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对试点本科的政策.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885489 上传时间:2022-11-16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27.3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山东省教育厅对试点本科的政策.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山东省教育厅对试点本科的政策.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山东省教育厅对试点本科的政策.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山东省教育厅对试点本科的政策.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山东省教育厅对试点本科的政策.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山东省教育厅对试点本科的政策.docx

《山东省教育厅对试点本科的政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省教育厅对试点本科的政策.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山东省教育厅对试点本科的政策.docx

山东省教育厅对试点本科的政策

山东省高等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政策规定 

一、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基本情况

    我省自1984年开始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20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目前,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已形成了包含学历教育考试、非学历教育考试和中介服务考试、门类比较齐全、功能较为完善的国家教育考试体系,并以科学的管理、严格的考风考纪、过硬的质量和热情的服务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发挥了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

1.学历教育考试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0年来,我省先后共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150多个,现开考专业94个(其中本科专业41个),专业门类包括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

截至目前,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人数累计逾200多万人,建档在籍考生130多万人,共培养各类自学考试毕业生50多万人,其中,专科以上毕业生30多万人。

近几年,每年有3万多人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

(2)中学教师自学考试。

自1988年开始,针对我省中学教师学历水平状况,我省面向全省中学教师先后开考了音像高师、卫电高师自学考试等各类教师自考,累计培训教师30多万人,取得专科学历的有9.8万多人,取得本科学历的有4.9万多人。

其中2002年以来开考的教师自考共16个专业,包括本科15个专业,专科14个专业。

(3)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是国家对尚不具备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组织的学历文凭认定性考试,该项考试由考办系统组织实施。

自1998年以来,我省参加学历文凭考试试点的民办高等学校有58所,开考专科专业28个,在校生4万多人,毕业生1万多人。

2.非学历证书考试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从1995年开始承办非学历证书考试。

先后举办了全国英语等级证书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剑桥少儿英语考试、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全国少儿计算机考试、LCCI证书考试、剑桥秘书证书考试和山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餐饮业经理人执业资格证书考试等。

截至2003年,我省各类非学历社会证书考试人数已达170多万人。

二、高等院校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的必要性和意义

    全国考委五届二次会议要求,高教自考要主动适应社会和高教发展的需要,适应社会高学历层次人才的需求,主动为普通高校、高等职业院校服务,更好地发挥普通高校在高教自考事业中的支柱作用。

根据以上精神,我省决定组织高等院校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即支持和鼓励高等院校在校生在安排好正常学习的同时,参加自学考试的各类学历和非学历教育考试,使其接受更高学历层次的教育、多学历教育或资格证书教育。

通过这一举措,可以达到下列目的:

有利于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多形式、多渠道接受高等教育的愿望;有利于更好地发挥高教自考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作用;有利于调动各高等学校在发展自学考试事业的积极性;有利于高教自考与各类高等教育形式相互沟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教育途径与模式;有利于高等教育和高教自考的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三、组织高校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组织全省高校在校生参加高教自学考试的工作,省考办非常重视,召开了多次会议,对考试计划制定、命题组织与管理、考试组织与管理、实践和毕业环节考核等各项工作都做了详细的研究和安排,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试点专业设置

1.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要情况,在高教自考现有专业中遴选了社会急需的九个专科专业和十四个本科专业,对

   高校在校生进行试点。

(1)专科:

法律、英语、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国际贸易、公共关系、饭店管理、市场营销、新闻

   学。

(2)本科:

汉语言文学、秘书学、会计、法律、英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国际贸易、工商企业管

   理、旅游管理、机电一体化工程、日语、电子工程、电子商务。

2.如果以上试点专业不能满足在校生报考需求,可以通过以下两方面政策给予解决:

(1)各高校可根据本校在校生报考的专业情况,向省考办申报新的开考专业(应尽量从现已开考的专业中选取专业

   申报);

(2)各高校也可以组织在校生参加高教自考本科学分制管理的经济法学(独立本科)、市场营销(独立本科)、教育

   管理(独立管理本科)三个本科专业的考试。

(二)基本政策和要求

1.参加本科试点的高校应在试点的专业中选择本校在校生所需报考的专业,参加的考生必须是该校已注册的在校生,高校不得将社会考生纳入到在校生队伍中来;高教学历文凭试点学校可以申报实行过程性考核的专科专业。

2.考试计划的政策问题

省考办在制定各专业考试计划中课程设置主要划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主要由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这一部分课程可有条件免考)和专业基础课组成(约占总课程的2/3)这一部分为国家考试和省内组织考试,是通考课;另一部分主要由专业课组成(约占总课程的1/3),这一部分为过程性考核课程,即在省考办的监督、指导下,由参加试点的高等院校具体组织实施教学与考试。

3.实施“过程性考核”的要求

(1)实施“过程性考核”的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按教育规律办事,本着对国家高度负责,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好教学、考核、评价、综合评价、建档等各项工作。

做好学生的宣传,组织工作,做好报名注册以及参加国家统考课的安排等工作。

(2)实施这一模式的院校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专人组织与管理,按照要求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制订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

A、对国家统考课,要组织一定的辅导。

B、对“过程性考核”课,首先要组织专业教师认真分析教材和大纲,细分析知识点,按照学分的要求和知识点编制好教学计划、过程性考核计划。

其次要求任课的教师学习“过程性考核”的方法。

“过程性考核”课程,每一学分,可转化为18学时,一般情况,一门4个学分的课程按知识点划分大概可有80—100个知识点,其中要突出对重点知识点的教学。

(4)“过程性考核”的实施

A、实施“过程性考核”,必须以学生为本,因人施教,教学相长。

切忌“一刀切”“齐步走”的满堂灌式的教学授课方法。

B、实施“过程性考核”,强调采取多种形式的考核方法来检验学生的学习情况,掌握知识的水平,一般情况应按知识点,进行考核,为便于操作,我们要求每一学分所涵盖的内容,学习结束后,应进行一次阶段性考核,本课程结束后,进行一次综合水平考试,一般情况,阶段考核和综合考核,我们要求用书面形式进行。

C、实施“过程性考核”的专业教师必须按要求认真负责的填写“过程性考核表”,学生对每一个知识点参加了学习并掌握了这部分知识,教师就应填写通过,通过每一个知识点的学习、考核、阶段考核,综合考核,以及对学生学习过程的整体评价,合格·的学生就算达到要求,就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不仅要教学生知识,而且要教学生学习的方法,更重要的要注意挖掘和发现学生的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并且在考核中给予体现。

“过程性考核”是因材实施的方法,因此每个学生的学习结果是不尽相同的。

“考核表”的填写也应根据不同的考生,分别据实填写,切忌突击填表,不负责的填写。

4.参加本科学历层次考试的在校生如果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要求,同时符合自学考试有关具体规定者,可以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在学位授予上的具体规定主要有以下四条:

(1)各科成绩平均在65分及以上;

(2)毕业论文达到良好及以上;(3)无作弊记录;(4)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及格。

5.在校生参加考试的免考政策问题

根据山东省高教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细则的规定,对符合免考规定的课程给予免考。

对本次开考的9个本科专业,报考的在校生已经学过并考试及格而又符合《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细则》规定的课程,可以实行免考。

(1)公共政治课的免考问题。

考生在专科及专科以上各类高校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可以免考专科及专科以上相同名称的公共政治课。

公共政治课包括:

马克思主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

A、已学过“哲学”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且成绩合格的,可以免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B、已学过政治经济学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以免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C、98年及以后入学的各类高校本科在校生及毕业生,公共政治课考试合格,报考高教自考本科,可以免考公共政治课。

(2)公共基础课的免考问题

公共基础课包括:

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公共外语、计算机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A、高等数学课程的免考问题

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高等数学课程合格的,不能免考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

本科毕业生高等数学课程合格的,可免考本科自考的高等数学课程。

B、英语课程的免考问题

为了有利于在校生参加高教自考本科考试,省考办制定了所有凡符合免考条件的报考在校生可申请免试外语的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的之一的,报考高教自考本科考试,可以免考本科的英语课。

各类外语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

获得大学外语国家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学过英语,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以免考本科的英语课程;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证书考试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或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本科英语课程。

C、“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的免考问题

计算机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获得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3)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的免考问题

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高教自考专科或本科专业,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要求较低的课程。

(三)试点工作管理

1.招生与注册

(1)本科招生对象必须是本校的在读专科生或本科生。

自学考试的这一新的管理模式,实行学年注册制,每年注册一次。

为了便于管理,各学校将考生数据信息报市地考办,由市地考办按省办指定时间上报。

(2)凡自愿参加这种模式学习的学生,学校应认真组织好报名工作,按专业进行编班,并按照省、市考办自学考试报名管理办法集体组织报名,报名结束,每位学生即取得自学考试的考试号,取得了考籍,这样学生就可以参加国家统考课的考试。

2.学籍与考籍

(1)学籍学校应对参加该项学习的每位学生的基本身份信息、照片信息和过程性考核具体信息(如《考核表》、阶段考核及综合考核材料)及阶段思想政治鉴定等建立学籍档案。

申请毕业时,一并送市、省考办审查。

(2)考籍由省市考办分别建立

①参加该项考试的学生应是首次报考自学考试者。

②首先应到当地考办报名参加自学考试,以取得准考证考试号,并参加自学考试统考课取得合格成绩,则取得了考籍。

③注册的考生不可转校或者转专业。

④过程性考核合格成绩实行5年有效期,5年后仍不能按时毕业的考生,将按社会考生对待。

3.考试与毕业

(1)目前,我省每年安排四次通考课的考试。

四月和十月的考试是自学考试的主考时间,一般情况,一个专业的全部课程均安排考试一次,考试课程相对固定。

而七月和一月的两次考试,则相对于四和十月的考试是一次重考。

考试的科目一般在100门左右,均为四月和十月考试安排的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和部分专业课。

相对于一年四次的考试,也有四次的报名。

4月考试(一般在4月倒数第2周的周六和周日)的报名在前一年12月18--24日。

10月考试(一般在10月倒数第1周的周六和周日)的报名在当年的6月18日--24日。

而1月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调查报告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