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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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5581—95代替GB8978一88烧碱部分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进步,防治水污染,特制订本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照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烧碱、聚氯乙烯工业(包括以食盐为原料的水银电解法、隔膜电解法和离子交换膜电解法生产液碱、固碱和氯氢处理过程,以及以氢气、氯气、乙烯、电石为原料的聚氯乙烯等产品)企业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苛化法烧碱。

2引用标准

GB3097海水水质标准

GB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6920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7468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69水质总汞的测定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7488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1897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乙基—1.4一苯二胺滴定法

GB11898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乙基—1.4一苯二胺光度法

GB11901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11914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3术语

3.1烧碱工业废水

指以食盐水为原料采用水银电解法、隔膜电解法、离子交换膜电解法生产液碱、固碱和氯氢处理过程所排放的废水。

3.1.1水银电解法

指以食盐水为原料采用水银电解槽生产液碱、固碱及氯氢处理过程的生产工艺。

3.1.2隔膜电解法

指以食盐水为原料采用隔膜电解槽生产液碱、固碱和氯氢处理过程的生产工艺,废水包括打网水、含氯废水和含碱废水。

3.1.2.1打网水

本标准所指打网水是清洗隔膜电解槽及修槽冲洗排水。

3.1.3离子交换膜电解法

指以食盐水为原料采用离子交换膜电解槽生产液碱、固碱及氯氢处理过程的生产工艺。

废水包括含氯废水和含碱废水。

3.2聚氯乙烯工业废水

指以氯气、氢气、乙烯、电石为原料生产聚氯乙烯,生产工艺过程排放的废水。

3.2.1电石法

指以电石、氯气和氢气为原料生产聚氧乙烯的生产工艺,废水包括电石废水和聚氯乙烯废水。

3.2.1.1电石废水

指以电石为原料生产氯乙烯单体过程排放的电石渣浆(液)和废水。

3.2.2乙烯氧氯化法

指以氯气、乙烯、氧气为原料采用乙烯氧氯化法生产聚氯乙烯的生产工艺。

4技术内容

4.1企业类型

按产品加工类别分为;烧碱企业、聚氯乙烯企业。

4.1.1烧碱企业按生产工艺分为:

水银电解法、隔膜电解法、离子交换膜电解法。

4.1.2聚氯乙烯企业按生产工艺分为;电石法聚氯乙烯、乙烯氧氯化法聚氯乙烯。

4.2标准分级

按排入水域的类别划分标准级别。

4.2.1排入GB3838中Ⅲ类水域(水体保护区除外)、GB3097中三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一级标准。

4.2.2排入GB3838中Ⅳ、Ⅴ类水域、GB3097中四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二级标准。

4.2.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管网的废水,执行三级标准。

4.2.4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管网的废水,必须根据下水道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2.1和4.2.2的规定。

4.2.5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的水体保护区,GB3097中二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扩建、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4.3标准值

本标准按照不同年限分别规定了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

4.3.11989年1月1日之前建设的烧碱企业按表1执行、聚氯乙烯企业按表2执行。

4.3.21989年1月1日至1996年6月30日之间建设的烧碱企业按表3执行、聚氯乙烯企业按表4执行。

4.3.31996年7月1日起建设的烧碱企业按表5执行、聚氯乙烯企业按表6执行。

4.3.4应以建设的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日期分别按4.3.1、4.3.2和4.3.3条规定确定标准执行年限;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成或投产的企业,应按补做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日期确定标准的执行年限;企业不能准确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日期的,应按投产日期确定标准的执行年限。

4.4其他规定

4.4.1烧碱废水中不允许排入盐泥水。

4.4.2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日均值计算,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按月均值计算。

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广区生活污水及厂内锅炉、电站排水。

4.4.3若烧碱和聚氯乙烯企业为非单一产品废水混合排放,或烧碱、聚氯乙烯工业废水与其他废水(如生活污水及其他排水)混合排放,则废水排放口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附录A计算。

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则必须在各车间排放口测定。

4.4.4污泥、固体废物及废液应合理处置。

表1烧碱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1989年1月1日前建设的企业)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吨产品排水量m3/t

pH值

石棉

活性氯

悬浮物

水银电解法

一级

0.05

10

100

2

6~9

二级

0.05

10

150

三级

0.05

10

300

隔膜电解法

一级

50

35

100

7

二级

70

35

200

三级

70

35

300

离子交换

膜电解法

一级

10

100

2

二级

10

200

三级

10

300

表2聚氯乙烯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1989年1月1日前建设的企业)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吨产品排水量

m3/t

PH值

总汞

氯乙烯

化学需氧量(CODcr)

生化需氧量(BOD5〕

悬浮物

硫化物

电石法

电石废水

一级

-

 -

- 

- 

1O0

1

8

6~9

二级

-

 -

 -

- 

250

2

三级

- 

- 

- 

 -

400

2

聚氯乙烯废水

一级

0.05

 -

150

60

100

- 

5

二级

0.05

- 

200

80

250

- 

三级

0.05

- 

500

300

400

- 

乙烯氧氯化法

聚氯乙烯废水

一级

-

5

100

30

100

- 

7

二级

- 

10

150

60

200

- 

三级

- 

10

500

300

400

- 

表3烧碱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1989年1月1日至1996年6月30日建设的企业)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吨产品排水量m3/t

pH值

石棉

活性氯

悬浮物

水银电解法

一级

0.005

 

5

70

1.5

6~9

二级

0.005

 

5

150

三级

0.005

 

5

300

隔膜电解法

一级

 

50

35

70

7

二级

 

50

35

150

三级

 

70

35

300

离子交换

膜电解法

一级

 

 

5

70

1.5

二级

 

 

5

150

三级

 

 

5

300

表4聚氯乙烯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1989年1月1日至1996年6月30日建设的企业)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吨产品排水量m3/t

pH值

总汞

氯乙烯

化学需氧量(CODcr)

生化需氧量(BOD5)

悬浮物

硫化物

电石法

电石废水

一级

 

 

 

 

70

1

8

6~9

二级

 

 

 

 

200

1

三级

 

 

 

 

400

2

聚氟乙烯废水

一级

0.03

2

100

60

70

 

4

二级

0.03

5

150

80

200

 

三级

0.03

5

500

250

400

 

乙烯氧氯化法

聚氯乙烯废水

一级

 

2

80

30

70

 

5

二级

 

2

100

60

150

 

三级

 

5

500

250

350

 

表5烧碱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1996年7月1日起建设的企业)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吨产品排水量

m3/t

pH值

石棉

活性氯

悬浮物

隔膜电解法

一级

50

20

70

5

6~9

二级

50

20

150

三级

70

20

300

离子交换膜电解法

一级

 

2

70

1.5

二级

 

2

100

三级

 

2

300

表6聚氨乙烯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1996年7月1日起建设的企业)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吨产品排水量m3/t

pH值

总汞

氯乙烯

化学需氧量(CODcr)

生化需氧量(BOD5〕

悬浮物

硫化物

电石法

电石废水

一级

 

 

 

 

70

1

5

6~9

二级

 

 

 

 

200

1

三缀

 

 

 

 

400

2

聚氯乙烯废水

一级

0.005

2

100

30

70

 

4

二级

0.005

2

150

60

150

 

三级

0.005

2

500

250

250

 

乙烯氧氯化法

聚氯乙烯废水

一级

 

2

80

30

70

 

5

二缀

 

2

100

60

150

 

三级

 

2

500

250

250

 

5监测

5.1采样点

汞、石棉、活性氯、氯乙烯应在车间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他污染物在厂排放口采样,所有排放口应设置废水计量装置和排放口标志。

5.2采样频率

按生产周期确定采样频率,生产周期在8h以内,每2h采样一次,生产周期大于8h的,每4h采样一次。

5.3产量的统计

企业的产品产量、原材料使用量等,以法定月报表或年报表为准。

5.4测定方法

本标准采用的测定方法见表7。

表7测定方法

序号

项目

方法

方法来源

1

PH值

玻璃电极法

GB6920

2

悬浮物

重量法

GB11901

3

化学需氧量CODcr

重铬酸盐法

GB11914

4

硫化物

对氨基二甲基苯胺比色法1)

 

5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离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7468

GB7469

6

生化需氧量(BOD5)

稀释与接种法

GB7488

7

活性氯

N.N一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

N.N一二乙基—1.4—苯二胺光度法

GB11897

GB11898

8

氯乙烯

气相色谱法2〕

 

9

石棉

重量法3)

GB11901

注:

1)暂采用《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国家有关方法标准颁后,执行国家标准。

2)暂采用附录B规定的顶空气相色谱法,国家方法标准颁布后,执行国家标准。

3)暂采用重量法,国家方法标准颁布后,执行国家标准.

6标准实施监督

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附录A混合废水排放口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计算方法

(补充件)

C=

..................................................

Qi=wiqj....................................................

式中:

C—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Qi—某一产品一定时间内最高允许排水量,m3;

Ci—某一产品的某一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Wi—某一产品一定时间内的产量,t;

qj—某一产品单位产量最高允许排水量,m3/t;

Cj—其他某种废水的某一污染物的排放浓度,mg/L;

Qj—其他某种废水一定时间的排水量,m3。

注:

i=1,2,3,....;表示非单一产品废水中第i种废水。

j=1,2,3,...;表示其他废水(生活及非生产直接排水)中第j种废水.

附录B水中氯乙烯的测定方法

顶空气相色谱法

(补充件)

B1仪器

B1.1气相色谱仪,带FID检测器。

B1.2恒温水浴,控温精度±1。

C.

B1.3气液平衡管(5OmL比色管,总体积75mL).

B1.4注射器:

1mL、5mL注射器,10~1OOmL微量注射器。

B1.5医用反口橡皮塞。

B2试剂

B2.1甲醇优级纯。

B2.2色谱柱载体:

GDX—103(30~60目).

B2.3氯乙烯,纯度96%以上。

B2.4氯乙烯标准贮备液;取1OmL容量瓶加入约9.8mL甲醇,开口放置1Omin,称重,准确至O.lmg。

用带气密阀的注射器吸取5mL氯乙烯,在甲醇液面上方5mm处缓缓注入液面上。

重新称重,稀释至刻度,盖好塞,摇匀。

由净增重量计算氯乙烯浓度,再经适当稀释成中间溶液备用。

B3步骤

B3.1标准曲线的绘制

取若干支5OmL比色管,注人75mL纯水,用微量注射器分取不同体积的中间溶液于比色管中使浓度分别为0.2,0.4,0.6,0.8,1.0μg/L。

用反口塞封口,细铁丝勒紧。

在反口塞上抽一长针头。

针尖在5OmL刻度处,另插一短针头,通过三通与通气系统相连。

在恒定压力下,由短针向比色管内通人氮气,水由长针冒出,使水面降到5OmL刻度处,立即拔出长针,停止通气拔出短针。

将比色管放入40oC恒温水浴中平衡4Omin,用预热到40度的注射器抽取液上气体1mL,进色谱仪分析,记录峰高。

每个比色管只能取气一次。

同样用不加样品的纯水测定空白,绘制浓度一峰高校准曲线。

B3.2取样

将水样平稳地沿管壁流入5OmL比色管,全部充满不留空间,塞上反口塞,用细铁丝勒紧,带回实验室。

B3.3测定

将取回样品按上述步骤进行排水,恒温平衡后,抽取1mL进色谱仪测定,记录峰高。

B3.4色谱条件

色谱柱:

φ4mm×2m玻璃柱,内装GDX—103

柱温:

50。

C

检测器温度;150。

C

载气:

高纯氮5OmL/min

氢气:

5OmL/min

空气:

5OOmL/min

B3.5计算

氯乙烯浓度(μg/L)=C1

...........................(B1)

式中:

C1—氯乙烯标准溶液浓度,μg/L;

h1—标准溶液峰高,mm;

h2—相同进样量的样品峰高,mm。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标准所、锦西化工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邓福山、夏青、曹万君、曲秀兰。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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