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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业务用房维修工程

 

交警大队业务用房维修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18年5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招标代理: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

2

2.2

工程名称

交警大队业务用房维修工程

3

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4

2.2

建设规模

该项目主要对交警大队业务用房进行维修改造,改造建筑面积约2721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内墙面维修工程、屋面防水隔热维修工程、外墙防水保温维修工程、电气改造工程等。

(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5

2.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6

2.2

质量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

2.2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

8

2.2

工期要求

2018年月日计划开工,施工总工期:

120日历天。

`9

3.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0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报价精确到“分”。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如出现异议或投诉且招标人决定暂停招标程序,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14

16.1

投标担保

1.收取方式:

方式一:

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担保额度:

8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

开标前完成缴纳。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款。

15

5

踏勘现场

时间:

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即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16

8

投标答疑

1.方式:

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17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投标文件:

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光盘一套),4份副本。

经济标投标文件:

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光盘一套),4份副本。

技术和经济标合在一起封包数共为1包(内含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各1套(光盘应先独立密封夹在正本中))。

注:

技术标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和技术标得分文件两部分共合成一册,但文件内容需区分为:

资格审查文件部分和技术标得分文件部分,相关文件评审时可共同使用。

18

19.1

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地点和时间

收件人: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

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第开标室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2018年月日时

截止时间:

2018年月日时

19

19.2.5

项目负责人签到起止时间和地点

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第开标室

开始时间:

2018年月日时

截止时间:

2018年月日时

20

20.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方式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开标开始时间:

2018年月日时分,

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第开标室

21

26

开标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22

29.1

履约担保

方式一: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为中标价款的10%。

23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4322127.42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4

非竞争费用

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316,429.73元,暂列金额为/元,暂估价为/元。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87,785.51元。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25

成本警示价

工程成本警戒价按招标控制价的80%设置。

本项目成本警示价为人民币3457701.94元。

26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评标参考价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从[0,100]的整数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28

投标人总得分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技术得分权重(20%)+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80%)]×[1-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5%)]+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5%)

29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

本项目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以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排名为准。

30

总得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

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报价较低的排前;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分较高的排前;报价与技术得分均相同,以诚信综合评价分数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注:

随机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

由评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摇珠机依次摇出投标人的排序。

招标人可采取其他方法随机确定排序,操作步骤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1

评标委员会人数

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该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

3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详见合同

33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34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

按《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及《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注: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以下同。

二、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设计说明:

详见招标图纸。

2.4工程施工特点:

详见招标图纸。

2.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4.1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

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八章招标控制价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8.招标答疑

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8.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8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8.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8.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9.3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网上答疑公布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

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标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但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对):

11.2.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1.2.2《投标函》(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11.2.3资格审查文件:

(1)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二);(原件放在正本内,副本可用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5)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6)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人员以《投标函》所填的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准);

(7)专职安全人员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人员以《投标函》所填的委派的安全员为准);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信息,须提交企业库内的信息打印页)。

(9)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格式一);

注:

资格审查内容的(3)至(8)项(除第6项和第7项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外)的资料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的资料(具体详见穗建筑【2016】1656号文)。

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该部分资料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纸质版资审材料与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的资料不一致,以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为准。

11.2.4技术标详细审查文件参考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的内容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组织方案(含工期、质量、安全措施及人员配备情况等)。

(2)企业资信(含业绩、获奖情况、研发能力、信用状况等)。

11.2.5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或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三)

11.2.7技术标电子文件,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

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注:

技术标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和技术标得分文件两部分共合成一册,相关文件评审时可共同使用。

11.3经济标包括的内容及要求如下:

11.3.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

11.3.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做出工程量清单报价。

本招标工程实行综合单价包干,投标人不得修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11.3.3综合单价分析表;

11.3.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四);

11.3.5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11.3.6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或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1.3.7经济标电子文件,包括用MicrosoftExcel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

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注:

经济标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装订成一册。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

13.2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

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

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

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建设工程地方材料指导价格》计算;若南沙区住房和建设局同期《建设工程地方材料指导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计算;若上述两地区的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均没有的材料单价,凭监理单位及甲方确认的与市场价相符的有效发票的材料单价计算,并按中标浮动率下浮后作结算。

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13.5.4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

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13.6暂列金额、暂估价

13.6.1本工程不设暂列金额及暂估价。

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8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3.9施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招标工程的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铜材、沥青等)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并明确主要材料的名称、材料价格变动时限、幅度以及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3.10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其他有关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6.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启并由招标人作无效标处理。

16.3未中标的投标担保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

16.4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担保后予以退还。

16.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没收投标担保:

16.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16.5.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5.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副本需打印或复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各册独立装订的投标书封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印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署。

投标人代表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担任。

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17.4如投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法定印章。

17.5投标文件的规格:

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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