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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规定

安徽中烟工业公司设备管理规定

(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下简称《烟草专卖法》)和中国烟草总公司颁发的《烟草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办法》、《烟草工业企业设备管理维修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陆续下达的有关设备管理文件精神,为了规范我省烟草工业企业设备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物资消耗,增加经济效益,实现烟草工业设备管理现代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属烟草工业企业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均属本规定管辖范畴。

我省烟草工业企业包括:

卷烟厂和卷烟材料厂。

第三条设备管理基本任务和原则按照《烟草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根据《烟草专卖法》,烟草工业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技术改进和设备进口等,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统筹管理。

第五条企业设备管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附件一),应作为企业管理中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按照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和各卷烟厂都要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机构,负责对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省烟草工业企业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省烟草工业企业设备综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三、负责各卷烟厂设备及生产相关设施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核、批准及报批工作,监督、检查技术改造过程,组织验收技术改造成果。

四、负责卷烟机械、动力、计量等设备的调拨、调配、管理。

五、、组织开展本省范围内设备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维修专业化工作,协助企业推行现代化管理。

六、组织本省烟草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工作的经验交流,为各卷烟厂的设备管理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第八条各卷烟厂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本厂设备管理全过程的方针、目标做出决策,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做好设备固定资产保值增值工作。

二、建立健全各卷烟厂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切实执行。

三、厂长要对本厂设备管理全面负责,主管设备厂领导要协助厂长具体领导和组织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对于设备前、后期管理分开的卷烟厂,要协调好设备的前期管理和后期管理工作,分管设备后期管理的部门应参与设备购置的规划、选型等技术经济论证工作。

四、负责本厂设备及生产相关设施技术改造方案的制定及报批工作,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及交验工作。

五、经常对设备管理、操作、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业务考核,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使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六、按时准确地上报设备管理的有关报表,定期开展设备管理检查、评比、奖优罚劣工作。

七、认真搞好设备的基础和专业管理,积极推行现代化管理法。

八、推进全员设备管理,做到专管成线,群管成网。

第三章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九条各卷烟厂必须建立健全设备制造、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等前期管理制度,并切实执行。

一、企业的设备管理部门在主管设备厂长的领导下,负责外购设备(含进口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及安装、调试工作;对关键设备及重要设备的规划和选型要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论证,并通过厂长办公会议或其它形式集体研究决定,购置烟草专用机械设备,必须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规定由上级审批;企业购置(自制)通用设备,属于国家局管设备的,由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审批;属于省局(公司)管设备,由企业自行研究决定,但报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备案。

二、设备进厂、安装、调试、验收到交付生产,要有严格的交接手续,做到附件、备件、工具清楚齐全,技术资料、文件、图片、说明书、合格证要统一归档。

第十条企业遵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国产烟草专用机械购置审批暂行规定》购置国产烟草专用机械。

未经批准,企业不得从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烟机生产、经营企业购买烟专用机械;更不得从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烟机生产、经营企业购买烟草专用机械。

第十一条企业进口烟机应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行业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办理审批手续,不得乱渠道进口烟机。

第十二条企业要认真地签定购置设备的合同,合同中要签订严格的售后技术服务项目,保证在设备安装、调试、使用、修理、人员培训、备品配件供应、维修技术资料(说明书、电气原理图、装配图、传动系统图、润滑图、易损件图册等)以及产品质量等方面,制造单位做到对企业负责。

第十三条设备的使用单位和基建安装部门,要执行设备安装、移交生产验收制度,设备管理部门要负责把好验收关。

认真做好安装、调试、验收工作,及时的将设备投入使用,并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等工作。

第四章使用、维修和检修

第十四条各卷烟厂必须严格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设备操作检修规程和保养规程,合理使用、保养设备,实行计划检修,提高设备完好率,延长设备作用寿命,发挥设备效益。

一、企业的设备操作人员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修、会排除故障)、“四懂”(懂结构、懂性能、懂原理、懂用途)。

二、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相对稳定,经考核合格,发给设备操作证,实行定人、定机和机长制,落实管理责任。

三、各卷烟厂对设备要优化配置,合理安排生产任务和维修任务,严格遵守设备操作、检修规程和保养规程,严禁拼设备。

四、实行设备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五、认真执行设备的三级保养制度,即:

例行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

例行保养:

坚持每班保养,一般不少于二十分钟。

一级保养,一般不少于二小时。

二级保养,一般不少于四小时。

除例行保养外,对于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各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特点采取不同的一、二级保养制度,但原则上保养时间不得低于规定的最少时间,确保设备保养后达到“四个要求”,即:

完好、清洁、润滑、安全。

六、正确处理生产与设备维修的辩证关系,坚持“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做到“三同时”,即:

企业生产计划部门要同时下达、检查、总结生产计划和设备维修计划,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七、积极采用设备状态监测和现代故障诊断技术,逐步由计划检修向故障诊断和状态监测的预知检修过渡。

第十五条各卷烟厂要重视设备润滑管理工作,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润滑工;建立健全润滑管理制度,确保设备润滑方式和润滑油品;贯彻润滑“五定”(定润滑点、定油品、定人员、定油量、定注油周期),搞好润滑油三级过滤(油桶、油壶、清油器)和定期过滤净化,对润滑油品、油质进行化验分析(或委外化验),确保油品质量,降低用油消耗,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加强动力设备管理,建立健全动力站、房的岗位责任制,严格出入、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各卷烟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动力、起重、运输、仪表、压力容器等设备的维护、检查监测和预防性实验,做好健全、经济、合理运行。

第十七条企业进行设备打修理(含改、翻新,下同)时,要上报全年设备大修计划,由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审批。

企业要执行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专用机械设备大修管理办法》,到国家烟草专卖局现行烟机大修理;不得将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淘汰的报废的烟机设备进行大修理。

大、中(项)修理计划原则上每年申报一次,大修计划变更时应提出申请报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审批。

出厂大修理烟机设备(包括调拨设备)的运输,必须持有合法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生产能力在每分钟3000支以下的卷接包设备,原则上不得出厂大修理。

特殊情况,提出书面申请,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审批。

烟机设备各机型大修的技术标准,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颁布的现行烟机产品标准执行。

各卷烟厂可以采取项修代替设备大修理,但要保证维修质量。

第五章备件管理

第十八条备件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根据经济合理、集中管理的原则,抓好管、修、供、用四个环节,以满足设备维修的需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一、企业的备件,要设专库储存,专人管理。

做到“四清“(规格、数量、材质、价格),“二齐”(库容整齐、摆放整齐),“三一致”(帐、物、卡相一致)。

制定完善的备品配件入库、检验、保管、领用、回收等制度。

二、企业要积极推广ABC分析法在备件管理方面的应用,对备件实行有效的分类管理。

三、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企业要合理确定备件的储存定额。

企业备件储备总额应逐步控制在设备固定资产原值5-8%范围之内。

第十九条烟机零配件的采购应遵守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专用机械零配件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应从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烟草专用机械零配件生产经营定点企业(以下简称“定点企业”)中采购烟机零配件。

第二十条企业购置特定烟机部件必须从国家烟草专卖局定点的特定烟机部件生产企业中采购。

在国家局的特定烟机部件管理办法和定点特定烟机部件生产企业公布之前,企业应从定点企业中采购特定烟机部件。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规范烟机零配件采购渠道,实行定点采购。

在烟机零配件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相同条件下,优先选择本省定点企业的产品。

第二十二条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非定点企业提供烟机零配件,企业库存积压的烟机零配件调剂、出售,应在烟机零配件定点企业或持有烟草专卖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之间进行。

第二十三条企业烟机零配件和特定烟机部件的报废,必须经过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审批。

报废的烟机零配件以及报废的特定烟机部件,一律不准转让,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监督销毁处理,并填定销毁证明,企业存档。

报废的特定烟机部件销毁证明,报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备案。

第六章改造与更新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不断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加快对老旧落后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一、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的技术进步规划和技术装备政策,以及企业的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目标,各卷烟厂应编制年度的设备改造与更新计划。

二、对设备的改造与更新,应遵循“技术先进、生产适用、经济合理”的原则,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它技术资料,并按规定上报审批。

经批准的设备改造与更新计划,要从资金、材料、技术力量等方面予以充分保证,使其尽快实施,发挥经济效益。

设备的局部改造,由各卷烟厂设备管理部门审核,主管设备厂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设备的更新主要根据产品的技术要求和经济效益确定。

按照《烟草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办法》有关设备更新条件,企业应限期进行设备更新。

第七章基础管理

第二十六条设备的分类管理:

各卷烟厂设备管理部门应对全厂的设备,按其价值和生产经营中所处的地位,以及烟草专卖管理的要求,划分为重点(关键)、重要和一般设备三种类别,轻重有序的进行管理。

1、重点(关键)设备:

国家局管设备、企业确定的重点(关键)设备。

2、重要设备:

省局(公司)管设备、企业确定的重要设备。

3、一般设备:

除重点(关键)、重要设备以外,其它设备。

第二十七条加强固定资产微机档案资料的管理。

一、各卷烟厂已纳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分类、编号、建卡、建帐、建档,做到帐、卡、物相符。

制备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统一分类、编号、建卡、建帐,建档、做到帐、卡、物相符。

设备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三本账相符,每年会同有关部门复查一次。

二、各卷烟厂的设备管理部门,对重点(关键)、重要设备从前期管理、投产使用到报废的整个生产活动中的所发生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做好收集和管理工作。

三、各卷烟厂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整理全厂的水、电、汽、气、油工程的管线图纸资料。

第二十八条设备管理部门的统计工作

为了掌握各卷烟厂固定资产和设备价值量、实物量、技术状况、使用效率等资料,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卷烟工业企业设备管理统计报表暂行规定》和安徽中烟工业公司有关设备统计报表的要求,向安徽中烟工业公司上报月、季、年报表,各卷烟厂要认真履行《统计法》赋予的基本职责和义务,统计数据必须真实、准确。

第二十九条设备调拨

设备调拨实行有偿调拨。

设备调拨审批权限:

1、国家烟草专卖局审批调拨设备:

国家局管设备和烟草专用机械设备中真空回潮机、打叶机、切丝机、烘烟(梗)丝机、烟(梗)丝膨胀装置、白肋烟烘干机、烟草薄片机、复烤机、卷接机组(单机)、包装机组(单机)、卷接包联合机组、滤嘴成型机组(单机)等。

以上设备无论省内或省外调拨,都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审批。

2、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审批调拨设备;除国家烟草专卖局审批调拨设备以外的省局(公司)管理的设备。

设备调拨应填写设备调拨单,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审批调拨的设备,在办理调拨手续时,必须有设备调出和调入的企业分别提出书面调拨申请,由上级审批。

第三十条设备封存:

设备连续停运三个月以上者,经设备管理部门核准,由使用部门就地封存。

截断水、电、汽、气管路,并定期保养。

连续停运一年以上的设备封存,由企业上报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备案,封存期内停止提取折旧。

重点(关键)、重要设备的封存必须上报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备案。

启用封存设备,要由设备管理部门认定符合投产条件时方可使用并通知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设备报废:

企业报废设备时,应组织鉴定,同时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报废设备中尚能利用的零配件,应作价利用。

整机报废的,一律不准转让使用。

各卷烟厂购买(或调入)的烟机投产后一个月内,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相应报废设备的报废手续。

一、设备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凡国家和行业定为淘汰的设备和超过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效能无法满足工艺要求的设备;

2、因意外灾害和事故,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能修复费用过高的设备;

3、严重影响安全、能耗大、三废污染严重的设备;

4、因设备更新退役下来没有使用价值的设备;

5、自制非标准设备,并经生产验证和技术鉴定不能使用的设备;

6、由于工艺上的改变,设备又必须拆迁无法再恢复使用的设备。

二、设备报废的审批权限

凡属国家局管的设备,由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审核,上报国家烟草专卖局审批;省局管的设备,由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审批;其余按国家有关政策自行报废处理,报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备案。

报废或非法拼装的烟草专用机械设备,应在省烟草专卖局处和安徽中烟工业公司生产管理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现场联合签署销毁证明,报废设备销毁材料由省烟草专卖局专卖处上报国家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二条设备事故

设备因非正常损坏,致使停产或性能降低的均为设备事故。

一、设备事故分类:

设备事故分为一般设备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特大设备事故。

1、一般设备事故:

经过小修可以恢复设备性能、效率和运转周期的,构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造成生产系统停产一小时以上,四小时以下的,单机停产八小时以上的,五天以下的,电力或动力供应全厂中断30分钟以下,车间中断一小时以下的(外线停电除外),均为一般设备事故。

2、重大设备事故:

设备需经大修才能恢复性能、效率和运转周期的,构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0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造成生产系统停产四小时以上,单机停产五天以上,电力或动力供应全厂中断30分钟以上,车间一小时以上(外线停电除外),均视为重大设备事故。

3、特大设备事故:

造成重点设备报废,构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全厂停产10天以上,因设备事故引起爆炸、火灾、建筑物倒塌、中毒、机毁人亡,均属特大设备事故。

二、设备事故发生后,应保持现场。

对事故原因,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特大设备事故必须有国家烟草专卖局、省烟草公司派员参加),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写出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并积极采取处理措施,尽早恢复生产。

三、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事故统计和汇报制度:

发生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包括国家局管设备发生的一般设备事故)应在24小时之内上报安徽中烟工业公司,特大设备事故需上报国家烟草专卖局和省国资委;国家局管设备发生重大、特大事故时,应在24小时之内上报国家烟草专卖局。

第八章技术培训

第三十三条为提高烟草工业企业设备的管理水平,应加强对各级设备管理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

一、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对所属卷烟厂的设备科(部)长、车间主任、设备员、润滑员等有计划地组织培训,使其能正确地贯彻执行国家对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并提高设备管理知识与专业技术水平。

二、各卷烟厂对基层的设备管理、维修、操作人员组织技术培训,使其不断提高技术素质,适应新设备较为复杂的先进技术,不断提高维修操作能力。

三、重点(关键)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工人或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

第三十四条凡受各级组织培训的人员,必须进行结业考试或考核;企业的设备管理、人力资源部门共同组织对基层设备管理人员(包括维修工、操作工等)的定期考核,其成绩作为奖励和晋级的主要依据;未经业务技术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从事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

第九章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六条为提高质量,增加经济效益,对技术改造和设备管理、维修进行小改、小革做出贡献者,各卷烟厂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三十七条对违反有关设备管理规定造成严重损坏和由于失职造成设备大修,给生产带来严重后果的单位领导和责任者,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玩忽职守造成设备责任事故者和对事故隐瞒不报者,都应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企采用不正当理由从烟草机械零配件生产经营非定点企业购买烟机零配件、特定烟机部件以及向非定点企业提供烟机零机配件、特定烟机部件,应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追究有关领导的行政责任;视情节轻重,对各卷烟厂予以通报批评警告。

第三十九条企业在烟草专用机械设备的购置、转让出售、大修理、报废等环节中,违反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专用机械专卖管理办法(试行)》的,按该办法“罚则”中有关内容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安徽中烟工业公司。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设备管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一、主要设备完好率其计算公式为:

主要设备完好率=

X100%

试中:

主要设备拥有总台数包括运转、备用、暂时停用,以及正在检修的全部设备,但不包括还未安装、外借和基建未投产的设备。

二、主要设备利用率其计算公式为:

主要设备利用率=

X100%

式中:

全年设备制度工作时间按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执行。

三、设备有效作业率其计算公式为:

设备有效作业率=

X100%

式中:

设备有效作业率是指卷接、包装机组的有效作业率;实际生产能力是指单位时间内生产合格产品的产量;设计生产能力是指该设备出厂标准中标称的单位时间内应达到的最高产量。

四、主要设备故障停机率其计算公式为:

主要设备故障停机率=

X100%

式中:

主要设备故障停机率是指制丝工序中主要设备故障停机率。

五、设备大修计划完成率其计算公式为:

设备大修计划完成率=

X100%

六、设备新度系数其计算公式为:

设备新度系数=

X100%

七、百元设备固定资产创利税率其计算公式为:

百元设备固定资产创利税率=

X100%

式中:

全年设备固定资产平均原值(万元)

=

八、万元设备固定资产维修费用率其计算公式为:

万元设备固定资产维修费用率=

X100%

式中:

全年设备固定资产平均原值意与上同。

九、单箱设备维修费用率其计算公式为:

单箱设备维修费用率=

X100%

式中:

全年设备维修费用含设备大修费用和日常维修费用。

十、备件储存资金占用率其计算公式为:

备件储存资金占用率=

X100%

式中:

全年平均备件库存资金(万元)=

全年设备固定资产平均原值其意与上同。

注:

以上统计指标计算公式中的设备,均指企业列入固定资产的生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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