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园林景观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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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园林景观监理规划
银湖山庄一期~三期
园林景观工程
监
理
规
划
编制:
审核:
浙江正和监理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十月
1、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银湖山庄一期~三期室外附属工程
(二)工程地点:
衢江区后溪镇大川村
(三)建设单位:
衢州富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设计单位:
浙江海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施工单位:
衢州乐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六)监理单位:
浙江正和监理有限公司
2、监理工作依据:
1、依法鉴定的本工程监理合同及工程合同,协议及附件
2、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变更图纸,设计单明确的有关技术和规范,经业主确定的会议纪要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46-88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2012
6、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及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3、监理工作内容:
绿化、园林景观、及配套的给排水、绿化照明电气等专业的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监理工作。
3.1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
3.1.1、施工阶段准备阶段:
⑴协助发包人与承建商编写开工报告,协助业主办理开工手续。
⑵协助发包人选择分包单位和各种设备的供应商,协助业主考察及参与确认承建商选择的分包商。
⑶组织施工图纸会审。
⑷审查施工图预算。
⑸报经发包人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⑹审查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
⑺督促、检查承建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调业主与承建商之间的关系。
⑻审核承建商提供的材料、设备,对不合格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
⑼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督促、检查承建商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或返工。
⑽主持协调发包人、设计、承建商及监理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
、
⑾监督承包合同的履行,主持协商承包合同条款的变更,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审核索赔事项。
⑿检查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组织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审查工程造价。
⒀做好有关本项工程的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工作。
⒁协调工地参建各方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⒂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⒃组织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⒄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⒅参加竣工验收,审查工程结算。
3.1.2、项目投资控制内容:
⑴审查施工图预算,确定本工程项目总投资控制目标;
⑵编制本工程项目总投资并切块分解,确定土建、设备等工程的投资,确定桩基、地下室、主体专业工程的投资控制目标,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控制其执行,若有必要,进行调整。
⑶根据总进度计划,编制本工程项目各阶段、年、季、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并控制其执行;
⑷协助业主审核工程进度款,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结算;
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每月进行投资计划值与实际计划值的比较,并向业主提交比较结果和报表;
⑹对设计、施工、工艺、物料和设备进行多方面的技术经济比较论证,以挖掘节约投资、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的潜力;
⑺审核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有关投资的条款;
⑻审核、计算各类索赔金额,报业主审批;
⑼分析设计变更对投资的影响等,及时报业主。
⑽按时向业主提供投资控制月报。
3.1.3、项目质量控制内容:
⑴确定本工程项目质量要求和标准(包括施工、材料和设备多个方面);
⑵审核承建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措施,要求承建商对绿化、景观铺装、给排水、电气照明等专业工程提出单项施工方案;
⑶审批承建商进场的物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质量;
⑷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及时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签证,以及竣工验收;
⑸审核招投标及合同文件中质量条款;
⑹对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及时处理;
⑺协助业主对承建商选择的分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审核承建商的质量保证体系;
⑻分析设计变更对质量的影响;
⑼按时向业主提供质量控制月报。
3.1.4、项目进度控制内容:
⑴审核项目总进度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控制其执行;若有必要进行调整;
⑵审核承建商提交的各阶段、各年、季、月、周进度安排计划,并控制其执行;
⑶审核施工方和物料、设备供货商提出的进度计划并检查、督促其执行;
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每月、每周进行进度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并提交比较结果、报表和进度控制表,及时调整进度偏差。
⑸按时向业主提供进度控制月报。
3.1.5、项目合同管理内容:
⑴收集各类合同样本,掌握各类合同的主要内容;
⑵协助业主确定本工程项目总包、分包、材料、设备的采购的合同结构;
⑶协助业主起草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并参与各类合同谈判;
⑷进行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的跟踪管理,包括合同各方执行情况的检查,并提交合同管理的各类报告;
⑸协助业主处理与本工程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纠纷事宜;
⑹按时向业主提供合同管理月报。
3.1.6、项目信息管理内容:
⑴建立本工程项目的信息编码体系,按业主方、监理方、承建商、设计方、材料与设备为主系统建立信息系统;
⑵运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本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合同管理,随时向业主提供有关工程管理的信息服务,并定期提供监理报表。
⑶建立会议制度,作好会议记录,及时签发会议纪要;
⑷督促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及时整理工程技术经济资料。
⑸按时向业主提供信息管理方面的月报。
3.1.7、项目组织协调内容:
⑴组织协调业主和各参与本工程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协助业主处理有关问题;
⑵协助业主向各建设主管部门办理项目报建等各类审批手续;
⑶协助业主处理各种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纠纷事宜;
⑷经常组织各类碰头会、协调会,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⑸每月、每周向业主提供协调方面的月报。
3.1.8、项目安全控制内容:
⑴监督承建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各项安全生产规定进行施工,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⑵定期检查各承建商的安全措施和现场安全情况;
⑶制定工地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⑷向业主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月报。
4、建设目标
4.1、质量目标:
合格
4.2、安全目标:
无安全事故
4.3、工期要求:
按期完工。
5、监理工作依据:
5.1、本工程景观、绿化设计施工图;
5.2、(CJJ/T82-2012)《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5.3、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5.4、景观绿化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5.5、省、市对本工程的相关建设文件、报建文件;以及业主发出的相关指令性文件。
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姓名
职称
现任职务
通讯电话
周建峰
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周峰
助理工程师
绿化监理员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以总监为中心,配一名绿化监理员组成该工程监理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随时增添力量、调派人员,总监负责宏观调控。
8、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要求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提出条款执行。
上述监理人员分别负责绿化施工进度、安全、质量的巡视、检查、跟踪、旁站与计量等工作。
9、监理工作程序: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按照国家规范规定的相关程序,严格申报、审批制度,严格原材料质量检测制度,施工过程严格控制、检查制度。
9.1、本项目工程量大,工程质量要求高。
需投入大量的熟练工人、施工机械设备及组织供应大批量的苗木、花卉、地被植物等。
组织、管理、协调相对较困难,因此,施工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组织机构进驻施工现场进行组织指挥;工程项目监理部也同样重要。
9.2、因为进行施工的单位较多,交叉作业多,施工条件差。
因此,提醒施工承包商加大调配力度,使各工序相互配合,利用现有条件抢工作面,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成。
9、3、见缝插针、强力推进,争取早日全面铺开施工。
本工程的苗木供应量较大,且苗木供应途径多样,供应地点不同,范围较广,远近不一。
因此,监理部将加强协调,敦促施工承包商详细安排调运计划,以保证苗木供应畅通,使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9.4、由于本项目所需苗木品种规格较多,且规格要求较高,势必会造成供应紧张,以致会出现市场缺货、甚至断货的情况;由于苗木使用品种不确定因素较高,为此提醒施工承包商加强对市场行情充分调查、了解,采取多种应急供应措施。
9、5、施工承包商中标范围广,各标段绿化面积均非常大,且市政供水管网尚未形成供水能力,对绿化工程施工完成后的保养期灌溉用水影响较大,提前提醒承包人必须认真考虑配备充足的洒水车辆,自行取水喷淋;原则上水源在岛内解决。
10、监理工作方法:
采取渐进、巡视、检查、跟踪、旁站等有力手段种方法,因势利导、努力拓开种种施工工作面,强行推行等办法。
10.1、质量控制监理程序及方法:
10.1.1、工程质量监理:
不同意
同意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合合格
10.1.2、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质量控制监理:
不合格
10.1.3、分项工程质量监理:
填写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承包人)
审核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
审核结果
返工(承包人)
开工(承包人)
填写质量验收通知单(承包人)
现场检查(现场监理工程师)
试验室抽样检验(监理试验工程师)
审核结果
返工(承包人)
签署质量验收单(承包人)
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按要求填写各栏并附上: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流程、施工准备、验收标准等
•工人、技术人员情况
•机械设备、数量、型号
•原材料试验资料、砼配比
•试验仪器、设备,材料到场情况
监理人员检查
承包人根据合同条款、规范要求自检合格后并报有关资料
检验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并由市质量监督站进行检查、抽查、评定
不同意
同意
不合格
合格
10.1.4、单位工程质量监理:
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核定分包商资质
核定原材料/构配件质量,对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的材料进行质量预控制
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签认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
监理签认后承包人进行下道工序
全部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组织自检
监理单位组织竣工初验
监理参加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
监理部签发竣工移交证书
10.1.5、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监理:
返工整改
不合格
合格
10.2、进度控制监理程序及方法:
10.2.1、审批总进度计划
10.2.2、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和材料设备供应的控制管理工作
10.2.3、监督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审查进度报表
10.2.4、组织现场协调会,解决相互协调配合问题
10.2.5、审批工程延期;
10.2.6、定期向业主提供进度报告
10.2.7、如实记录实际工程进度,做好工程进度资料整理工作
10.2.8、进度控制监理工作程序:
10.3、投资控制监理程序及方法:
10.3.1、确定费用控制目标
10.3.2、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10.3.3、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案
10.3.4、审核已完工程数量
10.3.5、进行实际支出与合同价的比较,分析偏差原因
10.3.6、费用控制的措施
投资控制监理工作程序:
11、监理工作制度
11.1、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⑴各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建立监理工作日志。
⑵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督促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严谨书写监理工作日志。
⑶监理工作日志是详尽记录工程建设中各种情况的资料,是考核工程状况的依据。
应按建设局所制监理工作日志的统一格式书写,叙述准确严谨,文字通顺清晰。
⑷监理工作日志应由总监工程师安排按月收集存档。
⑸工程部定期组织检查监理工程师日志的记录情况。
11.2、监理组织工作会议制度
⑴项目监理部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
项目监理工作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该项目的监理人员均应参加。
⑵会议主要内容:
①协调监理部组织内部工作关系;
②检查上次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③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别汇报工程监理活动中的有关《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的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建议;
④决定下次会议期间的工作安排;
⑤议定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落实责任人;
⑥其它。
⑶会议应形成会议记要。
⑷重大的事项应及时向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汇报。
11.3、监理月报制度
⑴监理月报是反映工程进度、投资、质量等情况的资料,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完成。
⑵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定期报总监理工程师。
⑶监理月报应按统一规定合理填写统一的《工程监理月报》。
同时填报《工程付款报告》。
⑷监理月报完成后报总监审核签章。
⑸监理月报应于下月五日前或业主要求的时间报送业主,并报公司工程部。
11.4、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⑴技术、经济资料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非经有关单位同意,不得外泄有关内容,监理人员有保密的责任。
⑵总监理工程师应负责督促检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有关技术、经济资料。
⑶总监办定期检查各项目监理部的资料收集情况。
⑷技术、经济资料应按专业、分类收集整理,保持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⑸所涉各类资料,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类整理,并在工程验收后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移交手续。
⑹归档文件严禁使用复写纸或用铅笔、圆珠笔书写。
11.5、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⑴隐蔽工程、分项(部)工程质量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主持。
⑵验收应在该项工程完工并自检合格后,承建商提出申请方可进行。
⑶隐蔽验收主要内容:
①是否符合图纸要求;
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③隐蔽工程应实测实量并做好签证。
⑷隐蔽工程应由项目监理部组织设计,质监、承建商等单位验收。
⑸验收不合格应签发《不合格通知单》或整改通知书。
⑹验收或经整改后验收合格,应会同验收单位作好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合格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11.6、中间验收制度
⑴必要的情况下,可以组织中间验收。
⑵中间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
⑶参加中间验收组应包括业主、承建商、设计单位、质监单位、监理等单位人员。
⑷中间验收应按工程验收要求审核各项技术资料,并须实测实量。
⑸中间验收完毕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中间验收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分发各单位。
⑹中间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应发给中间验收合格证明书。
⑺中间验收合格,且须移交业主使用的项目,尚应办理移交使用的有关手续。
11.7、技术经济签证制度
⑴总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建商按合同规定时间内提交技术经济签证资料。
⑵专业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建商提交的签证资料后,及时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⑶技术经济审查重点:
①该签证要求按合同规定是否合理;
②该签证工程量是否准确。
⑷有关隐蔽工程签证应及时去现场复核。
⑸各专业的技术签证资料均需总监理工程师复核签字后,方可发送承建商。
⑹所有资料均应按规定存档。
11.8、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⑴项目监理部应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①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
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当工程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②项目监理部应了解实际情况并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A、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B、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C、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④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⑤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工程变更单GB50319-2000的格式,并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有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件。
⑥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⑵项目监理部处理工程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②在项目监理部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③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部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该项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⑶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⑷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部不得予以计量。
11.9、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⑴施工现场出现紧急情况后,必需迅速逐级报告。
⑵现场出现紧急情况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据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力免事态扩大,尽可能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
⑶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通知业主、承建商负责人并报公司,立即赴现场处理。
⑷公司应按具体情况分类上报有关部门并赴现场协助处理。
⑸有关单位组织调查组处理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做好调查。
11.10、工程监理例会、工程协调会制度
⑴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工程协调会,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安排召开。
⑵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监理例会、协调会的性质,邀请有关单位参加。
⑶监理例会的主要内容:
①检查上次例会的执行情况及研究遗留问题的解决办法;
②检查工程进度情况,决定下期进度安排;
③工程质量情况,存在问题,解决办法;
④资金控制情况,及需业主解决的问题和承诺;
⑤施工图存在的问题,施工过程中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⑥有关索赔的问题申述和讨论;
⑦下次例会期间的工作安排。
⑷工程协调会的内容视具体情况而定。
⑸会议的内容或重点应事先通知参加会议人员。
⑹会议应有详细记录并由项目监理部整理成会议纪要。
⑺项目监理部应做好会议纪要签收记录。
11.11、工程安全督促检查制度
⑴工程施工必须确保安全进行。
⑵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督促承建商注意安全检查,防止出现意外,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⑶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
⑷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检查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后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
⑸各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检查安全整改落实情况。
11.12、工程旁站监理制度
⑴工地现场施工期间,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进驻现场负责项目的监理工作,对工程的重要环节或关键部位,隐蔽工程的隐蔽作业、各工序的交接施工部位、原始数据与文件记录等实行跟踪、跟班检查制度,以确保施工质量以及原始数据与文件记录的真实性。
⑵总监理工程师或付总监负责旁站工作的布署和安排,对确定的旁站工作,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其助理人员实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
⑶旁站期间由旁站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填写“工地现场旁站记录表”,写明旁站期间的施工质量情况,出现的问题及处理的情况。
旁站记录统一存放在项目监理部,重要记录抄报总工办、总监办。
⑷旁站监理情况由工程部负责检查。
⑸旁站中发现的一般问题,由旁站专业监理工程师就地解决,难于解决或需要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解决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解决。
11.13、工程监理巡视制度
⑴为检查监理项目的监理工作质量,解决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公司领导巡视制度。
⑵公司对监理的工程项目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
⑶巡视工作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⑷每次巡视后由巡视人如实填写“工地巡视记录表”(见公司程序文件附表COP803-3)统一存放在工程部。
11.14、监理工作检查制度
⑴公司建立监理工作检查制度。
⑵监理工作质量检查每年应有两次。
⑶检查的工作内容为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资料所要求各项。
⑷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质量。
⑸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项目的专业监理工作质量。
⑹项目监理工作检查完成后,应就每个项目填写监理工作状态检查表,明确列出要求整改的内容及整改的期限,项目监理部必须如期按时完成。
⑺及时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需修改、增减部分的资料。
⑻完成监理工作检查后,应及时编制检查工作总结,报公司领导。
⑼总经理签发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整改记录。
11.1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⑴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质量缺陷,而造成或引发经济损失,工期延误或危及人的生命和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
监理工程师应加强质量监控,避免或尽量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
⑵工程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及严重程度可分为两类,即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
经济损失在0.5-10万元之间的质量事故称为一般质量事故。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者,可列为重大质量事故:
①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主要结构倒塌者。
②严重超标的基础不均匀沉降、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等影响结构物寿命,危及人身安全者。
③影响建筑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者。
④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者。
⑶出现质量事故,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⑷事故处理完毕后,总监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有关部门,并报工程部备案。
11.16、回访制度
⑴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应组织回访小组进行回访。
⑵回访频数,按如下规定执行。
①工程竣工后第三个月进行回访,保修期限内每半年定期回访一次。
②保修期后不定期进行回访。
⑶回访小组由工程部、经营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⑷回访方式:
上门回访、电话回访、信函回访。
⑸回访的目的:
了解到工程出现的问题,并应及时组织承建商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限期解决。
⑹回访后应及时向工程部汇报该次回访的情况。
并填写《顾客反馈信息表》及《顾客满意度调查表》。
11.17、竣工验收制度
⑴竣工验收应按建设局文件的规定进行。
⑵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承建商提交的竣工报告进行认真的审核,并对工程质量等级作出评价。
竣工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已完工程情况、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等。
⑶竣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承建商向业主申请竣工验收。
⑷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由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意见。
⑸总监理工程师协助业主编制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工程概况、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工程质量情况以及业主设计、质监、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