级
绝缘层次
总厚
度/
mm
1
2
3
4
5
6
7
8
9
加强
底
漆
一
层
沥青
~1.5
mm
玻
璃
布
一
层
沥青
~1.5
mm
玻
璃
布
一
层
沥青
~1.5
mm
玻
璃
布
一
层
沥青
~1.5
mm
塑
料
布
或
牛
皮
纸
一
层
≥5.
5
太原钢铁(集团)公司安全审计评价检查表工业煤气
――焦炉煤气、发生炉煤气、水煤气(半水煤气)管道的隔断装置不应使用带
铜质部件。
――寒冷地区的隔断装置,应根据当地的气温条件采取防冻措施。
3-2-1 插板
――插板是可靠的隔断装置。
安设插板的管道底部离地面的净空距:
金属密
封面的插板不小于 8M,非金属密封面的插板不小于 6M,在煤气不易扩散地区
须适当加高;封闭式插板的安设高度可适当降低。
3-2-2 水封
――水封装在其他隔断装置之后并用时,才是可靠的隔断装置。
水封的有效
高度为煤气计算压力至少加 500MM,并应定期检查水封高度。
――水封的给水管上应设给水封和止回阀。
――禁止将排水管、满流管直接插入下水道。
水封下部侧壁上应安设清扫孔
和放水头。
U 型水封两侧应安设放散管、吹刷用的进气头和取样管。
3-2-3 眼镜阀和扇形阀
――眼镜阀和扇形阀不宜单独使用,应设在密封蝶阀或闸阀后面。
――敞开眼镜阀和扇形阀应安设在厂房外,如设在厂房内,应离炉子10M 以上。
3-2-4 密封蝶阀
――密封蝶阀不能作为可靠的隔断装置,只有和水封、插板、眼镜阀等并用
时才是可靠的隔断装置。
密封蝶阀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密封蝶阀的公称压力应高于煤气总体气密性试验压力;
——单向流动的密封蝶阀,在安装时应注意使煤气的流动方向与阀体上的箭
头方向一致;
——轴头上应有开、关程度的标志。
3-2-5 旋塞
――旋塞一般用于需要快速隔断的支管上。
――旋塞的头部应有明显的开关标志。
4
――焦炉的交换旋塞和调节旋塞应用 2×10 PA(2040MMH2O)的压缩空气进行
2
气密性试验,经 30MIN 后压降不超过 5×10 PA(51MMH2O)为合格。
试验时,旋
3
塞密封面可涂稀油(50 号机油为宜),旋塞可与 0.03M 的风包相接,用全开
和全关两种状态试验。
3-2-6 闸阀
――单独使用闸阀不能作为可靠的隔断装置。
――所用闸阀的耐压强度应超过煤气总体试验的要求。
――煤气管道上使用的明杆闸阀,其手轮上应有“开”或“关”的字样和箭
头,螺杆上应有保护套。
――闸阀在安装前,应重新按出厂技术要求进行气密性试验,合格后才能安
装。
3-2-7 盘形阀
――盘形阀(或钟形阀)不能作为可靠的隔断装置,一般安装在污热煤气管
道上。
盘形阀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拉杆在高温影响下不歪斜,拉杆与阀盘(或钟罩)的连接应使阀盘(或
钟罩)不致歪斜或卡住;
——拉杆穿过阀外壳的地方,应有耐高温的填料盒。
3-2-8 盲板
――盲板主要适用于煤气设施检修或扩建延伸的部位。
太原钢铁(集团)公司安全审计评价检查表工业煤气
――盲板应用钢板制成,并无砂眼,两面光滑,边缘无毛刺。
盲板尺寸应与
法兰有正确的配合,盲板的厚度按使用目的经计算后确定。
堵盲板的地方应
有撑铁,便于撑开。
3-2-9 双板切断阀(平行双闸板切断阀、NK 阀)
――阀腔注水型且注水压力为煤气计算压力至少加5000PA,并能全闭到位,
保证煤气不泄漏到被隔断的一侧的双板切断阀是可靠的隔断装置。
3-3 放散装置
3-3-1 吹刷煤气放散管
下列位置应安设放散管:
――煤气设备和管道的最高处;
――煤气管道以及卧式设备的末端;
――煤气设备和管道隔断装置前,管道网隔断装置前后支管闸阀在煤气总管
旁 0.5M 内,可不设放散管,但超过 0.5M 时,应设放气头。
――放散管口应高出煤气管道、设备和走台4M,离地面不小于 10M。
――厂房内或距厂房 20M 以内的煤气管道和设备上的放散管,管口应高出房
顶 4M。
――厂房很高,放散管又不经常使用,其管口高度可适当减低,但应高出煤
气管道、设备和走台 4M。
不应在厂房内或向厂房内放散煤气。
――放散管口应采取防雨、防堵塞措施。
――放散管根部应焊加强筋,上部用挣绳固定。
――放散管的闸阀前应装有取样管。
――煤气设施的放散管不应共用,放散气集中处理的除外。
3-3-2 剩余煤气放散管
――剩余煤气放散管应安装在净煤气管道上。
――剩余煤气放散管应控制放散,其管口高度应高出周围建筑物,一般距离
地面不小于 30M,山区可适当加高,所放散的煤气应点燃,并有灭火设施。
――经常排放水煤气(包括半水煤气)的放散管,管口高度应高出周围建筑物,
或安装在附近最高设备的顶部,且设有消声装置。
3-4 冷凝物排水器
――排水器之间的距离一般为 200M~250M,排水器水封的有效高度应为煤气
计算压力至少加 500MM。
――高压高炉从剩余煤气放散管或减压阀组算起300M 以内的厂区净煤气总管
排水器水封的有效高度,应不小于3000MM。
――煤气管道的排水管宜安装闸阀或旋塞,排水管应加上、下两道阀门。
――两条或两条以上的煤气管道及同一煤气管道隔断装置的两侧,宜单独设
置排水器。
如设同一排水器,其水封有效高度按最高压力计算。
――排水器应设有清扫孔和放水的闸阀或旋塞;每只排水器均应设有检查管
头;排水器的满流管口应设漏斗;排水器装有给水管的,应通过漏斗给水。
――排水器可设在露天,但寒冷地区应采取防冻措施;设在室内的,应有良
好的自然通风。
3-5 蒸汽管、氮气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煤气设备及管道应安设蒸汽或氮气管接头:
――停、送煤气时需用蒸汽和氮气置换煤气或空气者;
――需在短时间内保持煤气正压力者;
――需要用蒸汽扫除萘、焦油等沉积物者。
――蒸汽或氮气管接头应安装在煤气管道的上面或侧面,管接头上应安旋塞
或闸阀。
――为防止煤气串入蒸汽或氮气管内,只有在通蒸汽或氮气时,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