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执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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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执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一览表
黄山市涉及基本建设统一执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一览表(6项) 表一
3、月球是距离地球最近的星球直径大约是地球的1/4,质量大约是地球的1/80,月球体积大约是地球的1/49,月球引力大约是地球的1/6。
5、草蛉是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吃蚜虫,蜻蜓吃蚊子。
预计未来20年,全球人均供水量还将减少1/3。
6、化学变化伴随的现象有改变颜色、发光发热、产生气体、产生沉淀物。
5、草蛉是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吃蚜虫,蜻蜓吃蚊子。
19、阳光、空气、水、土壤、岩石、植物、动物……构成了我们周围的环境。
我们人类也是环境中的一部分,我们都生活在一不定的环境之中。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同发展,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15、在显微镜下,我们看到了叶细胞中的叶绿体,还看到了叶表皮上的气孔。
序号
收费单位
缴费单位
收费项目
计量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用房、军事用房(不含营业性用房)、九年义务制教育教学用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幼儿园、高中、高校、职业学校教学用房
高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设施项目
落户开发园区内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房
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
房地产开发
开发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用房
备注
1
市建委
建设单位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元/㎡
1、黄山市建成区内
住宅:
40
非住宅:
60
工业厂房、仓储用房:
32
黄政办[2003]10号皖政办[2002]80号
免收
免收
免收
免收
免收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人防工程
免收
2、未纳入综合开发的零星建设房
地产开发项目(建成区内城低于5万平方米)
住宅:
60
非住宅:
90
工业厂房、仓储用房:
48
3、、在城市规划区内,建成区以外的建设项目
住宅:
32
非住宅:
48
工业厂房、仓储用房:
25.6
2
市墙改办
建设单位
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元/㎡
8
《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省财政、经贸委[2003]652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免收(建设部等七部委建住房[2007]258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1、符合条件按规定比列返还到位
2、自建人防工程免收
3
市散装办
建设单位
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元/㎡
1.5
皖政[2003]80号
4
市建管处
建设单位
建安劳保费
元
工程造价3.4%
黄政[2005]27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免收
50%
免收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
市人防办
建设单位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元/㎡
1、新建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民用建筑(抗力6级以上),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计价:
1800
2、新建9层以下民用建筑(抗力6级以上)按地面总建筑面积计价:
36
3、新建居民住宅(含危房翻新住宅)楼,(抗力6B级),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计收:
30
省政府令第155号
皖价房〔2003〕195号皖价房〔2003〕258号
按标准执行(九年义务制教育教学用房、养老院以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50%)
按标准执行(幼儿园50%)
按规定建设人防工程的免收(皖政办[2002]33号)
工业厂房免收
免收(建设部等七部委建住房[2007]258号)
按标准执行
免收
6
市房管局
建设单位
白蚁防治费
元/㎡
2
皖价费[2006]240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0%(皖政办[2002]33号)
工业厂房免收(黄政办秘[2006]52号)
免收(建设部等七部委建建住房[2007]258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黄山市涉及基本建设统一执收经营性收费项目标准一览表(8项)表二
序号
收费单位
缴费单位
收费项目
计量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军事用房(不含营业性用房)、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用房、九年义务制教育教学用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幼儿园、高中、高校、职业学校教学用房
高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设施项目
落户开发园区内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房
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
房地产开发
开发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用房
备注
1
市规划综合服务咨询中心
建设单位
规划综合技术服务费
元
1、选址定点、用地规划阶段
项目用地规划面积公顷(S):
S<1:
2500
1≤S<3:
3000
S≥3:
3500
皖价房[2005]293号
皖价服[2008]210号
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费暂按50%收取。
对经济适用住房、军事设施(不含经营性设施)、政府投资的九年义务教育教学用房、托儿所、敬老院、非盈利性的社会福利设施、公共绿地建设项目免收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费暂只收取工本费50元
50%(皖价服[2008]210号)
只收取工本费50元
暂按50%
暂按50%
元/㎡
2、建设规划阶段
经营性用房:
2.3
工业仓储用房:
1.8
办公用房:
1.6
住宅及其他设施:
1.4
铁路、道路、工程管线及其他不宜以建筑面积计价的建、构筑物:
1‰
2
市城市测绘院
建设单位
建筑物放线
元/件
2594
财综[2001]94号
国测财字[2002]3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0%
50%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3
市防雷减灾中心
建设单位
新、改、扩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
元/㎡
0.2
皖价服[2006]195号
皖价服函[2007]112号
按60%收取
按60%收取
50%
50%
按70%收取
按80%收取
按80%收取
4
施工跟踪检测
0.9
5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建设单位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元
(1)施工(含装饰装修)工程交易服务费(中标价中注明以下的,均不含本计费段,如200万元以下的,不含200万元,200万元以上的,含200万元)
①200万元以下:
2400元
②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3600元
③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6000元
④1000万元以上-1500万元以下;8500元
⑤1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
12000元
⑥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
15000元
⑦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
20000元
皖价服[2007]226号
按40%收取
按40%收取
按40%收取
按20%收取
免收
按40%收取
按40%收取
中标价中注明以下的,均不含本计费段,如200万元以下的,不含200万元,200万元以上的,含200万元
(2)勘察、设计、监理招投标项目
①50万元以下:
2500元
②50万元以上:
3500元
皖价服[2007]226号
(3)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项目
①100万元以下:
2000元
②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3000元
(4)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招投标项目
①100万元以下:
1500元
②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2500元
6
市城建档案馆
建设单位
档案编整
保护服务费
元/㎡
1、5000m2以下(5000m2):
0.39
2、5000m2-10000m2(含10000m2):
0.33
3、10000m2-50000m2(含50000m2):
0.28
4、50000m2以上:
0.22
黄价字[2003]48号
黄价字[2006]119号
黄监发[2008]40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0%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7
市建筑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中心
建设单位
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收费
元
(工程预算*‰)工程预算M(万元)
一、建筑工程:
M<200:
1.8‰
200≤M<500:
1.5‰
500≤M<1000:
1.4‰
1000≤M<2000:
1.3‰
2000≤M<3000:
1.2‰
3000≤M<5000:
1.0‰
M≥5000:
0.8‰
二、市政工程
M<1000:
1.2‰
1000≤M<3000:
1.0‰
3000≤M<5000:
0.8‰
5000≤M<10000:
0.6‰
10000≤M<50000:
0.5‰
M≥50000:
0.4‰
三、抗震设计审查加收10%费用
皖价房[2005]109号;皖价服[2008]210号
暂按80%收取
暂按80%收取
暂按80%收取
50%(黄政办秘[2006]52号)
50%(皖价房[2005]109号)
暂按80%收取
暂按80%收取
农村学校的危改房工程减半收取
8
市环卫处
建设单位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建筑垃圾)
元/㎡
2
黄价字[2005]110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0%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黄山市涉及基本建设统一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一览表(10项)表三
序号
收费单位
缴费单位
收费项目
计量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用房、军事用房(不含营业性用房)、九年义务制教育教学用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幼儿园、高中、高校、职业学校教学用房
高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设施项目
落户开发园区内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房
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
房地产开发
开发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用房
备注
1
市国土局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登记费
元/宗
1、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m²(含2000m²)以下:
毎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0m²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2、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m²(1000m²)以下:
毎宗地收100元。
每超过500m²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3、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m²(含5000m²)以下:
毎宗地收300元。
每超过500m²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4、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m²(含100m²)以下:
13元。
每超过50m²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皖价费[2008]113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的登记标准
按70%收取
按70%收取
按70%收取
按70%收取
50%
按70%收取
按70%收取
2
土地变更
登记费
元/宗
1、单位500元,注销土地登记不收取登记费。
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封查登记等按变更登记的收费标准收取。
2、城镇居民30元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免收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3
土地证书工本费
元/本
1、简装本10元。
2、精装本20元。
3、农民建房的土地权利证书工本费5元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4
市房管局
建设单位
白蚁灭治收费
元/㎡
3
皖价费[2006]240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
房屋安全鉴定
元/㎡
住宅:
2
非住宅:
3
皖价费[2006]241号
免收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6
市产权处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登记费
元/件
住宅:
80
非住宅:
550
皖价费[2008]76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0%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7
市市政处
经营者、施工单位等
城市道路占用费
元/㎡.日
(一)经营性占道
1、主干道:
0.6
2、次干道:
0.4
3、支路:
0.32
4、街巷道路:
0.24
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建城字[1993]410号
省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建城字[1996]565号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字[2002]186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0%
免收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0%(对下岗职工经批准占道经营)
(二)施工占道
1、主干道:
0.32
2、次干道:
0.24
3、支路:
0.16
4、街巷道路:
0.12
(三)非机动占道
1、主干道:
0.16
2、次干道:
0.12
3、支路:
0.08
4、街巷道路:
0.08
(四)、其他占道
1、主干道:
0.4
2、次干道:
0.32
3、支路:
0.24-
4、街巷道路:
0.16
8
市水利局
建设单位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按占用地表面积元/㎡
0.5
皖价费
[2006]160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免收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开矿、采石、取土等经营性)
按销售总额
4‰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免收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9
水土流失防治费
元
10%
(因技术等原因不能自行治理的生产建设和资源开发项目,按照经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投资预算)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免收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元/㎡
2
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免收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10
市卫生监督所
委托单位
卫生学评价
元
造价5万元以下:
按造价的1%收
皖价费[2007]17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50万元:
按造价的1%收
50-1000万元:
按造价的0.5%收
1000-5000万元按造价的0.2%收
5000万元以上按造价的0.1%收
黄山市涉及基本建设统一公布经营性收费项目标准一览表(8项)表四
序号
收费单位
缴费单位
收费项目
计量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用房、军事用房(不含营业性用房)、九年义务制教育教学用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幼儿园、高中、高校、职业学校教学用房
高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设施项目
落户开发园区内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房
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
房地产开发
开发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用房
备注
1
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施工企业
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费
元
1、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咨询服务:
按工程造价的0.08%计收
2、、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咨询服务:
按工程造价的0.12%计收
3、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按工程造价的0.05%或产值的0.05%计收
4、企业经营相关资讯服务:
按工程造价的0.15%或产值的0.15%计收
皖价服[2008]94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70%收取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2
市环科所
委托单位
环评咨询费
详见文件
皖价服[2008]210号
按下限标准执行
按下限标准执行
按下限标准执行
按下限标准执行
按下限标准执行
按下限标准执行
按下限标准执行
结合项目分类、规模、评价专题
3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施工单位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
详见文件
皖价服[2006]177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4
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建设工程监理收费
详见文件
皖价服[2007]124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项目招标人、中标单位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元
(1)施工(含装饰装修)工程交易服务费(中标价中注明以下的,均不含本计费段,如200万元以下的,不含200万元,200万元以上的,含200万元)
①200万元以下:
2400元
②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3600元③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6000元
④1000万元以上-1500万元以下;8500元
⑤1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
12000元
⑥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
15000元
⑦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
20000元
(2)勘察、设计、监理招投标项目
①50万元以下:
2500元
②50万元以上:
3500元
(3)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项目
①100万元以下:
2000元
②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3000元
(4)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招投标项目
①100万元以下:
1500元
②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2500元
皖价服[2007]226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0%
项目招标人免收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由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人支付40%,中标人支付60%。
中标价中注明以下的,均不含本计费段,如200万元以下的,不含200万元,200万元以上的,含200万元
6
市自来水公司
建设单位
屯溪中心城区供水新建管网建设费
元/㎡
6
黄价字[2002]186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0%
免收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7
市市政处
道路挖掘单位
城市道路挖掘
修复费
元/m2
1、预制块人行道160(彩色人造道板乘以1.2系数)
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建城字[1993]410号
省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建城字[1996]565号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字[2002]186号
破损单位自行修复的免收
破损单位自行修复的免收
破损单位自行修复的免收
50%。
破损单位自行修复的免收
破损单位自行修复的免收
破损单位自行修复的免收
破损单位自行修复的免收
2、现浇砼人行道140
3、土人行道45
4、沥青砼路面280(以面层厚度8厘米为标准,每增减1厘米相应增减10%)
5、水泥砼路面:
350
以砼厚度24厘米为标准,每增减2厘米相应增减10%
6、各类砂碎石路面150
7、平侧石150
8、土路肩130
不足2平米,按2平米计算,挖深超过1米,每增加0.1米,加收5%
9、彩色道板人行道297
10、劈离砖人行道531
11、陶瓷广场砖人行道531
12、大理石人行道792
13、澳洲地坪567
破复面积乘系数1.2,其它同上
7
市市政处
道路挖掘单位
城市道路挖掘
修复费
元/m2
14、纽西兰砖人行道319
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建城字[1993]410号
省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建城字[1996]565号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字[2002]186号
破损单位自行修复的免收
破损单位自行修复的免收
破损单位自行修复的免收
破损单位自行修复的免收
破损单位自行修复的免收
破损单位自行修复的免收
破损单位自行修复的免收
15、花岗岩车行道828
16、纽西兰砖车行道504
不足4平米,按4平米计算,挖深超过1米,每增加0.1米,加收5%
8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建设单位
房产测绘费
元/㎡
新建房屋住宅:
1.0
新建房屋非住宅:
2.0
存量住房:
1.8
存量非住房:
2.6
配图资料费:
10元/件
皖价房[2004]307号
皖价服[2008]210号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50%
按标准执行
按标准执行
按房屋建筑面积收费。
配图资料费是在房屋面积、结构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收取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