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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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docx

实施方案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

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XX政发〔201X〕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省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共享、创新发展原则,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进简政放权,促进创新创业,扩大公众参与,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人民群众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力争201X年底前,按省要求基本完成市级一体化平台六大业务模块(业务办理系统、实体大厅管理系统、电子证照管理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大数据分析应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和升级,并实现与省级平台的对接。

2018年底前,将“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延伸覆盖到村(居),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覆盖。

逐步推动实现以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和电子证照库为基础的“一号”申请,以综合窗口设置和统一受理平台为支撑的“一窗”受理,以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实体服务大厅等为支撑的“一网”通办。

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事项从受理、审批到出件全流程网上办结率,构建跨区域、跨层级、一体化的政务服务体系,实现“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目标,大幅提升政府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服务更聪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

二、把握工作重点

(一)完成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梳理、编制与填报工作。

按照《XX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XX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通知》要求,通过全省一体化平台,完成市本级和县市区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系统数据填报工作,并实现网上发布,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库。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减少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最大限度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特别是优化简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

(牵头单位:

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和示范区管委会)

(二)开展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政务信息资源梳理、编目,建设我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按照省人民政府统一要求,开展我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政务信息资源梳理及编目工作,完成市直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情况自查摸底、清理,政务信息资源的编目、共享、开放和协同等工作任务。

建设我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为省、市之间和全市部门之间的政务信息资源互联互通、整合共享提供基础支撑保障。

完成我市政务信息基础数据库即人口库、法人库、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库、社会信用信息库和电子证照库的建设。

(牵头单位: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和示范区管委会)

(三)开展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

按照《XX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技术指南》等标准规范要求,新建或升级改造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与省级“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融合,夯实网络、数据和信息安全保障等基础支撑体系。

(牵头单位: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和示范区管委会)

(四)完成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升级改版工作。

市政府门户网站要对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X〕47号)和201X年省人民政府网站考核指标体系要求,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建设完善文件资料库、互动交流平台、问答知识库,充分运用电子证照库、统一身份认证和电子监督系统,实现网站统一受理、统一记录、统一反馈。

全面公开并动态更新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实现目录和服务事项的有机关联、科学分类、合理展现。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要求,细化规范办事指南,主动响应公众关切,围绕公众关注度高的主题建设重点服务事项。

开展政务服务满意度测评,设立群众意见建议专栏,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牵头单位: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和示范区管委会)

(五)实现实体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大厅融合。

完成市级实体政务大厅和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服务流程融合工作,共享后台基础数据库和流程信息,实现预约、咨询、受理、办理、查询、反馈等环节的线上线下无缝衔接。

(牵头单位: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和示范区管委会)

三、细化工作步骤与责任分工

(一)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方面

1.时间进度安排

(1)201X年11月20日前:

根据《XX省全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工作方案》的要求,采取边培训边梳理的方式,完成对市本级以及县市区的事项梳理、目录编制培训工作。

(2)201X年11月30日前:

在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过程中,安排督察组对全市各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目录编制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梳理与填报工作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顺利进行。

(3)201X年12月10日前: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做好市、县两级许可事项的增补、调整、合并、拆分和修订工作,完成市本级和县级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系统数据填报工作,并实现网上发布,形成与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库。

2.责任分工

(1)由市编办牵头,会同市政府法制办组织涉及政务服务事项领域的政府部门、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各级人民团体等单位梳理、填报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和编制实施清单;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指导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和编制办事指南,并组织通过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完成实施清单的填报录入工作。

(2)涉及政务服务领域的政府部门、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各级人民团体是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梳理编制、填报的主体,要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负责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实施清单梳理、编制、填报及编目工作,减少种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并指导县市区、园区和示范区对应机构完成相关工作。

(3)各县市区、园区和示范区政务服务事项工作牵头单位负责编制和填报本区域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及实施清单、优化事项流程和编制办事指南。

(二)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资源共享方面

1.时间进度安排

(1)201X年11月20日前:

参照省级模式,成立“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资源共享推进落实工作组”,并下设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用信息、电子证照五个工作小组。

(2)201X年12月31日前:

根据《XX省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X政办发〔201X〕14号)要求开展我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政务信息资源梳理及编目工作,完成市直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情况自查摸底和清理,政务信息资源的编目、共享、开放和协同等工作任务。

(3)201X年12月31日前:

建设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初步实现市直部门的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接入市级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市级共享平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

2.责任分工

(1)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建设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编制和维护市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监督考核各市直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更新工作。

(2)市直各相关单位为责任单位,要按照《XX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做好本单位的政务信息资源梳理和编目工作;并指导县市区、园区和示范区对应机构完成相关工作。

(3)各县市区、园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牵头单位,负责本区域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政务信息资源梳理、编目工作。

(三)“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方面

1.时间进度安排

(1)201X年12月31日前:

根据《XX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技术指南》要求,制定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深化设计。

(2)201X年12月31日前:

按照《XX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技术指南》和我市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深化设计要求,新建或升级改造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与省级“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融合。

(3)201X年12月31日前:

通过市级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加快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全面公开服务信息,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提升办事的便捷性。

2.责任分工

(1)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我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并实现与省级平台融合。

(2)市直各相关单位为责任单位,要按照《XX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技术指南》要求,按照“受办分离”原则,做好本单位自建业务办理系统的改造和对接工作。

(3)各县市区、园区和示范区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按照《XX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技术指南》要求,改造本区域内自建业务系统,并做好与上级系统对接相关工作。

(4)各县市区、园区和示范区要根据共建共享原则使用市级平台,不再建设县区级平台,避免重复建设。

(四)政府网站建设方面

1.时间进度安排

(1)201X年11月30日前:

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X〕47号)和201X年省人民政府网站考核指标体系的要求,加快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集约化建设,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优化升级。

(2)201X年12月31日前:

实现与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数据同源管理,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服务栏目直接调用省人民政府网站提供的政务服务页面,完成对应的移动APP、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的统一调用。

(3)201X年12月31日前:

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建设完善文件资料库、互动交流平台、问答知识库,充分运用电子证照库、统一身份认证和电子监督系统,实现网站统一受理、统一记录、统一反馈。

(4)201X年12月31日前:

开展政务服务满意度测评,设立群众意见建议专栏,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责任分工

(1)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造,并指导各县市区、园区和示范区开展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升级改造工作。

(2)市直各相关单位为责任单位,按照牵头单位的工作要求,做好事项资料提供、办事指南规范、配合重点服务事项专栏建设等工作。

(3)各县市区、园区和示范区政府网站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升级改造工作。

(五)实体大厅与网上政务大厅融合方面

1.时间进度安排

201X年12月31日前:

推进我市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与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融合,完成市级实体政务大厅和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服务流程融合工作,共享后台基础数据库和流程信息,实现预约、咨询、受理、办理、查询、反馈等环节的线上线下无缝衔接。

2.责任分工

(1)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市级实体政务大厅和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服务流程融合,并指导各县市区、园区和示范区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工作。

(2)市直各相关单位为责任单位,按照牵头单位的工作要求,做好本单位业务窗口、事项、人员调整工作,做好线上线下各环节全流程的无缝衔接。

(3)各县市区、园区和示范区政务(企业)服务中心负责本区域内实体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大厅融合工作。

四、严格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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