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强化物价调控监管调研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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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强化物价调控监管调研对策

面对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困难,党中央提出了“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上水平;抓改革,增活力;重民生,促和谐”的工作部署。

价格作为最灵敏、最有效的经济杠杆,如何充分发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合理调节利益关系,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从而达到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就成为政府尤其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需要深入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价格监管成效和经验     多年来,**市物价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牢牢抓住群众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价格监管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价格调控政策措施,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妥善处置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不断强化价格服务职能,积极推进价格社会监督、价格诚信建设、价格法制建设和队伍建设,在促进经济发展、深化体制改革、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群众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价格专项检查取得明显成绩。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价格收费政策,先后开展了农资、粮食、电力、成品油、药品等价格专项检查,陆续组织了涉农、教育、医疗、工商、劳动、人事等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保持了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促使价格违法案件数量逐年下降,价格收费秩序明显好转。

去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2多件,查出价格违法金额51.1万元,实施经济制裁5.11万元,其中,退还用户0.02万元。

    

(二)价格行为监管有了实质进展。

切实加强对放开价格的行为监管,实现了从价格水平监管向价格行为监管的重要拓展。

开展查处了商业促销和通信行业价格欺诈行为专项及行动,公布了10多类价格欺诈行为典型表现形式;特别是2019年查处市区部分牛肉拉面馆涉嫌串通涨价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通过对市区部分牛肉拉面馆涉嫌涨价案的查处,有效遏制了合谋涨价、联手涨价行为。

   (三)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全面推进。

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以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商场,进景区七进和进万家为载体,价格公共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社会的价格服务网络,把价格工作做到群众身边.向群众提供价格维权、价格政策、价格自律、价格信息、价格协调等全方位的价格服务,化解了价格矛盾.规范了价格秩序,树立了价格监管的良好形象,受到了市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欢迎。

目前,市区各乡镇以及裕西社区、金星花园社区、朝阳社区等都建立了价格公示栏。

    (四)价格投诉举报网络初步形成。

全方位畅通价格利益诉求渠道,构建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多种渠道为支点的价格投诉举报网络,开通了12358价格举报电话,2019年共受理价格举报案件132件;建立健全价格举报工作机构.加强软硬件建设,特别是价格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完善工作制度和办理程序,提高了价格举报工作水平。

方便了广大群众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发挥了价格举报在提供违法线索、排除价格隐患、化解价格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价格诚信建设迈出重要步伐。

全面推行明码标价制度,倡导明码实价,涉农、涉企、教育、医疗等价格收费公示制度普遍推行,明码标价和价费公示覆盖面不断提高;深入开展价格诚信宣传教育活动,价格信用记录采集和公布制度逐步实施,价格诚信信息开始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库,经营者价格诚信和自律意识不断提高。

价格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经营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企事业单位内部价格管理行为不断规范。

经过推选、评比,市医药公司新特药店与新世纪商贸有限公司被自治区评为“明码标价示范店”。

   (六)落实价格调控政策,努力稳定市场物价

    针对严峻的价格形势,我们从下几个方面入手,全力开展稳定物价工作。

    1、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抑制不合理涨价。

根据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研究部署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工作,确定我市履行调价备案的商品和企业,对市场销售量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的粮油流通企业和副食品超市经营的面粉、大米、胡麻油、牛、羊肉、鸡蛋、牛奶实行调价备案;对液化石油气实行流通环节差率控制,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实行调价备案的企业和商品品种;及时组织新华百货**超市等十几户经营企业,召开政策提醒告诫会;组织检查人员对实行调价备案的商品价格进行详细登记和跟踪检查,对经营者的调价备案申请,认真审核及时回复,有效地控制了不合理价格上涨,通过与自治区物价局相关处室协调,增加我市平价液化气的供应量,从而使我市的液化石油气价格处在政策调控范围内。

     2、控制成品油和电力涨价连锁反应,防止市场价格波动。

认真执行国家出台的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方案的同时,为控制成品油和电力价格上涨带来的连锁反应,保持市场价格稳定,一方面组织“成品油价格”和“电力价格”的专项检查,另一方面落实国务院及自治区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对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运价采取不提高的价格政策。

     3、强化市场价格监测,提高预警、预报能力。

根据价格形势的发展,重点对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重要商品价格、主要农副产品价格和纳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的商品价格进行监测分析,建立了应急监测制度和日报、周报、旬报、月报制度,及时准确上报各种价格监测报表及价格分析报告,认真分析价格上涨原因、变动趋势,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目前,全市设有价格监测点47个,涉及监测的项目及品种近2200个。

     二、存在问题

     1、去年以来物价的普遍上涨较快,直接影响了物价部门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

     从客观上讲,去年的物价上涨是我国经济步入新一轮增长期的正常反映,也是粮食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引起的恢复性上涨,部分行业和地区投资增长速度过快,国际市场价格上扬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方面,当前在经济运行和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诸如国家宏观调控煤、电、油、运等重要战略物资在保持总量及结构供求平衡方面仍有欠缺等等,而这些深层次问题又直观地通过价格形式表现出来:

其一,粮食价格的上涨,带动了相关农副产品及食品、肉、蛋及其制品等生活消费品价格的上涨;其二,煤、电、油、运等价格的上涨,既拉动了工农业生产资料和诸多下游产品价格的上升,又加大了与其紧密相关的服务价格的成本,迫使地方政府(价格部门具体承办)相继上调供暖、液化气等所管理的与百姓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和服务价格;另一方面,我市地方公共财力及广大百姓收入水平与绝大多数价格的市场“一体化”,又形成了矛盾与反差,造成我市应该由财政补贴的难以补贴,群众较弱的承受能力又雪上加霜(也就是说,在统一的大市场中,各地价格水平都差不多,经济发达地区公用事业价格上调后,企业、财政和群众都可以适当分摊涨价结果,而我们则不然,负担多数落到群众身上,更加重了原本收入就较低的群众负担,使其更难以承受)。

而对于上述这些问题,相当一部分群众认为都是与物价部门有关的。

    从主观上讲,一方面,未能适时适度、较合理地调整一些价费,及时疏导价格矛盾,尤其是与老百姓关系密切相关的公用性服务价格,导致价格矛盾的积累。

例如,我市供热价格是2019年采取一次定价、分步实施的办法进行调整的,而去年由于煤价过快上涨,导致企业成本增加,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供热价格又从每月每平米2.80元调至3.80元,调幅达35%,同时今年又面临着扁担沟扬水水价调整和垃圾处理费的出台等。

造成一段时间出台价费的项目过多,调价时间过于集中,且涨幅过大,引起群众颇为不满。

另一方面,我们的宣传工作跟不上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表现在:

一是没有结合工作开展通过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此次物价上涨的上述种种原因,以期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二是未能向群众宣传解释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绝大多数商品及服务价格已经放开,我们只管理极少数重要的价格和服务项目,以及为什么要这样“管”的原因等,导致一部分群众认为凡涨价都与价格部门有关,而另一部分群众却按计划经济时期的观念认为价格部门没有发挥好作用,是“缺位”和“失职”;三是在当前,由于体制、机制等多种原因,造成多数垄断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收入形成较强反差的情况下,我们还在给其不断涨价,使老百姓心理很不平衡,自然把气撒在价格部门身上,部分群众认为物价局就是“涨价局”。

这同时也反映出我们在对垄断行业的价费管理上仍存在一些问题,是否真正“管”好了?

四是在进行一些具体项目的调价过程中,宣传也不到位,使部分群众产生怨气,例如,现在一些群众认为,价格部门召开听证会就是走过场,考虑当地群众的利益和呼声少,在群众中或多或少地造成了听证会不规范和“逢听必涨”的影响等等。

     2、对价格的监管力度不够。

主要原因有:

一是存在宣传方面不够的原因;二是反映我们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价格工作尚缺乏深入研究,新形势下价格工作应如何转变职能?

价格工作到底干什么?

怎样来干?

是否存在缺位问题?

三是在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方面,正确处理“经营者、政府部门、消费者”三者之间利益方面做得不尽合理,可能考虑经营者或“权利”部门的利益较多了一些;四是反映在工作中,我们为广大百姓的服务观念和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不高,认真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和收费问题做的不够,有些通过我们努力争取能做到的但没有很好地去做;五是由于价格监督检查的配套规章等尚不健全和完善,特别是我们对放开价格如何进行有效的引导和监管研究不够,存在不少的“盲区”与薄弱环节,致使诸多价格违法现象屡见不鲜,屡禁不止,价格环境没有明显好转,部分群众对价格工作产生不满。

     3、价格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由于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缺乏培训、指导和要求,加上部分同志自身又对业务学习抓得不紧,对价格法规政策掌握不透,造成队伍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跟不上形势变化的需要;二是现行体制没有形成竞争机制,干与不干差不多,干多干少一个样,使一些干部在工作中缺乏责任心以及敬业和进取精神,得过且过,办事效率低;三是个别价格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比较淡薄,不注意文明执法和廉洁自律,在调定价、物价检查和价格认证的工作过程中,严格公正执法和公平办案做的不够,致使在被查单位和群众中产生一些负面影响。

     三、价格监管的思路和任务

     展望未来,价格监管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任重道远。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理清价格监管思路,认真履行价格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价格监管职能作用。

新时期的价格监管思路和任务,可以概括为:

“一个巩固,两个强化”。

     

(一)巩固价格监督检查原有履行的有效工作职能。

要以执法检查为抓手,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着力加强民生价格监管。

民生价格涉及千家万户、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加强民生价格监管是新时期价格监管工作践行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

教育收费、医药价格和房地产价格是重要的民生价格。

要按照“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的要求,继续开展教育收费、医药价格专项检查,组织房地产市场价格专项整治行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是着力落实价格改革措施。

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资源和环境约束的矛盾日益突出。

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环保收费政策,是缓解资源环境约束的有效途径。

要配合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适时组织开展电、水、油、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检查和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排污费等环保收费检查,确保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着力优化发展的价格环境。

规范涉农和涉企价格收费秩序,是新时期价格监管工作促进城乡经济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

要继续组织开展涉农价格收费检查,落实国家对“三农”的优惠价格政策措施。

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要开展涉企收费检查,依法查处违反规定向企业乱收费的行为,减轻企业的不合理负担,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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